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6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推动太阳能在建筑中应用。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等新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减少民用建筑常规能源使用。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等环节管理。大力发展太阳能热水建筑一体化系统,推动12层以下居住建筑和医院、学校、宾馆、游泳池、公共浴室等公共建筑采用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技术。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稳步提高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
推动农村牧区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建筑按照自治区农村牧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设计和建造,完善农房节能措施,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暖房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方式,鼓励建设绿色农房。鼓励推广使用绿色建材,经济条件较好地区的农牧区自建住宅、新农村居民点建设重点选用装配式结构建造方式。在清洁取暖项目中积极推进农房节能改造,改造后实现整体能效提升30%以上。
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牧区的应用。推动农村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牧区用能电气化水平,鼓励炊事、供暖、照明、交通、热水等用能电气化,推广使用高能效设施设备。
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阿住建发〔2023〕66号
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改委:
按照《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尽快编制完成阿拉善盟碳达峰碳中和“1+N+X”政策体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阿拉善盟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附件:阿拉善盟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行动方案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5月24日
阿拉善盟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行动方案
为科学有序推进阿拉善盟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根据国家、自治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统筹发展和减排,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确保城乡建设领域如期实现碳达峰。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制度机制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稳步增加,建筑工业化稳步推进,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建筑用能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到2030年,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情况基本扭转,建筑节能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更加充分,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建筑品质和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绿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绿色低碳运行目标初步实现。
到2060年,城乡建设方式全面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系统性变革全面实现,美好人居环境全面建成,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治理现代化全面实现,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
1.优化城市绿色低碳布局。全面对接国家城镇化空间布局,积极开展绿色低碳城市建设,推动组团式发展。每个城市组团面积不超过50平方公里,平均人口密度原则上不超过1万人/平方公里。加强生态廊道、景观视廊、滨水空间和城市绿道统筹布局,留足城市河湖生态空间和防洪排涝空间,贯通组团间的生态廊道应贯穿连续,净宽度不少于100米。
推动城市生态修复,完善城市生态系统。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新城新区合理控制职住比例,促进就业岗位和居住空间均衡融合布局。严格既有建筑拆除管理,推动城市更新,老城区更新单元拆除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建筑总面积的20%。(盟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积极创建绿色社区和完整社区。建设完整居住社区,推广功能复合街区,倡导居住、商业、无污染产业等混合布局。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配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到2025年,基本补齐城市既有社区设施短板,新建居住社区同步配建各类设施;到2030年,巴彦浩特镇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力争提高到60%以上。通过步行和骑行网络串联若干个居住社区,构建十五分钟生活圈。推进智慧社区、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将智慧建设和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全过程。探索零碳社区建设,鼓励居民采取绿色低碳用能方式,选用低碳节能节水家电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消费品,倡导随手关灯,电视机、空调、电脑等电器不用时关闭插座电源。鼓励选用新能源汽车,推进社区充换电设施建设。(盟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能源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不断提升中心城镇、重点城镇绿色低碳水平。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国土开发强度,强化建设密度与强度管控,有效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最高不超过12层,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充分借助自然条件,顺应原有地形地貌,实现城区与自然环境融合协调。加强城镇绿色节约型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行大分散与小区域集中相结合的基础设施分布式布局。城区新规划道路红线宽度原则不超过40米,广场集中硬地面积不应超过2公顷,步行道网络连续通畅。(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农村牧区。合理布局乡村建设,保护乡村生态环境,减少资源能源消耗。农房和村庄建设选址要安全可靠,顺应地形地貌,保护自然生态脉络。鼓励新建农房向基础设施完善、自然条件优越、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景观环境优美的村庄聚集,形成自然紧凑有序的群落。立足村庄现有基础开展乡村建设,改善村容村貌,不盲目拆旧村、建新村,保护村庄历史文化与风貌。
推动农村牧区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建筑按照自治区农村牧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设计和建造,完善农房节能措施,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暖房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方式,鼓励建设绿色农房。鼓励推广使用绿色建材,经济条件较好地区的农牧区自建住宅、新农村居民点建设重点选用装配式结构建造方式。在清洁取暖项目中积极推进农房节能改造,改造后实现整体能效提升30%以上。
