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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山市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健全清洁高效能源供应体系,加快发展抽水蓄能、智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力争到2027年,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绿色低碳转型初见成效,全市碳达峰基础逐步夯实。
原文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江山市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山市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全面提升县城承载能力,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推动城乡风貌系统性重塑,促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结合江山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省委三个“一号工程”,统筹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不断缩小“三大差距”,以城乡一体化为导向推进城乡结构转型,为加快建设三省边际中心县城,奋力争当“两个先行”示范窗口夯实根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普惠性、基础性社会保障,更大力度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问题;着眼结构性矛盾改善,更大力度推动人口分布、公共服务、产业配套与城镇发展空间的有机匹配,进一步提升供给质量,真正让老百姓得实惠,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坚持市域统筹。立足江山未来发展实际,通过“江贺上”一体、行政区划调整、“大搬快聚”、农村宅基地改革等工程或试点,推动发展空间有机匹配、产业配套显著提升、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舒适、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新型城镇化格局。
3.坚持改革突破。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土地、投融资、城市管理体制等方面改革,坚持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公共服务、产业升级、人才保障等困难问题。加强部门间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协调配合,优化政策组合,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举措形成合力。
4.坚持项目为王。突出实操性、科学性、前瞻性、牵引性,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和推进力度,加快推动一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一批偏远零散乡村撤并搬迁、一批公共服务设施建成投用、一批优质共享机制创新落地,打造更多让老百姓真实可感的标志性成果。
5.坚持稳妥推进。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底线,守牢生态保护红线,稳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和改革,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稳住农业农村基本盘,维护城乡社会稳定。
(三)主要目标
1.定性目标。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农民过上现代文明生活,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在全省实施县城承载能力提升中争当示范,在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中走在前列,全力争创省级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为加快建设三省边际中心县城展现担当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山实践的精彩篇章。
2.定量目标。到2027年,重大项目方面,全市滚动推进重大项目70个以上,完成投资额超550亿元。人口集聚方面,全市城镇化率达到70%,新增本地农业转移人口3万人以上,整村搬迁自然村150个以上,中心城区人口达到20万人。产业发展方面,全市生产总值突破600亿元,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900亿元、力争1000亿元,服务业增加值突破300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突破120亿元。基础设施方面,公共资源配置与常住人口规模基本匹配,城镇5-10-15分钟幸福生活圈基本形成,供水实现“一源一备”,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100%。公共服务方面,公办幼儿园占比达80%以上,现代化学校占比提高到30%以上;县域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政府办村卫生室占比提高到60%以上;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63%,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增加到28人;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生态环境方面,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稳定在Ⅱ类以上,市区PM2.5年平均浓度低于23微克/立方米,全域建成“无废城市”。和美乡村方面,全市和美乡村建成率达到90%以上,争创成和美乡村示范县和示范带,创成示范村20个;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超7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27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至1.67以内。
二、全面提升县城承载能力
(一)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
1.全力打造万亩高能级产业平台。深入实施新一轮“腾笼换鸟”攻坚行动,强势推进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江贺经济园区转型升级,加快“低小散”企业搬迁腾退、工业用地连片出清,加强工业用地全域整治,确保新增和盘活工业用地1.8万亩以上,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成功列入D级化工园区。按照产业新城功能定位,大力发展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高标准建设小微企业园、邻里中心、蓝领公寓、人才公寓等配套设施,打造产、城、人协调发展的创业创新首选地,确保经济开发区进位全省20强。
2.全力打造千亿爆发式产业集群。牢牢抓住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风口,加快研一、碳一、习谷科技、金石资源等重点产业项目建成达产,形成涵盖新能源电池、新能源车配件、储能设备等全产业链集群,确保产业规模突破千亿元。加快木门、建材水泥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举办首届中国全屋定制博览会为契机,加速推进木门行业向全屋定制转型升级,确保产业规模突破200亿元,打造中国全屋定制产业基地。充分发挥在外优秀乡贤、异地商会、以商招商等力量,深入实施商会乡贤“招大引强”行动,确保引进10亿元以上项目24个以上、百亿级项目3个以上。
