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7月24日,大鹏新区关于进一步明确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有关要求的通知,通知指出,2022年4月1日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新建、改扩建项目,或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涉及围护结构、机电系统改造的装饰装修类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应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等强制性规定安装太阳能系统,光伏板屋顶覆盖率不宜低于40%。当标准具体条文存在国家标准与深圳市现行地方标准不一致时,从严执行。积极推广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试点建设。
原文如下:
为全面推动新区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加速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深圳市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深圳市加快推进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深圳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等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新区实际,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全过程质量管理,推动建筑领域低碳发展
(一)强化绿色建筑质量管理职责。
建设单位应强化绿色建筑质量管理的首要责任。新、改、扩建项目在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阶段,建设单位应编制绿色专篇,明确绿色建筑等级、技术路径、节能减排目标、BIM技术以及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的要求等内容,并将相关费用纳入工程投资概预算。建设单位在进行建设项目咨询、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或者委托时,应当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载明建设项目的绿色建筑等级、BIM技术应用、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的要求等,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其委托的单位违反绿色建筑、BIM技术应用和装配式等相关标准进行项目设计、施工、监理。
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严格落实绿色建筑质量管理的主体责任。建设项目参建各方按要求编制绿色建筑专篇,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节能减排目标、碳排放分析情况、技术路径、BIM技术应用、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以及建筑废弃物减排目标等内容,并严格按照绿色建筑专篇、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开展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不得擅自变动设计内容、降低设计标准。
(二)规范绿色建筑管理程序。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在深圳市勘察设计系统中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绿色建筑专篇(包括绿色建筑预评价结论)、装配式建筑技术认定结论(包括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评分表、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方案、专家评审意见、装配式建筑设计评审表等)。
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绿色建筑等级进行符合性评估。对于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财政性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建设单位应在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前安装用电等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和建筑能耗实时监测设备,并将能耗数据接入深圳市建筑能耗监测平台。
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并出具专项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应重新复核装配式建筑技术评分,并在竣工验收报告中对装配式建筑技术评分进行专篇说明。不符合工程建设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装配式技术要求和绿色专篇要求的,不得出具专项验收合格报告,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报告、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中应当载明绿色建筑等级及相关指标,明确质量保修范围、期限等质量保修责任和违约责任。使用说明书中应当载明绿色建筑相关性能要求、绿色技术措施、设施设备清单和使用说明。
(三)规范装配式建筑评审管理程序。
初步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在设计阶段进行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评分,编制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装配式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项目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及时将装配式建筑相关资料及信息录入深圳市装配式建筑服务与管理系统。对于因技术条件限制无法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最低技术评分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在设计阶段向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提出申请,经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并同意降低技术评分要求的,可以适当降低技术评分要求。
严禁在施工阶段降低装配式建筑相关标准。施工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涉及装配式建筑技术项调整的,建设单位应当确保变更后图纸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最低技术评分要求,并重新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绿色建筑专篇(包括绿色建筑预评价结论)、装配式建筑技术认定结论(包括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评分表、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方案、专家评审意见、装配式建筑设计评审表等)等文件重新上传深圳市勘察设计系统和深圳市装配式建筑服务与管理系统,并向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备案。
(四)强化绿色建筑运行管理。
建立使用者监督机制,保障性住房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房屋销售租赁合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及售楼现场明示绿色建筑等级、绿色性能相关指标等,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并在房屋交付或移交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验房指南,配合购房人做好验房工作。鼓励保险公司为绿色建筑提供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提升第三方技术仲裁能力,逐步完善工程质量保证和保修机制。
