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6月27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发改委联合印发《上海交通领域光伏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通知提出,推进实施“光伏+”示范工程。按照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应用的原则,重点利用地铁、机场、火车站(高铁站)、港口、公交、桥隧、高速、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场地)推进光伏应用,结合交通领域场地资源,以面、连线、带点,打造一批绿色工程,形成示范效应。
近期目标:到2025年,应用场景实现多元化,全市交通领域新增光伏装机容量确保达到120MW,力争达到180MW(本方案口径不含物流仓储领域)。新建交通设施建筑屋顶安装光伏面积不低于50%,新建道路全影形隔音棚实现光伏全覆盖。加快推进轨道交通、铁路、机场、港口、公交、停车等场站区域以及高快速路、桥隧周边光伏应用改扩建,交通场站光伏发电实现就地消纳、余量上网,交通能源韧性和安全性进一步提升。
远期目标:到2035年,光伏在交通各子领域得到全面推广,交通领域能源结构明显优化,可再生能源在交通行业内的占比持续提升,与超大城市相适应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全市交通领域光伏产业技术水平、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推进机制、运作模式趋于完善,光伏、交通进一步融合协调发展。
原文如下: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上海交通领域光伏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本市交通领域光伏发展,经研究,现制定《上海交通领域光伏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5日
上海交通领域光伏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进一步促进能源与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加快推动我市交通领域能源结构转型,引导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结合《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上海市能源电力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上海市综合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以交通发展和新能源深度融合理念为指引,以优化交通领域能源结构为目标,以场景拓展示范引领为抓手,因地制宜,统筹协调推进光伏在交通领域的全面发展,打造交通领域特色应用场景,探索推广商业模式,全面提升光伏渗透率,加快打造与超大城市相适应的安全、清洁、高效、可持续的交通能源体系,促进交通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加强政府统筹引导、政策扶持,聚焦协调交通领域各行业资源,充分调动多元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效率优势,营造良好环境,形成统筹有序、分工合理的光伏应用推进机制。
——坚持因地制宜、融合发展。充分挖掘并用好交通领域资源禀赋,结合实际发展需要,因地制宜推进各行业场地、场景合理发展光伏,整体谋划、分步实施,按照先易后难、分期分批的思路,促进“光伏+”与交通的融合发展。
——坚持市区联动、示范引领。强化部门协作、市区联动,形成推进合力。通过示范引领,总结发展规律,探索发展模式,明确发展思路。既要抓好示范创建,树立典型,又要及时总结经验,形成推动光伏交通发展的新思路新措施,达到以面促线带点的效果。
(三)发展目标
近期目标:到2025年,应用场景实现多元化,全市交通领域新增光伏装机容量确保达到120MW,力争达到180MW(本方案口径不含物流仓储领域)。新建交通设施建筑屋顶安装光伏面积不低于50%,新建道路全影形隔音棚实现光伏全覆盖。加快推进轨道交通、铁路、机场、港口、公交、停车等场站区域以及高快速路、桥隧周边光伏应用改扩建,交通场站光伏发电实现就地消纳、余量上网,交通能源韧性和安全性进一步提升。
远期目标:到2035年,光伏在交通各子领域得到全面推广,交通领域能源结构明显优化,可再生能源在交通行业内的占比持续提升,与超大城市相适应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全市交通领域光伏产业技术水平、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推进机制、运作模式趋于完善,光伏、交通进一步融合协调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实施“光伏+”示范工程
按照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应用的原则,重点利用地铁、机场、火车站(高铁站)、港口、公交、桥隧、高速、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场地)推进光伏应用,结合交通领域场地资源,以面、连线、带点,打造一批绿色工程,形成示范效应。
1.“光伏+地铁”工程。充分利用轨道交通内既有高架车站、地面车站、停车场、轨道沿线等资源,进行光伏项目的开发和建设。借鉴现有地铁光伏项目的建设、运营经验,从规模、形式及技术等方面进一步优化扩大“光伏+地铁”应用模式。新建高架车站、地面车站、基地库房等要求屋顶光伏覆盖面积达到50%,既有车站建筑进行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项目探索,拓宽光伏在轨道交通领域的应用场景,形成一定的示范推广效应。(责任单位:申通地铁集团)
