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内蒙古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蒙东电网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试行)、关于完善蒙西电网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试行),自2024年2月1日起,分时电价政策的执行范围将调整为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100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100千伏安以下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可选择执行。
蒙西电网大风季峰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上浮68%,谷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下浮52%;小风季峰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上浮54%,谷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下浮56%。
蒙东电网峰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上浮68%,谷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下浮52%。
详情如下:
关于完善蒙西电网、蒙东电网工商业分时电价的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分时电价政策?
分时电价是基于电能时间价值设计的、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一项重要机制,它将一天划分为峰、平、谷三个时段,对各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使分时段电价水平更加接近电力系统的供电成本,以充分发挥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电力用户尽量在高峰时段少用电、低谷时段多用电,从而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升系统整体利用效率、降低社会总体用电成本。
二、内蒙古为什么要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
2021年,我区印发《关于蒙西电网试行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1〕1130号)、《关于蒙东电网试行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1〕1129号),自2021年11月开始试行蒙西电网、蒙东电网分时电价政策。
两年来,自治区加快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全力推进能源绿色发展转型。2023年底,新能源装机规模将突破9000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规模的44%,新增装机规模达到3000万千瓦,预计新能源发电量达到1650亿千瓦时,新能源的总装机、新能源新增装机、新能源发电量均居全国第一。高占比新能源运行特性较传统电网发生重大变化,新能源消纳压力持续增大,电力平衡日趋紧张。
进一步优化完善分时电价政策,合理拉大峰谷电价价差,优化时段划分,能有效引导用户在低谷时段多用电,在高峰时段少用电,适应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快速发展,对保障电力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降低经济社会运行成本,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积极意义。
三、内蒙古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主要作了哪些调整优化?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要求,新的政策重点在两方面进行调整优化。一是按照“将系统供需紧张、边际供电成本高的时段确定为高峰时段,引导用户节约用电、错峰避峰;将系统供需宽松、边际供电成本低的时段确定为低谷时段,促进新能源消纳,引导用户调整负荷”精神,对2021年蒙西电网、蒙东电网峰平谷时段划分进行了微调,更好适应电网净负荷曲线变化特征。二是按照“合理确定峰谷电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3:1”要求,适度拉大峰谷时段价差,达到3.5:1,为自治区储能产业发展创造更大盈利空间,引导负荷侧用户通过优化用电方式削峰填谷,有效缓解电力保供和新能源消纳的压力。
四、内蒙古完善分时电价政策作了哪些工作准备?
与之前的政策相比,此次出台的政策更加科学合理。2023年年初,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蒙西电网、蒙东电网,委托华北电力大学、东南大学需求侧管理研究所开展了原有政策的评估研究,提出了优化调整的建议。多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反复研究修改完善后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
五、调整后的工商业分时电价主要内容有哪些?
自2024年2月1日起,分时电价政策的执行范围将调整为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100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100千伏安以下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可选择执行。
(一)峰谷时段
1.蒙西电网:
(1)大风季(1-5月、9-12月)
峰时段6小时:06:00-08:00、18:00-22:00,平时段9小时:04:00-06:00、08:00-11:00、16:00-18:00、22:00-24:00,谷时段9小时:00:00-04:00、11:00-16:00。
(2)小风季(6-8月)
峰时段6小时:06:00-08:00、18:00-22:00,平时段13小时:0:00-06:00、08:00-11:00、16:00-18:00、22:00-24:00,谷时段5小时:11:00-16:00。
2.蒙东电网:
峰时段8小时:06:00-09:00、17:00-22:00,平时段8小时:05:00-06:00、09:00-11:00、14:00-17:00、22:00-24:00,谷时段8小时:11:00-14:00、00:00-05:00。
(二)峰谷比价
蒙西电网大风季峰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上浮68%,谷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下浮52%;小风季峰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上浮54%,谷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下浮56%。
蒙东电网峰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上浮68%,谷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下浮52%。
六、新的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对电力用户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新的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有利于促进新能源消纳,能够更好引导工商业用户错峰用电,保障电力体系安全稳定。对能够错峰用电用户可以进一步降低电费成本,对难以错峰用电用户电费总体保持稳定。
七、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电力用户的建议
对于具备灵活调节能力的用电用户,建议通过调整用电时段安排,增加谷段用电、减少峰段用电,从而节约用电成本。对于调节能力弱的用电用户,尤其是用电负荷集中在高峰负荷时段的用户,建议改进生产方式或建设储能设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企业要主动了解政策、熟悉政策,选取最适合自己、最经济的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方式,签订合理的市场交易合同。可通过企业联合会、企业家联席会等方式开展信息共享,提升在市场交易中的话语权,争取最优电力价格。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蒙东 电网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试行)
