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6月5日,广东省发改委、广东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文件明确:推进新能源发电配建新型储能。按照分类实施的原则,2022年以后新增规划的海上风电项目以及2023年7月1日以后新增并网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和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1小时配置新型储能,后续根据电力系统相关安全稳定标准要求、新能源实际并网规模等情况,调整新型储能配置容量;鼓励存量新能源发电项目按照上述原则配置新型储能。可采用众筹共建(集群共享)、租赁或项目自建等方式落实储能配置,其中第一种方式由项目所在地市组织布局落实。配置新型储能电站投产时间应不晚于项目本体首次并网时间,原则上不跨地市配置。争取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发电项目配建新型储能电站规模100万千瓦以上,到2027年达到200万千瓦以上,“十五五”期末达到300万千瓦以上。
探索打造“风光储”微电网。在海岛、山区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地区,结合风电、光伏发电等开发,按需配置新型储能,实施“新能源+储能”开发模式,打造海岛、农村分布式“风光储”智能微电网。
全文如下: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粤发改能源函〔2023〕68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能源局
2023年5月30日
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
根据《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粤府办〔2023〕4号)要求,为促进我省新型储能电站规模化有序发展,助力将新型储能产业打造成为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制定以下措施。
一、拓展多元化应用
(一)推进新能源发电配建新型储能。按照分类实施的原则,2022年以后新增规划的海上风电项目以及2023年7月1日以后新增并网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和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1小时配置新型储能,后续根据电力系统相关安全稳定标准要求、新能源实际并网规模等情况,调整新型储能配置容量;鼓励存量新能源发电项目按照上述原则配置新型储能。可采用众筹共建(集群共享)、租赁或项目自建等方式落实储能配置,其中第一种方式由项目所在地市组织布局落实。配置新型储能电站投产时间应不晚于项目本体首次并网时间,原则上不跨地市配置。争取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发电项目配建新型储能电站规模100万千瓦以上,到2027年达到200万千瓦以上,“十五五”期末达到300万千瓦以上。(省能源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各有关发电企业负责)
(二)规划引导独立储能合理布局。按照合理布局、按需建设的原则,电网企业牵头研究提出在新能源大规模汇集而消纳受限地区、电力需求波动大、输电走廊和站址资源紧张等区域的独立储能电站规划布局建议,明确合理配置的规模、布点,鼓励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投资建设。(省能源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负责)
(三)持续提升火电联合储能调节能力。火电机组合理配置新型储能电站,联合参与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市场交易,持续拓宽火储联调的应用场景,加强示范项目跟踪评估。(省能源局,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各有关发电企业负责)
(四)大力鼓励用户侧储能发展。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原则支持工商业企业、产业园区等配建新型储能电站。精密制造、通信、金融等用电量大且对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要求高的电力用户,按需配置新型储能电站。加快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配置新型储能电站,推动工业园区、商业楼宇开展冷、热、电、储综合能源服务。(省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负责)
(五)积极推进虚拟电厂建设。推动新型储能电站与工业可控设备负荷、充换电设施、分布式光伏等资源聚合应用,配置“智能量测终端+多芯智能电表”,完成独立计量和智能控制,在广州、深圳等地开展虚拟电厂试点。统筹全省虚拟电厂接入、市场交易和协同控制,逐步培育形成百万千瓦级虚拟电厂响应能力。(省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负责)
(六)加强抗灾保障新型储能建设。依托全省坚强局部电网建设,在沿海强风区的7个地市中心城区和26个县区中心区规划建设“110千伏户内站+110千伏电缆+新型储能”和“新型储能+10千伏电缆线路+保底用户”电网。针对政府、医院等重要电力用户,建设安全可靠移动式或固定式新型储能电站作为应急备用电源。(省能源局,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负责)
(七)探索打造“风光储”微电网。在海岛、山区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地区,结合风电、光伏发电等开发,按需配置新型储能,实施“新能源+储能”开发模式,打造海岛、农村分布式“风光储”智能微电网。(省能源局,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负责)
(八)大力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试点示范。建设省新型储能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快推进产学研用协同示范基地和规模化实证基地建设。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试点,开展储能电站“一体多用、分时复用”试点示范。促进钠离子电池、固态锂离子电池和液流电池,以及压缩空气、飞轮储能等新型储能电站试点示范。开展多种储能技术联合应用复合型储能试点示范,推动大容量、中长时间尺度新型储能电站试点示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能源局,省新型储能创新中心,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九)促进新型储能与新型基础设施共享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储能电站与大数据中心、5G基站、数字电网等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应用,在广州、深圳等电动汽车应用先进地区智能化改造升级直流公共快充站,试点建设直流双向充电桩,探索规模化车网互动。(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负责)
