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内蒙古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蒙东电网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试行)、关于完善蒙西电网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试行),自2024年2月1日起,分时电价政策的执行范围将调整为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100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100千伏安以下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可选择执行。
蒙西电网大风季峰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上浮68%,谷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下浮52%;小风季峰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上浮54%,谷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下浮56%。
蒙东电网峰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上浮68%,谷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下浮52%。
详情如下:
关于完善蒙西电网、蒙东电网工商业分时电价的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分时电价政策?
分时电价是基于电能时间价值设计的、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一项重要机制,它将一天划分为峰、平、谷三个时段,对各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使分时段电价水平更加接近电力系统的供电成本,以充分发挥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电力用户尽量在高峰时段少用电、低谷时段多用电,从而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升系统整体利用效率、降低社会总体用电成本。
二、内蒙古为什么要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
2021年,我区印发《关于蒙西电网试行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1〕1130号)、《关于蒙东电网试行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1〕1129号),自2021年11月开始试行蒙西电网、蒙东电网分时电价政策。
两年来,自治区加快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全力推进能源绿色发展转型。2023年底,新能源装机规模将突破9000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规模的44%,新增装机规模达到3000万千瓦,预计新能源发电量达到1650亿千瓦时,新能源的总装机、新能源新增装机、新能源发电量均居全国第一。高占比新能源运行特性较传统电网发生重大变化,新能源消纳压力持续增大,电力平衡日趋紧张。
进一步优化完善分时电价政策,合理拉大峰谷电价价差,优化时段划分,能有效引导用户在低谷时段多用电,在高峰时段少用电,适应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快速发展,对保障电力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降低经济社会运行成本,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积极意义。
三、内蒙古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主要作了哪些调整优化?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要求,新的政策重点在两方面进行调整优化。一是按照“将系统供需紧张、边际供电成本高的时段确定为高峰时段,引导用户节约用电、错峰避峰;将系统供需宽松、边际供电成本低的时段确定为低谷时段,促进新能源消纳,引导用户调整负荷”精神,对2021年蒙西电网、蒙东电网峰平谷时段划分进行了微调,更好适应电网净负荷曲线变化特征。二是按照“合理确定峰谷电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3:1”要求,适度拉大峰谷时段价差,达到3.5:1,为自治区储能产业发展创造更大盈利空间,引导负荷侧用户通过优化用电方式削峰填谷,有效缓解电力保供和新能源消纳的压力。
四、内蒙古完善分时电价政策作了哪些工作准备?
与之前的政策相比,此次出台的政策更加科学合理。2023年年初,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蒙西电网、蒙东电网,委托华北电力大学、东南大学需求侧管理研究所开展了原有政策的评估研究,提出了优化调整的建议。多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反复研究修改完善后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
五、调整后的工商业分时电价主要内容有哪些?
自2024年2月1日起,分时电价政策的执行范围将调整为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100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100千伏安以下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可选择执行。
(一)峰谷时段
1.蒙西电网:
(1)大风季(1-5月、9-12月)
峰时段6小时:06:00-08:00、18:00-22:00,平时段9小时:04:00-06:00、08:00-11:00、16:00-18:00、22:00-24:00,谷时段9小时:00:00-04:00、11:00-16:00。
(2)小风季(6-8月)
峰时段6小时:06:00-08:00、18:00-22:00,平时段13小时:0:00-06:00、08:00-11:00、16:00-18:00、22:00-24:00,谷时段5小时:11:00-16:00。
2.蒙东电网:
峰时段8小时:06:00-09:00、17:00-22:00,平时段8小时:05:00-06:00、09:00-11:00、14:00-17:00、22:00-24:00,谷时段8小时:11:00-14:00、00:00-05:00。
(二)峰谷比价
蒙西电网大风季峰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上浮68%,谷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下浮52%;小风季峰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上浮54%,谷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下浮56%。
蒙东电网峰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上浮68%,谷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下浮52%。
六、新的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对电力用户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新的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有利于促进新能源消纳,能够更好引导工商业用户错峰用电,保障电力体系安全稳定。对能够错峰用电用户可以进一步降低电费成本,对难以错峰用电用户电费总体保持稳定。
七、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电力用户的建议
对于具备灵活调节能力的用电用户,建议通过调整用电时段安排,增加谷段用电、减少峰段用电,从而节约用电成本。对于调节能力弱的用电用户,尤其是用电负荷集中在高峰负荷时段的用户,建议改进生产方式或建设储能设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企业要主动了解政策、熟悉政策,选取最适合自己、最经济的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方式,签订合理的市场交易合同。可通过企业联合会、企业家联席会等方式开展信息共享,提升在市场交易中的话语权,争取最优电力价格。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蒙东 电网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试行)
