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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零陵区: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GW

2023-11-22 11:03来源: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关键词:可再生能源装机碳达峰湖南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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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1.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深入推进长江中上游重要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项目、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生态廊道建设、公益林保护、森林碳汇造林、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工程,打造零陵高速公路、湘江和潇水重要生态区位沿线景观走廊。提升林业碳汇能力,在何仙姑省级森林公园、水口山国有林场、石岩头国有林场、大庙头国有林场等重点区域开展生态修复建设和自然保护地保护工程,推进“天然氧吧”项目建设。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及中幼林抚育项目,开展森林改造工程2万亩及森林抚育工程30万亩。深入推进湿地保护和修复,推进零陵潇水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到2025年,实现森林覆盖率提升至56%以上,森林蓄积量增加至270万立方米。(区林业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农业减排固碳。推广有机肥施用、休耕轮作等措施,构建用地养地相结合的培肥固碳模式。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持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滴灌等先进技术,推广生物农药,改善农产品品质。推进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完善区域性粪污处理中心等养殖粪污处理设施,推动沼渣沼液加工转变为有机肥,推动畜牧业绿色低碳发展。深入落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健全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发展秸秆就近还田新技术,开展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试点。(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碳汇补偿机制。深入开展森林、湿地、土壤等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估算、潜力分析,开展重点生态领域生态功能价值评估。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制定合理补偿标准,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林业碳汇。开发农田减排项目、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碳汇项目,创新碳汇产品市场化实现机制。开发林业碳汇项目,根据产品性质附加扶贫、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标签,赋予产品多重延伸价值,大力促进林业碳汇项目交易。(区林业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1.加强全民低碳宣传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多种形势的资源环境国情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绿色发展基础知识。结合零陵区人民政府网、零陵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介,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和企业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普及节能降碳相关政策措施,推动低碳理念深入人心。继续推动绿色创建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绿色引领作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建设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积极倡导“135”绿色出行方式,鼓励共乘交通和低碳旅游。倡导绿色消费,探索建立政府优先采购绿色产品等机制,鼓励引导消费者更换或新购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新能源汽车、节水器具等产品,推动设立低碳产品销售专区和低碳产品超市,建立节能、低碳产品信息发布和查询平台。(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转型要求,积极开展节能降碳工艺技术研发创新,加强企业绿色管理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承担节能降耗减排责任。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开展碳排放核算,建立碳排放台账,倡导开展同行业碳排放强度对标,制定碳减排路线图。鼓励零售企业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引导生产企业实行“绿色包装”。(区科工局、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工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分阶段、多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普及“双碳”基础知识,宣讲政策要点,深化领导干部对“双碳”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引导领导干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技能。(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绿色金融支撑行动

1.大力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积极引导金融资源投入绿色产业领域,重点围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方面创新。鼓励银行业等金融机构积极探索绿色信贷产品创新,加大绿色信贷供给力度。拓宽绿色产业直接融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发行绿色债券。鼓励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绿色制造、循环经济、绿色建筑及绿色消费等领域项目的支持力度。(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夯实绿色金融发展支撑。加强绿色金融统计系统建设,提高绿色信贷统计精准度。完善绿色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金融与政府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间的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产业支持目录,提高金融支持绿色项目的精准度。依托金融科技,促进绿色金融与数字金融的融合发展。围绕能源、工业、科技、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深化金融支持举措,引导金融资源更精准、高效地支持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绿色金融激励约束。完善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提升绿色金融政策兑现效率。发挥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先行示范作用,探索开展绿色信贷、能效信贷、碳汇金融等绿色金融试点示范,积极推进绿色电力交易市场建设。建立健全绿色金融风险预警监测和干预机制,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报告、环境信息公开披露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稳妥做好风险化解和处置工作。(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政策保障

(一)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强化全社会统计信息的收集和处理能力,保障碳排放基础数据质量。支持各企业依据自身特点开展碳排放核算方法学研究,建立健全碳排放计量体系。探索开展森林碳汇计量监测研究。加快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应用,提升信息化实测水平。(区统计局、区发改局、区科工局、区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制度标准体系。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能源计量管理办法,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标准,探索建立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完善重点行业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和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针对能源结构调整及能效提升、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循环经济及资源循环利用、重大基础设施改造升级、重大绿色减碳降碳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等重点项目建立风险分担和保障体系,开展重点项目风险管理。(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科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财税价格支持政策。推动设立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加大对“双碳”重大示范、重大工程的资金支持力度。在招商引资、资金配套、贷款贴息、风险投资等方面对新能源、绿色技术、绿色产业等给予全面扶持。严格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绿色低碳产品的补贴力度。严格落实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发改局、区科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对碳达峰相关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统筹研究重要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推动各领域碳达峰重点任务落实。加强与省、市的密切沟通,及时对接落实省、市最新工作要求和相关政策。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专家学者的联合协作,为科学精准做好碳达峰工作提供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调度落实进展情况,加强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沟通衔接,落实重点领域实施、保障方案,加快完善目标明确、分工合理、措施有力、衔接有序的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实现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的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强化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碳减排工作成效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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