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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进一步发展新能源。推动永州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高质量发展,有序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同时做好防御气象灾害,减少局地气候影响,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以规划的祁阳西、江华北22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及双牌舒家塘、道县北和宁远东等220千伏公用变电站为中心,缩短能源送出线路距离,打造一批风电和光伏集群。其中,以都庞岭、萌渚岭所在的双牌县、零陵区、道县、江永县和蓝山县大力发展山地风电;以新田县、宁远县、东安县的荒地资源优化发展集中式光伏;充分利用高速公路、县乡道两侧土地和乡村分散难以利用土地发展分布式风电和光伏。综合利用废弃物资源,推动生物质能开发。充分利用本市农业和林业生物质资源,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源和农林剩余物直燃发电;大力推进城乡垃圾集中处理分类,力争实现全市城乡垃圾全部集中处理,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可持续发展。“十四五”期间,投产新能源(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装机270万千瓦。
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推进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设计、施工和安装,鼓励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加强太阳能光伏应用,可在有热水需求的既有建筑中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改造。在城市建筑物和公共设施配套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装置,扩大城市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量。逐步将高效的空气源热泵技术纳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领域,因地制宜发展空气热能,在居民采暖、工业与农产品加工业等领域推进空气热能、电能替代。推广建筑电气化工程,提高建筑用能中清洁电力消费比例,积极采用电力驱动热泵等方式进行分散采暖,在城市大型商场、办公楼、酒店、机场航站楼等建筑推广应用热泵、电蓄冷空调、蓄热电锅炉等。积极研发并推广生活热水、炊事高效电气化技术与设备。推广建筑直流供电规划和设计,提高建筑用能柔性,逐步构建以“直流建筑+分布式蓄电+太阳能光伏+智能充电桩”为特征的新型建筑电力系统。
原文如下:
永政发(2023)5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办委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6日
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全市碳达峰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一带一部”战略定位,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节能减污协同降碳为核心,以推动绿色产业发展为总抓手,以绿色低碳科技为助力,工业领域、城乡建设同步开展,着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全力推进碳达峰行动,紧盯“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为奋力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湖南作出永州贡献。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到合理控制,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2%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重点行动
碳达峰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减污协同降碳、工业领域碳达峰、城乡建设碳达峰、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资源循环利用助力降碳、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绿色金融支撑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1.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积极推广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引导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减煤降碳、节能增效。贯彻落实国家火电发展相关政策,发挥煤电兜底保供作用,积极开展国能湖南永州电厂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建设。以国能湖南永州电厂为平台,以永州市中心城区工业和居民供热需求为导向,加强国能湖南永州电厂电能、热能和粉煤灰等副产品综合利用,打造湖南重要能源供应基地。(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进一步发展新能源。推动永州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高质量发展,有序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同时做好防御气象灾害,减少局地气候影响,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以规划的祁阳西、江华北22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及双牌舒家塘、道县北和宁远东等220千伏公用变电站为中心,缩短能源送出线路距离,打造一批风电和光伏集群。其中,以都庞岭、萌渚岭所在的双牌县、零陵区、道县、江永县和蓝山县大力发展山地风电;以新田县、宁远县、东安县的荒地资源优化发展集中式光伏;充分利用高速公路、县乡道两侧土地和乡村分散难以利用土地发展分布式风电和光伏。综合利用废弃物资源,推动生物质能开发。充分利用本市农业和林业生物质资源,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源和农林剩余物直燃发电;大力推进城乡垃圾集中处理分类,力争实现全市城乡垃圾全部集中处理,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可持续发展。“十四五”期间,投产新能源(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装机270万千瓦,其中投产生物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个,装机容量2.2万千瓦。(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合理调控油气消费。加快实施“气化永州”工程。优化天然气利用结构,加快推广天然气在工业、交通等领域的应用,提高天然气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加强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提升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等非管道供气能力,发挥其在季节调峰、应急保供和短供断供等突发事件方面的调节保障作用。加快油气管线建设,充分利用新粤浙广西支线的输配能力及周边临近省份的天然气资源,积极引进天然气资源,着力于永州市内支干线的建设,提升市内天然气输配能力。合理控制石油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强化对项目建设和成品油市场的监管,持续推动成品油质量升级,以交通领域为重点推动燃油清洁替代和能效提升。“十四五”期间,永州市天然气管道重点加快推进下游支线建设,以县级管道阀室为平台,加大天然气LNG站在县级管理区及广大乡镇的布局,有效缩短LNG的汽车运距。