3.全力打造百家链主型企业梯队。深化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助推企业做大做强,确保新增百亿产值企业2家、10亿元以上企业20家。全面落实“首违不罚”等企业保护容错机制,“一企一策”体系化推进企业股改上市,确保新增挂牌上市企业10家。推进智能制造提质扩面,打造省级“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车间”15家以上,实现规上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大力弘扬新时代“江商”精神,深入实施“江商素质提升工程”和新生代企业家“青蓝接力工程”,持续做大做强民营经济底盘。
(二)落地落实人口集聚工程
4.创新优化搬迁政策。按照“70%进城、20%进镇、10%进中心村”的导向,统筹推进农民集聚搬迁、禁建自然村搬迁、村庄征迁、整自然村搬迁等工作,引导农业人口向中心城区、中心镇转移集聚。至2027年,新增本地农业转移人口3万人,自然村整村搬迁150个。根据江山实际编制年度计划,进一步完善“大搬快聚 兴城共富”工程政策体系。
5.加快共富集聚点建设。积极谋划、推进“青年城”、“共富城”等共富集聚点项目建设,到2027年,建成2个以上“万人集聚”共富安置区,4个以上百亩农民搬迁城镇集聚点。引导转移农民融入社区、融入城市生活,真正实现市民化,城镇化率达到70%。
6.提升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建立培训—就业—增收致富的全链条服务体系,累计培育新蓝领5万人次以上、新工匠4000人次以上、新农人6000人次。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全面落实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加强创业孵化基地等新型创业平台建设,建成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家。健全社会保障政策,推动社会保险提标扩面,贯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确保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动态清零。
(三)提质提标基础设施配套
7.构建立体交通网络。全力确保杭衢高铁江山段2023年底前全面建成通车,系统构建“三线入杭、四线连衢”空间格局,打通北连长三角都市圈、南接海西经济区、西连中西部的铁路大动脉。按照“美丽公路”要求,全面建成江玉公路、迎宾大道西延伸、桑淤大桥、清湖大桥等项目,开工建设甬金衢上高速公路、江衢快速路(316省道双江线改建)、324省道城西段改建、205国道峡口段外移工程,加快缙云至江山高速公路、G637国道等项目前期,逐步形成“三环线、三高速、六干道”立体公路交通网络。深化江山江航道项目前期,确保公铁联运无水港建成运营,基本形成公铁空水多式联运体系。依托网营物联供应链中心、公路物流整合运营中心等项目,建成标准化、网络化、智能化现代物流体系,打造三省边际现代物流集散枢纽。
8.提质市政基础设施。全面推进电力、燃气、供水、污水等市政管网更新改造,加快建立现代化城市防汛排水体系,全面提升水旱、火灾等灾害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快优化停车场建设、公交站点布设、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完善社区菜市场网络,改善农贸市场经营条件。到2027年,城镇居民天然气气化率达到45%以上,全市建成区65%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中心城区新增农贸市场2个,城乡放心农贸市场覆盖率达到70%。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整治、危旧房治理以及低效空间腾退改造,全面构建5—10—15分钟幸福生活圈,未来社区中心县城建成区基本覆盖。
9.完善文体福利设施。推动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做好虎山运动公园项目运营工作,完成江山市群众体育运动中心项目建设,推动全民健身设施有机更新及提升,力争到2027年底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1平方米,基本建成城镇社区10分钟健身圈。加快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重点区域场地全面坡地化、步行路线无障碍闭环接驳、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率、居住社区无障碍改造率均达到100%。持续推进助残机构规范化建设,规范化“残疾人之家”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
(四)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保障
10.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小规模学校撤并,到2027年现有100人以下小规模学校实现清零,力争200人以下学校控制在5所以内。县域优质均衡校际差异系数,小学控制在0.4以内、初中控制在0.35以内,力争创成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30%学校创建省现代化学校,形成学前教育“15分钟就读圈”。全面提升幼儿园教学质量,公办园占比达80%以上,等级幼儿园占比达到100%。实施“县中崛起”工程,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全力将江山中学打造成全省最有品位、江山老百姓最引以为豪的现代化高中。做精做特职业教育,高质量完成职业学校“双高”项目建设,全力推动江山市高级技工学校(衢州财经学校)创建技师学院。
11.构建全民全程健康服务体系。实施高水平县级强院建设行动,加快江山人民医院迁建工程,争取达到“三甲”医院服务能力水平。实施重点学科建设行动,创建医学重点(龙头)学科3个以上,打造三省边际有影响力的优势医疗专科,县域就诊率达90%以上。强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满足群众“家门口”就医需求,政府办村卫生室占比达到60%以上,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率达到95%以上。加快提升乡镇卫生院特别是乡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乡镇卫生院提供住院服务比例达到60%以上。扩大托育服务供给,进一步完善托育服务,优化托育服务布局,到2027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
12.完善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将养老服务机构全面纳入政府监管体系,完善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运行管理机制,重点鼓励优质专业养老市场主体运营养老机构,支持医养康养融合发展,扩大护理型床位供给,补齐中高端养老机构短板。到2027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63%,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超过28人。推进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优化老年食堂、共享食堂、邻里助餐等助餐服务模式。按照“1个中心养老机构+X个中小型养老机构”的思路完善布局,满足群众不同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到2027年,建立1家较大规模的普惠型公办养老机构,至少建有1家标准化的社会福利院。