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牧区的应用。推动农村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牧区用能电气化水平,鼓励炊事、供暖、照明、交通、热水等用能电气化,推广使用高能效设施设备。(盟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乡村振兴局、能源局、农牧局、生态环境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筑
5.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全盟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逐年提升建筑节能标准,2030年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83%节能要求。鼓励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试点示范,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推动绿色建筑全面发展。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进绿色建筑标准实施,2022年起全盟城镇总体规划区内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5年,绿色生态城区、绿色生态小区建设不断推进,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突破30%。城镇总体规划区内新建机关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和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公益性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城市新建区、绿色生态城区中民用建筑全部执行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城镇总体规划区内新建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区及位于核心景观片区以及区位优势明显具有突出经济价值或者社会价值的项目,鼓励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各旗区要逐步提高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占比。(盟住和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对具备改造价值和条件的既有居住建筑应改尽改,到2025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0万平方米。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和公益性建筑应当率先进行节能改造,改造后整体效能提升20%以上。(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教育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局、科技局、科协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建设绿色低碳住宅。提升住宅品质,积极发展中小户型普通住宅,限制发展超大户型住宅。推行灵活可变的居住空间设计,鼓励大开间、小进深,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积极推广装配化装修,到2025年巴彦浩特镇商品房全装修率力争达到50%以上,其他旗区商品房全装修率达到30%以上。加强住宅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提升智能化水平。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提供居家养老、家政、托幼、健身、购物等生活服务。(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建筑运行管理。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和统计分析,逐步实施能耗限额管理。持续提升建筑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加强运行调适,到2030年实现公共建筑机电系统总体能效较2020年提升10%。(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推动太阳能在建筑中应用。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等新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减少民用建筑常规能源使用。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等环节管理。大力发展太阳能热水建筑一体化系统,推动12层以下居住建筑和医院、学校、宾馆、游泳池、公共浴室等公共建筑采用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技术。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稳步提高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盟能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局、科技局、科协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引导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建筑用能电气化,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全电气化,到2030年,建筑用能中电力消费比例超过65%,全电气化比例达到20%。推广热泵热水器、高效电炉灶等替代燃气产品,推动高效直流电器与设备应用。(盟能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推动清洁取暖。推进热电联产项目集中供暖,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取暖。到2025年,全盟城镇清洁取暖率达到93%以上。(盟能源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牧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市政设施低碳发展
13.加强城市供气供热供水设施升级改造。结合国家城镇燃气老化更新改造相关工作,推进城镇供水、燃气等智能化改造,到2025年完成运行年限满20年以及存在泄漏、热损失等问题的管网改造任务,到2030年供热管网热损失率较2020年降低5个百分点。完善城镇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参照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完善城镇排水管网,提高城镇中水、雨水利用率。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实施城镇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推进管网分区计量,提升供水管网智能化管理水平,到2025年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盟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强交通和照明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城市快速干线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绿色慢行交通及国省干线与城镇道路连接节点设施,开展交通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到2025年全盟城镇建成区路网密度力争达到8.5公里/平方公里以上。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加强城市照明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全过程管理,控制过度亮化和光污染,开展城镇照明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完善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到2030年LED等高效节能灯具使用占比超过80%。推动城市照明数字化系统建设工作。(盟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建设,到2030年全盟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左右。深入开展农村牧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完善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优化收运处置设施布局,到2025年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力争覆盖60%以上的行政村。(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乡村振兴局、农牧局、生态环境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大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开展再生水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到2025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中水利用率不低于35%,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盟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乡村振兴局、农牧局、生态环境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强园林绿化建设。开展城市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和公园体系,推进中心城区、老城区绿道网络建设,加强垂直绿化等立体绿化建设,提高乡土和本地适生植物应用比例,到2025年全盟城镇建成区绿地率力争达到36.5%。(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行绿色低碳建造