支持有条件的加油站扩展LNG加注功能,对有意扩展LNG加气功能但不具备场地的加油站提供便利条件。推进以天然气为燃料的商用车辆和船舶发展,围绕通航水系建设一批液化天然气水上加注站。主要新建永州—东安、永州—祁阳、永州—双牌等输气管道工程,天然气管网覆盖所有县域。到2025年,天然气消费达4.8亿立方米,天然气消费增长57.4个百分点,原油消费比重下降5.6个百分点,管道天然气县市区覆盖率达到100%,气化人口达到250万人。(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积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积极探索“新能源+”的应用模式,充分发挥储能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保障作用,建设抽水蓄能、化学储能、绿色氢能等多种储能系统,积极争取天然气调峰电站项目,进一步提升系统调峰能力。有序推进抽水蓄能建设,充分利用永州市丘陵地形特点、发挥水利资源丰富的优势,以永州市500千伏高压网架为基础,以湘南地区新能源消纳瓶颈作为问题导向,加大推进双牌天子山、江华湾水源两个 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十四五”末开工建设1个抽水蓄能项目,支持道县洪塘营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申报纳入国家规划。多方发展化学储能,扩大化学储能站的建设规模,“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公共化学储能装机容量118万千瓦。积极探索利用丰水时段的新能源电力制氢,“十四五”期间力争引进1家新能源制氢项目落户永州。积极响应新能源储能规划建设管理平台与新能源云平台相关建设部署。加快建设全市电力需求响应机制,推进灵活调节电源建设,引导自备电厂、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国网永州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建设智慧能源系统。统筹推进煤、电、油、气、新能源灵活高效利用,以“云大物移智链”等前沿核心技术为导向,加快区域内电力物联网、5G+智能电网、综合智慧能源、能源大数据、能源互联网等布局,实现能源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5G等新技术、新基建的深度融合,实现能源产业体系向现代化、智能化方向升级,提升全市能源系统效率。大力推广充(换)电基础设施。到2025年全市充电桩保有量达1.66万个,公用充电桩保有量达3700个,基本形成高速公路全覆盖、骨干路网充电间隔小于50公里的互联互通、智能高效充电网。(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国网永州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节能减污协同降碳行动
1.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强化节能源头管理,科学有序实施用能预算管理,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节能管理智能化,推进高耗能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健全市、县两级节能监察体系,明确节能监察执法权限和裁量权基准,严肃查处违法用能行为,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依法依规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节能减煤降碳攻坚行动。组织钢铁、建材、煤电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对标行业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建立企业能效清单目录。开展煤炭消费普查,积极配合建立全省煤炭消费数据库,推进涉煤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能源替代、产能整合和技术创新。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推动电力、水泥、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全面提升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成效,大力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以变压器、电机、水泵、工业锅炉等通用设备为重点,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持续推进能效提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新建项目主要用能设备原则上要达到能效二级以上水平,鼓励优先选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或列入国家、省“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的技术、产品和设备。鼓励将能效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积极推广用能设备节能设计、诊断、改造一体化服务模式,推动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服务。(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新基建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科学配置数据中心、5G通信基站等高耗能新型基础设施,鼓励新建设施优先布局在可再生能源相对丰富区域。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鼓励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方式,倡导使用可再生能源。推动既有数据中心绿色节能改造,推广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绿色技术,提高现有设施能源利用效率。推动新型基础设施绿色设计,新建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不高于1.3,逐步对电能利用效率超过1.5的数据中心进行节能降碳改造,加强绿色数据中心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职责分工负责)
5.加大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力度。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要求纳入“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增强污染物减排和碳排放控制的协调性,统筹水、气、土、固废等环境要素治理和温室气体减排要求,优化治理目标、治理工艺和技术路线,强化多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探索建立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选取重点行业探索构建碳排放影响评价制度,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研究将温室气体排放纳入生态环境统计制度,完善指标体系,明确统计范围、核算方法。(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审核。依法确定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各县市区(管理区、永州经开区)结合节能降碳要求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需求及辖区工作实际,对能源、冶金、建材、有色、化工、纺织印染、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食品、轻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全面摸底调研,全面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协同推进重点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和排放强度不断降低。