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2023年12月29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规范海上光伏项目用海的通知》,就用海方式和用海范围界定、审批要求、有偿使用等方面给出相关要求。
根据文件,海上光伏项目以光伏方阵垂直投影外缘线外扩10米距离为界,确定用海范围;立体综合开发利用的光伏项目用海,可以每个方阵为宗海单元,以光伏方阵垂直投影的外缘线为界,确定光伏方阵用海范围。
文件要求,稳妥推进“渔光互补”、“盐光互补”、“风光渔互补”等立体分层设权管理,开展综合开发、立体使用,最大程度节约集约利用海域资源。
具体到审批方面,同一项目使用的海域,应当依据项目总体设计方案整体一次性提出海域使用申请,不得分散报批。审批权限根据项目用海方式和用海面积,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
对于未设定海域使用权的海域,海上光伏项目和养殖、盐业项目进行立体综合开发利用的,各类型用海项目应进行统一设计、整体论证,一次报批,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实施立体分层设权的海上光伏项目和其他类型项目,应按实际用海类型、方式、面积、使用年限及所在海域的使用金征收标准,分别计征海域使用金。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海域建设海上光伏项目或未经批准建设入场道路、施工围堰、非透水桩基等用海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政策全文及解读如下: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海上光伏项目用海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省委省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3%以上。发展海上光伏前景广阔,意义重大。
为推进海上光伏产业有序发展,提高海域资源利用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河北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借鉴其他省份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研究起草了《关于规范海上光伏项目用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目标任务
推进海上光伏产业有序发展,提高海域资源利用效能,规范我省海上光伏项目用海。
三、主要内容
一是用海方式和用海范围界定。海上光伏主要分为桩基式和漂浮式两种,目前主流是桩基固定安装光伏板形式。《通知》规定,对于同一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项目的光伏方阵,原则上整体确权为透水构筑物用海,以光伏方阵垂直投影外缘线外扩10米距离为界;其他如水下电缆、检修通道等配套设施按照《海籍调查规范》确定用海方式和范围。漂浮式海上光伏项目,参照办理。
二是引导海上光伏项目合理布局。海上光伏项目应符合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海岸带规划,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军事设施保护区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区域内建设。同一海上光伏项目,应集中紧凑布局,统筹设置和预留光伏电缆登陆通道及集中登陆点,减少占用海域。
三是用海审批要求。同一项目使用的海域,应当依据项目总体设计方案整体一次性提出海域使用申请,不得分散报批。审批权限根据项目用海方式和用海面积,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涉及立体分层设权的光伏项目,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
四是海域有偿使用。海上光伏项目按照现行征收标准计征海域使用金,实施立体分层确权的光伏项目和其他类型项目,按“一物一权、一证一缴”分别计征。
五是严格监督管理。防止化整为零、分散审批及未批先建。海上光伏使用期满应及时拆除光伏方阵、水下电缆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光伏项目用海主体严格落实用海管理要求及生态用海责任。
四、适用范围
省管辖海域内海上光伏项目。
五、操作方法
全省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海上光伏项目用海手续时,遵照本《通知》执行
六、关键词诠释
海上光伏:在海洋上利用光伏技术建立的发电站。
七、注意事项
海上光伏项目应符合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海岸带规划,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军事设施保护区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区域内建设。同一海上光伏项目,应集中紧凑布局,统筹设置和预留光伏电缆登陆通道及集中登陆点,减少占用海域。
海域使用权有效期满不再使用的,海上光伏项目海域使用权人应按规定及时拆除光伏方阵、水下电缆等构筑物和有关用海设施,恢复海域原状。
八、惠民利民举措
无。
九、新旧政策差异
过去没有类似政策,不存在新旧政策差异。
相关文件: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海上光伏项目用海的通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11月8日,在福建省最南端的漳州市东山县杏陈镇,由三峡集团投资建设,永福股份参与承建的全国首个建设在高风速海域里的海上光伏项目——三峡集团东山杏陈180MW海上光伏电站项目并网发电。该项目属于抗台风型海上光伏项目,也是福建省首个海上光伏项目。项目装机容量180MW,配套建设了一座110kV陆上升压
11月8日,福建省首个海上光伏项目——三峡集团东山杏陈180兆瓦海上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东山海上光伏项目”)首批发电单元并网,为福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再添新动能。东山海上光伏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杏陈镇、前楼镇海域,是全国首个建设在高风速海域里的海上光伏项目,首创海上光伏海
11月1日,福建省发改委印发2024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列入本方案的光伏电站项目共有44个、共计5827MW,全部为市场化并网项目。具体来看,共包含四种类型电站,其中,渔光互补4006MW、海上光伏973MW、水面光伏459.2MW、屋顶光伏388.8MW。从业主端来看,三峡集团、华电、国能所获项目规模位列前三,
德国最大规模的漂浮式光伏发电系统21日在西南部巴登-符滕堡州城市巴特申博恩正式启用,旨在开发太阳能发电潜力、推动德国能源转型。据德新社报道,该漂浮式光伏发电系统设在一个以砂石坑蓄水而成的人工湖上,由2.7万多块太阳能电池板组成,覆盖面积8公顷,装机容量15兆瓦。项目从2021年开始规划,今年2
