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今年3月30日,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曙区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光伏,通知中指出,(一)支持非自然人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对通过认定的企业或单位投资建设的家庭屋顶光伏项目,按照市级财政补贴政策对项目投资方实行配套补贴,补贴标准为0.45元/千瓦时,补贴时限为并网发电之后第二个完整抄表月起12个月。(二)支持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装机容量大于1000KW的光伏发电项目,经供电部门并网竣工验收通过后,根据确认的装机容量给予项目投资方0.3元/瓦的一次性补助;对于光伏配置储能的,对储能装机容量进行0.3元/瓦的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
原文如下: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双碳”背景下的能源保障和节能降耗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扶持作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联合制定的《海曙区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
2023年3月30日
海曙区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节约能源法》,进一步做好“双碳”背景下的节能降耗工作,依据《宁波市节约能源条例》、《宁波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能源节能[2019]140号)、《关于印发<宁波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甬能源电力[2021]89号)、《中共海曙区委 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海曙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海党[2022]49号)、《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曙区创建全省整区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政办发[2021]36号)精神,设立海曙区节能降耗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和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由区财政专项安排,国家、省、市下达的有关资金作为补充。
第三条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一)能效提升项目。主要包括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淘汰高耗能变压器项目等。
(二)全社会节能项目。主要包括开展节能监察(能源审计)和区域节能量奖励。
(三)零碳低碳企业创建。
第二章 扶持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资金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项目符合海曙区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导向。
(二)项目建设单位重视节能减排基础工作,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等制度完善,能按时报送有关能源利用报表。
(三)节能降耗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投入力度大,实施的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四)企业(单位)在宁波市内依法登记注册,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应完成落后产能、落后设备、落后工艺淘汰工作。
(五)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并开展节能达标争先承诺活动。
(六)节能降耗项目跨年度建设的一般不超过24个月,项目竣工验收后方可申请专项资金。
第三章扶持内容及标准
第五条节能改造项目。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量大于500吨(含)标准煤的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且改造前项目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能效标准的,按项目年节能量对市级财政补贴政策实行配套,给予用能单位300元/吨标准煤奖励。单个项目区级财政当年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
第六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对列入备案计划的节能量大于50吨(含)标准煤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项目年节能量给予节能服务公司(项目投资方)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200元/吨标准煤,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5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20万元。
第七条光伏发电项目
(一)支持非自然人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对通过认定的企业或单位投资建设的家庭屋顶光伏项目,按照市级财政补贴政策对项目投资方实行配套补贴,补贴标准为0.45元/千瓦时,补贴时限为并网发电之后第二个完整抄表月起12个月。
(二)支持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装机容量大于1000KW的光伏发电项目,经供电部门并网竣工验收通过后,根据确认的装机容量给予项目投资方0.3元/瓦的一次性补助;对于光伏配置储能的,对储能装机容量进行0.3元/瓦的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
第八条节能监察(能源审计)。监督用能企业的能源利用状况,不断提高其用能水平和能力。其中通过节能监察(能源审计)的,补助2万元。开展电平衡测试的,补助3万元。
第九条鼓励开展零碳低碳创建。对于获评区级以上零碳低碳企业,经复核确认后,给予5万元奖励。
第十条实施变压器能效提升行动。推广应用高效节能变压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企业、机构开展变压器全面普查,制订能效提升计划并组织实施。对于自主淘汰S13型以下变压器的企业,按变压器容量50元/KW予以补助。
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十一条专项资金申报材料
1.所有申请使用专项资金的均需填写《海曙区节能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申报节能改造项目的,填报《海曙区节能改造项目投资明细表》(附件2);申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填报《海曙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4);申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项目的,填报《海曙区分布式光伏电站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5),以上项目申报均须提供竣(完)工报告。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报电子版。
3、申报淘汰高耗能变压器项目的,填报《海曙区淘汰高耗能变压器资金补助申请表》(附件6),且须提供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报电子版。
4、开展电平衡测试项目须提供电平衡报告一式三份,并报电子版。
5、鼓励开展零碳低碳创建。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材料,并经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正式确认后给予奖励。
6、《企业节能承诺书》(附件3)一份。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8、其它与项目有关的材料。
第五章 审核和拨付
第十二条在规定期限内,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企业(单位),将申报资料提交属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或行业主管部门初审,经同意后上报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单位申报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或上报市能源局)。
