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3月8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全省光伏建筑一体化装机规模年均增速保持50%以上,力争到2027年,累计装机规模超过400MW,培育打造一批省级试点示范项目;支撑光伏建筑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技术研发体系、政策法规体系、规划建设体系、运行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迈上新台阶。到2030年,光伏建筑一体化在我省各类建筑实现规模化、市场化应用,适合安徽城乡特点的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安徽省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经信局(市光储办)、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供电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创新引领推动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推进全省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加快我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光储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共同研究制定了《安徽省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 徽 省 能 源 局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8日
安徽省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示范
和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光伏建筑一体化作为一种将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到建筑上的技术,对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节能减排、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落实《关于强化创新引领推动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安徽省建筑节能降碳行动计划》等要求,加快推动我省光伏建筑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以优化建筑领域能源结构为目标,以场景拓展示范引领为抓手,探索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商业模式,统筹推进先进光伏技术在建筑领域应用,助力安徽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实现。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同步推进。坚持新建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居住建筑同步推进原则,健全顶层设计,完善技术标准和扶持政策,推动建筑与光伏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图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使用。
坚持创新引领,经济高效。发挥我省先进光伏产业发展优势,优先支持光伏发电设备作为建筑材料或构件在建筑上应用,加强环境友好型薄膜太阳能等高效光伏电池、光伏建筑一体化、智能运维等关键领域技术创新。按照安全可靠、协调美观、经济适用原则打造一批符合城乡发展需要的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场景。
坚持省市联动,示范引领。强化部门协作、省市联动,形成工作推进合力。通过总结发展规律,探索发展模式,明确发展思路,重点抓好示范创建,树立应用典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光伏建筑一体化典型案例。
(三)发展目标。全省光伏建筑一体化装机规模年均增速保持50%以上,力争到2027年,累计装机规模超过400MW,培育打造一批省级试点示范项目;支撑光伏建筑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技术研发体系、政策法规体系、规划建设体系、运行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迈上新台阶。到2030年,光伏建筑一体化在我省各类建筑实现规模化、市场化应用,适合安徽城乡特点的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二、主要场景
按照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应用的原则,推动光伏发电系统与建筑有机结合,鼓励配置必要储能设施,在新建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居住建筑及符合条件的既有建筑领域,打造一批具有不同场景示范效应的光伏建筑一体化工程。
1.“光伏新建公共建筑”工程。各级政府投资新建的业务用房、学校、医院、图书馆、体育馆、车站机场等公共建筑,应同步配套建设光伏设施;光伏发电组件投影面积不少于有效屋顶面积的50%;有玻璃幕墙、石材外墙或铝板外墙等设计要求的,原则上墙面光伏发电组件面积不少于南、东、西三向墙面有效面积之和的10%。蚌埠、芜湖、宣城等光伏建筑试点城市新建的其他公共建筑项目,应按一定比例要求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同步配套建设光伏设施,具体比例由各市结合实际确定。支持其他投资主体在新建公共建筑项目时,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同步配套建设光伏设施。
2.“光伏新建工业建筑”工程。新建工业厂房应同步配套建设光伏设施,且光伏发电组件投影面积不少于有效屋顶面积的50%。各级政府及其平台公司投资新建的工业厂房,原则上墙面光伏发电组件面积不少于南、东、西三向墙面有效面积之和的10%;鼓励其他投资主体新建的工业厂房墙面配套安装光伏幕墙设施。支持开展“光储直柔”建筑应用试点,鼓励园区企业“自发自用”,有序实现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高效灵活接入与生产消费一体化。
3.“光伏新建居住建筑”工程。鼓励住宅地产开发单位在城镇区域新建居住建筑时,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按照安全可靠、协调美观、经济适用原则配套建设光伏设施,确保与建筑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图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使用。
4.“光伏既有建筑”工程。支持既有工业建筑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在建筑屋顶及墙面配套安装光伏设施。鼓励各地结合建筑节能改造计划,以学校、医院和机关办公建筑等公共建筑为重点,对具备光伏安装条件的,积极探索商业模式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鼓励老旧小区屋顶或墙面维修、更换等城市更新项目,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实施节能改造。
三、重点任务
完善先进光伏在建筑领域应用推广的政策、机制,研究制定相关标准、规范,探索形成示范推广的商业模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建筑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为先进光伏在建筑领域推广应用营造良好环境。
1.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做好《太阳能光伏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规程》宣贯实施工作,开展既有建筑加装光伏技术流程研究,支持编制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设计图集。(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快构建光伏建材产品标准体系,研究编制光伏建筑材料产品相关规范、标准,推进光伏组件按照建筑模数尺寸生产。(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
