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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3—2030年)》印发(附解读)

2023-05-06 08:50来源:广西发改委关键词:新型储能光伏储能风光储电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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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规划实施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切实减少新型储能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一)环境影响分析。

新型储能项目建设施工期间,主要有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环境影响;新型储能项目运行期间,主要有电磁辐射(工频电场、磁场)、噪声、固体废物、废液、危险废物等环境影响。

(二)环境保护措施。

规划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储能电站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覆盖新型储能项目布局、建设、运营和退役等全生命周期的环境保护,储能企业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的环境监测和事故防范。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在规划选址、并网线路等方面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依法依规科学避让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和红树林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强化施工期声环境保护及大气、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储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修复。采取措施降低储能设施运行噪音和电网电磁辐射等区域性环境影响。按规定设置疏散通道、消防灭火设施和综合消防技术措施,制定火灾、爆炸等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对废弃电池及电子元件按相关规定处置,强化储能电池气体、电解液等意外泄露和变压器事故排油的预防、监测和紧急处理措施。

(三)环境保护预期效果。

新型储能项目通过严格执行相应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达到有关标准要求后,环境风险事故出现概率较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通过新型储能技术应用,可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实现化石能源消费替代,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做出重要贡献。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

建立健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应急厅、市场监管局、林业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各电网企业、储能企业等单位组成的工作协调机制。做好新型储能与国土空间、能源、电力等规划的衔接。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覆盖项目投资建设、并网调度、运行考核、价格形成等方面的配套机制,统筹推进新型储能产业安全、高质量发展。各有关市、县要落实属地责任,科学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企业是规划实施的主体,要切实抓好项目建设、运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二)加大政策支持。

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按程序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保障用地等要素指标。强化财政资金支持,有效利用现有中央预算内专项等资金渠道,积极支持新型储能关键技术装备产业化及应用项目。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拓宽新型储能社会投资渠道,鼓励金融投资机构为新型储能工程和装备产业化项目提供绿色金融支持,鼓励提供优惠的信贷支持措施,创新金融服务。加大“新能源+储能”支持力度,对于超出规定比例落实调节能力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结合储能技术水平和系统效益,在保障利用小时数、电力服务补偿考核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三)加强监督评估。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规划评估工作,密切跟踪规划实施情况,必要时按程序对规划进行滚动修编。建立健全涵盖项目实施、并网接入、市场机制建设、调度运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闭环监管机制,保障新型储能发展全环节、全过程安全规范、公平公正、高效利用。强化新型储能项目动态监测和评估,各设区市发展改革部门要定期将备案的新型储能项目报送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并抄送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定期清理和废止长时间未开工的项目,要着力避免和解决新型储能“建而不用”、“建而不调”等问题。用好全国新型储能大数据平台,健全常态化项目信息报送机制,并实现与自治区能源大数据平台信息共享。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和监督检查,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安全水平。

《广西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3—2030年)》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新型储能是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支撑,对于推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关键作用。2021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等指导地方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相关文件,指出省级能源主管应组织开展本地区新型储能发展规模与布局研究,研究本地区重点任务,科学合理引导新型储能项目建设。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引导新型储能技术和产业健康发展,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广西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3—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充分与国家有关文件,以及自治区能源、电力、可再生能源规划相衔接,共有七个章节,包括发展基础、面临形势、总体要求、规划布局建设要求、主要任务、环境影响分析、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发展基础。总结广西在新型储能应用、装备制造产业、配套政策等方面的发展情况。

第二部分:面临形势。分析广西新型储能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第三部分:总体要求。提出广西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推动全区新型储能实现商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第四部分:规划布局要求。结合全区新能源发展形势、电网规划建设情况等,提出新型储能电站规划布局要求,以及全区集中式新型储能布局规划建议。

第五部分:主要任务。提出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鼓励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化发展、加快新型储能市场化步伐、健全新型储能管理体系等主要任务。

第六部分:环境影响分析。包括环境影响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预期效果。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从强化组织实施、加强政策支持、加强监督评估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三、组织实施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规划》各项任务举措的落实落地,统筹推进新型储能产业安全、高质量发展,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密切跟踪规划实施情况,必要时按程序对规划进行滚动修编。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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