第十三条在公示无异议后,区发展和改革局与区财政局联合发文,原则上通过“甬易办”平台兑付资金,由各镇(乡)、街道和园区通知企业开具收据并填报汇总表,由实现兑现部门入账。
第六章 监督和管理
第十四条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项目的政策指导和绩效,确定支持的方向、重点及项目。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拨付及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抽查。
第十五条对全额使用财政资金或政府性投资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不予补助。同一企业的同一性质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级其他财政奖励和补助。
第十六条申报享受专项资金的企业及法人代表在申报前一年内不得存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用工、土地利用、节能降耗、依法纳税、诚信经营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行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评价结果应用,优化资源要素配置,优先支持A档、B档企业申报享受区级财政奖补政策,C档企业减半享受区级财政奖补政策,D档企业不予享受区级奖补政策。
第十七条企业(单位)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或采取其它方法骗取补助的,一经查实,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规定进行处理,除追回已补助资金外,给予该企业(单位)两年内不得享受财政补助资格的处罚。
第十八条 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用。对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享受奖励(补助)政策资格,并视情节按规定追究有关企业(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 除另有规定外,本办法所涉补助、奖励和采购资金按年度预算安排发放。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共同实施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本政策及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作相应调整。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日前,财政部下发《关于印发《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规范和加强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清洁能源重点关键技术示范推广和产业化示范;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利用及能力建设;清洁能源公共平台建设;清洁能源综合应用示范等。原文如下:关于
3月10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2025年第一批)的通知。原文如下:关于公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2025年第一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按照《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京发改规〔2023〕4号)要求,经各区申报并组织
3月5日,苏州工业园区开启光伏和储能项目征集工作。申报对象为在园区备案实施的分布式光伏(光伏发电设施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和规划条件的项目除外)、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光伏配置储能项目,项目应于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并网(以国网提供的并网时间为准),并
3月5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拟下达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公示。公示显示,本次拨付金额3264万元。原文如下:关于拟下达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公示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黔财建〔2024〕174号)文件要求,
3月5日,山西沁水县能源局对全县村级光伏电站电价补贴清单予以公示。根据公示名单,2024年7月至12月,沁水县有13座村级光伏电站进入补贴清单,补贴总额为210668.24元。原文见下:沁水县能源局关于全县村级光伏电站电价补贴的公示按照《沁水县村级光伏电站电价补贴实施细则》(沁政办发〔2020〕29号),
3月3日,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瓯海区制造业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用户侧储能项目财政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并网验收后的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1元补贴,连补两年。原文如下:关于组织开展瓯海区制造业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用户侧储能项目财政
2月24日,高平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发放2017年8月之后光伏发电项目第三批(第四部分)补贴资金的公示,经研究决定,高平市现拟发放2017年8月之后光伏发电项目第三批(第四部分)补贴资金13593262元,涉及光伏项目安装户1285户。原文如下:高平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发放2017年8月之后光伏发电项目第三批
2月20日,新能源云平台发布关于公布2025年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报告。此次纳入2025年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34个,核准/备案容量608.98兆瓦,其中:集中式发电项目19个、核准/备案容量528.65兆瓦,分布式发电项目15个、核准/备案容量80.33兆瓦。此次变更可再生能源发电补
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一纸文件宣布我国新能源结束了“固定电价”时代,全面进入电价市场化发展时期。回溯历史,电价政策的变迁也代表着行业发展进程。自2008年商业化电站启幕后,我国历经固定电价、标杆电价、指导电价+竞争电价,再到平价上网及全面市场化多个时期,十余年间
2月12日,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进一步推动新能源产业做大做强若干政策措施》,以风电、光伏、氢能、核能、储能等领域为重点方向,加快构建新能源产业集群,促进新能源产业实现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文件提出,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通过“揭榜制”“赛马制”等组织方式,对标国际领
2月13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第6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转付情况的公告。2024年12月,财政部下达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年度预算841294万元,其中:风力发电403529.5万元,太阳能发电422381.5万元,生物质能发电15383万元。全文见下: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2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发布2025年3月份受理经营主体注册公示结果的公告。其中3月申请注册的安徽晨瑞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等14家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符合市场注册条件,现发布2025年3月份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注册结果。详情如下:
近日,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招商引资工作热火朝天。3月3日至5日,南华县委书记马特率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招商服务团赴君和同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天天向上中央厨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壹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地考察,就储能电芯和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大宗食材集采和团餐供应、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
