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2024-04-15 08:30来源:财政部关键词:百县千站万桩试点工程分布式光伏光储充收藏点赞
我要投稿
4月11日,财政部、 工信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推出“百县千站万桩”试点工程。在全国24个省开展第一批开展70个试点县(各省的数量详见附件),并提出:充分结合本地区场景应用条件,分布式光伏覆盖较好的农村地区,可结合实际建设光伏发电、储能、充换电一体化的充电基础设施。
中央财政将安排奖励资金支持试点县开展试点工作。每个试点县示范期为3年。奖励标准根据每年度试点县充换电设施功率利用率达标情况设置,共分为三个档次。示范期内,每年均达到最高目标的试点县最多可获得4500万元。
2、试点县的支持政策
1)地方各级有关部门要在土地、电价、服务费等方面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形成政策合力,有效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力争实现充换电基础设施“乡乡全覆盖”。
2)鼓励充电基础设施场站租期采用10年及以上期限,降低运营企业用地风险,引导企业长期持续经营。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出台建设运营补贴、土地租金减免、用电价格优惠等财政支持政策。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质量安全管理,建立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形成完善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支持管理政策体系。
3)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试点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等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平衡地方财力,不得用于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新能源汽车运营补贴。试点结束后,三部门将对超额完成目标,且对周边地区有明显示范带动效应的县,按照奖励标准的10%给予超额奖励。按照“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三部门对同意备案的试点县集中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中央财政先行拨付不低于70%的奖励资金,支持试点县启动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后续根据试点县年度目标考核结果进行奖励资金清算。
3、试点县的要求
1)试点县应具备良好的农村电网基础条件,对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具备充足的电力支撑保障能力。
2)试点县所在地级市2023年汽车保有量应不低于20万辆,具备较好的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3)试点县新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应面向全社会开放、可用率不低于99%、额定功率120千瓦以上(含120千瓦)。
文件原文如下
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
财建〔2024〕57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有关精神,加快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有关要求,2024—2026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以下简称三部门)将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4—2026年,按照“规划先行、场景牵引、科学有序、因地制宜”的原则,开展“百县千站万桩”试点工程,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中央财政将安排奖励资金支持试点县开展试点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级层面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把具体工作落实落细。地方各级有关部门要在土地、电价、服务费等方面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形成政策合力,有效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力争实现充换电基础设施“乡乡全覆盖”。
二、试点内容和目标
(一)提升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根据本区域及过境新能源汽车需要,加大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在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农村地区建设力度。试点县新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应面向全社会开放、可用率不低于99%、额定功率120千瓦以上(含120千瓦),大力推广智能快充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试点县重点村镇及周边地区要打造“布局合理、场景丰富、技术先进、体验优良”的农村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示范先行区。鼓励各地区充换电建设运营龙头企业,与当地电网、邮政、物流等大型企业集团联合,在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但社会投资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意愿不足的农村地区,加快建设面向公众全面开放服务的快充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力争逐步建立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设施市场化运营模式,不断提升农村地区“薄弱环节”的公共充换电服务保障能力。
(二)激发试点县及周边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重点培育符合本地及周边地区新能源汽车发展特点的充换电应用场景,完善提升县级邮政快递网点、农村物流节点、农村客货运场站(包括乡镇运输服务站、农村客货邮站点等)、3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农村公路沿线、交通综合服务站等适宜新能源汽车充电场景的服务保障能力,做好节假日充电高峰期与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的导流衔接。试点县要与当地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政策同向发力,形成新能源汽车消费拉动效应,推动提升本地及周边地区使用新能源汽车意愿。具备条件的试点县要与周边地区形成联动,围绕旅游公路、“四好农村路”等规划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跨县域场景全覆盖”,带动试点县及周边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提升。