2.“光伏+铁路”工程。充分利用候车楼、货场、站房、站台风雨棚、铁路沿线等资源,对符合条件的既有站点进行光伏改造,建设光伏屋顶、光伏车棚、光伏雨棚;充分研究铁路沿线边坡光伏应用;对新建新线新站,在规划设计阶段预留大型客站站房屋顶安装光伏发电所需的基础条件,鼓励推广光伏发电为站场提供电、热、冷、气、水等综合能源解决方案,探索试点一批“光储充”一体化、沿线分散型光伏应用场景。(责任单位:中国铁路上海局)
3.“光伏+机场”工程。利用候机楼、货运楼、停车场、泵站等屋顶或机场空地资源,在与现有功能相适应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施工可行性、屋顶承载、飞行安全性、并网消纳等问题,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光伏+机场”示范工程。对于新建建筑,整体规划光伏布置方式,提升光伏发电利用效率。根据机场电力负荷运行规律和负荷特征,适当配置一定比例的储能系统,保障机场可靠供电、安全稳定运行,实现光伏高效消纳和电能灵活调蓄。(责任单位:机场集团、各航空公司)
4.“光伏+公交”工程。充分发挥公交枢纽首末站、场站、停保场占地面积大的优势,建设以“光伏+顶(车)棚”为主要形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到2025年,新建或改建公交办公和停保场等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超过50%,积极推进在用公交相关建筑屋顶光伏建设。配合分布式储能、电动车充电系统,打造公交场站“光储充”一体化模式,积极推广光伏电子站牌等应用场景,提升公交系统的绿电消费比例。(责任单位:久事集团、市道路运输局、各区政府)
5.“光伏+港口”工程。结合港口码头既有条件,充分利用港池、仓库等屋顶或空地,建造分布式光伏电站,为港口提供绿电的同时,探索光伏与岸电结合的可行性。合理规范利用河道特别是港口码头范围内河道沿线设施和场所,探索光伏应用的可行性。在内河运输船舶开展光伏船体试点,进一步降低船舶碳排放。(责任单位:上港集团、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各区政府)
6.“光伏+道路”工程。以快速路、高架路、隧道等道路为重点,以满足交通照明、情报板、标志标牌等用电需求为出发点,着力推进光伏发电“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聚焦“光伏+声屏障”具体应用,结合道路走向和应用条件,探索引导既有声屏障增加光伏发电功能;支持具备条件的路段新建声屏障设施同步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新建全影形隔音棚实现光伏发电全覆盖;结合既有全影形隔音棚改建,增设光伏发电设施,做到“能设尽设”。探索桥隧场地资源光伏安装及就近消纳的潜力,促成“光伏+桥隧”多点开花新局面。(责任单位:城投集团、市道路运输局、各区政府)
7.“光伏+高速”工程。推动在高速公路服务区、边坡、高速公路收费站及公路沿线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光伏发电设施,服务区屋顶、管理用房屋顶、收费站顶棚做到“能改尽改,能建尽建”,结合停车场“光伏+车棚”及新能源充电桩等应用,提升绿电就地消纳比例。联合专业机构对沿线边坡光伏发电和电力消纳进行论证规划,推动附属设施空间的集约化利用,提高绿电供给。(责任单位:各项目公司、市道路运输局)
8.“光伏+停车”工程。充分利用大型停车场屋顶、室外大型车棚资源,探索采用BIPV光伏一体化结构改建或新建光伏停车场、停车棚,通过屋顶光伏、BIPV集成、“光储充”等形式,聚合停车、发电、遮阳防雨等多功能一体化,实现土地集约化利用、绿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各交通行业企业、市道路运输局)
9.“光伏+其他”工程。利用充换电场站顶棚、货运堆场类区域的厂房屋顶和闲置空地的光伏微电网示范项目,发挥资源密集和电力消纳优势。推动交通领域新建建筑物按要求配建分布式光伏、现有建筑物进行光伏发电系统改建,推动光伏发电在交通领域公共建筑的全面应用。(责任单位:各交通行业企业、市道路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二)打造“光伏+”典型应用场景
根据交通行业发展特色,结合光伏建设和应用形式,力争于2023年底前,推进光伏与设施一体化发展、发电与消纳无缝化衔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交通+光伏典型应用场景。
1.“光伏+声屏障”。结合桥隧、高速、高架等设施沿线的声屏障、全影形隔音棚建设,充分发挥其数量大、分布广的优势,探索选取南向的声屏障进行光伏改造,形成规模化绿电区域供应。
2.“光伏+顶棚”。利用各场所停车棚、遮阳棚、雨棚等设施进行光伏改造,在顶棚或钢结构上直接敷设光伏组件,支持露天的大型地面停车场建设光伏车棚。
3.“光伏+屋顶”。利用各交通场站建筑物屋顶,大力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一体化项目建设。根据彩钢瓦屋顶、水泥平顶、斜坡瓦顶等不同屋顶类别,通过夹具导轨固定、水泥墩支架放置、BIPV等形式布置光伏组件。新建屋顶做到“能建尽建”,既有屋顶根据实际状况做到“能改尽改”。
4.“光伏+幕墙”。利用各交通场站建筑物南侧外立面,推行光伏在建筑墙体场景的应用。根据墙体及其位置具体情况,采用不同安装方式可达到组件垂直布置或附带倾角的效果。布置方式可采用墙体上直接安装,或嵌入透光的光伏组件以替代原有的玻璃幕墙。
5.“光伏+充电”。结合充换电场站建设光伏设施,试点建设“光储充(换)”一体化补电站,通过储能系统消纳光伏发电富余电力,推动光伏绿电在新能源汽车的拓展应用。
6.“光伏+岸电”。结合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和光伏建设,通过提供岸电有效解决港区光伏就近消纳问题,提高码头作业区绿色电力利用率,降低岸电用电成本,减少码头作业过程中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打造一批绿色节能示范港口、码头。
7.“光伏+路灯指示”。结合桥隧、高架、高速、公交站等场所的光伏发电设施,推动光伏电力在沿线路灯照明、诱导信息指示牌、地面交通信号灯、站台信息屏幕、电子站牌等交通用电设备上的就地消纳,实现自发自用。