2.规范配套管理机制。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由所在地县(区)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同步实施、能建尽建”原则实施核准(备案)管理;建设标准和日常管理需符合国家、行业及省有关标准要求,达到最新《可再生能源效能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新建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纳入建设管理部门建设工程项目监管。(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地应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资源情况调查,摸清既有建筑屋顶加装光伏系统潜力;在确保建筑使用安全基础上,统筹推动既有建筑加装光伏工作。(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光储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市级电力部门应提供一站式并网服务,同步开展建筑供电、光伏并网受理,确保建筑和光伏项目同步具备装表接电条件;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在规定时间完成光伏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责任单位: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各市人民政府)
3.创新商业投资模式。以地方政府平台公司或光伏制造企业为主体,吸引多方社会资本参与投资,统筹各地建筑领域光伏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产业链协调管理;鼓励探索以市场化竞争配置为主的项目开发管理机制,支持引入第三方新能源企业打包式、跨行业承接建筑领域光伏新建、改建项目,平衡项目收益;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等采用自建自营、合同能源管理、委托专业电站运营商管理、建筑领域企业联合持有EPC等模式,加快形成一批在全省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应用场景与商业投资及运营模式。(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光储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4.强化电力消纳保障。建筑光伏电力以自用消纳为主,余电通过充电桩、上网等方式合理利用,按照量率协同原则,将光伏建筑一体化发电纳入全省新能源消纳总体规模保障。(责任单位:省能源局、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协调调度机制,实施建筑光伏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行动,提升市级范围分布式光伏电站数据聚合与预警监测能力。鼓励地方政府制定促进绿色电力消纳支持政策,积极扩大绿色电力消纳规模。(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加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统计核算与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省级绿色电力年度消纳评估。(责任单位:省能源局,配合单位:省光储办、各市人民政府、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5.探索绿电应用场景。开展微电网、虚拟电厂等关键技术协同创新和联合攻关,提升分布式能源、储能系统及可控负荷的协调控制、智能计量、双向通信、安全防护等技术实现能力。(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光储办、省能源局、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支持建筑光伏设施运营企业与智慧能源服务商加强合作,利用多能融合、多网调度、多元市场等数字化新技术,打造一批低碳(零碳)建筑、低碳(零碳)工厂典型场景,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系统协同互补,逐步实现“源网荷储”深度融合、灵活互动。(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能源局、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6.强化试点引领。开展省级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城市建设,在全省创建3-5个试点城市,夯实试点城市管理责任,落实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配套建设要求。(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光储办)充分发挥试点城市引领带动作用,总结形成具有安徽特色的光伏建筑一体化推广应用模式,培育20个左右一体化程度高、经济效益好、示范带动性强的省级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积极争创智能光伏试点示范项目等国家级试点示范项目。(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省光储办、试点市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目标管理和督查落实,推动全省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示范和应用推广工作。(责任单位:省光储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各市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条块结合、省市联动,确保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二)加大资金支持。依托省有关政策,每年择优遴选一批光伏建筑一体化创新应用场景案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建规模不低于250kW的非政府投资类光伏建筑一体化薄膜太阳能发电项目,给予投资补贴。(责任单位:省光储办,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统筹利用绿色建筑、城市更新等专项资金,支持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等。(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依托省科技计划项目,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相关企业申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认定。(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强化政策保障。土地出让时应明确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确定的绿色建筑相关要求;涉及光伏建筑一体化设计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建设需求,按规定纳入地块出让规划条件(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实际发生研发费用按规定加计扣除,购置设备器具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所得税、进口税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税务局、合肥海关)加大绿色低碳建设项目的投融资支持,指导金融机构开发相关金融产品,推动绿色信贷总量持续增长,支持相关企业登陆多层次资本市场。(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安徽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鼓励新能源企业参与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建设,支持其公平参与光伏风电项目建设规模竞争性配置。(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四)做好宣传推广。开展光伏建筑试点城市典型工作经验、光伏建筑一体化典型应用场景案例宣传,扩大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在全省更多地区、更多建筑项目的渗透率。(责任单位:省光储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强教育宣传和舆论引导,普及建筑节能降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加大光伏建筑一体化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养,加强行业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强化专业人才储备。(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3月28日,安徽省淮北市农业农村局发文指出,2024年全市光储产业营业收入128.9亿元,其中先进光伏制造业营业收入24.4亿元,同比增长277.3%,新型储能制造业营业收入104.5亿元,同比增长-7.9%。创新“光伏+”多元发展模式,建筑领域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技术,2024年应用面积62.72万平方米,年减排