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为适应我区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电力市场加快建设、电力系统峰谷特性变化等新形势要求,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更好地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精神,现就完善蒙东电网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
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100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100千伏安以下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可选择执行。
二、峰谷时段
峰时段8小时:06:00-09:00、17:00-22:00,平时段8小时:05:00-06:00、09:00-11:00、14:00-17:00、22:00-24:00,谷时段8小时:11:00-14:00、00:00-05:00。
三、峰谷比价
峰平谷交易价格比为1.68:1:0.48,平段价格为平时段平均交易价格,峰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上浮68%,谷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下浮52%。
四、尖峰、深谷电价
每年6-8月实施尖峰、深谷电价,尖峰时段为每日18:00-20:00,尖峰电价在峰段价格基础上上浮20%;深谷时段为每日12:00-14:00,深谷电价在谷段价格基础上下浮20%。
五、清洁供暖用电
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及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电力用户清洁供暖用电,交易价格执行工商业分时电价,峰段、平段执行相应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谷段输配电价按平段输配电价的50%执行。
六、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工商业分时电价。到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七、执行方式
电力市场交易主体在签订中长期交易合同时,应当同时申报用电曲线、反映各时段价格,原则上峰谷时段及峰谷电价浮动比例不低于本通知明确的对应峰谷时段及峰谷电价浮动比例;未申报用电曲线或未形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交易价格按本通知规定的峰谷时段及峰谷电价浮动比例执行。
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含试结算)电量,其交易价格不受本通知分时电价时段及浮动比例限制,按照蒙东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有关规则执行,由市场形成有效的分时电价信号,为分时电价机制动态调整提供参考。
八、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中所指的月份,为供电单位对各电力用户的抄表周期或抄表例日所属月份,峰平谷时段为所属月份的抄见电量。
(二)鼓励工商业用户通过配置储能、开展综合能源利用等方式降低峰时段用电负荷、增加谷时段用电负荷,通过改变用电时段降低用电成本。
(三)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不执行分时电价。
(四)电网公司应为工商业用户提供分时完整性计算服务,对采集电量曲线数据缺失的异常情况,应通过拟合方式补充完整后执行。
(五)清洁供暖、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分表计量、单独计价。清洁供暖分时电价执行时间为每年度的供热期,请各盟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当地实际供热情况,对供热期予以明确,本通知涉及的政策调整从下一供暖期开始执行。
(六)电网企业要对分时电价收入情况单独归集、单独反映。
(七)各盟市发展改革委和供电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全面准确解读分时电价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分时电价政策平稳实施。
本通知自2024年2月1日起试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价格收费管理处)。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 蒙西电网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试行)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适应我区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电力市场加快建设、电力系统峰谷特性变化等新形势要求,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更好地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精神,现就完善蒙西电网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
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100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100千伏安以下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可选择执行。
二、分季、峰谷时段
(一)大风季(1-5月、9-12月)
峰时段6小时:06:00-08:00、18:00-22:00,平时段9小时:04:00-06:00、08:00-11:00、16:00-18:00、22:00-24:00,谷时段9小时:00:00-04:00、11:00-16:00。
(二)小风季(6-8月)
峰时段6小时:06:00-08:00、18:00-22:00,平时段13小时:0:00-06:00、08:00-11:00、16:00-18:00、22:00-24:00,谷时段5小时:11:00-16:00。
三、峰谷比价
(一)大风季峰平谷交易价格比为1.68:1:0.48,平段价格为平时段平均交易价格,峰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上浮68%,谷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下浮52%。
(二)小风季峰平谷交易价格比为1.54:1:0.44,平段价格为平时段平均交易价格,峰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上浮54%,谷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下浮56%。
四、尖峰、深谷电价
每年6-8月实施尖峰、深谷电价,尖峰时段为每日19:00-21:00,尖峰电价在峰段价格基础上上浮20%;深谷时段为每日13:00-15:00,深谷电价在谷段价格基础上下浮20%。
五、清洁供暖用电
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及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电力用户清洁供暖用电,交易价格执行工商业分时电价,峰段、平段执行相应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谷段输配电价按平段输配电价的50%执行。
六、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工商业分时电价。到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七、执行方式
电力市场交易主体在签订中长期交易合同时,应当同时申报用电曲线、反映各时段价格,原则上峰谷时段及峰谷电价浮动比例不低于本通知明确的对应峰谷时段及峰谷电价浮动比例;未申报用电曲线或未形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交易价格按本通知规定的峰谷时段及峰谷电价浮动比例执行。
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含试结算)电量,其交易价格不受本通知分时电价时段及浮动比例限制,按照蒙西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有关规则执行,由市场形成有效的分时电价信号,为分时电价机制动态调整提供参考。