8.“光伏+生产”。鼓励交通领域相关企业排摸自身光伏改造资源,充分挖掘应用潜力,通过自建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积极推进屋顶光伏、BIPV一体化等改造工程,支持优先用于本单位生产照明、设备用电需求,大力推进绿电在交通领域的广泛应用。
(三)建立健全“光伏+”推进机制
完善光伏在交通领域应用推广的政策、机制,研究制定相关标准、规范,探索形成示范推广的商业模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交通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为光伏在交通领域发展应用营造良好环境。
1.健全商业运营模式。完善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统筹交通领域光伏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产业链协调管理,建立以市场化竞争配置为主的项目开发管理机制。支持引入有实力的第三方新能源企业打包式、跨行业承接交通领域光伏改建项目,平衡项目收益,确保典型应用场景和示范型项目高起点开发、高标准建成。同时,鼓励交通领域企业自建自营模式、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专业电站运营商和交通领域企业联合持有+EPC等模式,推动各类投资主体积极参与光伏开发建设运营。(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各项目实施主体)
2.制定建设标准规范。按照“融合发展、宜结尽结”原则,及时修订完善相关产品标准和工程建设规范,研究制定交通建设工程光伏配建规范,明确不同交通工程的光伏应用和配建要求。形成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推动光伏应用在交通领域的实际操作落地。进一步完善产品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光伏声屏障、光伏电子站牌、光伏+站亭、光伏+车船、光伏+路桥等领域应用的技术标准要求、设计施工安装的技术细则、验收运营维护的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交通+光伏标准体系,系统、全面推进交通+光伏协同发展。建立健全交通领域光伏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通过标准规范明确建筑物荷载、寿命期限、消防安全、工程质量等内容,强化光伏施工运营安全。(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3.加强综合政策引导。用好《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和《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支持交通+光伏、光伏+充电项目发展。鼓励出台区级财政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交通领域光伏项目的扶持力度。结合工程建设规范、产品标准,加大光伏推广力度。加强对交通领域光伏项目建设的政策指导,支持在港区、交通场站等加快建设光伏设施。深化上海碳市场机制,积极探索鼓励交通光伏项目作为碳普惠项目纳入交易范围,扩大交易规模,引导有序发展。研究制订绿电交易规则,充分反映可再生能源环境价值。(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民航华东管理局、市规划资源局、各区政府)
4.强化安全管理机制。聚焦光伏+交通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等不同阶段,按照事前风险评估、事中安全管理、事后及时响应的原则,对交通领域不同类别、形态的光伏融合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充分结合现有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运行管理工作实际,各相关管理部门联合建立规范和有效的管理机制、安全防护机制,保证光伏发电系统安全、经济、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各区政府、各项目实施主体)
5.严格增量源头管理。按照“同步实施、能建尽建”原则,新建交通工程项目须同步配套光伏发电设施应用,在项目方案设计中明确光伏建设考虑。市区两级发改、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在立项审批、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加强对新建项目配建光伏系统要求审查。对不建设光伏发电系统的交通工程项目,需将不建设合理理由说明并报市交通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各区政府、民航华东管理局、中国铁路上海局)
6.加快推进存量资源改建。按照“因地制宜、能改尽改”原则,结合设施翻新维修工程,积极推进在用交通枢纽、场站、设施、建筑进行光伏应用改造。鼓励引进商业运作模式,加快提升交通领域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结合公交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公交枢纽站、中途站、首末站的光伏应用。依托高快速路改建或声屏障更新工程,在具备条件路段的全面更换光伏声屏障。(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道路运输局、各区政府)
7.完善在线监测平台。依托光伏信息化监测平台,积极配合交通+光伏工程,加强电网接入引导,完善交通领域光伏应用统计查询功能,统筹管理行业内光伏应用项目信息,实现项目运行状态在线监测,实时掌握交通领域光伏应用项目进展情况。落实行业管理部门对光伏运行的监管要求,为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开展综合评估、落实财政补贴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电力公司、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
