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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因企制宜推广应用天然气和屋顶光伏分布式能源,提高清洁能源供给占比,为用电大户提供有效电力补充。
加快构建清洁安全高效电力体系。推动新规划建设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配置储能设施,积极发展清洁能源保供基地,强化储能电站安全建设,推动气电与新能源发电融合发展。鼓励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储能应用,支持多元化的社会资源投资储能建设,打造具有竞争力的锂电池储能产业集群,落实业主项目法人安全运行的主体责任,积极落实新能源发电项目运行和收益机制。加快灵活性电源改造和建设,依托现代信息通讯及智能化技术,加强全网统一调度,探索建设“源网荷储”协调发展、集成互补的能源互联网。
推动建筑用能清洁低碳化。探索在具备资源利用条件的镇街和园区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促进可再生能源在中低层住宅、酒店、学校、医院等建筑规模化应用,打造一批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能源应用示范项目。在建筑空调、生活热水、炊事等用能领域推广高效电气化应用技术与设备,在平山产业园区、工业厂房、公共建筑等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利用采煤沉陷区闲置土地开展集中式光伏发电,在城市大型商场、办公楼、酒店等建筑推广应用热泵、电蓄冷空调等。到2025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力争达到1万平方米,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统筹生态环保、节能减碳等财政资金,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强对煤电能源、精细化工、新材料等重点行业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工程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对光伏、风电项目的支持,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
落实风电、光伏发电等价格形成机制,支持新能源加快发展。落实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严格执行高能耗、高排放、低水平行业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政策,落实燃煤发电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机制,促进煤电能源、精细化工、新材料等重点行业加大技术改造的力度,优化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引导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原文如下:
万盛经开发〔2023〕7号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区属国有重点企业,驻经开区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2023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2〕8号)和《重庆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渝府发〔2022〕40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区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升级、能源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煤电能源、精细化工、新材料等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合理控制,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逐步构建,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物流、新型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取得明显成效,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全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费比2020年下降16%,二氧化碳排放完成重庆市下达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稳步提升,为全区如期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全区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绿色经济成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初步建立,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物流、新型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煤电能源、精细化工、新材料等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煤炭消费逐步减少,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和产品发展走在全市前列,碳汇能力持续提升,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进一步推广,全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逐渐完善。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明显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费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降低,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全面系统推进碳达峰
(一)产业结构绿色低碳升级行动。
推动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推进新能源(储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子元器件)、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培育“1+3”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建全国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示范区。促进制造业能源消费低碳化,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深化制造业数字化赋能与绿色化转型联动,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引导企业实施节能降耗、减污降碳、清洁生产等绿色化改造项目,支持建设智能化绿色示范工厂。推动平山产业园区建设绿色园区,推进企业链接共生、原料互供、资源共享,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到2025年,建设智能工厂5个、数字化车间17个,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经济信息局牵头,发展改革局、平山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服务业绿色低碳升级。