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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淮南市公开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通知称以焦岗湖光伏发电项目违规侵占国家湿地公园整改为突破口,对全市自然保护地违规建设情况进行大排查大整治,效果明显。
同时,安徽省淮南市纪委监委还配合省纪委监委对焦岗湖国家湿地公园违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进行了深入调查和责任追究。
2019 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潘集泥河省级湿地公园、焦岗湖国家湿地公园内违规建设光伏项目,淮南市整改工作推进乏力。2021 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再次指出焦岗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内违规建设光伏问题,目前上述问题整改工作仍无实质性进展。同时,淮南市对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改不到位,举一反三不够,自然保护地违规建设问题依然较为突出。
随着我国光伏电站规模与数量的不断扩大,土地问题已成为制约光伏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光伏用地的合规性也成为行业担忧的突出问题。
2023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自治区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蒙西托克托外送200万千瓦风光项目(大唐清水河风力发电项目)申请使用林地手续问题的通报。通报指出,该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中的部分地块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此外,该项目还存在违规违法破坏林地的情况,情节严重。
2022年5月,新特能源旗下子公司陷入电站建设违规风波。其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的200MW光伏平价项目,因强铲麦田而引发社会关注。新特能源曾回应称,在该项目的推进过程中,存在群众工作不到位、合同签订程序不规范、监管工作缺失缺位以及施工违法违规等问题,该项目已停止施工。
2020年,某社会媒体报道了榆林某央企的光伏施工项目,该项目推平了毛乌素沙漠的千亩林草地,占用了牧草地等,将光伏行业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引起了社会大众的强烈反响。
除了手续不齐全外,违规占地、未批先建等问题也占据了多数。例如,忻州市虎悦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因非法占地建设光伏升压站而被罚款,安徽省宿松县高岭乡高岭村的光伏项目因非法转让土地而被罚款,贵州黔西南州的某光伏项目因违规占用土地而被拆除……
自去年以来,光伏行业的用地政策发生了较大变化,农、林、渔、海等相关主管部门均出台了新政策。光伏用地问题已成为投资商面临的最大风险,无论是存量项目还是新建项目,新政背后的政策衔接和变动风险始终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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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河北阳原县披露4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均涉非法占用草地/草原建设风电、光伏项目。详情见下:阳原上大柳村科科施工队、张家口五兴聚福建筑工程公司、阳原西城志恺施工队、张家口持诺电力安装公司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决定书1、对阳原上大柳村科科施工队处罚决定书处罚事由:经依法查明该单位于202
10月24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青田舒海复合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将丽水市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515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作为青田舒海复合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详情如下:丽水市人民政府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自王村镇人民政府官微获悉,为严格分布式光伏项目土地管理,避免出现弄虚作假、骗取备案、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以及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用于光伏发电项目等情况出现,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曾发布《光伏用地政策宣讲书》。光伏用地政策宣讲书各光
10月17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陆域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意见的函指出,进一步完善项目分类管理。总装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上或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三条(一)(二)(三)中环境敏感区的陆域风电、光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产业用地保障管理的通知》,提出将包括光伏方阵和配套设施用地在内的项目所有功能分区纳入用地预审范围,并在预审意见中提出光伏方阵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分类管理及用地备案有关要求。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光伏方阵用地实行用地备案管理。用地单位签订
近年来,国家部门及部分地区相继发布了禁止安装光伏设施的相关政策,涵盖了4个国家层面、38地禁止安装光伏类型,详情见下:国家层面:一、国家林草局印发《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以下情况禁止安装光伏:禁止擅自在国家级自然公园内从事风力光伏电场等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开发活动。二、国家林
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用地信息备案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管理。《通知》要求,各地要分类做好光伏用地信息备案工作,建立辖区内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底数档案,依申请办理光伏发电项目用
9月26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管理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近期自然资源部关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面解读省级耕地保护考核工作方案,通报全省光伏项目用地管理、全省开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倾倒建筑垃圾问题排查整改、全省1-9月份耕地流出问题核实整改、全省土地卫
近日,为切实发挥典型案例整改的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作用,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和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公布7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其中涉及一起占用耕地建设光伏项目案例。根据公告,2022年3月,临高某能源有限公司擅自占用波莲镇美珠村8.64亩耕地建设光伏电站。2023年3月,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
9月26日,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严格保护省级自然公园内的森林、草地、湿地、海洋、水域、生物等珍贵自然资源,以及自然遗迹、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文物古迹等。在省级自然公园内开展相关活动和设施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其自然状态和历史风貌。