二、强化政策支持
(十)鼓励先进产品示范应用。鼓励省内储能生产制造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推进先进产品制造,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加强生产制造企业产品质量抽检和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储能生产制造企业要强化产品质量管理主体责任,确保生产优质可靠产品。及时发布先进优质产品标准规范,引导储能电站项目选择先进优质可靠产品。用户侧储能项目使用产品经认定符合先进优质产品标准规范的,其储能设施用电量单独计量,电价参照全省蓄冷电价政策执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能源局、市场监管局,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省新型储能创新中心负责)
(十一)完善市场价格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独立储能电站向电网送电的,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根据电力供需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峰谷价差,合理设置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价格上下限。(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广东电力交易中心负责)
(十二)强化要素保障。对列入年度计划、独立占地的新型储能电站,按公用设施优先安排项目用地。探索利用退役火电机组既有厂址、输变电设施等建设新型储能电站。在既有场地建设新型储能电站的,简化优化规划选址手续。优先保障新型储能电站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各地市在符合行业标准条件下,优化新型储能电站土地利用指标容积率、绿化率要求。对需要履行环评审批手续的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不需环评审批的,依法依规不纳入环评管理。优化新型储能电站节能审查流程,保障项目用能需求。(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十三)强化金融支持。支持新型储能电站项目使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将新型储能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围。鼓励各地市结合实际对新型储能电站项目给予财政扶持。(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能源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十四)建立激励机制。对于落实配置储能电站要求的新能源发电企业,在风光资源竞争性配置、项目立项、项目并网、调度运行、电力辅助服务补偿考核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根据用户配置储能容量比例,在实施需求响应时予以适当支持。(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负责)
三、健全运营调度机制
(十五)推进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按照《广东省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独立储能电站可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电源侧储能电站联合发电企业作为整体参与电能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用户侧储能电站联合电力用户作为整体参与电能量市场和需求响应市场。支持虚拟电厂参与市场化需求响应交易和辅助服务市场。(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广东电力交易中心负责)
(十六)优化调度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以市场化方式为主的新型储能电站调度运行机制,由电力调度机构制定新型储能电站调度运行规程和调用标准,科学调度新型储能电站。新型储能电站按照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相关监管要求纳入并网主体管理。新型储能电站应规范配置监控系统和通讯信息等二次系统,按程序向电力调度机构上传运行信息,接受调度指令,实现运行数据可测、储能状态可控。(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新型储能电站企业负责)
四、规范项目建设管理
(十七)规范项目管理。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行属地备案管理。各地市能源主管部门根据省新型储能电站规划,会同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消防等部门和电网企业统筹确定属地新型储能建设需求,以及项目技术、用地、安全、并网等条件,制定新型储能电站年度建设计划(不包括用户侧储能)并推动实施,根据情况变化适时滚动修编计划。各地市能源主管部门督促纳入年度建设计划的新型储能项目业主单位加快办理完成各项建设手续,推动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并按月汇总报送省能源主管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消防救援总队,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负责)
(十八)优化并网接入。对已完成备案并纳入年度建设计划的新型储能电站,其配套接入电网工程视同纳入省电网规划。电网企业应为新型储能电站提供电网接入服务,完善配套接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流程,确保接网工程与新型储能电站建设进度匹配。经电网企业与新型储能电站单位双方协商后,允许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单位投资建设配套接网工程;电网企业应简化并网流程,提供并网服务指引和管理规范,做好并网调试验收等涉网服务。(省能源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负责)
(十九)提高项目建设质量。新型储能电站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要求开展电站设计、建设、安装、竣工验收和运营,电站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具相应资质,新型储能电站投产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中大型储能电站应选用技术成熟、安全性能高的电池,审慎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电网企业完善新型储能电站并网准入细则,强化储能电站设备质量技术标准要求。(新型储能电站企业,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能源局负责)