将“绿色+”融入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全过程。推进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引导绿色金融机构落户万盛,鼓励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争取“绿易贷”再贷款、“绿票通”再贴现专项支持计划。推动商贸行业绿色发展,支持奥特莱斯商圈、南桐综合配套商圈、黑山石林旅游商圈建设智慧商圈,支持国能奥特莱斯、财富广场等创建绿色商场。引导发展绿色物流,促进流通企业绿色升级,成立城市共同配送联盟,鼓励企业探索配送新模式,加快物流设施、物流配送车辆绿色化改造,推广新能源汽车开展物流配送,实施货物包装和物流器具绿色化、减量化。推进科技研发与设计产业发展,提升节能低碳、生态环保科技研发服务能力。推动文化旅游绿色低碳发展,探索“云旅游”模式,支持黑山谷、万盛石林等景区打造低碳景区。有序发展出行、住宿等领域共享经济,倡导酒店、餐饮等服务单位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鼓励办展设施循环利用。(发展改革局、经济信息局、财政局、交通局、商务局、文化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生猪、食用菌、猕猴桃、茶叶、笋竹、特色水果、生态渔业等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加快构建“1+6+X”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体系。持续优化农业用肥用药结构和施用方式,推广食用菌、水果、笋竹等农作物优良品种和绿色高效栽培技术,推动生猪畜牧业绿色低碳发展,推广发展生态渔业循环养殖模式。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积极推进“黑山谷”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全面提升农产品品质。建立农业绿色循环低碳生产制度,鼓励生态种植养殖,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秸秆全域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完善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设施,提高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推进农业生产数字化转型,开展食用菌、茶叶等特色农业产业生长过程数字化监测试点,到2025年,建成5个智慧农业示范点。(农林局牵头,商务局、发展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保障能源供应安全。重视煤电的托底保供和辅助服务作用,稳定外煤入渝保供渠道,持续巩固黔煤、陕煤、川煤进入万盛。支持页岩气企业有序加快勘探开发进度,扩大全区页岩气产能,强化区外气源保障。因企制宜推广应用天然气和屋顶光伏分布式能源,提高清洁能源供给占比,为用电大户提供有效电力补充。完善城镇燃气储气调峰设施。(发展改革局牵头,经济信息局、商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因地制宜、分布式与集中式并举,加强风能、太阳能资源普查评估和科学规划,加快推进风电、屋顶光伏发电等项目建设,结合电网布局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有序推进平山产业园区屋顶光伏试点。稳步提升制氢能力,适度超前建设加氢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推进高能量密度锂离子电池智能化制造、工业互联网锂电池等项目建设,着力培育氢能产储运用全产业链,加强氢能示范应用推广。积极探索利用江水源和浅层地能资源,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及农产品加工剩余物、生活垃圾与有机废弃物等生物质资源,采取就近收集资源、就近加工转化、就近消费的分布式开发利用模式,稳步发展非粮液体生物燃料、成型燃料,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稳步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发展改革局、经济信息局牵头,生态环境局、平山园区管委会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优化煤炭消费结构,有序推动煤电、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用煤行业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推进城乡以电代煤、以气代煤。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持续优化现役煤电机组运行管理,常规火电机组规模保持稳定,以“上大压小”等方式严控新增煤电项目,推进新增煤电机组全部用于安全调峰保底供应并按照超低排放标准建设。大力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对30万千瓦级和部分60万千瓦级燃煤机组灵活性改造。(发展改革局、经济信息局牵头,生态环境局、平山园区管委会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有序引导成品油和天然气消费。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积极有序推广电能替代、可再生能源供热和燃料、天然气和绿色氢能等清洁低碳能源,积极推进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和居民生活等领域实施“以电代油”,不断提高电气化率,加快发展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稳步扩大低碳燃料、可持续燃料等各领域应用,优化终端能源消费结构,提升终端燃油产品能效。加快推动全区页岩气商业化开发,打造成渝地区重要页岩气开采基地。有序推进天然气高效利用,优先满足民生用气需求,坚持“宜管则管、宜罐则罐、宜沼则沼”,有序推动天然气向乡村延伸。有序推动全区燃煤自备电厂和热电联产机组实施“煤改气”,适度布局天然气调峰电厂。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大力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加快“油气电氢”综合能源站建设,完善LNG加气站点网络化布局,推进LNG加气站项目建设。完善城镇燃气调峰设施,逐步建立以地下储气库为主,气田调峰、CNG和LNG储备站为辅,可中断用户为补充的综合性调峰系统。(发展改革局牵头,生态环境局、经济信息局、商务局、平山园区管委会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构建清洁安全高效电力体系。推动新规划建设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配置储能设施,积极发展清洁能源保供基地,强化储能电站安全建设,推动气电与新能源发电融合发展。鼓励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储能应用,支持多元化的社会资源投资储能建设,打造具有竞争力的锂电池储能产业集群,落实业主项目法人安全运行的主体责任,积极落实新能源发电项目运行和收益机制。加快灵活性电源改造和建设,依托现代信息通讯及智能化技术,加强全网统一调度,探索建设“源网荷储”协调发展、集成互补的能源互联网。探索通过发电权交易、合同转让交易等鼓励新能源替代火电机组发电。加强电力灵活调节能力建设,全面深化大数据分析电力管理能力,推动调度运行智能化、扁平化,增强电网就近就地平衡能力。持续提升需求侧管理能力,积极引导用户错峰用电,释放居民、商业和一般工业负荷的用电弹性。(发展改革局牵头,经济信息局、国家电网万盛电力分公司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提高电力资源配置能力,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平衡电力电量。