18.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编制《阿拉善盟“十四五”促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专项规划》,全力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各旗区旅游区、工业园区等新建项目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进行建设。到2025年,全盟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30%左右。到2030年,全盟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左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9.积极推行绿色建造。推广智能建造,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绿色建造。各旗区要强化建筑保温和结构一体化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盟内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和公益性建筑采用一体化技术。推进绿色施工和安全文明施工,开展绿色施工工程示范,通过科学管理和采用先进技术,加强施工扬尘治理、节水降耗、渣土运输、噪声污染、可拆卸循环利用等方面的管控,落实“四节一环保”要求,最大限度节能降耗,提升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和环保治理水平。到2030年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损耗比2020年降低20%。加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控,到2030年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300吨/万平方米。(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加快推进绿色建材认证和推广应用工作,推动建材产品质量不断提升。探索推动绿色建材政府集中采购机制,推动政府投资工程以及2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项目等率先采用获得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到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材。积极培育绿色建材示范产品和示范企业,阿左旗要结合垃圾无害化处理,积极探索利用建筑垃圾、非煤矿山固废消纳等发展绿色建材。孪井滩开发区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积极推动一体化墙板、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技术提升通用性标准执行力度,推广标准化、少规格、多组合设计和生产对接匹配。阿拉善高新区要结合工业固废消纳统筹推进绿色建材产业发展。推进建筑废物集中处理和分级回收利用,到2030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以上。(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政策措施
21.建立健全政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认真执行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绿色建造等工程建设标准。完善节能监管平台,推动能源消费数据共享。完善旗区的常住人口统计监测指标。(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计局、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2.构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模式。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和质量提升,开展城镇基础设施普查,建立基础档案管理体系,积极参与乡村建设评价等,引导绿色低碳乡村建设。推广利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等,完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体系,加快城乡建设数字化转型。开展低碳(含超低、近零、零能耗和零碳等)建筑、低碳(含绿色生态)小区、低碳园区、低碳(绿色)城镇等试点示范工作。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探索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牧局、乡村振兴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3.创新协同工作机制。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鼓励利用建筑垃圾、煤矸石、粉煤灰、炉渣、尾矿等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墙体材料。整合优化行业产学研科技资源,推动高水平创新团队和创新平台建设,加强行业科技型企业培育,支持企业联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金融机构等,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创新联合体。鼓励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增设碳达峰相关课程,培养专业人才。(盟科技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5.落实金融财税支持政策。认真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统筹利用财政资金,在超低能耗建筑、高星级绿色建筑、老旧小区改造、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及绿色农房等方面给予支持。推行政府和国有企业绿色采购制度。强化绿色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服务支持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碳。鼓励开发商投保全装修住宅质量保险,发挥绿色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作用。加强土地规划政策支持,各旗区城区在建设用地规划、项目立项审批和工程规划设计时,要明确装配式建筑、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装修的比例。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要带头按照装配式建筑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支持各旗区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容积率奖励政策。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按规定享受有关税费优惠政策。加大绿色金融对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的支持力度。完善差别电价、分时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加快推进供热计量和按供热量收费。(盟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阿拉善盟中心支行、证监局、税务局、阿拉善银保监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组织实施
26.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分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目标完成和任务落地。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督、工信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目标落实。