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为适应我区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电力市场加快建设、电力系统峰谷特性变化等新形势要求,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更好地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精神,现就完善蒙东电网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
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100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100千伏安以下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可选择执行。
二、峰谷时段
峰时段8小时:06:00-09:00、17:00-22:00,平时段8小时:05:00-06:00、09:00-11:00、14:00-17:00、22:00-24:00,谷时段8小时:11:00-14:00、00:00-05:00。
三、峰谷比价
峰平谷交易价格比为1.68:1:0.48,平段价格为平时段平均交易价格,峰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上浮68%,谷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下浮52%。
四、尖峰、深谷电价
每年6-8月实施尖峰、深谷电价,尖峰时段为每日18:00-20:00,尖峰电价在峰段价格基础上上浮20%;深谷时段为每日12:00-14:00,深谷电价在谷段价格基础上下浮20%。
五、清洁供暖用电
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及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电力用户清洁供暖用电,交易价格执行工商业分时电价,峰段、平段执行相应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谷段输配电价按平段输配电价的50%执行。
六、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工商业分时电价。到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七、执行方式
电力市场交易主体在签订中长期交易合同时,应当同时申报用电曲线、反映各时段价格,原则上峰谷时段及峰谷电价浮动比例不低于本通知明确的对应峰谷时段及峰谷电价浮动比例;未申报用电曲线或未形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交易价格按本通知规定的峰谷时段及峰谷电价浮动比例执行。
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含试结算)电量,其交易价格不受本通知分时电价时段及浮动比例限制,按照蒙东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有关规则执行,由市场形成有效的分时电价信号,为分时电价机制动态调整提供参考。
八、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中所指的月份,为供电单位对各电力用户的抄表周期或抄表例日所属月份,峰平谷时段为所属月份的抄见电量。
(二)鼓励工商业用户通过配置储能、开展综合能源利用等方式降低峰时段用电负荷、增加谷时段用电负荷,通过改变用电时段降低用电成本。
(三)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不执行分时电价。
(四)电网公司应为工商业用户提供分时完整性计算服务,对采集电量曲线数据缺失的异常情况,应通过拟合方式补充完整后执行。
(五)清洁供暖、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分表计量、单独计价。清洁供暖分时电价执行时间为每年度的供热期,请各盟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当地实际供热情况,对供热期予以明确,本通知涉及的政策调整从下一供暖期开始执行。
(六)电网企业要对分时电价收入情况单独归集、单独反映。
(七)各盟市发展改革委和供电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全面准确解读分时电价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分时电价政策平稳实施。
本通知自2024年2月1日起试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价格收费管理处)。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 蒙西电网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试行)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适应我区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电力市场加快建设、电力系统峰谷特性变化等新形势要求,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更好地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精神,现就完善蒙西电网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
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100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100千伏安以下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可选择执行。
二、分季、峰谷时段
(一)大风季(1-5月、9-12月)
峰时段6小时:06:00-08:00、18:00-22:00,平时段9小时:04:00-06:00、08:00-11:00、16:00-18:00、22:00-24:00,谷时段9小时:00:00-04:00、11:00-16:00。
(二)小风季(6-8月)
峰时段6小时:06:00-08:00、18:00-22:00,平时段13小时:0:00-06:00、08:00-11:00、16:00-18:00、22:00-24:00,谷时段5小时:11:00-16:00。
三、峰谷比价
(一)大风季峰平谷交易价格比为1.68:1:0.48,平段价格为平时段平均交易价格,峰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上浮68%,谷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下浮52%。
(二)小风季峰平谷交易价格比为1.54:1:0.44,平段价格为平时段平均交易价格,峰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上浮54%,谷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下浮56%。
四、尖峰、深谷电价
每年6-8月实施尖峰、深谷电价,尖峰时段为每日19:00-21:00,尖峰电价在峰段价格基础上上浮20%;深谷时段为每日13:00-15:00,深谷电价在谷段价格基础上下浮20%。
五、清洁供暖用电
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及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电力用户清洁供暖用电,交易价格执行工商业分时电价,峰段、平段执行相应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谷段输配电价按平段输配电价的50%执行。
六、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工商业分时电价。到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七、执行方式
电力市场交易主体在签订中长期交易合同时,应当同时申报用电曲线、反映各时段价格,原则上峰谷时段及峰谷电价浮动比例不低于本通知明确的对应峰谷时段及峰谷电价浮动比例;未申报用电曲线或未形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交易价格按本通知规定的峰谷时段及峰谷电价浮动比例执行。