推动电力调峰等辅助服务市场化,积极探索落实用户侧参与辅助服务费用分摊和分享机制。通过发电权交易、合同转让交易等鼓励新能源替代火电机组发电。推动完善以新能源为主的微电网与公用电网之间的运行和收益机制。完善万盛页岩气开发利用利益共享机制。(发展改革局牵头,经济信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提升节能降碳管理能力。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弹性管理和能耗强度年度弹性管理,落实国家、全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机制,加强节能形势的监测预判,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优先支持能效水平高、单位增加值能耗低的项目,加强项目节能审查管理。依法依规做好节能监察管理,聚焦工业、公共机构、数据中心等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进行专项监察,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监察。探索建立用能预算管理体系,加强对煤电、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高耗能企业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开展项目用能和碳排放综合产出效益评价。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格项目能耗准入条件。(发展改革局、经济信息局牵头,统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加快在煤电能源、精细化工、新材料等重点用能企业推广应用电窑炉、电锅炉、高效电机等节能新技术装备,积极推进企业开展落后煤电机组、工业锅炉等低效设备淘汰和节能改造。鼓励重点用能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强节能设备研发与应用交流合作,持续提升设备能效水平。加快实施重点用能设备、工序等信息化数字化改造升级和上云用云,支持采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开展信息采集、数据分析、碳排放监测和信息共享等。加强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完善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制度。(经济信息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平山园区管委会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推动智慧城市管理建设,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推动老旧小区节能节水改造和功能提升,加快推动平山—南桐片区绿色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建筑、交通、照明、供冷供热等基础设施绿色化、智能化水平。实施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加快对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工程,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推动平山产业园建设国家绿色制造示范园区。有序推进煤电能源、精细化工、新材料等行业对照标杆水平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实施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加快构建集污水、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发展改革局牵头,经济信息局、城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事务中心、交通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循环经济降碳行动。
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发展。坚持“一园一策”发展原则,推动关坝煤电化园区、平山产业园区等制定循环化改造方案,提升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依托重庆电厂环保迁建项目,规划建设园区电网设施、改造升级园区电力设施,优化建设园区天然气主管线,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供水,加快绿色园区建设。围绕先进材料、锂电、能源化工、电子元器件、生物医药等产业,加快发展和引进关联项目,合理延伸产业链,促进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物料闭路循环、物尽其用,提高资源产出效率。推动能源化工、生物医药等企业清洁生产,推动废弃物回收及资源化利用,加强水资源高效利用、循环利用。加强园区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强化园区的环境综合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物排放。到2025年,关坝煤电化园区、平山产业园区完成循环化改造。(经济信息局牵头,发展改革局、规划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平山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提高大宗固废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粉煤灰、煤矸石、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推进煤矸石和粉煤灰在工程建设、塌陷区治理、矿井充填等领域的利用。积极推广脱硫石膏在生产水泥和新型建筑材料等领域的利用。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的应用,推动将建筑垃圾用于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和基料化等综合利用,鼓励利用秸秆生产环保板材、碳基产品、聚乳酸、纸浆等,推动秸秆资源转化为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到2025年,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经济信息局牵头,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农林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布局纳入全区国土空间规划,依法保障用地需求,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心、再生资源中转回收处理中心、基层回收网点三级回收网络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推动城乡废旧物资回收处理体系一体化发展。以电器电子、汽车产品为重点,完善废旧家电回收网络体系。推进废旧塑料、废旧橡胶(轮胎)、废合成纤维、玻璃纤维、再生纸等再生非金属资源循环利用。推动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物循环利用,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促进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实现线上线下协同,提升居民交投废旧物资便利度。