27.强化任务落实。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是本地区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按照碳达峰工作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推进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宣传教育,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各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部门于每年11月底前将当年贯彻落实情况报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28.加大培训宣传。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相关工作干部培训重要内容,提高绿色低碳发展能力。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相关单位和企业人才业务水平。加大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配合开展好“节能宣传周”等活动。编写绿色生活宣传手册,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降碳行动,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开展减排自愿承诺,引导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招商引资工作热火朝天。3月3日至5日,南华县委书记马特率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招商服务团赴君和同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天天向上中央厨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壹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地考察,就储能电芯和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大宗食材集采和团餐供应、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
3月7日,千信智造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第三次)的中标候选人公布,中标候选人第一名正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28.976万元,单价0.72元/W;中标候选人第二名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08.7772万元,单价0.686元/W;中标候选人第三名宁波欧达光电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日前,湖南慈利县发布慈利县域公有屋顶(含村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优选公告。根据公告此次优选业主项目为慈利县域公有屋顶(含村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屋顶租赁费最低限价:每平方米12元人民币。(屋顶租赁费标准按所装光伏板每平方米不低于12元,其面积计算方式为单个光伏板面积乘以实
3月3日,河南镇平县发布关于暂停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的公告。公告显示,镇平光伏开发企业存在虚假申报、不正当竞争、欺诈群众等现象,光伏市场混乱。为规范有序管理和维护光伏市场秩序,确保群众合法权益不受损害,镇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与创维、TCL、海尔等品牌方(投资方)进行了洽谈,
横沥镇经济发展局公布了横沥镇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资料清单(第六十四期),详情如下:横沥镇供电服务中心:报来《关于报送横沥镇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资料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上述居民光伏项目备案和变更申请(清单见附件)。请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
2月26日,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阳江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对广东阳江工业园、珠海(阳江万象)产业转移工业园、阳江阳春产业园区、阳江阳西产业园区、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各类园区全面实施绿色化改造,力争光伏覆盖率到2030年不低于50%。新规划
2月20日,香格里拉市公共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选择投资开发主体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人云南云电配售电有限公司,并网后自用电费单价0.396元/瓦、公共房屋租金单价5.05元/平方米。招标公告显示,香格里拉市公共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含香格里拉市市域范围内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公共屋顶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2月19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官网发布《关于秦皇岛建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的备案信息》。该项目利用秦皇岛市鑫联冶金车辆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共安装380块太阳能发电板,4台光伏逆变器,直流侧总装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17日,河南省开封市东基电力有限公司开封市汴东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开封标准化厂房2.1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供应商为河南经纬华瑞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374.0196万元。项目采购内容为标准化厂房01地块2.1MW屋顶光伏组件、电缆、并网柜等材料的采购
2月17日,云南香格里拉市公共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选择投资开发主体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云南云电配售电有限公司,并网后自用电费单价0.396元/瓦、公共房屋租金单价5.05元/平方米;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省强波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并网后自用电单价0.399元/瓦、公共房屋租金单价5.02元/平
为加快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科学有序推进全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2月11日,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发改局组织召开屋顶分布式光伏和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工作推进会。各镇(办)、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金融合作服务中心、城投公司、国网白水供电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会。
3月13日,海天股份披露公告称,公司筹划的拟购贺利氏光伏银浆事业部一事收到了上交所下发的问询函。上交所要求海天股份结合上市公司主业经营情况、发展战略等,说明跨行业并购的主要原因、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匹配性;公司为本次跨行业并购开展的主要工作,本次交易的核心风险及应对措施及关于后续整
3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增量配电网有关政策意见建议的公告。公告指出,条鼓励增量配电网接入集中式新能源,按照“自我调峰、自我消纳”原则在增量配电网内消纳,不得向其他电网送电,不得增加自治区级电网调峰压力。原文如下: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公开征求增量配电网有关政策意
3月14日,广东建工发布关于那曲市色尼区150MW光热+1200MW新能源一体化竞争性配置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表示,广东建工收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确定公司为“那曲市巴青县100MW光伏+构网型储能项目、色尼区150MW光热+1200MW新能源一体化项目竞争性配置项目