(五)提质提善城乡生态质量
13.持续提升生态环境品质。建立健全中央和省环保督查整改长效机制,持续打好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攻坚战,深化五水共治碧水行动、清新空气行动,确保出境水水质稳定在Ⅱ类水以上,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高。加强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全面达到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14.推进生产生活绿色低碳。深入推进“双碳”系统性变革,印发《江山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文件,积极争取省级低(零)碳村(社区)试点、减污降碳协同试点、省级低碳试点县等各领域省级绿色低碳试点,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单位GDP能耗力争完成省、市下达目标。健全清洁高效能源供应体系,加快发展抽水蓄能、智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力争到2027年,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绿色低碳转型初见成效,全市碳达峰基础逐步夯实。
三、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一)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开创新局面
1.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深入实施“藏粮于地 藏粮于技”战略,压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深化农业“双强”行动,完善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稳定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分别稳定在36.8万亩以上、3.12亿斤以上;累计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0个,新建高标准农田3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3万亩;建成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3个、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4个以上;争创省级数字农业工厂(基地)10家、未来农场1家。
2.加速优化产业布局。以“衢州有礼”诗画风光带为主平台,大力推进“一县一园”建设,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一批产加销一体的全产业链企业集群,争创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力争入驻农业企业17家以上,未来农业园区年产值达5亿元。开展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争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1个以上。
3.倾力打造特色产业。构建“3+X”特色产业发展体系,加快打造以蜜蜂、猕猴桃、食用菌等3个主导特色产业为核心的农业全产业链,推动湖羊、蛋鸡、渔业等X个新兴特色产业壮大成势。实施香柚扩种、新建油茶林及改造低产油茶林行动,助推衢州市双柚、油茶、茶叶三大产业进军百亿级。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主体,新培育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5家以上,其中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建立健全“江山味道”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溯源体系、品牌标准体系、准入体系和营销体系等,实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销售额超10亿元。
4.深入推进农旅融合。构建“农业+旅游”的活力型乡村产业体系,深入实施乡村旅游“百千工程”,全力打造世遗江郎、廿八都古镇、清湖古镇、清漾未来乡村等江山文旅融合金名片,加快4A级、3A级旅游景区提档升级。构建农旅融合发展新格局,以“衢州有礼”诗画风光带,系统串联全市景区,用旅游的理念建设经营未来乡村。深化“两山”转化共富集成改革,建立生态共富分红机制、生态资源储蓄机制和村集体资源入股分红机制,多元发展乡村旅游、养生养老等农村新业态。依托“两山合作社”平台赋能,激活闲置农房,打造一批特色夯土房民宿、民宿集聚区,加快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二)大力推进乡村建设焕发新面貌
5.优化乡村发展空间。完成江山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化村庄布局,明确村庄分类,加快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建立规划“留白”机制,留足村庄未来发展空间。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开展规划设计下乡服务。有序推进“空心村”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整体推进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管理,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优先保障乡村建设用地需求。
6.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深化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出水水质达标率均达98%以上。深入实施微改造、精提升,加强农房建筑设计风貌引导,联动开展庭院美化、降围透绿。推进管线序化和村内道路平整美化。狠抓农民饮用水巩固提升工程,全市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高于90%。
7.打造全域和美乡村。开展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推动美丽乡村整体迭代升级。加快打造和美乡村建设全景,统筹推进和美乡镇、和美乡村、和美庭院、和美示范带建设,加快未来乡村连片发展实验区建设。争创省级和美乡村示范县和示范带,每年争创示范乡镇1个以上、示范村(未来乡村)4个,推进和美乡村片区化、组团式、带状型发展。
(三)大力推进农民共富实现新突破
8.强化要素带动村强民富。深化打造共富综合体,强化政策集成、要素集成,推进村庄抱团发展,加快提高村集体经营效益,累计建成共富综合体5个,片区化强村公司维持在10家以上,实施“飞地”抱团项目10个。鼓励聘请乡村职业经理人和专业团队参与乡村运营。
9.持续推动农民就业增收。加快农民农村“扩中提低”,推动“人人有事做,家家有收入”。做深做实“农业龙头企业+小农户”联结富民机制,积极发展共富果园(茶园)、庭院经济、林下经济,每年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870个以上,加快发展来料加工,建设来料加工“共富工坊”20个以上,实现固定从业人员达2万人,年加工费发放5.5亿元以上,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
(四)大力推进集成改革取得新进展
10.深化农村“三块地”改革。实施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加快土地集中连片流转,土地规模经营比例稳定在75%以上。深化宅基地改革全国试点,开展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使用权有偿退出试点,累计盘活利用农房总量5000宗以上。全市域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探索粮油、食用菌等产业标准地体系,累计打造农业标准地20块以上。