(三)积极培育新技术新模式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充分结合本地区场景应用条件,积极探索车网互动(V2G)、快速充换电、液冷大功率充电、智能有序充电、无线充电等新技术新模式应用。分布式光伏覆盖较好的农村地区,可结合实际建设光伏发电、储能、充换电一体化的充电基础设施。
(四)优化完善充换电设施支持管理政策体系。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出台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保障充换电基础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用地需求,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审批流程,拓宽充换电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充电基础设施场站租期采用10年及以上期限,降低运营企业用地风险,引导企业长期持续经营。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出台建设运营补贴、土地租金减免、用电价格优惠等财政支持政策。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质量安全管理,建立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形成完善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支持管理政策体系。
三、试点县的遴选
(一)申报主体。申报试点的主体应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场景丰富、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地方推广应用积极性高、社会资本投资意愿较弱的县(不含市辖区)。重点挖掘应用场景,编制试点申报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充换电基础设施市场化发展程度较低。试点县下辖农村地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市场化程度应较低,现有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收益较差,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较弱。
2.具有较为完整的规划布局方案。试点县所在省级和市级层面均已制定出台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试点县应制定完整、合理的充换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明确公共充换电设施区域线路布局、建设数量、年度计划以及工作思路、保障措施和职责分工等内容,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电网规划、乡村建设振兴规划、交通规划、能源规划等的紧密衔接。
3.具有适宜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的场景。试点县应具备较丰富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场景需求,因地制宜全面涵盖县级邮政快递网点、农村物流节点、农村客货运场站(包括乡镇运输服务站、农村客货邮站点等)、3A及以下旅游景区、“四好农村路”沿线、交通综合服务站等公共充换电使用场景。试点县所在地级市2023年汽车保有量应不低于20万辆,具备较好的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4.具备充足的供电保障能力。试点县应具备良好的农村电网基础条件,对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具备充足的电力支撑保障能力。
(三)名额分配。2024—2026年,三部门根据地方当前新能源汽车和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状况及未来潜力、地域面积、省内县(县级市)数量、当前财力状况等因素分配省级试点县名额(见附件2)。
(四)遴选流程。试点实施方案以县为主体编制,逐级申报至省,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各县新能源汽车推广潜力、充换电需求等因素,通过竞争性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本省试点县名单,鼓励对省内偏远地区且具备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潜力的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予以适当倾斜。各省试点县名单及试点实施方案按程序上报三部门备案,相关材料电子版需一并上传至第三方“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清算平台”(以下简称清算平台)。2024年集中受理试点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
三部门将对各省上报方案中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技术性指标、政策目标、保障措施和应用场景等内容进行必要的审查,对于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将方案退回有关省。有关省应根据三部门的审查意见对试点县及申报方案进行修改,并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上报三部门,如仍不符合备案条件,则相应核减本批次试点名额。
四、奖励标准
中央财政对经三部门同意备案且完成任务目标的试点县给予奖励资金支持,每个试点县示范期为3年。奖励标准根据每年度试点县充换电设施功率利用率达标情况设置,共分为三个档次。示范期内,每年均达到最高目标的试点县最多可获得4500万元(具体年度考核指标及奖励标准见附件3)。
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试点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等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平衡地方财力,不得用于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新能源汽车运营补贴。试点结束后,三部门将对超额完成目标,且对周边地区有明显示范带动效应的县,按照奖励标准的10%给予超额奖励。
五、资金审核及拨付
按照“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三部门对同意备案的试点县集中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中央财政先行拨付不低于70%的奖励资金,支持试点县启动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后续根据试点县年度目标考核结果进行奖励资金清算。