(二十)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单位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电力技术监督工作,做好产品抽样检测和储能设施全寿命周期监管,制定电站运行和检修规程,定期开展设备运维检修和电池系统健康状态评估、涉网性能检测等,加强员工专业技能培训和考核,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定期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和消防设备检查,健全微型消防站等消防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新型储能电站企业,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省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能源局、消防救援总队负责)
(二十一)规范项目退出管理。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及时组织论证和落实整改工作,在项目达到设计寿命或安全运行状况不满足相关技术要求时,应及时实施项目退役,并报告原备案机关。(新型储能电站企业,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能源局负责)
五、强化协调保障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作的领导。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及省各有关单位,积极利用国家、省新型储能大数据平台,定期跟踪评估新型储能试点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储能建设运行管理,引导新型储能电站健康发展。各地市要组织编制年度建设计划,积极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为储能电站项目建设提供要素保障。(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各相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负责)
(二十三)加强协同监管。各地市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新型储能建设、运行安全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落实《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2〕37号)要求。各地能源主管部门在实施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备案时,要同时下达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明确项目需要履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法开展新型储能电站选址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应急管理、消防部门指导新型储能电站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工作,消防部门依法对项目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督促项目单位做好消防隐患整改。能源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电网企业负责完善新型储能电站标准体系。电网企业积极配合开展新型储能电站的并网和验收工作,杜绝“带病并网”。(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总队、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负责)
(二十四)促进行业自律。新型储能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及研究机构要充分发挥支撑作用,围绕新型储能政策支持、投资运营、产业发展、技术创新、标准规范等,积极组织开展技术研讨、专业培训和交流合作,促进储能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交流互动,强化行业自律,营造有序竞争、科学管理、协同发展、合作共赢的市场环境。(省电力行业协会、省电力规划研究中心、省电力设计研究院等负责)
(二十五)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建立全省新型储能电站数据监管平台,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单位应按照规定报送电池性能、电站运行状态、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事故事件等信息。新型储能电站数据监管平台应定期向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报告储能运行及调用情况。分批分期推动新型储能数据监管平台与公安、消防、交通等监管平台对接,逐步拓展平台服务功能,提升电站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信息化监管平台网络、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增强技术防护能力,确保平台稳定运用。(广东电网公司,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消防救援总队负责)
《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部门解读
一、政策背景
新型储能产业市场广阔、发展潜力巨大,发展新型储能电站是提升能源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综合效率、安全保障能力和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领域。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要求充分认识战略机遇,积极发展、务求实效,将新型储能产业打造成为我省“制造业当家”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根据《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全省新能源规划、用户侧储能发展、电力市场机制建设、储能项目规范管理等实际情况,深入调研并广泛听取各地市政府、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储能企业等意见,制定《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
二、重点措施
《若干措施》主要从拓展多元化应用、强化政策支持、健全运营调度机制、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强化协调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25条措施。