8.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加强对交通领域光伏推广应用情况跟踪,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全面掌握发展情况。及时开展试点示范项目的总结评估,形成推广应用经验和商业推广模式,吸引市场主体主动参与。夯实区级政府管理责任,推进各区落实交通领域光伏建设要求。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引导,按照国家文件要求推进企业光伏发电的用能指标减免,鼓励企业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提高发展光伏在各类评优推先中的权重,先进评选优先考虑光伏应用的试点示范企业,支持光伏应用推广。(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5月20日,交通运输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李颖介绍,交通运输行业和能源行业都是国家战略性和基础性产业,也都是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重要领域。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行业的深度融合发展,对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和新型能源体系都具有十分重
日前,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发布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因地制宜推进港口航道清洁能源综合利用。结合港口码头、航道运河既有条件,在确保港口作业、船舶通航等安全前提下,依托港池、仓库、防波堤等,因地制宜推广海洋能、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就地开发利用。鼓励集装箱枢纽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0日,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奋发有为往前赶”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聚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先进制造业集群。会上表示,支持建设不同技术实际发电量、发电收益对比验证测试场景,加快建设一批钙钛矿及叠层技术的多场景验证测试平台。推动应用模式
2025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如何以科技创新重塑能源版图,以新质生产力引领全球能源转型浪潮,将成为热点议题。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两会已陆续召开,五省区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新型能源体系、产业升级擘画绿色低碳发展蓝图,为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动能。1、广东碳达峰碳中和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
1月20日,河北交投集团所属雄安交投公司京德高速4.2兆瓦光伏项目圆满完成并网发电,标志着该项目正式投入运营。项目的顺利并网,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的绿色发展再添新动力,也为高速公路与清洁能源的融合发展提供了成功范例。截至目前,雄安交投公司所辖高速公路总计并网光伏36.2兆瓦,成果斐然。该项目投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2025年1月18日在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省长王予波做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电力能源相关的内容如下:2024年工作回顾放大“绿电+先进制造业”新优势,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全社会用电量、西电东送电量分别增长10.6%、10.9%、22.9%,集中式光伏并网和在建规模均居全国前
1月1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文件提出,构建清洁高效的能源生产体系。坚持先立后破,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推动煤电转型发展,加快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供电煤耗在300克标准煤/千瓦时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025年1月2日,清远市人民政府发布《清远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30年)》。文件提出,鼓励利用自然人及村集体权属等物业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按需配置新型储能。推动适用于源网荷储、光储充一体化等综合应用场景的新型储能产品研发制造和先进产品示范应用。分布
