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3月22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优化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文件提出,对省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在每年一季度和四季度的每日8:00-9:00和19:00-21:00执行尖峰电价,尖峰电价在用户对应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100%(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折价、系统运行费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参与浮动,下同)。
青海省高峰时段电价按平段电价上浮63%执行,低谷时段电价按平段电价下浮65%执行,增加的2个百分点下浮的资金,由尖峰电价收入进行补偿,暂不通过代理购电分时损益分摊。
原文如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要求,更好发挥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作用,引导用户削峰填谷、促进新能源消纳,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关于优化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8日,为期7天,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4号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处
邮政编码:810008
电子邮箱:qhfgwjgc@163.com
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支持!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1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优化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各相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峰谷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促进新能源消纳,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提供支撑,现就进一步优化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调整我省峰谷时段
对我省所有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工商业用户用电峰谷时段进行调整,调整后峰谷时段为:高峰时段7:00-9:00,17:00-23:00;低谷时段9:00-17:00;其余时间为平时段。
二、尖峰电价政策
对我省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在每年一季度和四季度的每日8:00-9:00和19:00-21:00执行尖峰电价,尖峰电价在用户对应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100%(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折价、系统运行费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参与浮动,下同)。
三、峰谷电价浮动比例
我省高峰时段电价按平段电价上浮63%执行,低谷时段电价按平段电价下浮65%执行,增加的2个百分点下浮的资金,由尖峰电价收入进行补偿,暂不通过代理购电分时损益分摊。
四、其他事项
(一)继续做好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或未形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购电价格按本通知分时电价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
(二)优化完善后的分时电价执行范围为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等以外的所有工商业用户。
(三)我委调整电价政策后,电网企业应尽快开展计量装置升级改造工作,未完成升级改造前仍执行原峰谷时段。由于表计更换、改造增加的投资,纳入我省下一周期输配电价核价范围予以解决。电网企业营销部门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上一个月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行业分时段用电负荷、电量及用户变动情况报送我委。
(四)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和电网企业要精心组织,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优化完善后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平稳落地实施。电网企业财务部门应于每年一、四季度末结束后,将年度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及尖峰电价收支情况报送我委。执行中遇到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价格处),我委将适时优化调整。
(五)我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青海电网峰谷分时电价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1〕814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我省峰谷分时电价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3〕647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3〕775号)同时废止。
(六)本通知自2024年 月 日开始执行。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 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海南省燃煤标杆电价为0.4298元/度。代理购电价格:代理购电价格方面,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代购价格由平均上网电价和各类损益折价组成。期间平均上网电价一直为0.51576元/度,即标杆电价的1.2倍,也是市场化交易允许的价格上限。2024年起,煤电容量电价开始执行,平均上网电价有所下降,不再是固定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3〕555号)文件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对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用电试行重大节日深谷电价,每年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期间,11:00-15: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以峰段电价为计算基础,下浮20%。前述三个节假日具体
日前,江西发改委下发《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通知提出,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为契合用电负荷特性变化,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冬季(1月、12月)每日18:00~20:00为尖峰时段,8:30~11:30、20:00~21:00为高峰时段,0:00~6:00为低谷时段,其余为平段;夏季(7~9月)每日20:30~22:30
一、为什么调整分时电价机制?2022年10月,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2〕898号),分时电价机制实施一年来,在缓解我省电力供需紧张形势、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支持新型储能设施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此次对我省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机制作适当调整,主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5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文件提出,试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12:00~14:00设置为深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原文如下: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
近日,南方电网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发布《南方电网新型储能调度运行规则(试行)》,在文件解读中南网调度中心表示:南方电网已初步建成“一体多用、分时复用”的新型储能市场化调用体系。预期《新型储能调度规则》的实施落地,将进一步提升新型储能利用率。在新型储能不具备参与市场的条件时,要求调
4月1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意见的通知。文件指出,绿色电力交易是指以绿色电力和对应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为标的物的电力交易品种,交易电力同时提供国家核发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用以满足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
2024年3月27日,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调整方案》。新分时电价方案重新划分时段区间,有意解决原分时政策下湖北区域电力市场现货电价“峰段不峰、谷段不谷”的不足,更真实地反映湖北区域用电曲线,促进湖北省新能源电量消纳,推动工商业用户用电成本总体下降。截至2023年底,新能源装
天津市燃煤标杆电价为0.3655元/度。代理购电价格:代理购电价格由当月平均上网电价和历史偏差电费折价构成。(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23年6月份至24年4月,天津代理购电价格统计如图:输配电价:天津市输配电价如图:上网线损费:天津电网第三监管周期综合线损率为4.09%,23年6月份至24年4月
4月17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优化峰谷时段设置:1月、2月、12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1月和12月的17:00至19:00;低谷时段0:00至7:00,其他时段为平段。3—5月和9—11月,高峰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南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出,优化峰谷时段设置1月、2月、12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1月和12月的17:00至19:00;低谷时段0:00至7:00,其他时段为平段。3—5月和9—