每年2月底前,省级牵头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完成各试点县上一年度示范情况审核工作,具体包括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功率利用率情况、新技术新模式应用等情况,以及县域农村公路与充换电场所通达情况,并将审核结果上传至清算平台。
三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通过材料审查、现场抽查等方式,按照一定比例对有关省审核工作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并利用清算平台按照目标引领、结果导向,对各省试点县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出具监督检查报告。三部门根据监督检查报告、省级审核结果确定最终审核结果。财政部根据最终审核结果按程序拨付资金。
六、组织实施
各省要明确牵头部门,积极发挥统筹监督作用,相关部门要加大对试点县政策支持力度,鼓励通过出台土地、电价、服务费等支持政策,有效保障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积极协调当地电网企业在试点地区的电网接入、增容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建立试点情况定期上报制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行数据应实时上传至清算平台;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省级牵头部门应组织试点县在清算平台按季度上传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新技术新模式应用等情况。
各试点县是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政策、组织落实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试点县要强化组织实施,建立由牵头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积极与当地具有一定建设规模、具备成熟建设经验的龙头企业开展合作建设运营充换电设施。试点县牵头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细化任务分工,强化监管考核,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统筹解决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完成试点任务。试点县财政等相关部门要保证中央财政拨付的奖励资金及时有效使用。
七、监督考核和绩效管理
(一)监督考核。三部门将按职能加强对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支持、指导和监督,并组织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全程跟踪指导工作。省级层面要强化对本地区试点县的监督考核,对本地区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绩效管理。有关省组织试点县按要求做好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年度绩效自评等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开展整体绩效评价,三部门将结合2024年全国试点工作整体绩效评价结果和分省绩效评价结果,综合确定2025年试点省范围以及各省试点县分配名额。
三部门会同第三方机构适时组织抽查和评估工作,对抽查结果与上报情况不符以及其他试点工作不力的,按程序采取扣减奖励资金、暂缓拨付资金、取消试点资格等处罚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奖励资金,对于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制止和纠正,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级财政、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反本通知行为,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方式: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010-61965050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010-68205644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 010-65292936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
2024年4月9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追踪统计,9月,全国各地开工的光伏项目规模达到28GW。甘肃电投集团腾格里沙漠基地凉州区3000MW光伏项目开工9月2日,甘肃武威市下半年全市重大产业项目暨甘肃电投集团腾格里沙漠基地凉州区3000MW光伏项目开工活动在九墩滩光伏治沙示范园区举行,该项目的开工标志着甘肃电投集团腾格里沙漠基地自
10月10日,北海公司一期厂内分布式光伏项目正式开工建设,为项目按期全容量投产奠定坚实基础。该项目利用北海公司厂区道路两侧及厂房屋顶铺设太阳能组件,规划装机容量27.2914MWp,采用“自发自用”模式进行消纳。投产后,预计年平均有效利用小时数约1189小时,发电量约3245万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煤1
10月10日,市场期待已久的新版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终于揭开面纱。整体来看,新办法是基于分布式光伏新变化、新特征、新趋势而作出的有效管理调整,将有效推动行业的高质量健康发展。当然,新办法仍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最终定稿还有待时日。而随着新办法敲定,早于2013年
10月1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进一步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并适应行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定义,即在负荷
10月11日,从中国水利电力质量协会获悉2024年电力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成果评审结果,经研院“双碳先锋”QC小组参审的《提升农村400千伏安配电台区分布式光伏承载率》成果获得三等奖。2023年以来,天津地区分布式电源建设进程加快推进。天津部分农村地区400千伏安配电台区分布式光伏承载能力较低,
10月11日,青海省能源局公布“关于支持青海零碳产业园区绿电供应工作的提案”——青海省能源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82号提案答复的函。桑文俊委员: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青海零碳产业园区绿电供应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同意青海省目前的正常发电小时数以外的弃风弃光电量设置