近日。云南永仁县招商工作取得新进展,成功签约邯郸市方坤紧固件制造有限公司总投资1500万元的光伏支架及紧固件智能制造项目据了解,邯郸市方坤紧固件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6月12日,注册地位于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临洺关镇东洺阳村村南,法定代表人为刘卫亮。经营范围包括紧固件、金属制品制造、销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0日,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印发《河源市分布式光伏总体实施方案(2024—2030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分布式光伏并网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力争到2030年底,全市分布式光伏并网装机规模达到400万千瓦。方案强调电网企业要根据区域负荷水平
3月11日,在欧洲西北部最大的太阳能贸易展——2025荷兰太阳能光伏展上,爱旭宣布正式启动第三代黑洞系列“满屏”组件的全球量产交付。继2024年Intersolar展首次亮相后,“满屏”组件将面向全球户用及工商业市场正式量产上市。爱旭始终以极限光电转换效率为创新原点,致力于通过革新性技术持续为客户创
3月13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修订印发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表和告知承诺书的通知。详情如下: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修订印发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表和告知承诺书的通知各派出机构:为做好工作衔接,根据《供电营业区划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第19号令)《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
近日,法国生态转型部已完成第9轮屋顶光伏招标,此次招标属于第六轮PPE2(多年能源规划)框架,原计划招标400MW,最终仅授予54个项目合计220.3MW装机容量。这些项目中,有13个项目的单体装机超过5MW,其余均在500kW至5MW之间,项目将安装于建筑物、农业光伏温室、遮阳棚及农业光伏遮阳棚等场所。由于光
2025年3月12日,据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拟转让新安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江陵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汝州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股权。据了解,新安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22日,经营范围包括光伏电力生产、销售及工程咨询服务,光伏电力项目开发。其中,五凌电
3月13日,硅业分会公布最新硅片价格,本周硅片价格小幅探涨,其中N型G10L单晶硅片(182*183.75mm/130μm/256mm)成交均价在1.19元/片,周环比涨幅0.53%;N型G12R单晶硅片(182*210mm/130μm)成交均价在1.38元/片,周环比涨幅2.74%;N型G12单晶硅片(210*210mm/150μm)成交均价在1.55元/片,环比持平。下游
硅料本周硅料价格:N型复投料主流成交价格为41元/KG,N型致密料的主流成交价格为40元/KG;N型颗粒硅主流成交价格为38元/KG。交易状况:本周多晶硅厂商陆续签单,受下游需求好转鼓舞,多晶硅厂商报涨家数增多,实际签单量亦有所增长。库存动态:当前硅料库存水位线,落于26-28万吨区间。抢装潮刺激需求
据初步统计,为进一步推进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科学有序、高质高效发展,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截至目前,自治区能源局公告废止了三批已获批但无法推进实施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共37个项目,总规模1265.393万千瓦。其中,废止的风光制氢项目12个,新能源规模631.6万千瓦;全额自发自用项目7
2月28日,中国能建建筑集团参建的蒙西鄂尔多斯采煤沉陷区3000兆瓦光伏项目三标段500兆瓦PC工程蓝海光伏电站3号站顺利完成AGC试验,接受调度调令,标志着本项目正式进入商运阶段。项目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是国家“西电东送”“西部开发”内蒙古鄂尔多斯上海庙至山东临沂±800千伏特高压直
2月24日,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发布关于2025年度(参照)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联合体企业第二批优选结果,根据公示,第二批项目共3个项目,合计规模900MW,分别由阳光电源、国轩高科、海博思创三家企业牵头开发。2月11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公示2025年度(参照)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
2月24日,乌兰察布地区电网运行数据再传捷报,电网最大负荷攀升至918.4万千瓦,单日供电量首次突破2.04亿千瓦时,两项指标均刷新历史纪录,负荷与供电量双创新高,能源需求持续攀升,标志着该地区能源保供能力与绿色转型发展迈上新台阶,这一数据不仅稳居内蒙古电力集团所属盟市前列,更凸显了地区经济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官网公示《关于2025年度(参照)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联合体企业第一批优选结果》,华润新能源鄂尔多斯100万千瓦防沙治沙光伏一体化工程项目联合体企业中选。华润新能源鄂尔多斯100万千瓦防沙治沙光伏一体化工程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库布齐沙漠,项目总
根据国家能源局1月27日公布的2024年全国并网光伏装机统计数据,2024年,我区新增并网光伏装机容量2455.3万千瓦,同比增长295%,创新高,新增光伏装机量在全国排第二位。其中新增集中式光伏并网容量2321.3万千瓦,新增分布式光伏并网容量134万千瓦(含80万千瓦户用)。截至2024年底,我区累计并网光伏装机
今年,巴彦淖尔市将加快建设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力争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2000万千瓦。巴彦淖尔市将扎实推动传统能源产业转型升级,紧抓快干推进新能源发展,构建多种能源协同互补、综合利用、集约高效的供能方式。在具体工作中,将推进苏计沙地200万千瓦光伏治沙基地、150万千瓦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
2月21日,锡林郭勒盟工业和信息化局、能源局联合召开“推进能源和战略资源发展”主题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23年底,全盟新能源并网装机容量达1971万千瓦,位居全国地市级第三,年绿色发电量378亿度,稳居内蒙古自治区首位。预计2025年全盟新能源总装机规模将突破3000万千瓦,全产业链
2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关于全区能源领域简政放权优化程序优化服务的通知》。《通知》明确,下放源网荷储一体化、分布式新能源规模等相关权限,由自治区能源局下放到盟市能源主管部门。《通知》还对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项目、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项目等评估流程进行了优化
2月19日,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召开第二批、第三批及“沙戈荒”新能源大基地项目进展调度会。会议由市能源局副局长田时雨主持,市能源局电力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负责人,达拉特旗、杭锦旗、准格尔旗、乌审旗、鄂托克旗能源局负责同志,华能库布齐公司、三峡蒙能公司、大唐托克托发电公司、汇能集团等
2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全区能源领域简政放权优化程序优化服务的通知。文件明确,下放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相关权限。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申报、评估、批复权限,由自治区能源局全部下放到盟市能源主管部门。盟市能源主管部门批复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后,抄报自治区能源局备案。下放分布式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