八、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中所指的月份,为供电单位对各电力用户的抄表周期或抄表例日所属月份,峰平谷时段为所属月份的抄见电量。
(二)鼓励工商业用户通过配置储能、开展综合能源利用等方式降低峰时段用电负荷、增加谷时段用电负荷,通过改变用电时段降低用电成本。
(三)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不执行分时电价。
(四)电网公司应为工商业用户提供分时完整性计算服务,对采集电量曲线数据缺失的异常情况,应通过拟合方式补充完整后执行。
(五)清洁供暖、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分表计量、单独计价。清洁供暖分时电价执行时间为每年度的供热期,请各盟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当地实际供热情况,对供热期予以明确,本通知涉及的政策调整从下一供暖期开始执行。
(六)电网企业要对分时电价收入情况单独归集、单独反映。
(七)各盟市发展改革委和供电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全面准确解读分时电价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分时电价政策平稳实施。
本通知自2024年2月1日起试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价格收费管理处)。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日前,江西发改委下发《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通知提出,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为契合用电负荷特性变化,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冬季(1月、12月)每日18:00~20:00为尖峰时段,8:30~11:30、20:00~21:00为高峰时段,0:00~6:00为低谷时段,其余为平段;夏季(7~9月)每日20:30~22:30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5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文件提出,试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12:00~14:00设置为深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原文如下: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
4月17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优化峰谷时段设置:1月、2月、12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1月和12月的17:00至19:00;低谷时段0:00至7:00,其他时段为平段。3—5月和9—11月,高峰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南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出,优化峰谷时段设置1月、2月、12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1月和12月的17:00至19:00;低谷时段0:00至7:00,其他时段为平段。3—5月和9—
近日,湖北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印发《2024年降低全省工商业用户用电成本工作推进方案》,《方案》提出,坚持系统思维、综合施策,强化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协调联动,推动上游主体和下游用户共同参与,争取显性成本和隐性费用同步下降,确保2024年降低全省工商业用户用电成本50亿元。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政
日前,湖北省发改委发文完善湖北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具体有哪些变化,有哪些利好,如何用好这个政策,请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一、什么是分时电价?分时电价是指根据电力系统运行状况和电网的负荷变化情况,将每天24小时划分为高峰、平段、低谷等多个时段,对各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峰谷之间
3月27日,湖北省发改委关于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实施范围暂不作调整,即:湖北电网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用电执行分时电价,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商业用电和机关、部队、学校、医院、城市公共照明等非居民照明用电除外。电热锅炉、冰(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7日,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对尖、高、平、谷四个时段以及电价比例进行了较大调整。变化最为明显、产生影响最大的是,原来9:00-15:00的6h高峰时段的调整为平段和低谷时段,即午间光伏大发的12:00-14:00设置为谷段,其他日间4个小时设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出,平常月份尖峰、高峰、平时、低谷时段电价比为1.8:1.49:1:0.48。夏季、冬季用电高峰月份(夏季7月、8月,冬季12月、1月),用电尖峰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1.8调整为2,低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0.48调整为0.45。详情
截至2023年底,全国29个省份已经陆续发布完善的分时电价政策。从内容上看,主要是完善峰谷时段划分、拉大峰谷价差、建立尖峰电价机制、扩大执行范围、明确市场化用户执行方式等。各省分时电价机制内容大体相同,部分有差异,大部分省份的峰谷价格较平段上下浮动约50%,部分省份峰谷价差则更大,最大达4
3月22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优化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文件提出,对省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在每年一季度和四季度的每日8:00-9:00和19:00-21:00执行尖峰电价,尖峰电价在用户对应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100%(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折价
海南省燃煤标杆电价为0.4298元/度。代理购电价格:代理购电价格方面,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代购价格由平均上网电价和各类损益折价组成。期间平均上网电价一直为0.51576元/度,即标杆电价的1.2倍,也是市场化交易允许的价格上限。2024年起,煤电容量电价开始执行,平均上网电价有所下降,不再是固定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3〕555号)文件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对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用电试行重大节日深谷电价,每年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期间,11:00-15: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以峰段电价为计算基础,下浮20%。前述三个节假日具体
日前,江西发改委下发《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通知提出,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为契合用电负荷特性变化,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冬季(1月、12月)每日18:00~20:00为尖峰时段,8:30~11:30、20:00~21:00为高峰时段,0:00~6:00为低谷时段,其余为平段;夏季(7~9月)每日20:30~22:30