11.深化“两山合作社”改革。加快构建村统资源、市统运营的“两山”合作开发运营体系,推行生态“标准地”开发模式,基本实现“两山合作社”对市域内主要生态资源的统筹开发运营,建成村级“生态账户”80个、生态开发“标准地”项目50个,实现村集体和农户“两入股三收益”增收1.5亿元以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23年全面推开乡镇集体林权改革试点,到2027年实现集体林地流转面积占可流转面积95%以上。
12.探索集成改革试点。以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创建为契机,聚焦“衢州有礼”诗画风光带沿线,确定1个乡镇封闭式开展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试点,打造在全省具有示范效应的集成改革核心场景。
(五)大力推进乡村治理迈上新台阶
13.打造和谐宜居村居。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实践所、实践站及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完善村规民约,推进移风易俗,革新餐桌文明,推广喜丧宴席套餐制等做法。开展农村不良风气专项整治,加大“黄赌毒”、封建迷信、非法宗教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
14.激发乡村文体活力。用文艺点亮乡村、用运动赋能乡村,持续办好丰收节、乡村运动会系列活动,过好“我们的节日”,办好“我们的村晚”,唱响“我们的村歌”,弘扬“我们的传统”,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传承发扬乡村节气文化。
15.营造乡村治理环境。健全完善“四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深化“三民工程”,迭代升级“村情通”,持续巩固“万村善治”示范成果。推进农村基层“三乱”问题专项整治,纵深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加大农村小微权力监督和群众身边“微腐败”整治力度,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四、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一)健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
1.深化国土空间规划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城乡一体,资规、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高效协同的城乡规划建设体制机制,一体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加快实现“多规合一”。完善乡村规划体系,构建“村庄规划+乡村设计+农房设计”乡村规划设计体系。
2.构建“规划—建设—管理”全周期闭环机制。贯通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推进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应用。建立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空间适配、土地要素保障账册机制,协调空间布局矛盾。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审查机制,实施规划许可与施工图联审,建立“多审合一”数字化协同模式。深化“多测合一”改革,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3.深化农房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做到乡镇(街道)负总责,农业农村局、资规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配合落实建房全环节、全过程监管。推动农房“浙建事”和“浙农宅地”应用贯通落地,优化农房建设审批流程,实行宅基地审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一次申请、并联审批”。完善农房全生命周期管理、宅基地房地一体监管等机制,推进农村自建房排查整治。
(二)健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机制
4.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浙里新市民”应用建设,探索电子居住证互认互通集成试点改革,全面推动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探索进城落户农民“三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转让机制和农民市民化后权益退出与城镇住房等保障衔接机制。
5.拓宽“两进两回”渠道。推进人才振兴专项行动,实施乡贤助力乡村振兴工程,支持乡贤和青年回乡创业就业,以人才下乡带动技术、信息、理念、管理等要素集成下乡。对标十万农创客培育工程要求,每年培育农创客300名。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机制以及乡贤回归激励措施,简化回乡创业办证流程。开展共富合伙人计划,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依托自身资金、人才、技术、渠道和品牌等优势,推出一批合伙项目,吸引青年人才、农创客、大学生等创业就业,每年推出35个以上共富合伙人项目,带动335名大中专毕业生参与乡村发展。
(三)健全城乡公共资源合理配置机制
6.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立健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机制。实施民生“夯基工程”,统筹推进城乡公交通畅、农村用水保障、通讯提升、便民服务提升、社会安全保障等工程。畅连“水网”“路网”,打造全域幸福河湖,完成中小河流治理30公里,创建美丽河湖4条、“水美乡镇”4个以上。加快打造“四好农村路”2.0版,新改建农村公路60公里,路面维修300公里,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施快递业“两进一出”工程,加快建设市乡村三级快递物流体系和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快递共富驿站)。
7.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实施城区与乡(镇)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农村学前教育整体质量基本达到当地城区平均水平,支持建设城乡教育共同体。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新(改、扩)建一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建设,90%以上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关爱服务,提升建设一批规范化残疾人之家。
8.加快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实施乡村数字化建设工程,加大乡村5G基站建设和偏远山村网络补盲力度,推广应用北斗、遥感、大数据等数字化技术装备,加快5G基站建设,全市行政村千兆光宽带覆盖率达90%以上。推动“乡村大脑+浙农系列应用”省、市、县互通,“浙农码”用码量日均5000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实施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工程推进。市农业农村局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发改、资规、住建等部门,加强条块之间联动,建立指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抓好组织实施。