实行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相关专营单位应当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第二十条要求,定期对绿色建筑相关设施设备进行调试、评估、维护和保养,确保节能、节水、计量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在运维阶段应当将准确的监测数据实时传输至深圳市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并保证计量、传输系统正常运行。
二、高标准落实绿色建筑要求
(一)全面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
1.全面落实《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要求,新区所有新建建筑(含民用和工业建筑)的建设和运行不得低于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及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运行不得低于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
2.全面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新区所有新建超高层建筑的建设和运行不得低于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
3.全面落实《深圳市重点区域建设工程设计导则》要求,市级重点区域内新建建筑应按下列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和运行:(1)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新型产业建筑,应按照国家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2)大型公共建筑和标志性公共建筑,应按照国家三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3)厂房、仓库和物流建筑,应按照国家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
4.鼓励其他项目按照高星级绿色建筑进行建设和运行,鼓励新区建设项目积极申报国家“绿色建筑创新奖”。
(二)全面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
全面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或《绿色建筑评价标准》(SJG 47-2018)进行设计、建设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后一年内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鼓励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后进行绿色建筑预评价并取得预评价标识。绿色建筑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落实对绿色建筑设施设备保养和运维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建筑物业管理,保障绿色建筑运行满足要求,同时配合建设单位完成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工作。
积极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商场等示范项目建设。对于学校医院类建设项目,鼓励建设单位在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基础上,积极开展绿色校园、绿色医院评价并取得评价标识。
(三)积极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近零碳建筑、零碳建筑建设。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新建(立项、核准备案)的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的公共建筑应采用超低能耗建筑技术,按照不低于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并在竣工验收后一年内申报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鼓励其他建设项目积极采用超低能耗建筑技术。鼓励新区建设项目按照近零能耗、近零碳建筑、零碳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并申报试点示范项目。
(四)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光伏规模化应用)及“光储直柔”建筑试点建设。
2022年4月1日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新建、改扩建项目,或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涉及围护结构、机电系统改造的装饰装修类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应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等强制性规定安装太阳能系统,光伏板屋顶覆盖率不宜低于40%。当标准具体条文存在国家标准与深圳市现行地方标准不一致时,从严执行。积极推广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试点建设。
三、高标准落实装配式建筑要求
(一)全面发展高标准装配式建筑。
全面落实《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明确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相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新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民用建筑、工业建筑(研发用房或产业用房)项目原则上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建设。
新建(立项、核准备案)的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的区重大项目、标志性新建建筑工程项目,应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评分达到70分及以上,或按照国家《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 51129-2017)、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163-2019)评价达到AA级及以上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鼓励其他建设项目按照高标准开展装配式建筑。
(二)积极开展装配式建筑示范创建。
鼓励各建设单位积极开展模块化建筑、钢结构居住建筑、装配式装修项目等新型建筑工业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鼓励各建设单位积极选取项目开展市、区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现场观摩活动。
四、加强信息赋能,促进智能建造协同发展
(一)严格落实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要求。
全面落实《大鹏新区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新区所有新建(立项、核准备案)工程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全面实施BIM技术应用,在项目立项、用地、规划、招投标、施工报建、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等环节全面使用BIM技术。
(二)积极开展智能建造试点。
全面落实《深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在新区重点片区、重大项目中分别遴选新建建设工程项目在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运维、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和智能建造设备装备等方面开展智能建造应用试点。试点项目优先遴选中小学校、幼儿园、保障性住房、宿舍、公寓、轨道交通、“工业上楼”建筑等标准化程度高的工程项目。
五、积极开展节能和绿色化改造,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