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含试结算)电量,其交易价格不受本通知分时电价时段及浮动比例限制,按照蒙西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有关规则执行,由市场形成有效的分时电价信号,为分时电价机制动态调整提供参考。
八、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中所指的月份,为供电单位对各电力用户的抄表周期或抄表例日所属月份,峰平谷时段为所属月份的抄见电量。
(二)鼓励工商业用户通过配置储能、开展综合能源利用等方式降低峰时段用电负荷、增加谷时段用电负荷,通过改变用电时段降低用电成本。
(三)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不执行分时电价。
(四)电网公司应为工商业用户提供分时完整性计算服务,对采集电量曲线数据缺失的异常情况,应通过拟合方式补充完整后执行。
(五)清洁供暖、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分表计量、单独计价。清洁供暖分时电价执行时间为每年度的供热期,请各盟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当地实际供热情况,对供热期予以明确,本通知涉及的政策调整从下一供暖期开始执行。
(六)电网企业要对分时电价收入情况单独归集、单独反映。
(七)各盟市发展改革委和供电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全面准确解读分时电价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分时电价政策平稳实施。
本通知自2024年2月1日起试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价格收费管理处)。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储能网讯:11月19日,云南发改委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12:00—16:00调整为低谷时段,同时自2024年12月1日起,暂缓执行尖峰电价。官方解读指出:新政策将谷段的8小时,从原来的23:00—次日7:00拆分为2:00—6:00、12:00—16:00午间和晚间各4小时低谷
为更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在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导用户调整用电负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有关要求,结合现行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评估等情况,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北极星储能网讯:10月8日,新疆兵团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第八师电网分时电价有关事宜的通知(试行)》意见的公告,文件提到,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5%,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5%。时段划分如下:高峰时段7小时:9:00-10:00,19:00-24:00,00:00-01:00;
请注意!甘肃省工商业等用户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调整
请注意!甘肃省工商业等用户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调整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8月2日,吉林发改委发布关于优化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文件提出:鼓励工商业用户通过配置储能、开展综合能源利用等方式降低高峰时段用电负荷、增加低谷用电量,降低用电成本。其中高峰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分别上下浮动55%;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5%。此次调整了时段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024年7月5日,甘肃省发改委发布《优化调整工商业等用户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显示,峰谷价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2024年峰谷电价浮动比例保持不变,2025年及以后峰谷电价浮动比例另行明确。分时电价时段为午间低谷6h,早间高峰2h、晚间高峰5h。高峰时段:6∶00-
7月5日,甘肃省发改委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工商业等用户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适用范围为全体工商业电力用户(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除外)和农业生产电力用户(农业排灌用电除外)。具体划分情况如下:高峰时段:6∶00-8∶00、18∶00-23∶00;平时段:23∶00-6∶00(次日)、
7月5日下午,甘肃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优化调整工商业等用户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和《推进新时代甘肃能源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等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何正义介绍:7月2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优化调整工商业等用户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一、峰谷分时电价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5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工商业等用户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全天高峰时段缩减1小时,低谷时段缩短2小时。白天8:00-18:00均为平、谷时段。峰谷价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2024年峰谷电价浮动比例保持不变,2025年及以后峰谷电价浮动比例
2024年,国内工商业市场发生了新的变化。各大厂商都将工商业储能视为重点赛道,工商业储能新品频出,价格持续下行。然而,新的峰谷分时电价变化给工商业储能项目推进带来了挑战。据统计,自2024年1月以来,国内大多数区域连续6个月峰谷价差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国内工商业储能的收益主要来源于峰谷价差
北极星储能网讯:11月19日,云南发改委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12:00—16:00调整为低谷时段,同时自2024年12月1日起,暂缓执行尖峰电价。官方解读指出:新政策将谷段的8小时,从原来的23:00—次日7:00拆分为2:00—6:00、12:00—16:00午间和晚间各4小时低谷
分时电价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广义上的分时电价,泛指同样的一件商品,只要是在不同的时间内有不同的价格,就可以说是分时电价。在批发侧的现货市场上,交易周期可能是15分钟一次,那么每个交易周期出清的价格都是不同的,实际上这就是一种分时电价的体现。狭义
为更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在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导用户调整用电负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有关要求,结合现行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评估等情况,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11月19日,云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峰平谷时段各8小时:高峰时段7:00—9:00、18:00—24:00;平时段0:00—2:00、6:00—7:00、9:00—12:00、16:00—18:00;低谷时段2:00—6:00、12:00—16:00。后续视电力供需状
