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2023-11-23 15:05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关键词:可再生能源消纳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福建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我要投稿
日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23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原文如下: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23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发改规〔2023〕6号
各设区市发改委、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为做好我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落实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3〕569号)等要求,现将《福建省2023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2023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3〕569号)等要求,为做好我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落实工作,结合我省可再生能源电力全额保障性收购的实际,特制定本消纳实施方案。
一、消纳保障实施机制
(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明确的年度消纳责任权重,省发改委对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明确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以下简称消纳责任权重),包括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以下简称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和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以下简称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
(二)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依据本实施方案在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消纳责任权重账户注册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消纳责任权重。鼓励具备条件的市场主体自愿超额完成消纳责任权重。
(三)省电力公司依据本实施方案,负责组织所属经营区内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完成各自消纳责任权重。
(四)省发改委委托电力交易中心对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消纳责任权重信息进行管理。电力交易中心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的注册及退出管理、消纳责任权重账户设立、消纳量核算及转让,对市场主体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与评估,并按时向省发改委、福建能源监管办报送。
二、消纳责任权重及分配
(一)我省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0.6%,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为10.0%。
(二)各承担消纳责任市场主体的售电量和用电量中,农业用电免于消纳责任权重考核。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共同承担省内网损和厂用电量对应的消纳量。
(三)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按照如下方案承担消纳责任权重:
1.第一类市场主体
(1)省电力公司。承担与其年售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其中2023年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4.1%,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5.8%。
(2)各类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等。承担与其年售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其中2023年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15.8%,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15.8%。
2.第二类市场主体
(1)通过电力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不包括通过售电公司代理购电的电力用户)。承担与其年用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其中2023年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15.8%,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15.8%。
(2)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承担与其年购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其中2023年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15.8%,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15.8%。
三、市场主体管理机制
(一)电力交易中心应组织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开展消纳责任权重账户注册或退出工作,并将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清单报送省发改委。
(二)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按年度制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计划”,提出完成消纳任务的需求及初步安排,并报送电力交易中心。
(三)电力交易中心于四季度向全社会公布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消纳责任权重履行方式
(一)市场主体的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以核算消纳量的方式进行。在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交易全面实施前,2023年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暂以实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包括购入或自发自用)为主要方式完成消纳量。
(二)鼓励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通过购买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补充方式完成消纳量,绿证对应的可再生能源电量等量记为消纳量。
(三)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的消纳量包括:
1.省内购入的可再生能源电量。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按交易结算电量计入购电市场主体的消纳量。
2.自发自用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按省电力公司计量的自发自用电量,全部计入自发自用市场主体的消纳量。
3.补充方式完成的消纳量。购买绿证折算的消纳量计入购买方的消纳量。出售绿证对应的消纳量,不再计入该市场主体的消纳量。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免于消纳责任权重考核的农业用电对应的消纳量不能用于交易或转让。
五、消纳保障机制职责分工
(一)省发改委承担落实全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牵头责任,按照国家下达的消纳责任权重组织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推动我省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和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积极落实消纳责任,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任务。