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财政性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运行能耗指标应当不高于国家和深圳市现行建筑能耗标准的约束值。用能指标超过建筑能耗标准约束值的,建筑物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开展能源审计,采取措施降低能耗;连续两年建筑用能指标超过建筑能耗标准约束值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建筑物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开展能效提升。
积极推动新区学校、医院、文体场馆、酒店、机关办公场所及工业园区等既有建筑通过优化运维管理、节能改造等方式开展能效提升,实现单个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比3年前降低8%,其余类型既有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比3年前降低5%。鼓励社会投资的办公、商业等公共建筑开展能效提升,符合条件的既有居住建筑同步实施节能和绿色化改造。
积极推动大型公共建筑(建筑总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集中式空调制冷系统改造,改造后能效比不低于4.0。积极推动新区学校、医院、文体场馆、机关办公场所、酒店等既有民用建筑安装光伏系统,鼓励其他既有建筑安装光伏系统。
特此通知。
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7月24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适应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促进该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最近,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调控中心组织各市地调集中学习国家能源局近期发布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这一积极举措充分展现了其紧跟时代步伐,助力光伏发展的坚定决心
6月13日,大唐新能源发布公告,根据初步统计,2025年5月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按合并报表口径完成发电量310.09万兆瓦时,较2024年同比增加8.38%。其中,完成风电发电量261.46万兆瓦时,较2024年同比增加4.50%;光伏发电量48.63万兆瓦时,较2024年同比增加35.43%。截至2025年5月31日,本集
6月13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第1次重招)柔性光伏组件厂内分布式光伏发电(二期)等项目框架招标光伏组件评标结果公布,入围供应商第一名为一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80.012035万元;入围供应商第二名为上海品诚晶曜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37.609570万元。
编者按绿氢之新,新在定位。绿氢之难,难在创业。在全球加速奔向碳中和的时代洪流中,绿氢正从实验室和示范项目快步驶入产业化赛道,成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备受关注的前沿阵地。4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我国首份氢能发展报告——《中国氢能发展报告2025》。《报告》显示,2024年我国氢能生产消费
6月10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加快工业领域清洁低碳氢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鼓励各地制定可再生能源电力制氢支持政策,鼓励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参与电力市场,通过削峰填谷等措施降低制氢成本。原文如下: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加快工业领域清
产业绿色化,是我国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自2016年起,金风科技在新能源行业内率先实施“绿色供应链”项目,积极助力供应商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电力交易、碳排放交易等工作。近日,金风科技为供应链伙伴南通鋆鼎打造的光储一体化零碳解决方案正式落地,实现一期2.14MW分布式光伏并网,为制造业能
2025年6月13日,第十八届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上海)大会暨展览会(SNEC2025)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圆满落幕。作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光伏行业盛会,本次展会吸引了来自全球的光伏企业、行业专家及产业链上下游精英。中来股份以智动新生,质行臻远为主题,携三大业务单元全阵容惊艳亮相,其中中来应
6月13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发布一周要闻回顾(2025年6月9日-6月13日)。政策篇国家能源局:因地制宜开展离网制氢等试点构建风光氢储一体化能源架构6月1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组织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在深远海、沙戈荒、“高海边无”等电网薄弱地区,因地制宜开展离网
6月12日,京山轻机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京山轻机表示,公司光伏装备业务近年来保持快速增长,未来发展既面临机遇也需应对挑战。全球能源转型持续推进为行业带来长期发展空间,但短期内可能受补贴政策调整、技术迭代加速及国际贸易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下游设备需求可能出现周期性波动。在应对措
本系列前述文章,我们已经对分时电价政策的存在意义,现行现状和未来发展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分析。(来源:黄师傅售电)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是不会倒退的,批发侧的“中长期#x2B;现货”模式以及用户侧的“直接批发交易或零售交易”模式也注定是未来的终局。但在这个期间,诸如电网代理购电以及行政分时
涉县龙虎山下,河钢集团邯钢新区的20万平方米厂房屋顶上,一排排光伏板闪烁着蓝色光泽,从高空俯视,十分壮观。近日,邯钢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项目经过阶段试验、设备安装调试、反送电并网等各项环节,实现顺利并网,成功发出光伏“第一度电”。该项目总装机容量19.98兆瓦,采用智能光伏控制器组串
6月10日,由全球绿色能源理事会(GGEIC)、全球太阳能理事会(GSC)、亚洲光伏产业协会(APVIA)牵头举办的“第十八届全球绿色能源领袖对话”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洲际酒店隆重举行。华晟新能源董事长兼CEO徐晓华以“产业化实践者”的视角,深入剖析了异质结技术以及光伏行业的发展现状与未来机遇。周期
2025SNEC首日——创新篇2025SNEC2025年6月11日,第十八届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上海)大会暨展览会(SNEC展会)今日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盛大开幕。中来股份以“智动新生,质行臻远”为主题,携多项创新产品和技术精彩亮相,向全球展示了其在光伏领域的创新实力与最新成就,吸引了众多行业内外人士
近年来,新能源投资步入强竞争时期,加之技术迭代加速跃迁、电力交易市场复杂性增加,基于“价差”的财务投资难以适用于新能源发展新周期,需要在全新的价值维度上找到新的增长点和新路径。(一)新能源投资布局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优先电气化趋势使电力需求激增,新能源投资持续加码,但风光等新能源的
近日,多地密集出台政策,加快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及负荷聚合商等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新型经营主体是具备电力、电量调节能力且具有新技术特征、新运营模式的配电环节各类资源。其中,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分布