到2025年底,全市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00家以上,每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企业20家以上,中心城区工业园区和一类园区每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企业2家以上,二类园区每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 家以上,园区外规上企业原则上全部通过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审核机制进一步创新优化,清洁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污染物排放强度和碳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1.深入推动建材行业改造升级。加强产能置换监管,加快低效产能退出,引导建材行业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推动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合理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转时间。因地制宜利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材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比重。鼓励建材企业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加强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木竹建材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应用。推广节能技术设备,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实现节能增效。(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继续推动冶金行业改造升级。严禁新增钢铁产能,严格落实产能置换、项目备案、环评、排污许可、能评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以机械加工、铸造、铁合金等名义新增钢铁产能。优化产业布局结构,提高淘汰标准,淘汰步进式烧结机、球团竖炉等低效率、高能耗、高污染工艺和设备。深入推进绿色低碳,落实钢铁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鼓励发展高效品种钢,统筹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积极发展短流程电炉炼钢,提升废钢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推行全废钢电炉工艺,加快推进钢铁企业清洁运输,支持构建钢铁生产全过程碳排放数据管理体系,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鼓励钢铁企业引入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理念,建立健全钢铁绿色设计产品评价体系,大力推广绿色设计产品,为下游用户提供绿色用钢解决方案,引导下游产业用钢升级,促进优质、高强、长寿命、可循环的钢铁产品应用。(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采取强有力措施,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对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对产能已饱和的行业,按照“减量替代”原则压减产能;对产能尚未饱和的行业,按照国家布局和审批备案等要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门槛;对能耗量较大的新兴产业,支持引导企业应用绿色低碳技术,提高能效水平。加快淘汰存量项目落后产能,通过改造升级挖掘节能减排潜力。强化常态化监管,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支持零陵锰产业企业改造升级。(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展绿色制造专项行动。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导向,制定并实施制造业绿色低碳技改行动计划,引导制造业企业通过改进用能方式、优化生产工艺、引进先进节能技术、加强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和资源利用效率。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化,全面提升工业产品的绿色设计能力,重点推进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优先支持园区开展循环经济试点、低碳经济园区试点。全面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推进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工程建设,探索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模式。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农产品精深加工、轻纺制鞋、军民融合及新材料等行业为重点,大力推动工业行业绿色转型,全面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培育绿色设计企业、绿色生态产品。到2025年,新增省级以上绿色工厂8家以上,绿色发展成效明显提升。(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发展战略新兴产业。聚焦“三新一高”产业培育,壮大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产业等新兴产业发展。依托全市电子信息产业重点企业和项目,建立研发中心,创新开发新型技术工艺,全力打造新型显示器材、电子元器件及表面处理、5G新基建、北斗导航等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电子信息产业;支持永州长丰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转型发展,推进永州电机制造基地、永州地质装备产业园等一批先进装备制造项目,支持智能终端和教学仪器、工程机械、装配式建筑等领域项目,建设生产基地积极培育发展新能源乘用车、物流车配套产业,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运用;支持江华电机电器产业园、道县湘源锂电产业园做大做强;积极推进研究成果规模化、市场化应用,推进一批重点生物医药项目,加速特色创新中药(瑶药)研发,推动中药饮片加工、植物提取、特色创新中药(瑶药)研发等实现新突破;加快稀土、锰系、锂矿新材料及高端应用产业发展,大力推进稀土应用、锰系产品、焊剂焊材等领域特色项目建设,力争打造全国重要的新材料产业基地,致力将零陵区、道县分别打造成全国稀土、锂矿产业全产业链基地及全国锰系、锂矿开发新材料产业基地;依托湘源锡矿锂多金属矿开发利用的契机,重点建设道县年产10万吨电池级锂盐项目,打造区域重要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积极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1.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倡导建筑绿色低碳设计理念,推动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实施,加强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推广建筑、结构、机电、装修等专业协同及全过程统筹的绿色建筑集成设计方法。采取“强制+自愿”推广模式,提高全市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重点功能区内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建设比例。全面贯彻落实住建部、湖南省住建厅关于绿色建筑标识管理要求,强化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实施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增强城乡气候韧性,因地制宜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建筑节能低碳水平。