(发展改革局、商务局牵头,经济信息局、规划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加快推进覆盖全域的生活垃圾分类,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镇)、示范社区(村)、示范小区(单位)创建,建立各类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模式。统筹布局生活垃圾中转站、分拣中心建设,健全与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以及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生活垃圾收运网络,推广密闭、环保、高效的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系统。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组织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与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体系,加强餐饮业和单位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管理,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探索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减少生活垃圾填埋处理,提高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利用水平。到2025年,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65%左右。到2030年,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70%。(城管局牵头,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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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5月底,宁波地区光伏装机容量历史性突破1000万千瓦,达到1024.45万千瓦,接近世界最大水电站——三峡水电站装机容量的一半,成为浙江首个光伏装机容量突破千万千瓦的城市。与此同时,今年前5个月,宁波光伏发电量累计43.7亿千瓦时,约占全省光伏总发电量的五分之一,同样位居全省首位。浙江光伏第
7月11日,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关于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示的公告,根据公告,重庆市2025年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为8474.192MW。公告显示,重庆222个变电站,评估等级全部为绿色。原文如下: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关于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分布式
6月30日,重庆市丰都县发改局发布关于公布丰都县2025年三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的通知。根据文件,丰都县10kV线路33个主变全部为绿色,可开放容量651.256MW。126个线路,仅一个黄区,其余全部为绿色,可开放容量为683.855MW。原文如下: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丰都县2025年三季度分布式
7月1日,重庆涪陵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3号建议的复函。该复函针对蓝庆兵代表提出的《关于“光伏+”模式推动区内闲置资源高效益利用的建议》(第153号)。涪陵区发改委表示,2024年初以来,光伏组件价格大幅下降,加之涪陵区发展环境优势,涪陵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呈爆发式增长
6月25日,重庆黔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黔江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建立绿电供应保障体系,支持区内发电公司利用水电、风电、光伏发电资源申报绿色电力证书,助力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取得绿电。原文如下:重庆黔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
6月3日,重庆市巴南区发改委2025年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统计表(5月)发布。根据统计表显示,其此次涉及40个光伏项目,总投资合计4618.16万元,建设性质均为新建。详情如下:
5月29日,重庆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根据市内电力负荷分布确定不同上网电量比例,其中:位于主城都市区22个区县行政区域内的项目年自发自用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其余区县
5月22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三年行动计划指出:1、推动传统产业“智改数转绿色化”转型。推动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造纸、印染等行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深入推进“绿效码”应用,推进存量低效数据中心节能降碳
日前,重庆市能源局公布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99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文中明确,一、关于强化规划引领事项。为推动全市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市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处理好新能源与传统能源、全局与局部、政府与市场、能源开发和节约利用“四对”关系,统筹规划全市新能源开发建设。一是
近日,重庆能源局发布关于再次征求《重庆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对比一次征求意见稿,在上网模式上,一稿未按照区县行政区域划分上网电量,二稿则提出,位于主城都市区22个区县行政区域内的项目,年自发自用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其余区县,年自发自
5月13日,重庆市能源局公开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62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根据答复文件,重庆綦江区“十四五”以来,累计下达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开发规模约55万千瓦,现已建成集中式新能源项目3.2万千瓦、分布式光伏项目8.2万千瓦。同时,持续优化綦江—万盛片区电网网架,改善提升新能
5月8日,重庆市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311号提案答复的函,文件指出,督促市内新能源企业按要求落实配储,并鼓励依托储能开展绿电市场化交易,提升容量租赁收益;配合电力运行主管部门鼓励电网企业优化调用方式,加大对新型储能项目调用;积极配合市经济信息委、华中能源监管局等有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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