(二)福建能源监管办承担各市场主体落实全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监管责任,按照实施方案和消纳责任权重,对省内各承担消纳责任市场主体的消纳量完成情况、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情况等开展监管。
(三)省电力公司承担落实全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组织责任,按照实施方案和消纳责任权重组织调度运行部门、电力交易中心等,认真做好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消纳和各类市场交易。2024年1月底前,省电力公司应将2023年度全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组织工作完成情况报送省发改委和福建能源监管办。
(四)电力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开展省内可再生能源电力相关交易,指导参与电力交易的市场主体优先完成消纳责任权重相应的电力交易,并在中长期电力交易合同审核、电力交易信息公布等环节对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给予提醒。同时,负责编写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信息,按季度向省发改委和福建能源监管办报送,并于2024年1月底前报送2023年度各承担消纳责任权重市场主体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
六、有关措施
电力交易中心按年度对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对本单位向电力交易中心提供的数据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七、其他
(一)本实施方案由省发改委负责解释。本方案有效期至2024年1月31日。
(二)方案实施期间若遇国家政策调整,以国家新的政策规定为准。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7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湖南电力市场系列规则意见的通知。其中《湖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电力中长期交易现阶段主要开展电能量交易,灵活开展合同转让交易、合同回购交易、绿色电力交易、储能容量交易等其他交易。根据市
第一章nbsp;能源发展综述本章作者nbsp;邱丽静(中能传媒能源安全新战略研究院)一、宏观经济形势01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0%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一年来,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改革开放持续深化,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6日,新疆伊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伊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规划(2025-2030年)》。文件明确,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持续优化能源结构,积极推动多种形式的新能源综合利用。逐步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和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完成自治区、伊犁州下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湖南省政府在官网发布了《湖南省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7年在交通运输、氢储能、氢冶炼、氢化工等部分领域实现规模应用,市场机制和管理机制更加健全,集聚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骨干企业10家左右,氢能关键材料部分领域产业规模全国领先,氢能
近期,多座储能电站获最新进展,北极星储能网特将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13日期间发布的储能项目动态整理如下:四川省首个全产业链工商业用户侧储能项目投运近日,四川省首个全产业链工商业用户侧储能项目——成都方鑫冷轧薄板有限公司5MW/10MWh分布式储能电站正式并网运行。项目总规模5MW/10MWh,采用
6月9日,由南方电网云南电网公司编制的云南省首部大用户涉网运行地方标准《云南电解铝用户涉网运行技术规范》(DB53/T1414-2025)正式发布。近年来,云南省内大工业负荷快速增长,成为云南可再生能源消纳的主力军,特别是电解铝用户,年用电量已占云南全省总量的30%,成为省内最具影响力的大用户。随着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10日,辽宁省朝阳县与辽宁合荷云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举行200MW/8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签约仪式。该项目将显著提升区域电网的灵活性与稳定性,为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消纳提供强力支撑,为朝阳县清洁能源产业升级注入澎湃动能,并为区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
近日,云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云南省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240号提案的答复,其中提出,加强“风光水储”基地规划建设。推进澜沧江、金沙江等流域“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建设,打造李仙江、普度河等中小流域“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推进曲靖、红河等火电支撑区域“风光火储一体化”基地建设,
6月5日,云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云南省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2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其中提到,支持曲靖市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省能源局正在组织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工作,支持曲靖市按照申报条件,组织项目申报试点,先行先试,建设一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加快推进电网网架建设。
6月6日,云南省能源局就云南省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739号提案进行答复,其中提到,省能源局将以园区为重点优先发展分布式光伏,充分利用《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及其《问答(2025年版》)出台的有力契机,适时出台配套措施,推进发展自然人、非自然人、一般工
日前,《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方案提出,锚定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远景目标,按照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进行安排部署。关于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为此我国稳步完善碳市场交易制度,加快构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截至2024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涵盖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257家,年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约51亿吨,占全国总量比重约40%。目前,全
【内容简介】发改价格[2025]136号文是国家在电力系统新能源占比大幅增加、电力市场深入全面推进的新形势下落实以《可再生能源法》为代表的国家相关法律,支持新能源发展可持续,促进、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保障能源安全和环境保护等目标实现的重要举措。136号文提出完善电力市场建设、新能源全面进
年初,新能源全面入市的靴子正式落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以下简称《通知》)。(来源:浙电e家作者:张悦王一铮杜协峻周璐瑶吴昊天)《通知》明确提出,要按照价格市场形成、责任公平承担、