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监督新建建筑按照《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等标准实施。鼓励主城区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执行更高节能标准。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开展零能耗建筑、产能建筑建设试点。探索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模式,积极推行在绿色改造项目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财政奖励。(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推进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设计、施工和安装,鼓励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加强太阳能光伏应用,可在有热水需求的既有建筑中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改造。在城市建筑物和公共设施配套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装置,扩大城市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量。逐步将高效的空气源热泵技术纳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领域,因地制宜发展空气热能,在居民采暖、工业与农产品加工业等领域推进空气热能、电能替代。推广建筑电气化工程,提高建筑用能中清洁电力消费比例,积极采用电力驱动热泵等方式进行分散采暖,在城市大型商场、办公楼、酒店、机场航站楼等建筑推广应用热泵、电蓄冷空调、蓄热电锅炉等。积极研发并推广生活热水、炊事高效电气化技术与设备。推广建筑直流供电规划和设计,提高建筑用能柔性,逐步构建以“直流建筑+分布式蓄电+太阳能光伏+智能充电桩”为特征的新型建筑电力系统。(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加快农房节能改造。将可再生能源应用作为绿色农房建设重要内容,调整农村用能结构,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鼓励在农村开展适宜节能技术、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试点,提升农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和室内热舒适水平。推广绿色装配式农村建筑,提升建筑质量和安全性能。推动绿色农房建设,推进农房用能结构低碳转型,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农房。(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乡村振兴局、国网永州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建筑新型工业化发展。加快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建设,推进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管理—服务”全产业链建设与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建设工作,提高装配式建筑应用比例。推动政府投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推动建造方式创新,推广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稳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动公共机构节能绿色发展。推进公共机构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体系。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发挥节能补助资金的引导扶持作用,引导公共机构利用先进科技成果降耗增效。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常态化、长效化机制,2022年底前,推动全市70%以上的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2025年底前,80%以上的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完善监督和运行管理机制。加强绿色建筑运行管理,扭转“重建轻管、重建轻用”局面。推行绿色物业管理模式,结合产权、功能和运营特点,将绿色建筑日常运行要求纳入物业管理内容。(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1.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形成以铁路、水运为主的中长距离运输体系,以新能源车为主的短距离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积极争取永清广高铁、衡永柳高铁落地。加快推进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建设工程,整治永州境内航道里程143公里,推进湘桂运河建设,加快新建祁阳市、零陵区、冷水滩区3个千吨级通用码头泊位、6个千吨级件杂货码头泊位、5个千吨级散货码头泊位,规划建设500吨级散货、件杂货码头。积极推进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科学规划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网络,优化“门到门”物流服务网络,实施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程,推广高效运输组织方式,加快客运组织集约化发展,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推广先进适用的货运组织模式,构建绿色货物运输网络体系。实施紧凑型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加强慢行系统建设,建设绿色自行车专用车道。引导城市绿色低碳出行,提升公共出行比重,打造高效衔接、快捷舒适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运输工具低碳转型。加快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推广智能交通,鼓励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和“车联网”。实施高效清洁运输装备推广工程,推动实现零排放配送车辆市区24小时无禁区作业。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推广应用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推进船舶靠岸使用岸电。健全交通运输装备能效标识制度,提高燃油车船能效标准。进一步提升永州城市公共交通新能源汽车占比,其中,城市公交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力争2024年前,出租车新能源车占比达到80%,网约车新能源车占比达到98%。(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低碳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新能源交通基础设施体系,推广普及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CNG加注站及港口岸电设施、LNG加注站,推进车辆、船舶等交通运输装备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推进水上LNG加注站和充电站的建设。推广废旧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等材料回收利用,开展垃圾无害化处理与循环利用。建设“智慧永州”,推动交通设施低碳改造升级,完善融合高效的交通信息基础设施。推进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航道建设,推动城市智慧交通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以交通运输行业为主,实施以智慧公路、智能铁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智慧民航、智能邮政、智慧枢纽以及新材料新能源应用为载体,体现先进低碳智慧技术对行业的全方位赋能。集中力量加快推进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等“四个交通”发展,全面深入推进智慧交通建设,不断提升自身管理能力,健全组织架构,完善工作机理,打造永州市综合智慧交通信息平台,初步建成以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为核心,交通要素网联化、运输服务一体化、行业治理协同化的智慧交通体系。(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零陵机场永州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资源循环利用助力降碳行动