一、为什么调整分时电价机制?2022年10月,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2〕898号),分时电价机制实施一年来,在缓解我省电力供需紧张形势、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支持新型储能设施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此次对我省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机制作适当调整,主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5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文件提出,试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12:00~14:00设置为深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原文如下: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
近日,南方电网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发布《南方电网新型储能调度运行规则(试行)》,在文件解读中南网调度中心表示:南方电网已初步建成“一体多用、分时复用”的新型储能市场化调用体系。预期《新型储能调度规则》的实施落地,将进一步提升新型储能利用率。在新型储能不具备参与市场的条件时,要求调
4月1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意见的通知。文件指出,绿色电力交易是指以绿色电力和对应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为标的物的电力交易品种,交易电力同时提供国家核发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用以满足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
2024年3月27日,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调整方案》。新分时电价方案重新划分时段区间,有意解决原分时政策下湖北区域电力市场现货电价“峰段不峰、谷段不谷”的不足,更真实地反映湖北区域用电曲线,促进湖北省新能源电量消纳,推动工商业用户用电成本总体下降。截至2023年底,新能源装
天津市燃煤标杆电价为0.3655元/度。代理购电价格:代理购电价格由当月平均上网电价和历史偏差电费折价构成。(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23年6月份至24年4月,天津代理购电价格统计如图:输配电价:天津市输配电价如图:上网线损费:天津电网第三监管周期综合线损率为4.09%,23年6月份至24年4月
4月17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优化峰谷时段设置:1月、2月、12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1月和12月的17:00至19:00;低谷时段0:00至7:00,其他时段为平段。3—5月和9—11月,高峰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南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出,优化峰谷时段设置1月、2月、12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1月和12月的17:00至19:00;低谷时段0:00至7:00,其他时段为平段。3—5月和9—
4月22日,内蒙古能源局、工信厅印发《关于明确参与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交易企业认定流程的通知》。通知明确,目前申报范围包括光伏新材料及应用、稀土新材料、电供热、充换电设施、数据中心、5G基站、半导体材料、储能电池、先进化工材料、先进碳材料、先进金属材料、先进硅材料12个行业的用电企
4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等部门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指出: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绿氢项目和制氢加氢一体站。绿氢项目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绿氢加氢站参照天然气加气站管理模式,经营性绿氢加氢站应向燃气主管部门取得经营许可。全
4月15日上午,江苏、内蒙古两省区在呼和浩特市签署能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江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马欣,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黄志强出席签约仪式。双方将共同加快推进内蒙古库布齐沙漠基地至江苏特高压直流输电项目前期工作,并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大力
“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绿色能源供给示范项目,是和林格尔新区联合华电(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展的数据中心“绿电直供”试点工程。项目总容量36万千瓦建设指标,其中:风电装机容量为30万千瓦、光伏装机容量为6万千瓦,同步配建18%、4小时的电化学储能。为加快推动“全国一体
从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获悉,随着近日内蒙古能源集团四子王旗风储项目100万千瓦、三峡乌兰察布新一代电网友好绿色电站示范项目二、三期150万千瓦、赤峰市能源物联网零碳氢氨一体化示范项目12.5万千瓦的新能源装机陆续并网发电,内蒙古新能源装机并网规模突破1亿千瓦。其中,3月31日,三峡乌兰察布新一代
近日,内蒙古能源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00万千瓦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中标结果公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2365470558元。根据招标公告,此项目位于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东部的沙漠区。光伏区站址中心坐标:东经103.29°,北纬39.59°。拟建工程场地
4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实施乌兰察布中金数据低碳算力基地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等4个市场化新能源项目的通知,通知指出,同意实施乌兰察布中金数据低碳算力基地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锡林郭勒盟承接产业开发区明安图产业园绿色供电项目、锡林郭勒盟承接产业开发区明安图产业园格盟诺金新能源
日前,内蒙古赤峰市发布2024年第1号林草长令发布。文件指出,明确要全力打好科尔沁、浑善达克两大沙地歼灭战,加快推进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因地制宜、紧抓快干,确保高质量完成今年任务。原文如下:赤峰市发布2024年第1号林草长令近日,赤峰市委书记、市级林草长万超岐,市长、市级林草长栾
4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以更大力度发展新能源。以库布其、乌兰布和、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漠为重点,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同步开展规划环评,切实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积极发展光热发电。重点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
据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消息,截至3月31日,内蒙古新能源装机并网规模突破1亿千瓦,在2023年新能源总装机规模跃居全国第一后,再次迎来重大突破,成为全国首个风电光伏新能源超1亿千瓦的省份。
包头市公安局推出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十项措施,重点摸排项目征地、拆迁、拖欠工资、环境保护、建设安全方面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一起来看详细内容一、严厉打击涉重大项目突出违法犯罪紧紧围绕光伏、稀土、硅产业、新能源等重大项目投融资安全、知识产权保护、项目建设、企业合法权益、涉黑恶等突出违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