1月2日,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清远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30年)》,《方案》提出,统筹推进分布式光伏发展,到2025年底,力争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达到140万千瓦;到2030年底,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达到350万千瓦以上。同时,重点推进“光伏+园区”、“光伏+公共机构、公共设
12月3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能源供应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推进我市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政策原文阅读:广东佛山:结合电网消纳接入条件,制订分布式光伏年度开发计划一、明确总体发展目标《实施方案
12月12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佛山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24〕132号),其中提到,科学制订开发计划。合理规划引导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鼓励支持自发自用、就近消纳。市发改局结合电网消纳接入条件,制订年度开发计划并分解至区,于每年12月前向省能源局报送下一年度
随着湖北电力现货市场规则V3.0历经半年的运行,湖北电力市场化建设即将迎来“转正”的关键节点。在当前机制框架下,售电公司们或许已经发现,传导给用户的零售价格与售电公司自身的批零收益之间存在不可忽视的矛盾。在市场初期,零售均价的下行压力已成为售电企业获取市场份额的核心约束条件。为了吸引
近日,国内某高架隔音声屏光伏发电项目顶部突发大火,现场火势凶猛。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然而此次火灾致使隔声屏障顶部被严重烧穿,经济损失不可忽视,这一事件再次为光伏行业安全敲响了警钟。随着光伏装机量的持续攀升,光伏电站的安全性问题逐渐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随着全球气候变暖,高温气象预警
5月21日,辽宁省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促进清洁能源发电有序发展的提案》答复。其中提出,积极鼓励光伏开发利用,大力推动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发电,持续提升光伏发电装机量,截至目前,光伏机组装机容量20.47万千瓦,同比提升7.88万千瓦,为本溪市构建绿色低碳现代能源体系提供有力保障。发
5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1-4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其中,1-4月光伏新增装机10493万千瓦,仅4月新增4522万千瓦,同比增长214.68%。截至4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34.9亿千瓦,同比增长15.9%。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9.9亿千瓦,同比增长47.7%;风电装机容量5.4亿千瓦,同比增长18.2%。1-4月份
5月20日,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包头市积极探索工业城市碳达峰新模式一文。文章提到,立足丰富风光资源优势,加速推进晶硅光伏、风电等旗帜型产业集群和氢储能等战新产业高质量发展。过基地化整体开发与分散式开发并举的发展模式,重点规划打造四个500万千瓦级新能源发电基地。打造四条新能源南北通道,
日前,奥地利光伏协会PVAustria宣布,根据初步行业估计,奥地利2025年第一季度光伏新增装机相较去年同期下降约20%。根据E-Control发布的报告,2024年前三个月奥地利新增光伏装机497MW。然而,到年底,光伏需求的下降趋势很明显。总体而言,2024年新增光伏装机容量为2.2GW,低于2023年的近2.5GW。据PVAu
日前,欧洲光伏产业协会的一份新报告援引印度国家太阳能联合会(NSEFI)的信息称,到2030年,印度光伏组件产量将大幅提升,达到160GW,太阳能电池产量将达到120GW,高于2025年的80GW和15GW。这一预期增长凸显了印度对扩大其太阳能制造基地的关注,旨在支持可再生能源目标并减少对进口的依赖。印度的目
日前,根据欧洲光伏协会的《2025-2029年全球太阳能市场展望》报告,尽管巴西继续巩固其作为区域太阳能发电大国的地位,特别是在分布式发电领域,但其增长率将在2025年大幅放缓,预计新产能将从2024年的18.9GW略微增加到19.2GW。增长放缓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自消费政策的调整以及分布式发电并网连接的延
5月13日,1-4月份江苏新能源行业数据统计分析数据发布。截至4月底,全省装机容量21912.07万千瓦。全省风电和光伏装机容量9771.24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44.59%,占比同比提高7.48个百分点。其中,风电装机2330.22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10.63%,占比同比降低1.75个百分点;光伏装机7441.02万千瓦,占总
欧洲光伏协会(SolarPowerEurope,SPE)在其最新报告《2025-2029全球太阳能市场展望》中预测,2025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在中性预测下,将同比增长10%,达到655GW。尽管这一增长绝对值仍很可观,但相较2024年33%的高增长(当年新增装机597GW),增速明显放缓。SPE指出,全球两大光伏市场中国和美国的