近日,国家能源局向社会公开发布《中国绿色电力证书发展报告(2024)》(以下简称“报告”),对2024年绿证核发交易、应用场景拓展、国际互认等方面的主要进展和成效进行了系统分析。报告显示,我国绿证制度体系框架基本建成。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国累计核发绿证49.55亿个,同比增长21.45倍,其中可交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意见》要求,分品种、有节奏推进各类电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稳妥有序推动电能量价格、容量价格和辅助服务价格由市场形成,探索建立促进改革平稳推进的配套制度。截至2024年底,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以及生物质发电在内的中
在欧盟碳壁垒背景之下,“绿电直连直供”有望成为破解当前困局的新路径。(来源:能源新媒作者:森序)今年2月,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创新开展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确定了首批5个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目,并在盐城、常州、苏州等城市率先启动。这些试点项目旨在通过建设绿电专
近日,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宏志,在《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2025年第1期发表署名文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奋力谱写能源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文章分为2024年能源工作总结、2025年重点任务落实、加强党对能源工作的全面领导三大部分。在2025年重点任务内容中,现将有关今年光伏等
2月24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再传捷报——蒙西电力现货市场在历经32个月的长周期连续结算试运行后转入正式运行。至此,蒙西电力现货市场成为继山西、广东、山东、甘肃之后,我国第5个转入正式运行的电力现货市场。内蒙古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蒙西电力现货市场“转正”,将对优化内蒙古电力资源配置
北京,2025年2月28日,由中国能源研究会主办,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联合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颁布20周年”主题活动在北京举行。活动以“致敬初心,继往开来”为主题,回顾可再生能源法实施20年来的辉煌成就,探讨未来能源转型与高质量发展路径。立
新疆能源监管办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可再生能源消纳监管,完成了2024年消纳责任权重和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监管工作。新疆能源监管办一方面督促自治区和兵团能源主管部门、相关电网企业抓紧梳理汇总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
2月2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主要目标:全国发电总装机达到36亿千瓦以上,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2亿千瓦以上,发电量达到10.6万亿千瓦时左右,跨省跨区输电能力持续提升。绿色低碳转型不断深化。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60%左右
6月17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暂不设置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比例,鉴于近年来我省坚强电网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同时全省用电负荷持续快速增长,可再生能源电量保持全额消纳,现阶段暂不对一般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5月22日,福建省晋江市发改局、晋江市工信局发布了该市2025年第一季度晋江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信息,截至2025年第一季度,晋江地区分布式光伏并网可开放容量164.86万千瓦。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5月8日,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发改局公布该县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信息,截至2025年3月31日,德化县分布式光伏已接入容量85.59MW,在途容量19.85MW,全县可新增开放容量67.61MW。
4月29日,我国首个建设在高风速海域的海上光伏项目——三峡集团东山杏陈180兆瓦海上光伏电站项目在福建实现全容量并网。东山海上光伏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海域,总装机容量180兆瓦。项目所在地太阳能资源丰富,但全年风速都较大,最大风速超过48米/秒,这是我国首个建设在如此高风速海域的海上光
4月23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发布泉州台商投资区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信息的通告,文件指出,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泉州台商投资区分布式光伏总装机容量90.1兆瓦,全区可新增开放容量共计242.45兆瓦。原文如下: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关于发布泉州台商投资区
4月16日,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漳平市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文件指出,漳平市剩余可开放容量为“0”,在电网承载力未得到有效改善前,暂停新增分布式电源项目接入。原文如下:漳平市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公开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电网公平开放监管,推动福建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有序发展,近日,福建能源监管办成立调研组,赴福建省六地市专题调研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情况。调研组一行实地查看了部分地区分布式光伏示范项目,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
2月18日,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涵江兴化湾3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海域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同意涵江区自然资源局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涵江兴化湾3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海域使用权,用海面积为271.6167公顷。海域使用类型一级类为“工业用海”,二级类为“电力工业用海”;用海方
3月11日,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推动永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文件指出,分布式光伏建设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相关要求,应与周边建筑物、景观(风貌)相协调,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应具备发电设备安装条件,利用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的,应
近日,水电十二局承建的国内首个高风速海域海上光伏电站项目——福建东山杏陈180兆瓦海上光伏电站项目进入到全面收官阶段,标志着项目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为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奠定了坚实基础。东山杏陈海上光伏电站项目位于福建省东山县杏陈镇、前楼镇海域,是国内首个高风速海域海上光伏电站项目,也
为规范光伏发电并网工作,近日,福建能源监管办组织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泉州供电公司、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召开光伏发电并网协调会,协调解决公共接网点为220千伏的福建联合石化光伏项目并网工作。会上,相关单位介绍了福建联合石化光伏发电并网的情况,福建能源监管办解读了《分布式光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