3月18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洛阳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积极支持风能、太阳能发展。推动风电、光伏发电装机成为电力装机增量的主体,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打造沿黄百万千瓦级高质量风电基地,采用先进风力发电技术,建设宜阳县、嵩县等风电场
近期,国家能源局印发了《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目标,明确提出了2025年全国发电总装机、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等一系列具体目标,从能源安全保障、绿色低碳转型、能源改革和法治建设、科技自立自强、用能满意度、能源监管效
3月11日,广东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印发《肇庆市高要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大力推进“新能源+储能”项目建设,落实“新能源+储能”标准配置政策,2023年7月1日以后2025年以前新增并网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陆上集中式风电,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1小时配置新型储能。2025年及以后首
3月10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印发《美丽青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通知指出,推进“光伏+”专项工程,本区光伏备案项目11.7万千瓦,光伏装机容量达到19.4万千瓦以上。推动氢能多元化利用,打造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园,积极推进零碳氢储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示范。开展风能、生物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6日,江苏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若干政策举措》(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提出,建立健全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管理体系,依托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推动造纸、光伏、水泥、新能源装备等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出口企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0日,2025年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全文发布。报告明确,2025年工作安排。其中包括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积极推进粤东电力送深第二通道、红海湾海上风电登陆、妈湾电厂煤机环保替代、中海油电厂升级改造、藏粤直流工程(深圳段)等项目。规划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开展南海天然气登陆
3月5日,苏州工业园区开启光伏和储能项目征集工作。申报对象为在园区备案实施的分布式光伏(光伏发电设施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和规划条件的项目除外)、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光伏配置储能项目,项目应于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并网(以国网提供的并网时间为准),并
2月27日,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赣州市未来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以赣州经开区、南康区、赣县区、定南县为重点,抢抓能源革命机遇,重点布局太阳能、氢能等领域。太阳能加强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光伏建筑一体化等新型太阳能技术、材料和装备研
近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了《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能源行业未来两年的发展定调。这份文件释放了哪些关键信号?与《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2024意见》)相比,政策方向有何调整?哪些内容直接影响企业布局?本文带你划重点、看趋势!01《意见》主要内容
2月27日,由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主办的《光伏行业2024年发展回顾与2025年形势展望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上,国家电投集团经济技术研究咨询有限公司张冲博士分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面临的挑战,并就新型电力系统下光伏发展提出了建议。当前,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面临的挑战有:一、电力供需平衡矛盾日益凸显
4月8日,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阳江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提出,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绿色建筑的规划、建设、运行、改造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按
3月27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细化政策举措》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拓展光伏幕墙、光伏围栏等应用场景,支持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建设光伏设施,对示范项目给予财政奖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等支持,力争全年新增建筑光伏装机容量3吉瓦。
近日,湖南多个高速收费站光伏项目即将并网发电。截至目前,湖南高速已成功建成98座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达22兆瓦。怀化片区收费站光伏项目,为湖南高速首个成片区开发光伏项目,充分利用了收费站闲置空间,为区域能源供应增添了绿色选择。资阳服务区光伏项目首次实现高速公路互通光伏“就近消纳”,服
3月28日,安徽省淮北市农业农村局发文指出,2024年全市光储产业营业收入128.9亿元,其中先进光伏制造业营业收入24.4亿元,同比增长277.3%,新型储能制造业营业收入104.5亿元,同比增长-7.9%。创新“光伏+”多元发展模式,建筑领域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技术,2024年应用面积62.72万平方米,年减排