近日,福建省漳州市出台了《漳州市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并现就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解读。其中,《行动方案》在重点任务中提到,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方面。包括发展海洋新能源产业、大力发展海洋生物产业等2项任务。提出大力
10月16日,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过桥山垦区西港400MW海上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取得福清市水利局批复,为项目依法合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该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新厝镇和江阴镇,区域太阳能资源丰富,建设条件便利。项目利用过桥山垦区水面建设光伏电站,规划利用面积约为6932.852亩,总
10月11日,中国能建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海良,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倪真在公司总部与海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冯飞,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小明举行会谈。双方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开展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多形式的战略合作,推进海南加快建设
10月8日,“洪源158”轮在山东港口渤海湾港寿光港区完成HG14海上光伏1000MW平台装船作业并顺利离泊,标志着寿光港区首套海上光伏业务成功落地。今年以来,渤海湾港立足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紧跟市场动态,按照“五个坚定图强”的新要求,将市场开发与区域产业发展深度结合,紧跟政府规模化
海阳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公示烟台融进新能源行村镇200MW渔光互补项目(二)用海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现将以下用海项目予以公示:项目名称:烟台融进新能源行村镇200MW渔光互补项目(二)申请人:烟台融进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用海类型:电力工业用海
9月26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公布玉环市玉环经济开发区1号区块海域使用权公开出让结果,玉环晶能电力竞得光伏用海约102公顷,养殖用海114.5公顷。从天眼查查询,玉环晶能电力是国家电投和晶科电力的合资公司,其中国家电投持股51%,晶科电力持股49%。
近日,永福股份主编的能源行业标准《海上光伏发电系统设计规范》送审稿审查会在福州圆满召开。审查会专家组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能建集团、中国电建集团、中交集团等专家组成。永福股份副总工程师兼首席设计师刘蔚、副总工程师宋启明、发电事业部主任工程师王馨、林进东,室主任张起超等参加会
9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会上,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国家自然资源副总督察刘国洪在发言中谈到,党的二十大以来,自然资源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严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1日发布《中国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白皮书。其中,推进海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在行业用海方面,优化养殖用海管理,科学确定养殖用海规模布局,出台光伏项目用海管理政策,鼓励复合利用、立体开发。全文见下:中国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2024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目录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9月6日,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廉江市车板镇200兆瓦光伏渔光互补项目用海的批复》,同意信创新能源(廉江)有限公司的廉江市车板镇200兆瓦光伏渔光互补项目用海申请。据悉,廉江市车板镇200兆瓦光伏渔光互补项目用海位于廉江市车板镇沙龙围养殖围塘海域,用海类型为
7月13日,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温岭市东部石塘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海域使用权出让交易公告,公告显示,出让海域位于温岭市东南部苍山门外塘海域,距离温岭市区约15km。出让区块宗海面积为195.8821公顷。原文如下:温岭市东部石塘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海域使用权出让交易公告受温岭市自然资源和
7月5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华能滨州新能源8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该项目位于滨州市沾化区北部海域,于现有养殖池塘内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形成渔光互补形式,综合利用海域空间。项目总装机容量为888.05808MWp,额定容量为850MW,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建设216个光伏发
日前,浙江余姚市公示150兆瓦光伏项目区块用海出让情况,位置位于余姚市滨海新城十塘横江北侧,固北北路西侧。原文如下:余姚市150兆瓦光伏项目区块用海出让情况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对下列用海出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1月2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推动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重点推进国家能源渤中B2、国电投半岛南U1等项目。积极推动中广核烟台招远HG30等首批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项目,开展漂浮式海上光伏试点