1.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发展。推进园区绿色化循环化改造,实现园区能源、水资源、土地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拓展不同产业固废协同、能源转换、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等功能。推动建设国能永州电厂东安循环经济产业园。推动园区企业循环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加强永州市“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湖南永州潇湘光电科技产业园、祁阳高新区金荣5G产业园园区循环建设,强化资源能源高效利用,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气废液的资源化利用和园区集中供气供热。建设园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园区物质流管理。大力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逐个制定循环化改造方案,争取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和综合利用率,结合永州市矿产资源实际情况,以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农作物秸秆、林业生产剩余物等大宗固废为重点,支持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做好大宗固废、建筑垃圾、农村生产生活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推进餐厨废弃物、病死畜禽等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绿色建造和绿色回收,推广废弃建材和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有序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等示范项目建设。在永州市中心城区、宁远县、道县、祁阳市等地开展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项目。在零陵区、祁阳市、道县、东安县、宁远县、蓝山县等地设置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充分发挥市静脉产业园作用,集中处置建筑垃圾、污泥、大件垃圾、废旧塑料、汽车拆解等固体废弃物。(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完善资源循环利用服务体系,加强废旧物品回收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城市废旧物品回收分拣硬件水平。推行生产企业“逆向回收”和垃圾分类处理与可再生资源利用“两网融合”。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促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快建立再生原材料认证与推广制度,建立再生原材料再生利用网络,拓展再生原材料市场应用渠道。推进废有色金属、废旧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等集中处置和分类,提升再生资源利用行业清洁化和高值化水平。(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生活垃圾减量资源化。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实行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全面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推进城市与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无害化处理。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推广电商快件原件直发,推进产品与快递包装一体化,整治过度包装,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加大城乡垃圾集中处理分类力度,力争实现全市城乡垃圾全部集中处理,谋划储备永州南部(道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等项目建设,推进垃圾发电可持续发展。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建立健全城乡统筹、加大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力度,提高收运效率,扩大收集覆盖面。“十四五”期间,永州市投产生物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个,装机容量2.2万千瓦。到2025年,永州市中心城区和至少一个县级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县市(管理区)积极提升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水平,生活垃圾资源化比例提升至65%左右。(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1.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聚焦绿色低碳、减污降碳、零碳负碳等技术研究方向,积极组织市内有实力的企业、驻永高校院所、科研单位承担一批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探索新型合作模式,建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长效机制,推进区域科技资源的有效整合与高效利用。把碳达峰碳中和教育纳入国民教育、继续教育、干部培训和企业培训内容,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全方位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开展绿色学校、环保教育基地等创建活动,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鼓励低碳技术研发。积极引导支持企业在产品设计和制造、保管和运输等方面进行绿色技术创新,不断实现产品的绿色低碳化。大力推广无毒、无害、可降解、能再生利用的材料和绿色包装生产。培育新能源装备高端制造业,带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源等新能源开发利用,引进储能材料和蓄电池应用配套项目向高电压、高能量、高功率、高寿命、宽温度范围应用领域发展。(市科技局等部门负责)