5月6日,江苏常州市政府公开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202号的答复。根据答复文件,常州市农业农村局表示,常州市已建成渔光互补项目9个,总装机容量为44.64万千瓦,在建渔光互补(一体)项目3个,分别是溧阳市别桥镇镇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溧阳市别桥镇道成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和武
5月21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2025年度关键技术研发计划“新能源”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通知指出,涉及光伏技术方向有4项:1.新型光伏电池制备技术1.AI同步辐射的钙钛矿光伏材料与器件高通量协同研发与设计技术研究内容:开发60亿+参数的钙钛矿光伏电池专用大语言及材料生成式AI开源科学基础模型
5月21日,上海市虹梅南路高架往虹梅南路隧道方向近隧道入口处的高架声屏障顶部起火。据目击市民介绍,当天下午2时左右,虹梅南路高架往虹梅南路隧道方向距离隧道入口处约几十米处,铺设在声屏障顶部的光伏板呈链式燃烧,火星裹挟着燃烧的材料碎片如雨点般坠落。下方车道上,20余辆机动车紧急制动,轮胎
日前,上海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上海校园和国有企业场址光伏开发建设的通知。根据通知,为推动上海市学校和国有企业光伏开发,加快城市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入摸底排查,科学制定计划。各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国资委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按属地原则组织开展校园和国有
4月23日,上海发改委关于印发《上海市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提出推动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多元发展,全市光伏装机规模突破500万千瓦,金山一期海上风电力争建成并网。可再生能源电力占比持续提升,绿电交易规模力争超过70亿千瓦时。推进绿色燃料产能建设,前瞻谋划绿色燃料重
4月16日,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发布对浦东新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01号提案的答复。根据答复文件,浦东新区推进能源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大力推进光伏项目建设,“十四五”期间计划新建光伏60万千瓦以上,截止2024年底已完成55万千瓦;四是完善企业碳排放核算及信息披露体系,浦东新区共有6家发电行业企业纳入
3月25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关于促进智算云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5-2027年)》的通知,通知指出,推进智算中心用能管理系统升级,合理配置分布式电源和新型储能,用足用好我市分时电价政策,通过调节用能行为降低运行成本。原文如下: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委、办、
3月24日,华东能源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提升上海市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应将所有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以2025年6月1日为节点划分。2025年6月1日以后投产的新能源和
3月12日,上海浦东新区发改委发布《对浦东新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8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意见》中指出,大力推进光伏项目建设。2024年,浦东新区新增光伏装机容量达到25万千瓦,“十四五”期间已累计完成55万千瓦,计划“十四五”完成60万千瓦以上。原文如下:对浦东新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87号提
3月10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印发《美丽青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通知指出,推进“光伏+”专项工程,本区光伏备案项目11.7万千瓦,光伏装机容量达到19.4万千瓦以上。推动氢能多元化利用,打造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园,积极推进零碳氢储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示范。开展风能、生物质
3月12日,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印发《上海市粮仓光伏建设实施方案》提出,统筹粮食领域光伏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产业链协调管理,建立以市场化竞争配置为主的项目开发管理机制;支持引入有实力的第三方新能源企业打包式、跨行业承接粮食领域光伏改建项目;鼓励粮食领域企业自
2月20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做好2025年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按照《办法》明确的支持范围、支持方式和奖励标准、申报程序等要求,各区发展改革委按半年度组织电网企业、投资主体做好项目初审和转报工作,于2025年3月10日和8月底前将截至申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