为更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在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导用户调整用电负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有关要求,结合现行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评估等情况,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024年11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一、制定背景和过程2023年11月,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有关要求,省发展改革委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制定印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峰平谷时段各8小时:高峰时段7:00—9:00、18:00—24:00;平时段0:00—2:00、6:00—7:00、9:00—12:00、16:00—18:00;低谷时段2:00—6:00、12:00—16:00。后续视电力供
为切实履行电力安全保供监管职责,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近日,山东能源监管办向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各中央驻鲁及省内发电企业下发《关于做好2024-2025年迎峰度冬电力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专项部署今冬明春电力保供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一是增强电力保供责任意识。要求各电力企业切实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实行节假日深谷电价机制有关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在现行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基础上,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设置深谷时段。分时电价以各电力用户市场化交易购电价格(代理购电用户以代理购电价格)为基准进行浮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1月17日湖北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居民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分时电价工作的通知,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在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的基础上,实行分时电价政策。平段7:00—17:00,高峰时段17:00—23:00(其中20:00—2
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是一项既关乎百姓温暖过冬,又紧密联系蓝天白云的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华北能源监管局,及时关注蒙西地区大规模推动“煤改电”的发展实际,积极督导供电企业全力推动配套电网建设、做好采暖季用能
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之一。通辽新能源资源丰富,政策条件集聚,新能源发展优势突出。一方面,通辽风光资源富集,属于二类资源区,风能资源具有风向稳定单一、持续时间长、无破坏性风速等特点,新建大型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达3500小时以上,利
11月19日,内蒙古能源杭锦风光火储热生态治理项目光伏区开始并网,接下来风电场区将进行有序并网。项目位于杭锦旗锡尼镇,是国内单体最大的以生态治理为立足点规划建设的风光火储热多能互补项目,治沙面积3382亩。整体项目全容量并网后,风场年上网电量34.46亿千瓦时,光伏场年发电量1.98亿千瓦时,可
11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关于下达2024年集中式光伏电站、村级光伏电站资产收益资金的通知》的公示,共下达2024年集中式光伏电站、村级光伏电站收益资金273.8万元,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收益资金165.75万元,用于科左中旗2023年实施的3315户庭院经济项目到户补
根据巴彦淖尔市政府网消息,近年来,巴彦淖尔市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累计获批实施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3个,总规模1560万千瓦。其中,上海庙至山东直流特高压通道配套可再生能源基地巴彦淖尔区域160万千瓦风电项目是国家第一批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新建风电装机160万千瓦,2023
11月18日,内蒙古通辽能源局公布关于对第604号提案的回复。根据公告,通辽能源局指出新能源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包括本地消纳利用空间有限、新能源在供给上缺乏稳定性,以及电力系统对新能源大规模快速发展的匹配度不足。同时,公告给出三大建议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分别是解决好就地消纳的问
根据巴彦淖尔市政府网消息,近年来,巴彦淖尔市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累计获批实施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3个,总规模1560万千瓦。其中,上海庙至山东直流特高压通道配套可再生能源基地巴彦淖尔区域160万千瓦风电项目是国家第一批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新建风电装机160万千瓦,2023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关于公开征求《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规则体系(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北极星将光伏相关内容整理如下:[交易曲线约束]经营主体应根据实际生产情况签订中长期合同曲线,电力用户合同曲线电力最大值原则上不超过运行变压器容量,发电企业合同曲线
在1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局长于海宇说,今年3月,内蒙古成为全国首个新能源装机突破1亿千瓦的省区。目前,新能源装机已达到1.1亿千瓦,到年底将达到1.3亿千瓦以上,提前一年实现超过火电装机目标。于海宇介绍,内蒙古完善绿电就近消纳机制,优化六类市场化消纳新能源政策,分盟市
新能源产业发展高地内蒙古,正在打造国家级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11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局长于海宇介绍,内蒙古统筹新能源与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布局,坚持一手抓新能源开发、一手抓新能源装备制造,以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通辽为重点,坚持链式思维和集群配套发展,持续加强产品协作配套和链
近日,内蒙古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未来产业发展重点,将优先发展9大优势型未来产业,包括新一代半导体材料。支持呼和浩特、包头等有条件地区引进半导体材料龙头企业,加快高纯碳化硅、氮化镓、金刚石、氧化镓、锑化物及锗化物等更优性能半导体
11月5日,鄂尔多斯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印发,方案提到,主要目标立足“煤炭+”资源禀赋和能源化工产业等特点,聚焦能源、工业、交通、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实践。通过三年试点建设,污染物和碳排放核算和监测基础能力显著提升,探索形成污染物和碳排放协同管理的工作模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