3.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支持“校企院”等创新主体建立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持续组织实施传统产业低碳工艺革新,强化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扩大绿色产品认定范围,在现有节能环保产品的基础上增加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的两型(绿色)评选认定。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替代、智能电网、绿色建筑技术、储能新材料等领域示范项目和规模化应用。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促进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信息对接和生产消费智能化。(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1.提高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统筹加强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推深做实林长制、河长制,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提升生态系统综合碳汇价值。深入推进湿地保护和修复,增强湿地碳汇能力。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增绿增汇,高质量推进植树造林,做大碳汇增量;持续提高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科学经营森林资源,加强中幼林抚育,严格采伐限额管理;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减少碳库损失。积极开展江华瑶族自治县、蓝山县、金洞管理区等地区林业碳汇建设试点,加强国有林场林业碳汇开发利用及项目储备。依托和拓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生态系统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及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农业生态碳汇。发挥我市农业优势,壮大农业碳汇产业,探索碳汇与乡村振兴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农业提质增效,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实施优质粮油工程。发挥大水面渔业生态功能和碳汇能力,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提升秸秆、畜禽粪污和林业生产剩余物等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秸秆综合利用,加快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推动农业增汇技术研发和应用,加快普及节能低耗智能化农业装备。发展绿肥种植,支持有机肥生产与使用,推动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碳汇生态补偿机制。加强碳汇监测、计量、评估技术研究,开展永州市主要林分类型碳汇基线体系和林草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夯实碳汇数据基础。完善林业碳汇生态补偿机制,制定合理补偿标准,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林业碳汇。开发全市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林业碳汇项目,促进林业碳汇项目的交易。在碳汇指标交易过程中,加入多种生态标签作为附加产品,丰富林业碳汇产品内涵与外延,增加筹资力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积极探索生态价值实现机制。提高对生态产品的思想认识,挖掘生态价值,摸清家底,探索建立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生态产品信息普查,形成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分门别类进行产权界定。探索适合的永州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增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农村、农业、农民的天然联系,为通过市场机制有效实现森林生态价值补偿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打造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永州”样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1.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绿色低碳基础知识,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碳达峰碳中和的积极性。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学前教育体系中融入绿色低碳理念,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绿色低碳环保理念。鼓励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依据自身职能特点,组织贴近大众的实践活动。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树立学习榜样,曝光反面典型,推动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迈上新台阶。(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共青团永州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积极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全面推行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组织开展各类低碳环保实践活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积极践行“光盘行动”。鼓励宾馆、饭店、景区推出绿色旅游、绿色消费措施,严格限制一次性用品、餐具使用。深化绿色家庭创建行动,引导居民优先购买使用节能节水器具,减少塑料购物袋等一次性物品使用,倡导步行、公交和共享出行方式,杜绝食品浪费,自觉实行垃圾减量分类,在衣、食、住、行各方面自觉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积极推进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和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带头践行绿色出行,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推进党政机关率先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提倡无纸化办公,强化文件传阅,减少纸质文件印发。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采购,尽量选择环保、质优、价廉、能耗小的办公设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压实企业碳排放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将绿色低碳理念融入企业文化并建立健全内部绿色管理制度体系。推动企业加快构建绿色供应链体系,在绿色产品设计、绿色材料、绿色工艺、绿色设备、绿色回收、绿色包装等全流程实施工艺技术革新。鼓励企业参与绿色、低碳、节能等方面的标准化体系建设,主动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在采购过程中优先选用绿色、低碳产品。发挥重点用能企业引领作用,制定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引领行业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做好领导干部培训工作。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抓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业务素养和执政能力。鼓励结合地方实际需求,开展综合管理、专业技术、行政执法等专题教育,弥补领导干部知识空白、经验盲区和能力短板,确保分梯次、多层级、全覆盖。(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绿色金融支撑行动