(二)强化要素保障。围绕新型城镇化、未来社区、城乡风貌、“千万工程”、集成改革等各项工程,强化项目、资金、土地等要素统筹整合。健全完善多元可持续的投融资体制机制,统筹使用好财政资金,发挥好政府产业基金作用,不断深化与央企省企合作,引导市属国企积极参与投资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三)强化督考评价。落实重点评价和系统评估相结合、常态监测和全面考核相结合要求,实施工程进展晾晒机制,每月通报各项工作进度,及时调度、及时预警,营造争先创优氛围。立足实际创新实践,及时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做法,努力打造更多标志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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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宁波市标志性产业链“链主”企业认定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标志性产业链培育布局,重点聚焦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化工新材料、工业母机、稀土磁性材料、智能光伏、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与工业软件、特色工艺集成电路、智能机器人、智能传感等产
10月8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浦区重点用能和排放单位节能降碳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重点用能和排放单位应当积极开展能效对标和碳效评价活动,采取切实可行的节能减碳改造措施。鼓励重点用能和排放单位应用绿色低碳首台(套)装备。鼓励采用智能光伏产品,应用可再生能源热水技术
8月22日,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大连市推进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重点方向之一非化石能源先进示范项目,包括高效智能光伏组件、碲化镉等新型薄膜太阳能电池、钙钛矿及叠层太阳能电池、超薄硅片等先进光伏产品研发制造与示范应用,大容量、低成本太阳能热发电、高效大容
8月28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4—2035年)》,涉及光伏领域方面,《方案》提出,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产业。加强绿色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积极引入低碳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建筑业上下游企业。推进保温隔热防火材料、光催化自清洁功能材料、节能
8月22日至23日,华为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与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碳路中国光生万物”2024华为智能光伏运维大会在成都举行。来自光伏领域的发电企业代表、行业专家和生态伙伴同仁齐聚一堂,围绕电站运维共同探讨行业发展趋势与变化,分享大基地光伏电站数字化的最新技术与运维实践成
2024年8月8日,在盛夏的璀璨阳光下,备受期待的2024世界太阳能光伏暨储能产业博览会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隆重开幕。本次博览会汇聚全球展商2000余家,吸引超100个国家的20多万名专业观众到场参观。丰郅新能源携全系MLPE解决方案及领先的AFCI系统精彩亮相,与行业同仁友好交流,共探市场发展新机遇。
12月4日,浙江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次提前下达的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应优先足额补助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截至2025年底所发电量对应的补贴。对于剩余的其他光伏发电项目2022—2024年所发电量对应的补贴,按等比例方式拨付。原文
沙特电力采购公司(SPPC)发布了4.5GW可再生能源产能开发第6轮合格开发商名单。本轮光伏独立发电商(IPP)项目入围公司包括但不限于Masdar、JERANEXLimited、EDFRenouvelables、中国电力工程咨询集团和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晶科科技、国家电投黄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据了解,2024年9月SPPC启动了沙特阿拉
12月3日,山西省召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系列主题第二十五场新闻发布会。阳泉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文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坚持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聚焦打造“三集群、两基地”,着力培育转型发展新动能。一是聚力打造数字经济产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3日,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451万元,详情如下: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68号温州市、瑞安市、长兴县财政局:为
据悉,中央财政近日提前下达自治区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32亿余元,以助力内蒙古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据悉,此项补助资金,主要是进一步支持内蒙古自治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规模化建设及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全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动能源低碳绿色
11月28日,国家能源局副局长任京东与哈萨克斯坦能源部副部长扎马沃夫在哈共同主持召开中哈政府间合作委员会能源合作分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并签署会议纪要。任京东表示,在两国元首的战略引领下,双方在油气、可再生能源、核能等领域合作取得诸多新成果。下一步双方应以管道油气稳定供应为基础,促进油气
11月29日,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电化学储能、PCS及变压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发布,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采购储能系统的电池系统(含电池管理系统)、升压变流系统、配电系统、监控系统等设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规模的储能系统成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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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蓝皮书》(以下简称“《蓝皮书》”)的编制是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国家能源局的统筹组织下,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会同各单位共同完成的。当前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快速增长,正在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对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蓝皮书》在深