一是拓展多元化应用。在新型储能电站应用场景拓展方面,提出9项重点措施:推进新能源发电配建新型储能,我省新增的海上风电项目、集中式光伏电站、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需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1小时配置新型储能,后续根据电力系统相关安全稳定标准要求、新能源实际并网规模等情况,调整新型储能配置容量。规划引导独立储能合理布局,在新能源大规模汇集而消纳受限、电力需求波动大、输电走廊和站址资源紧张等区域规划布局独立储能电站。持续提升火电联合储能调节能力,继续支持火电机组联合新型储能电站参与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大力鼓励用户侧储能发展,支持工商业企业、产业园区等配建新型储能电站。积极推进虚拟电厂建设,推动新型储能电站与工业可控设备负荷、充换电设施、分布式光伏等资源聚合应用,在广州、深圳等地开展虚拟电厂试点,逐步培育形成百万千瓦级虚拟电厂响应能力。加强抗灾保障新型储能建设,依托全省坚强局部电网,在沿海强风区的7个地市中心城区和26个县区中心区规划建设新型储能,针对政府、医院等重要电力用户建设新型储能作为应急备用电源。探索打造“风光储”微电网,结合风电、光伏发电等开发,按需配置新型储能,打造海岛、农村分布式“风光储”智能微电网。大力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试点示范。建设省新型储能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快推进产学研用协同示范基地和规模化实证基地建设。促进新型储能与新型基础设施共享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储能电站与大数据中心、5G基站、数字电网等融合应用,在广州、深圳等城市探索规模化车网互动。
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在新型储能电站价格机制、要素保障、金融支持等方面,提出5项支持政策:鼓励先进产品示范应用,用户侧储能项目使用产品经认定符合先进优质产品标准规范的,其储能设施用电电价参照全省蓄冷电价政策执行(即峰平谷比价由1.7:1:0.38调整为1.65:1:0.25,峰谷价差比值由4.47倍调整为6.6倍)。完善市场价格机制,根据电力供需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峰谷价差,合理设置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价格上下限。强化要素保障,优先安排项目用地,简化规划选址、环评、节能审查各环节手续。强化金融支持,支持使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和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围,鼓励各地市结合实际给予财政扶持。建立激励机制,对于落实配置储能电站要求的新能源发电企业,在风光资源竞争性配置、项目立项、项目并网、调度运行、电力辅助服务补偿考核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根据用户配置储能容量比例,在实施需求响应时予以适当支持。
三是健全运营调度机制。坚持市场机制运行,在市场体系和调度运行等方面,提出2项措施:推进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落实《广东省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优化调度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以市场化方式为主的新型储能电站调度运行机制。
四是规范项目建设管理。针对项目备案、建设、并网等方面,提出5项措施:规范项目管理,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各市制定年度建设计划。优化并网接入,完善配套接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流程,电网企业应简化并网流程,提供并网服务指引和管理规范,做好并网调试验收等涉网服务。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要求开展电站设计、建设、安装、竣工验收和运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做好产品设施全生命周期监管,定期开展设备运维和系统健康状态评估、涉网性能检测,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消防要求措施。规范项目退出管理,在项目达到设计寿命或安全运行状况不满足相关技术要求时,应及时实施项目退役。
五是强化协调保障。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同监管、促进行业自律和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4项措施。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9月26日,粤水电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和深圳天锂储能技术有限公司与云南省普洱市云南思茅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新能源新材料投资合作协议》。公司拟在云南省普洱市辖区内投资建设3.5G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预计140亿元。粤水电同时公告,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与四川省成都市金堂
9月26日,豫能控股发布公告称,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实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保障能源安全,加快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发展,公司孙公司林州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郑州二七豫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为准)拟对外投资建设豫能合涧集中式光伏清洁能源项目
从广东国资官微获悉,9月15日23时03分,广东能源海南琼海塔洋渔光互补项目成功并网发电,这是广东能源集团在海南区域首个并网发电的集中式光伏项目。据了解,该项目位于海南省琼海市塔洋镇,该项目全容量并网投产后,年发电量约12567.90万千瓦时,按一户普通家庭年用电量1800度电计算,可满足约6.9万户
从中核汇能官微获悉,8月23日11时10分,江苏省目前最大的地面集中式光伏项目——中核汇能江苏泗洪东磁70万千瓦生态能源一体化项目梅花片区并网发电,标志着泗洪县大型光伏发电基地取得重大突破。据悉,该项目装机容量70万千瓦。全容量并网发电后,预计每年可为社会提供约8.45亿千瓦时绿色能源,可节约