近日,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宏志,在《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2025年第1期发表署名文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奋力谱写能源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文章分为2024年能源工作总结、2025年重点任务落实、加强党对能源工作的全面领导三大部分。在2025年重点任务内容中,现将有关今年光伏等
3月12日,山东济宁经开区公布2025年3月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表。
3月12日,广西玉林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风险隐患提醒函》,从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设备质量、设计选址等方面进行安全隐患提醒,预防分布式光伏“4·30”“5·31”抢装潮期间,可能存在的人员触电伤亡、高处坠落等安全风险隐患。详情如下:玉林市能源局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
热烈祝贺,东莞好景电线电缆城6.18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好景电线电缆城位于东莞市厚街镇,建有800多间商铺,1000多个停车位,提供电线电缆、五金机电、水暧卫浴、装饰材料等各式各样装修和装饰用品一站式采购。易事特集团作为数字能源领域优秀上市龙头,凭借其在光伏领域的深厚技术积累
3月12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上海市粮仓光伏建设实施方案》(沪粮仓〔2025〕18号)。其中提到,电网企业应优化配电网规划设计运行,提高配电网智能化水平,优化粮仓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流程,加强配电网升级改造,确保配套电网与粮仓光伏发电项目同步建成、同步并网,实现应接尽接。同时指出,
日前,山东济宁任城区供电公司公布3月分布式光伏线路并网可开放容量明细表通知,数据显示,当前全区31座变电站评估等级为红色;24座为黄色;49座为绿色。
3月10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2025年第一批)的通知。原文如下:关于公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2025年第一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按照《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京发改规〔2023〕4号)要求,经各区申报并组织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1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2025年第一批)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公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2025年第一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按照《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京发改规〔2023〕4号)要求
近日,经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批复,以铜陵公司为主导的铜陵市虚拟电厂管理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该中心将依托市电力负荷管理重心和省级虚拟电厂平台,统筹服务全市虚拟电厂建设与发展运营。这一举措,标志着该公司在推进能源电力保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服务新型主体发展方面迈出关键一步。虚拟电
3月3日,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瓯海区制造业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用户侧储能项目财政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并网验收后的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1元补贴,连补两年。原文如下:关于组织开展瓯海区制造业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用户侧储能项目财政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浙江省推动碳排放双控工作若干举措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推进“光伏+”行动,有序推进核电、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到2025年底,新增风电光伏装机600万千瓦、核电装机1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占
3月3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浙江省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原文如下:关于再次公开征求《浙江省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浙江省
2025年开年,浙江杭州几大科技公司的横空出世,让浙江再次成为全国瞩目的焦点。对于分布式光伏而言,浙江省也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有关补贴政策、绿色办理通道、并网政策、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多项具体的支持政策,打造了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为分布式光伏产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近期,天合富家在
2月17日,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泗县促进六大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重点支持深远海风电、漂浮式光伏、波浪能、潮流能,以及绿色氢氨醇制备等绿色能源项目。原文如下: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泗县促进六大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
日前,浙江省宁波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宁波市推进建筑领域屋顶光伏高水平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方案》提出目标:新建房屋建筑方面,坚持持续全面强制性推广分布式光伏系统,确保新建建筑光伏覆盖率持续稳定在98%以上;既有房屋建筑方面,按照“宜建则
截至2025年1月底,浙江省内电源总装机突破1.5亿千瓦大关,达1.52亿千瓦。其中新能源装机容量达5908万千瓦,占比近四成。风电光伏发电合计装机达到5596万千瓦,成为电源装机增长的主力,并超越煤电成为浙江第一大电源。伴随装机规模增长,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在电力保障上的作用进一步凸显。数据显示,
2月5日,无锡市发改委公布2025年重大产业项目名单,光伏类项目共14个。其中,包括5个光伏发电项目,9个硅片、电池、组件及辅材制造项目,详情见下表:
1月27日,宁波市能源局发布关于调整《宁波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家庭屋顶光伏发电补贴政策的通知,并就该政策进行了解读。通知指出,本次调整的背景主要受光伏组件价格影响,2023下半年起,各类家庭屋顶光伏建设成本大幅下降,已实现平价上网,实施财政补贴的必要性大幅下降。本次调整的
近日,(浙江台州)临海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在网络巡查中发现并查处了一起网络谣言案件。两名涉案人员谢某和蔡某为提高某新能源公司光伏业务的关注度,编造了“尤溪镇村民光伏被骗”的虚假信息,并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该视频迅速吸引了大量流量和关注,对当地光伏安装业务产生了不良影响。尤溪镇平安法治
日前,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公布2025年一季度杭州地区分布式电源并网可开放容量情况。详情如下: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