10月11日,星光股份发布关于收购中能建工(广东)能源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显示,全资子公司中能建工(广东)有限公司(简称“中能建工”)近日与余金标、杜燕娇、中能建工(广东)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标的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中能建工以73万元收购标的公司原股
安徽省旌德县迎来了一项重要的环保与能源发展项目——旌德县垃圾填埋场3.07213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0月9日,通源新能源在旌德县举行垃圾填埋场光伏电站项目开工仪式,标志着旌德县在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和环境保护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预计25年运营期总发电量8250万千瓦时,年
昨天下午一份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引发了行业热议。(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七章一共四十三条规定,其中第三十六条“分布式光伏参与电力市场”这一条中的两段话,值得唠一唠。原文如下:第三十六条节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与用户开
随着“绿色理念”的逐步推广,节能降耗生产方式逐步深入人心。太阳能光伏发电作为新能源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迎来黄金期。传统光伏经过近10年的发展,技术水平和市场接受度都较高,但仍在防水性能、美观度等方面有所不足。光伏建筑一体化作为一种新型的能源解决方案,正逐渐走进大众视野。它在主张光伏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安徽省能源局日前回复有网友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申请发电企业注册并参与绿证交易咨询。详情如下:来信: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申请发电企业注册并参与绿证交易安徽能源局:我公司在六安市有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目前已完成并网发电、处于投运状态。为发挥光伏上网电量的环境价
10月10日,长沙首个“光储充换”绿色能源微电网示范站在长沙天心区投入使用。该站由天心国资集团旗下新能源板块湖南晟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占地约3000平方米,通过构建“源网荷储”微电网新生态,打造长沙首个集“光伏+储能+充电+换电”多位一体的绿色能源微电网示范站。该站利用充电车位顶部空间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广州从化鳌头镇龙潭村田园综合体的超级快充综合能源站送电成功,标志着广东省首个乡村超级快充综合能源站投入运营。该超级快充综合能源站集光伏、储能、超(快)充和V2G四大功能于一体,配备了8台超大功率充电桩、2台20千瓦V2G充放电桩、49.5千瓦光伏车棚和200千瓦时储能系统
北极星储能网讯:日前,桑顿新能源破产重整消息不胫而走。作为最早进入储能领域的电池企业之一,桑顿新能源很早就推出了梯次利用、风光储充一体化等解决方案的企业,在2023年还曾多次官宣储能业务新进展,包括与多家储能领域知名企业达成合作。如今面临破产,桑顿对员工的一封公开信言辞恳切,如今这样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9月25日,江苏常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029号的答复。文件提到,常州聚焦光储充场站、工业企业、产业园区等领域,融合新能源、新型储能、用电负荷等元素,让试点示范逐步转化为应用场景、城市风景。组织开展溧阳天目湖湖群生态岛试验区建设,确定了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9月27日,河南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缓解郑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难的提案的答复。文件提出,市发展和改革委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研讨,对全市工业用电负荷情况进行研究分析,研究重点区域项目布局,并从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研究布局一批新型储能项目,进一步
9月19日,由国网山东威海供电公司投资建设的威海市首座“风光储充放一体化”智慧充电站正式投入使用。充电站共配备22台充电桩、40个充电车位,可容纳40辆电动汽车同时充电,预计日服务车辆280辆次。该充电站设有直流快充区、车网互动区、储能区、电力彩虹驿站等多个功能区。其中,直流快充区安装了18台
英国当地时间9月24日至26日,Solar&StorageLiveUK展会在伯明翰NationalExhibitionCentre圆满落幕。作为海外家庭绿电领域全场景解决方案提供商,钧能GSENERGY携热销的光/储逆变器、高/低压户储、户用充电桩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亮相,为英国民众带来了高效优质的家庭绿电解决方案,受到英国市场的广泛关注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9月20日,广东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未来产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新能源产业集群。重点推动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氢能、轻型动力等新能源产业发展。重点围绕汽车电子、智能座舱、
9月25日,第九届SNECES+国际储能与电池技术及装备展览会在上海开幕。爱士惟携光储充一体化能源解决方案精彩亮相,展现了其在新能源领域的前沿创新成果。根据国家能源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8月底,全国光伏累计装机容量达到752.35GW,占全国电力装机总量的24%以上。随着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迅猛发展,
盐城东台市供电公司首次在五烈镇东里村启用移动式光储充一体充电站,不仅解决了水乡小镇汽车充电设施不足的问题,而且通过结合屋顶光伏系统,为充电站提供了绿色能源,形成了能源高效利用的智慧微电网。移动式充电站由盐城东台市供电公司联合盈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探索实施,核心创新在于其自动驾驶的
9月20日,深圳市光明区发改局发布公开征求《深圳市光明区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明确,对工商业园区打造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的企业采用事后资助的方式进行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按实际投资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项目实际投资为项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