1.加大绿色领域金融支持。增加绿色信贷投放,引导金融机构在资源配置、产品创新、审批权限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为绿色信贷提供特色化、专业化的金融服务。推进绿色信贷产品和抵质押担保模式创新,重点打造升级“光伏贷”“林权贷”“绿色项目贷”等多种绿色金融专属信贷产品,推动特色信贷产品升级换代。拓展绿色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引导社会资本发起设立绿色基金,以市场化方式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鼓励金融资金参与绿色产业发展,为重点绿色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人民银行永州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政府办(金融办)、市发改委、永州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夯实绿色金融发展支撑。建立健全辖区内绿色低碳产业支持目录,定期进行评估和动态调整,向全市金融机构进行重点推介,加大入库企业的绿色标识力度、政策支持和融资对接。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共享机制,整合企业环保、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保违法违规、税收、供应链融资等信息,为绿色信贷提供决策参考。探索建立基于碳排放量和碳减排量的指标评价体系,引导金融授信与企业碳积分情况挂钩,促进重点企业和园区进行技术改造升级,降低碳排放。加强绿色金融领域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完善预警监测和干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建立绿色信贷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提高对绿色金融产品的风险分析和管控能力,鼓励保险公司在环境资源保护和环境治理、绿色产业运行和绿色生活消费方面提供风险保障和资金支持,重点为“碳减排”项目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未达设计运营目标时提供碳资产损失保险保障。优化绿色金融配套机制,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加强绿色金融统计能力建设和数据质量治理。(人民银行永州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政府办(金融办)、市发改委、永州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绿色金融激励创新。发挥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先行示范作用,结合本地区资源环境禀赋、产业布局、发展阶段等,开展绿色金融先行示范。进一步探索开展绿色金融先行示范,在蓝山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宁远县、冷水滩区、祁阳市重点探索绿色能源融资新模式;在江华瑶族自治县、蓝山县、金洞管理区重点探索林业碳汇金融服务新模式等。推动落实和完善财税优惠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推进绿色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绿色贷款贴息、绿色融资担保机制建设,加大财税政策对绿色低碳经济的支持力度。提高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支持力度,定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的信贷投放。(人民银行永州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政府办(金融办)、市发改委、永州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健全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以“健全披露规范要求、提升披露质量和效率、建立协调监督机制”为工作思路,分阶段、有重点、可持续地推进全市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在不断完善信息披露内容和框架、碳核算方法基础上,建立永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长效机制,负责协调推动全市环境信息披露相关工作。通过环境信息披露强化金融机构绿色经营理念,提升气候环境相关金融风险管理水平和绿色金融服务能力与效率,将更多资金配置到绿色低碳领域,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资金中介导向作用,推动市场经济活动低碳转型。(人民银行永州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政府办(金融办)、市发改委、永州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政策保障
(一)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对照国家标准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健全重点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基础统计报表制度,完善能源消费计量、统计、监测体系。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推进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应用,提高统计核算水平。推动县市区、行业、园区、企业建立能源、资源消耗、污染排放等动态台账,提高统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人员业务培训机制,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和信息化体系建设。推动能源统计信息资源共享,制定碳排放数据管理和发布制度。(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政策制度体系。完善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能源审计管理办法,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标准,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等制度体系。提高节能降碳要求,完善重点行业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和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完善节能家电、高效照明、节水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推广机制。(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财税、价格、金融政策。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产业、技术研发应用等方面的财税支持力度。利用好现有节能、环保类相关专项资金,加大对碳达峰重大行动、重大工程、试点示范、能力建设、绿色制造企业的支持力度。落实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节能节水、新能源车船、碳减排等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差别化电价、分时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完善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和农业用水相关收费政策。有序推进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重点打造升级“光伏贷”“林权贷”“绿色项目贷”等多种绿色金融专属信贷产品。引导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双碳”产业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绿色债权、股权等方式融资。(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委、人民银行永州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市场化机制。