2024年10月,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以下简称12398热线)共接收投诉举报687件,办结投诉举报986件(含往期结转)。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当月接收情况2024年10月,12398热线共接收投诉举报687件,同比下降22.72%、环比下降20.49%。其中:投诉635件,同比下降19.42%、环比下降18.69%;举报5
11月26日,贵州省发改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建立促进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工作机制的通知》。通知提出,建立项目常态化推介机制,加大争资争项力度。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州)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遴选一批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领域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项目,形成滚动接续的向民
12月4日,浙江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次提前下达的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应优先足额补助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截至2025年底所发电量对应的补贴。对于剩余的其他光伏发电项目2022—2024年所发电量对应的补贴,按等比例方式拨付。原文
12月2日,浙江省平湖市发改局发布《关于平湖市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补充意见(意见征求稿)的公示》,结合该市实际,对前文件提出多项补充意见。其中,新增分布式光伏项目技改补贴,鼓励分布式光伏设备更新。支持并网容量在1兆瓦及以上的10年以上、转换效率在18%以下或者单片功
11月2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到,统调风电、光伏自愿参与中长期市场绿电交易,10%电量通过现货市场交易,90%电量(暂定)分配政府授权合约,执行政府定价;非统调风电、光伏自愿参与中长期市场绿电交易,其中分布式以聚
11月5日,浙江诸暨市发改局发布2023年度诸暨市新型电力系统项目补贴兑现情况。根据公示,2023年度列入《浙江省2023年新型电力系统试点项目计划》并完成建设且验收通过的诸暨市锦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以上级下达的资金为限给予财政补助政策,拟兑现奖励资金85万元。据了解,该源网
11月20日,浙江泰顺县仕阳镇150MW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开工仪式圆满举行。据悉,泰顺县仕阳镇150MW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为温州市新能源产业重大项目,总投资约7.56亿元,用地面积约5000亩,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可达2亿千瓦时。相较于传统的光伏发电,“茶光互补”既能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
11月14日,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函,文件指出,以打造新型能源体系先行市为主要目标,构建能源工作统一话语体系,全面统筹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做好项目谋划建设,去年完成电源、电网及新型储能项目投资65.69亿元;新增光伏并网容量85.05万千瓦,居全省
近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正式揭晓“浙江省未来工厂”培育试点名单,正泰新能凭借卓越的数字化、智能化生产体系,成功入选浙江省未来工厂试点名录,引领光伏智能制造迈向科技未来。浙江省未来工厂评选活动旨在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推动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展,提升省内整体
11月13日,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温州市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6条,主要是针对光伏组件安装高度、非自然人户用光伏、项目消防备案三个方面的建议。原文如下:关于《温州市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
11月13日,新昌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2022年度第二批非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奖补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显示,2022年在新昌县域境内建成运行的非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奖补金额达到4356384.8元。原文如下:关于对2022年度第二批非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奖补金额进行公示根据《关于印发新昌县2022年度非户用分布式光
11月12日,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补贴失败用户重新发放补贴情况,文件显示,经核定补发账户612户,其中非自然人12户,自然人600户,共需补发奖补资金561933.87元。原文如下: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补贴失败用户重新发放补贴情况公示根据《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绍兴市经济和
11月5日,湖州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州市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自2024年11月29日起实行。现解读如下原文如下:关于《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州市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为规范全市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保障电站和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依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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