4月24日,嵊泗县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推动全县工商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力争市场化交易电量达到1亿千瓦时以上,促成中广核嵊泗小洋山薄刀咀光伏电站绿电交易达到0.3亿千瓦时以上。原文如下:嵊泗县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各乡
进一步提升光伏系统的可靠性和经济性,储能行业持续爆发,特别是随着各地峰谷价差进一步拉大,工商业储能已具备良好的经济性,工商业储能解决方案百发齐放,装机量快速增长,工商业储能迈入发展元年。然而,不可否的是,作为时下最为火爆的赛道,分布式光储行业也面临着诸多“成长的烦恼”,如日益捉襟
4月24日,新昌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2022年度非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奖补的通知,通知指出,对符合建设规范的2022年并网光伏项目,按其实际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自发电之日起一年。补助要求:(1)企业(单位)的工商注册、税收管理和项目实施地址均需在新昌县;(2)项目需
4月24日,揭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全市光伏安装和工业厂房屋面维修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乡镇(街道)要靠前服务,要做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加强宣传教育,告知属地厂房(房屋)业主(使用人):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工业厂房屋面维修作业和光伏安
日前,有网友咨询,大于6MW的屋顶光伏项目能不能分成两个单点接入小于6兆瓦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进行备案和在电网企业进行办理电网接入业务?安徽能源局对此做出回应。原文如下:来信:大于6MW的屋顶光伏项目能不能分成两个单点接入小于6兆瓦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进行备案和在电网企业进行办理电网
4月17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优化峰谷时段设置:1月、2月、12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1月和12月的17:00至19:00;低谷时段0:00至7:00,其他时段为平段。3—5月和9—11月,高峰
近日,NelnetRenewableEnergy宣布退出住宅太阳能市场,并专注于商业太阳能市场的战略举措。该公司表示,退出住宅太阳能的决定是由于住宅太阳能市场的监管和经济性充满挑战,Nelnet计划继续履行迄今为止安装的住宅项目的现有保修和合同义务。在商业领域,Nelnet表示将特别关注中西部和纽约。
2023年我国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近百吉瓦,再度创下历史新高。其中江苏省可谓备受瞩目,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位列全国第一,且户用光伏挤入前二,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国第二大分布式光伏市场。江苏省分布式光伏的爆发,离不开全产业链的推动及政策扶持。作为我国光伏产业的发源地,至今江苏省拥有完备的
2024年3月8日,安徽弘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昌新材料”)与天合蓝天合作的原装工商业光伏项目正式并网。该项目安装天合蓝天原装光伏系统2.2MW,预计首年发电量240万度,年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2130吨,年均发电收益可达到170万元。近年来,工商业光伏蓬勃发展,在赋能企业实现用能绿色低
近日,福建、河南、浙江、辽宁等省市纷纷公布了2024年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或配电网接入能力)的可开放容量信息。福建已有22个县(区/市)发布了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松溪县、尤溪县、大田县、将乐县等共计9个县(区/市)在分布式光伏接入方面可开放容量为0,南安市、泉州台商投资区、惠安县、霞
近日,大连云山机械有限公司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正式开工,此项目位于该企业车间厂房内,由山海新能EPC主体单位—辽宁日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承建。该项目采用屋顶光伏平铺式的建设模式,在企业厂房彩钢屋顶铺上光伏发电板,隔热降温改善环境空间。将光能转化为绿色电能,为企业生产带来源源不断的电能,
2024年1-3月,全省发电量248.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6%。其中:水电7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2%;火电45.4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1.2%;太阳能84.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7%;风电4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3%。2024年1-3月,全社会用电量2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0.3亿千瓦时,同比减
4月18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废光伏组件和废风电机组叶片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推荐性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文件规定了废光伏组件和废风电机组叶片在收集、贮存、运输、预处理、利用、处置过程中的污染控制要求,以及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要求。本文件适
4月7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海南州塔拉滩5万千瓦平价光伏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将海南州共和县铁盖乡拉才村的0.1348公顷国有农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作为海南州塔拉滩5万千瓦平价光伏项目建设用地。原文如下: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州塔拉滩5万千瓦平价光伏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青政土函〔2024
为促进新能源与新型储能深度融合,充分发挥《青海省新型储能项目推进工作调度机制》统筹调度作用,加快推动我省新型储能及新能源配套储能项目建设,省能源局于3月28日组织召开新型储能及新能源配套储能项目调度会议,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统筹调度推进各类储能项目建设进度。相关市(州
2024年1-2月,全省发电量158.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9%。其中:水电5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3%;火电31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2.5%;太阳能5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3.5%;风电24.4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3%。2024年1-2月,全社会用电量18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4%。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0.2亿千瓦时,同比减
为加快第三批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配套储能项目建设,近期,青海省能源局组织召开第三批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配套储能项目推进工作会议,以公平协商形式研究各项目建设模式、责任主体,安排部署项目建设工作。有关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各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作为国
近年来,海北州立足自身能源资源实际,紧抓青海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重大历史机遇和全省新能源开发辐射地、后备区定位,积极融入全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大局,为全力打造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添“光”加彩、乘“风”助力。海北在保持水电、火电基本稳定的基础上,依托规划建设的5个光伏园区、3个风
近日,来自西宁市工信局的信息,2023年,西宁市光伏制造产业完成工业总产值518.7亿元,同比增长26.9%,占西宁市规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23.7%。近年来,西宁市立足产业“四地”建设,抢抓新能源发展重大机遇,围绕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依托全省绿电优势,加快打造光伏应用与制造垂直一体化发展新
随着洁阳变1号主变和塔洁Ⅰ线相继充电成功,标志着华能共和50万千瓦光伏项目汇集站及送出线路工程顺利投运。华能共和工程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塔拉滩,当地光伏电场通过本汇集站将35千伏升压至330千伏并接入塔拉750千伏变电站。工程本期建设2台250兆伏安主变;共和330千伏光伏汇集站线路工程新建330
近日,青海省能源局发布2023年全省发、用电量情况。2023年,全省发电量100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其中:水电398.3亿千瓦时,同比减少6.7%;火电15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太阳能2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3%;风电16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3%。2023年,全社会用电量1018.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4%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