积极参与碳市场建设,做好重点企业碳排放数据核查复查、配额分配、监督履约等工作,引导企业参与碳市场交易。健全碳排放配额市场调节、抵消工作机制,指导企业进行配额履约和清缴。加强碳汇交易、用能权交易与碳排放期权交易的统筹衔接。推动碳资产管理和开发体系建设,鼓励企业筹建碳资产管理部门。培育和支持从事碳咨询、碳资产管理、绿色金融服务的专业机构,助推社会经济绿色低碳发展。支持碳排放减排量项目开发,鼓励清洁能源、节能技改、林业碳汇等途径的低碳减排,为碳市场注入活力。(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碳达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碳达峰相关工作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研究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统筹推进碳达峰方案实施。相关单位提高认识,深刻领会中央部署要求,切实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以超常规的思路和干劲谋划推进承担的具体任务,切实负起责任,密切协调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形成抓落实的强大工作合力。(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格监督考核。建立碳达峰考核评价机制,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碳达峰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扬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部门依规依程序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估,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三)大力宣传引导。注重宣传引导,积极营造支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进行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注重引导舆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传递有利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好声音和正能量。尊重创新创造,鼓励先行先试、大胆探索,积极开展跟踪调研,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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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湖南株洲市石峰区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分布式光伏电站分为户用自然人光伏、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工商业地面分布式光伏、户用非自然分布式光伏电站四类,除此之外的均为集中式光伏电站。《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管理的通知》各街道办
为推动国家能源规划、政策和项目落实,按照国家能源局规划监管工作要求,湖南能源监管办建立健全湖南“十四五”能源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监测机制,分月开展监测分析,督促协调重点项目按规划推进落实。现将2024年8月监测情况简要通报如下:截至2024年8月底,纳入监测机制的能源建设项目计划投资共3269
9月11日,湖南发展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湖南能源集团转发的《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将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湘国资产权函〔2024〕4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持有的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82.40%股权无偿划转至湖南能源集
为推动国家能源规划、政策和项目落实落地,按照国家能源局规划监管工作要求,湖南能源监管办建立健全湖南“十四五”能源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监测机制,分月开展监测分析,督促协调重点项目按规划推进落实。现将2024年7月监测情况简要通报如下:截至2024年7月,纳入监测机制的能源建设项目计划投资共32
8月28日,湖南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完善耒阳市第一批29家分布式屋顶光伏开发企业及品牌代理商信息登记的公示。文件指出,为加强对全市第一批29家分布式屋顶光伏开发企业及品牌代理项目投资主体、安全生产和运行维护等方面管理,进一步明确企业责任主体,规范行业秩序,现将29家分布式屋顶光伏开
8月22日,国网湖南电力经营区2024年第三季度各区县分布式光伏接入可开放容量情况。具体来看,市州发改委批复的湖南省电力经营区可开放容量仅剩656.14万千瓦,主要分布在长沙市、益阳市、怀化市等。截至6月,湖南承载力等级为红色的共计18个地区,承载力等级为黄色的共计24个地区。
8月8日,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益阳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全面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发展。加快推进赫山区、安化县、桃江县、沅江市、南县、大通湖区等县市区已批复的“十四五”集中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充分发挥沅江市漉湖和
8月15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南“十四五”能源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国家和湖南省“十四五”能源规划,我办设计制作了湖南“十四五”能源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报表(附件1)和湖南“十四五”能源规划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报表(附件2)。各有关
7月25日,岳阳市发改委关于发布岳阳市2024年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发容量的通知,根据计算原则,岳阳地区分布式光伏接入可开放容量为52.785万千瓦。原文如下:关于发布岳阳市2024年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发容量的通知各县市区发改局,国网岳阳供电公司,有关光伏开发企业:依据国家能源局电力行业标
7月27日,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州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推进可再生新能源发电产业扩容增量,推进吉首、泸溪、凤凰、古丈、花垣、永顺、龙山等县市纳入省“十四五”第一批的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落地投产,全力争取新增纳入省级重点实施项目
日前,湖南省能源局下发《关于上报“十四五”建设方案内待实施的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有关情况的通知》。上报项目范围为:已纳入全省“十四五”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库,且未纳入2023年重点推进项目清单的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因用地用林、经济技术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建设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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