近日,浙江省能源局发布征求《关于做好新能源配储工作提高新能源并网电能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征求意见稿》明确:进一步提高新能源并网电能质量。自2024年1月1日起并网的近海风电、集中式光伏项目,按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2小时配置新型储能;其中
9月9日,粤水电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粤水电”)与甘肃省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合同书》。新疆粤水电拟由全资子公司兰州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在甘肃省兰州新区投资建设100兆
9月7日,天津市发改委公示拟纳入天津市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清单,共包含3个集中式光伏项目、7个集中式风电项目,总装机规模2384.1MW,其中光伏856MW、风电1528.1MW。详情如下:关于拟纳入天津市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的公示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风电、光伏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9月5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发布《灌南生态环境局2023年9月5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其中包含江苏华电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集中式光伏项目。江苏华电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集中式光伏项目总投资14049.23万元,由华电江苏灌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建设
近日,浙能绿能(磐安)新能源有限公司25.5MWp农光互补发电(磐安仁川)项目开工仪式在磐安县仁川镇方山村项目现场举行。该项目采用“农光互补”模式,深入践行新能源产业与农业耦合发展理念,在不改变、不破坏土质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致力形成“清洁能源+绿色农业”的新发展格局。该项目总投资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8月31日,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政府公示耒阳市十四五第一批集中式光伏发电和采煤沉陷区复合光伏项目投资开发主体遴选中选结果,中选单位共计七家:第1包中选单位: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第2包中选单位:湖南湘投新能源有限公司第3包中选单位: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4包中选单
南方电网云南电网公司介绍,8月中旬,云南省集中式光伏并网装机容量达到1081.82万千瓦,首次超过火电,成为继风电之后的云南省并网装机规模第三大能源。对此,该公司积极推动新能源规划建设,全力推进接网工程建设,持续提高能源安全保障水平。据介绍,云南省计划2023年第一批建设实施154个新能源项目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9月27日,湖南株洲茶陵县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签约,拟投资12亿元,合作打造茶陵县风光储充一体化示范(绿色园区)基地项目。项目将依托茶陵100MW/200MWh共享储能项目配套建设分散式风电装机规模暂定100MW、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9月25日,广东惠州惠大高速元山服务区光储充项目建成,该项目是惠州建成运营的首个新型储能应用示范项目。项目集光伏发电、储能电池、智能充电桩等多项技术于一体,不仅可以为新能源车提供充电服务,还能通过光伏发电满足服务区用电需求。据悉,元山服务区去年用电量为86万度,而光
这几天,因灿烂历史文化而璀璨的敦煌,又因为能源的故事再一次闪耀。在这里,光伏的魅力尽数展现,与敦煌光伏科技相关的话题讨论度一时高达4亿+。取得这些成绩,离不开比亚迪的努力。01比亚迪,在光伏电站讲了一节公开课近年来,绿色能源在中国大地上一路生花。比亚迪乘势和媒体展开合作,联手策划了以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9月20日,广东江门就隆基绿能和中创新航联合打造光储一体化方案召开座谈会,隆基绿能刘倩与中创新航杨培共同推出了包括工商业BAPV光储解决方案,工商业BAPV光储解决方案,工商业光储车棚解决方案,工商业储能应用方案等多场景的一体化解决方案。会议上,双方就光储充一体化产品方案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9月23日,中核汇能金塔汇升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布500MW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储能EPC招标公告。该项目储能容量100MW/200MWh,储能系统接入升压站35kV侧母线。储能系统包含30套3.44MW/6.88MWh储能单元,每6个储能单元在35kV交流侧并联后,以1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光伏升压站35kV母线,共5回集电
光热发电开发模式及电价传导机制探讨孙锐电力规划设计总院高级顾问2023年3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标志着我国光热发电进入规模化发展的新阶段。文件明确,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国光热发电每年新增开工规模达到300万千瓦左右。然而,这样的发展目标要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阜康中电建新能源60万千瓦光伏+60万千瓦时储能配套项目主体正式完工,拟于9月30日正式并网。项目位于新疆昌吉阜康市1亿千瓦级光伏产业园中,总占地面积约20201亩,光伏装机容量为600兆瓦时,按25%*4h配置150MW/600MWh储能系统。据了解,项目建成后,预计电站运营期内平均年上
新能源车企们在光储充赛道正展开新一轮角逐。近日,广汽旗下广汽能源与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与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在硚口区大力支持下,广汽能源发挥在资源、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依托各类应用场景,创新合作模式,推进充换电、综合智慧能源管理、储能及新能源汽车销售等领域的合作
