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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推动能源和产业转型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

2024-01-19 15:38来源:山东发改委关键词:光伏金融光伏发电山东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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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推动能源和产业转型的若干措施》解读说明

为引导和激励更多金融资源支持我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会同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等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推动能源和产业转型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解读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山东碳排放总量占全国近10%,减碳降碳任务重、责任大,特别是煤电、炼化、焦化、有色等16个行业5278家高碳企业,占规上工业企业能耗的69%、煤耗的91%,是我省企业高碳向低碳转型的主体和关键。传统行业是我省工业的家底,不能简单当低端产业退出。节能降碳是推动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也是我省未来几年投资和融资增量的重要支撑,初步测算,未来三年高碳行业向低碳转型需新增投资约1万亿元,其中市场化融资需求5000亿元以上,需大量长期低息的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前期,我省先后出台了《关于发展绿色金融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多个综合性文件,但绿色金融对高碳行业向低碳转型支持不足,主要表现在绿色金融覆盖面过窄、金融机构对高碳项目风险识别能力不足、高碳行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突出等几个方面。央行正加快推进转型金融发展,牵头起草火电、钢铁、建筑建材和农业四个行业转型金融标准。目前金融支持高碳行业低碳转型在全国省市层面尚未完全破题,《若干措施》主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抓住高碳行业和能源转型这个急难重点,以市场化方式加大金融资源供给,培育绿色低碳转型内生动力。

二、起草过程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等6部门单位,赴浙江及全国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湖州市和衢州市,学习绿色、转型金融发展及碳账户建设经验,赴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北京绿色金融研究院调研国家政策动向,召开金融机构、省直部门、专家学者、高碳企业四个层面座谈会,深入分析我省绿色金融支持能源和产业转型有关问题和政策建议,形成《关于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推动能源和产业转型的若干措施》初稿,并征求了省直有关部门、金融机构、研究机构和各市发展改革委意见。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分6个部分,23条,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力争经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全省绿色贷款余额突破2.5万亿元,新增高碳行业低碳转型融资3000亿元以上,以绿色金融活水支持高耗能企业跨越转型关键期。第二部分是支持重点,包括高碳行业低碳转型、能源体系绿色转型和绿色低碳技术进步。第三部分是夯实转型金融发展基础,包括在行业端制定转型金融支持标准,在企业端对高碳企业分级分类,在项目端建立重点支持“白名单”等。第四部分是优化金融资源供给,包括加大对转型企业信贷支持,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扩大绿色债券融资规模等。第五部分是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优化绿色金融业务管理,设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开展绿色金融试点。第六部分是加强服务保障和评价激励,包括优化金融对接服务,实施绿色金融评价激励,开展信用监管和风险评估,加强宣传引领凝聚共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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