日前,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向社会提供永久基本农田查询服务的公告》。为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自然资源部决定向社会提供永久基本农田查询服务,具体可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网址:.cn)首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自然资源部APP政府信息
近日,陕西略阳县略阳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纵深推进河库沟渠“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文件指出,2024年至2025年,利用2年时间对水库“四乱”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其中,2024年11月底前完成防洪库容侵占严重问题清理整治任务,2025年11月底前完成承担防洪任务水库清理整治任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河道、湖泊、水库管理保护,近日,山西省总河长签发第3号省总河长令——《关于持续强化河湖长制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深入开展河湖库“四乱”问题排查整治,纵深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共筑
近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滨海新区)行政处罚决定书(津规资(滨海)罚〔2018〕3056号)》。该处罚决定书指出,天津华电北宸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因未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小王庄镇刘岗庄村集体土地3695.9平方米,建设光伏项目(升压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经查,2016年10月淮南市潘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焦文广)占用潘集区古沟回族乡蔡庙村集体土地进行该公司开关站项目建设,该项目已经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淮南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泥河20WM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淮发改审批〔2016〕121号),并通过了淮南市国土资源局建设
近日,山东能源监管办根据国家能源局转办的有关光伏电站违规问题的投诉,由稽查处和市场监管处联合组成调查组,开展投诉案件的调查。调查组与投诉方进行了沟通联系,了解投诉事由的大致情况,然后进一步了解项目的建设备案、资质情况。之后,调查组赴山东省发改委,了解项目的备案情况、计划占用情况。
10月29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光伏发电和风电项目建设规模竞争性配置工作的通知。根据竞配方案,本次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建设规模350万千瓦,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建设规模300万千瓦。申报光伏项目基本条件:1.普通光伏电站:即装机容量6兆瓦及以上的光伏电站(不含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
10月30日,安徽省住建厅印发《安徽省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24年起,合肥、芜湖、滁州、马鞍山等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执行75%节能标准,其他市2025年起执行。到2025年,全省新建民用建筑能效较2020年提升30%。支持滁州、芜湖、蚌埠等市开展省级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城市建设,
10月23日,安徽省工信厅发布《安徽省新型储能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24-2027年)》,文件提出,力争到2025年,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以上,到2027年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450万千瓦以上。在电源侧储能领域,重点围绕风光资源集中区域,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开发建设,支持新
10月22日,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我市光伏建筑一体化推广应用的通知》,鼓励该市新建居住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并提出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系统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明确,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施工
为深化落实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宣传六项工作机制,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分期推出自然资源政策法规知识系列问答,主动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自然资源领域热点问题,向全社会普及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知识,传递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和“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理念,共同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本期
9月27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2024年8月电力数据月度简报:一、装机情况截至2024年8月底,全社会装机容量11819.45万千瓦。其中水电619.82万千瓦、火电6241.23万千瓦、风电787.01万千瓦、太阳能3934.20万千瓦。二、发电情况本月全社会发电量400.30亿千瓦时,增长13.22%。其中:风力发电本月8.68亿千瓦时,
近日,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伊特纳能源太阳能电池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示显示,伊特纳能源科技(淮北)有限公司拟在安徽省淮北市杜集经济开发区建设伊特纳能源太阳能电池二期项目,该项目性质为改扩建项目,新增1GW高效N型TOPCon太阳能电池智能生产线。据公开信息显示,
9月4日,滁州人大发布《滁州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公开征求修改意见。文件指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发展绿色电力资源,落实国家统一大市场要求,鼓励光伏发电项目有序开发建设,支持企业、开发园区分布式光伏等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促进绿色电力发电比例提升。绿电入市
9月10日,安徽省商务厅发布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29号提案答复的函。文件提出,鼓励汽车、光伏储能、家电等重点企业依托自身境外仓储资源为省内企业提供公共仓储、物流、质检、维修等服务,结合境外经贸园区建设统筹优化我省海外仓布局。原文如下: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29号提案答复的
日前,有网友咨询,屋顶分布式光伏涉及多处屋顶,屋顶在不同的行政区,项目备案是在申请人注册地发改委备案,还是在项目所在地分别备案?安徽能源局对此做出回应。回应称依据2023年8月26日,安徽省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23]33号),明确“分布式光伏
8月28日,六安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A039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其中提出,全市分布式光伏开发有序推进。截止到2024年6月,全市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超30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装机130万千瓦。原文如下: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A039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李渠成委员、梁植年委员、民进六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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