2025年,有人欢喜有人忧。连续多日徘徊在退市边缘的*ST嘉寓,提前锁定面值退市。截至3月28日,*ST嘉寓收盘股为0.54元,已连续十九天低于1元,业内判断即使下个交易日涨停,其股价也回不到1元。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2.1条规定,若公司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
2025年3月26日,为期三天的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清洁能源博览会(CEEC2025)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盛大开幕。CEEC2025以“聚焦能源新质生产力,绿动电力生态供应链”为主题,展览面积超5万平方米,汇聚全球535家行业领军企业、2000多项前沿技术成果,同期举办32场行业论坛,吸引来自7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政企学
3月25日至28日,博鳌亚洲论坛2025年年会在海南博鳌举行,主题为“在世界变局中共创亚洲未来”。来自数十个国家的政商学界人士汇聚一堂,聚焦“在世界变局中共创亚洲未来”主题,激荡思想碰撞、提供解决方案,为亚洲和世界的发展贡献“博鳌智慧”。隆基绿能董事长钟宝申受邀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25年年会
2月4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聚焦绿色生产力,积极有序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推动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结合贵阳市各园区屋顶结构和用能需求,充分利用屋顶资源开发
3月20日,广东饶平县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饶平县“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在试点期内,在饶平县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光伏+建筑”项目:2024年底前,完成全面摸底调查,在新建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居住建筑以及符合条件的既有建筑、公共设施或者构筑物等,新增打造“光伏+建筑”
提到家庭绿电,你会想到什么?是屋顶错落有致的光伏组件,还是家中智能节能的电器设备?当“家庭”遇上“智能光伏系统”,一场颠覆传统家庭能源模式的变革正蓄势待发。3月18日,隆基绿能发布家庭光建绿电解决方案新品“LONGieHome”。聚焦全球家庭用户,作为隆基在第二个25年征程的首发新品,LONGieHom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6日,江苏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若干政策举措》(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提出,建立健全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管理体系,依托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推动造纸、光伏、水泥、新能源装备等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出口企业
4月8日,安徽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宿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2025年有序规划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加快“乡村振兴风电”、皖能褚兰风电等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到2025年底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量达到570万千瓦。大力引育新能源产业“链主”企
近日,安徽省能源局数据公布1—2月全省能源运行情况。1—2月,全省用能需求总体平稳,电力、天然气供应较为充裕,迎峰度冬能源保供工作顺利完成,能源运行实现良好开局。电力消费增速同比放缓。1—2月,全社会累计用电量560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5%,增速较去年同期放缓19.3个百分点。电力装机规模稳步
4月8日,安徽省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集中核查清理五河县域内在途超一年光伏项目的公告。公告表示,经核查,全县现有113户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系统方案已超出一年有效期。根据当前电网承载能力及《供电营业规则》等相关规定,需对上述项目开展集中核查清理工作。
3月27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细化政策举措》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拓展光伏幕墙、光伏围栏等应用场景,支持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建设光伏设施,对示范项目给予财政奖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等支持,力争全年新增建筑光伏装机容量3吉瓦。
4月1日,安徽省无为市发改委发布关于集中核查清理无为地区在途超一年光伏项目的公告,涉及498个户用光伏项目。公告表示,根据《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23〕33号)及电网接入能力动态评估结果,全市现有498户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系统方案已超出一年有
4月1日,安徽发改委发布关于征询社会公众对《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根据公告,用电容量100千伏安及以上工商业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100千伏安以下工商业用户可按年度自愿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根据我省不同季节电力供需形势和负荷特性
2025年6月我国即将步入光伏电价市场化时代,垂直组件市场如春笋破土,有望迎来飞速发展。垂直组件为土地稀缺的地区解锁大规模光伏项目的新机遇,更在多样化的应用场景中凭借独特优势,实现差异化的“光伏+”应用;在广袤的“沙戈荒”及“农光互补”项目里,垂直组件大展身手,高效发电的同时兼备调和微
3月25日,安徽无为市发布关于部分分布式光伏排队项目有序接入的公告。公告表示,随着2025年第二季度公用变电站、线路、台区分布式电源可接入容量信息更新,无为地区部分线路与台区光伏接入容量有所改善,经与国网无为市供电公司研究会商,根据容量改善线路台区暂缓接入排队用户报装先后时序,拟对以下
3月24日,华东能源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提升安徽省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内容指出,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应将所有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以2025年6月1日为节点划分。2025年6月1日以后投产的新能
3月24日,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惠企政策资金拟支持项目(第二批)公示。涉及企业有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原文如下: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惠企政策资金拟支持项目(第二批)公示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以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截至今年2月,江苏连云港赣榆区分布式光伏用户累计3.36万户,在全省处于第二位;累计装机容量104.37万千瓦,在全省排名第七。据介绍,江苏连云港赣榆区赣榆区作为国家能源局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区县之一,地势海拔较低、大气透明度较好,年均日照时数在2300小时以上,太阳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