光伏项目可以办理用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持续使用海域三个月以上的排他性用海活动,适用本法”、“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
12月5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光伏项目用海管理的意见(试行),重点内容如下:优先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允许或兼容光伏用海的功能区选址,不得损害所在规划分区的基本功能,并避免对国防安全和海上交通安全等产生影响。禁在海洋自然保护区、重要滨海湿地等海洋生态红线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浙江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下列拟出让海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工作日(自2022年11月10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或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
11月4日,河北省2024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方案第二批拟安排项目情况公示。本次拟公示项目共25个、259.5万千瓦,其中保障性项目共13个、145万千瓦,市场化项目共12个、114.5万千瓦。总体来看,光伏项目共14个,规模总计129.4万千瓦,其中保障性项目共6个,规模44.4万千瓦,市场化项目8个,规模为85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近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海洋局)对唐县古洞村3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申请做出批复,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0.4065公顷(非耕农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地,作为唐县古洞村3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并要求唐县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
10月14日,河北省康保县发改局公示2024年四季度分布式电源可接入容量。按照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加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2〕243号)的文件精神,2024年四季度,康保县17个街道/乡镇分布式电源可接入容量为0。附件:康保县2024年四季度分布式电源可接入容量表
9月3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高速公路服务区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到,强化规划用地保障。对服务区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进行物流仓储、光伏发电等国家支持产业设施开发的,可依法依规享受在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9月18日,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政府公示该区2024年9月份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广阳区8个供电所(营业站)2024年9月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为210363KVA。
9月9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可再生能源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新乐市储能装备系统集成产业项目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示范项目、新建智能化电力装备智慧工厂之光储直柔项目、华能西柏坡百兆瓦级(县级)新型电力系统示范项目等6个项目在列。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试点示范项目的
8月28日,河北省唐山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分布式光伏并网运行管理的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提出,分布式光伏接入遵循就地接入、就近消纳原则,在满足供电安全及系统调峰的条件下,避免向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反送电,且各级电网主变(配变)所接入的光伏容量(含已备案在建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8月27日,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政府公示该区2024年7月份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广阳区8个供电所(营业站)2024年7月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为211696KVA。
8月26日,河北隆化县人民政府公开对政协承德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337号提案的答复。针对崔建宇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承德市分布式光伏建设速度”的提案,隆化县政府表示,根据河北省发改委(冀发改能源[2022]1243号)文件通知“县域电网可接入屋顶分布式光伏容量原则上按照不向220千伏及以上电
8月5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可再生能源试点示范评选情况。原文如下:关于可再生能源试点示范评选情况的公示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3〕66号)有关要求,我们组织了我省可再生能源试点示范的申报和评选工作,现将评审情况予以公示,具体项
8月2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河北省2024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第一批项目。风光总规模约为17.142GW,其中光伏约为13.9561GW、风电3.18653GW。总配储规模预计3.08182GW/8.93151GWh。其中风光保障性并网项目共114个、9992.98MW,预计配储规模1697MW/3395MWh。风光市场化并网项目共72个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