9月24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2023年首批市场化并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方案的通知》。纳入方案的风光新能源项目共计3.4GW,分别要求配置35%-55%的电化学储能,储能需求总规模预计达到1.49GW/2.96GWh。其中宜阳一期350MW风电场项目、宜阳二期100MW风电场项目配储规模最大,达到55%/2h。从项目业主方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9月19日,华电新疆塔城多能互补基地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全部并网发电。该项目是国家第二批沙漠、戈壁、荒漠化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项目位于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分两期建设,每期50万千瓦。一期选用650Wp/655Wp双面双玻单晶硅组件,新建一座35kV开关
日前,中国电建所属江西水电建设的全国首个火风光储制研一体化示范项目——奈曼旗300兆瓦风电工程并网发电。该项目位于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境内,是国内首个开展定制化风机和大规模储能电池应用项目,也是奈曼旗装机规模最大的新能源项目。项目集技术研发创新、能源供应保障、优化电网调峰能力、降低用
9月21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可再生能源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根据文件内容,分布式光伏(企业/自然人)也将参与绿电交易。其中,关于参与绿电交易的前提,文件显示集中式可再生发电项目应满足并网相关标准,签订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
9月18日,三水区公共建筑屋顶光伏特许经营项目(第一批)第二次招标失败,因投标人少于3家。据了解,7月20日,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对三水区公共建筑屋顶光伏特许经营项目进行招标;7月29日,因投标人少于3家,首次招标失败。根据招标公告,此项目屋顶面积为248105,51m2,可利用屋顶面积为195470.22m
9月13日,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告显示,为建设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33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拟征收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高华塘村一队、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3346公顷(折合5.019亩)。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拟征土地范围涉及农用地0.3346
8月17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开展2022年度禅城区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资金申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对2019—2020年在禅城区利用工业、商业、交通、公共机构、居民家庭等各类型建筑物和构筑物建成且符合国家、省、市光伏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9月5日,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亿米光伏用超细钨合金丝生产项目签约启动仪式在广东省潮州市凤泉湖高新区举行。据悉,这是凤泉湖高新区今年引进的首个超5亿元工业项目,项目达产后年可创税超800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正在抓紧办理工程报建等前期手续,
近日,《湛江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湛字〔2023〕27号)经广东省湛江市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湛江市积极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1+N”政策体系,成为全省除广州市外第二个制定出
9月6日,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双碳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采用先进光伏技术在福田区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项目完成并网及验收通过后,结合低碳超市采购比例,对实际投入100万元以上的光伏项目按其上年度实际发电量给予支持,薄膜光伏示范项目不超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9月6日,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廉江市车板镇200兆瓦光伏渔光互补项目用海的批复》,同意信创新能源(廉江)有限公司的廉江市车板镇200兆瓦光伏渔光互补项目用海申请。据悉,廉江市车板镇200兆瓦光伏渔光互补项目用海位于廉江市车板镇沙龙围养殖围塘海域,用海类型为
9月5日,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求《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大项目引进奖:鼓励引进对全区新型储能等能源电子产业发展具有全局带动和重大引领作用的产业项目,对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优质产业化项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9月4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发布《龙华区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操作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光伏项目由社会主体建设的,按居民和非居民光伏项目分类管理。非居民光伏项目,需按照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相关规定,通过“深圳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9月1日,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特许经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广东梅州平远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梅州市威华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分别居于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招标公告显示,平远县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特许经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