5月15日,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天津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提出支持工业电力用户、大型商业综合体、酒店、公共建筑等电力用户群体积极参与虚拟电厂建设。推动虚拟电厂运营商参与需求响应、辅助服务等电力市场交易。电力用户开展电能替代应优先考虑可再
5月16日,金昌市人民政府印发金昌市贯彻落实“十四五”河西走廊经济带发展规划202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健全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深入开展碳达峰“十大行动”,构建碳达峰碳中和“九大体系”。推动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5月13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逐步建立以电力消费为核心的建筑能源消费体系,提高清洁电力消费比例。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加快开展建筑光伏一体
5月13日,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新会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通知指出,“光伏+建筑”农房建设项目风貌管控要求需符合《江门市“光伏+建筑”风貌管控指引和图集(第一版)》的要求,主要包括:(一)分区控制标准(1)禁建区:“光伏+建筑”项目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近日,由正泰新能与正泰安能联合打造的光伏瓦别墅项目在杭州正式落地,该项目通过创新光伏瓦产品和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将清洁能源发电功能与高端住宅建筑美学深度融合,为绿色建筑领域树立了全新标杆。光伏瓦别墅项目坐落在杭州余杭区,装机容量达8.96kW,共安装有180块正泰新能光伏瓦组件。项目预计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自鹤山市委市政府官微获悉,5月8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鹤山供电局与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址山镇政府正式签署《深化“电管家”智联服务共建新型电力系统合作协议》。这是江门市首个聚焦光伏建筑一体化的政企合作项目,预计每年可推动超30万平方米建筑体实现光伏化改造。据介绍,
近日,高斯图文印刷系统(中国)有限公司1996.02kW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分布式光伏项目和上海华电闵行虹梅南路全影型隔声棚1.35MW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分布式光伏项目相继正式并网,为上海工业及交通领域注入绿色电力。高斯图文分布式光伏项目高斯图文印刷系统(中国)有限公司1996.02kW光伏建筑一
6月9日,潮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安区推进“光伏+建筑”应用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潮安供电局和枫溪供电局应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开展电力消纳能力测算和落实并网消纳等工作,同时,应充分考虑我区光伏发电发展潜力、建设情况以及分布式光伏大规模接入需要,主动与省市相关部门的对接
5月30日,南方能源监管局关于公开征求对《广东省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科学界定涉网安全管理范围。应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的并网主体包括海上风电、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以及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
5月28日,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政府印发《阳春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提出五项主要任务:1、公共机构(设施)宜装尽装。鼓励在市直机关、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管辖的公共建筑及新建公共建筑中安装光伏发电系统;2、工业园区全覆盖。对阳江阳春产业园区进行绿色化改
5月26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转发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的通知。文件显示,请各地能源主管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同,结合前期已编制的2024—2030年全市分布式光伏发展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资源摸查、规范项目管理、加强风貌管控、强化宣传引导,积极有序推进农村分
5月26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2025年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公共机构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持续推广分布式光伏、新能源汽车以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能替代,扩大“绿电”应用规模,鼓励通过购买绿证等方式促进非化
日前,广东江门新会区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指引,通知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应按照《电力建设工程备案管理规定》(电监资质〔2012〕69号)、《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及江门市发展改革局相关要求,按照“谁投资、谁备案”的原则确定备
5月13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逐步建立以电力消费为核心的建筑能源消费体系,提高清洁电力消费比例。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加快开展建筑光伏一体
5月13日,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新会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通知指出,“光伏+建筑”农房建设项目风貌管控要求需符合《江门市“光伏+建筑”风貌管控指引和图集(第一版)》的要求,主要包括:(一)分区控制标准(1)禁建区:“光伏+建筑”项目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5月13日,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政府印发《博罗县“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共赢的建设开发模式;新建各类园区实现分布式光伏全覆盖,新建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建成具有良好示范效果的农房不少于1000户,年度新增装机规
5月12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广东新能源增量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规则(征求意见稿)》及《广东省新能源发电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差价结算规则(征求意见稿)》,就广东省新能源竞价细则广泛征求意见。文件提到,鼓励新能源项目积极参与竞价,在合理范围内自主报价,促使机制电价精准
5月9日,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2025年度第三批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情况。原文如下: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5年度第三批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情况的公布为做好禅城区居民光伏备案工作,便于项目投资者及光伏申报企业了解项目备案申请情况,现将20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