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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到2025年光伏新增装机1.1GW 风电新增装机500MW

2023-04-21 11:52来源:衡阳市人民政府关键词:光伏装机量光伏发电湖南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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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达峰绿色建造试点。开展衡阳市博物馆绿色建造试点建设。

建筑地热能规模化应用试点。推动湘江南康养文旅小镇、衡东县恒建紫金湾浅层地热能项目试点建设。

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试点。遴选2-3个社区及乡镇在2023年完成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社区1-2个、乡镇1个)。

新建农房满足节能设计标准试点。建设适宜农村地区、满足节能设计标准的示范区1-2个。

(五)交通绿色发展行动

1.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便捷畅通的综合运输网络建设,加强衡阳市铁路、公路、水路、航路的"四路贯通"。建立与多种交通方式相互衔接的内河航运体系,完善铁路与水路网多式联运体系,有序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速衡永高速、祁常高速、白南高速、茶常高速等高速公路绿色化建设。围绕以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为核心的"一核两群多中心"物流设施体系,加快实施衡阳国际物流港公铁水联运、商贸物流、制造业物流功能区和铁路监管作业场所功能设施建设。推广应用绿色技术装备,强化流通设施进行节能改造,加快发展城市绿色物流配送。积极推进城乡客货邮一体化建设工作。建设衡阳智慧出行交通引导系统,积极创建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积极引导公众主动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到2025年,城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50%,到2030年不低于70%。(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交通运输装备绿色化。积极扩大电力、氢能等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应用,加快推广电动汽车、氢能汽车、LNG重卡和船舶等新能源交通运输工具。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改造工程,推动船舶靠港后使用岸电,逐步提高岸电设施使用效率。加强运输装备清洁化发展,降低传统燃油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动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和网约车等领域应用新能源车辆。实施购车补贴、以旧换新等政策措施,鼓励居民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提高非营运交通领域运输设备低碳化水平。到2025年,全市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车的比例达到100%,电动汽车达3.27万辆,新增或更新的专用车(出租车、环卫车、邮政车、物流车等)、公务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80%以上(不适宜使用新能源的特殊用途车辆除外)。(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低碳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将节能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推进交通枢纽站场绿色化改造,建设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站场。提高新能源应用保障能力,加快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公交场站、停车场、客货枢纽等区域规划建设充电桩、充电站、加气站、换电站,推进城市新建及配建停车场站与充电设施一体化建设。加快公交专用道、公交场站等设施建设,提高公交专用车道建设里程、公交电子站牌覆盖率和新能源公交车比例。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达2.24万个以上,重要公共设施和场所充电、换电设施普及比率达100%。(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资源循环利用助力降碳行动

1.推动产业园区循环发展。优化产业园区空间布局,大力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全面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强化工业余热余压利用,稳妥推进建滔(衡阳)热电联产,促进能源综合梯级利用。实施污水收集及资源化利用、再生水及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等工程,切实提高雨水、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园区内循环利用,助力园区低碳发展。继续实施衡东经开区、衡山高新技术开发区、耒阳经开区、祁东经开区归阳工业园、衡南产业开发区、衡阳西渡高新技术产业园等产业园区的循环化改造。到2030年,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全部完成。(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强化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加强常宁水口山经开区国家级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提升冶炼渣资源化利用水平。深化耒阳市国家级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有色金属回收利用,推进焱鑫有色、金凯循环、先导稀材、金隆再生等企业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探索废弃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到2025年,大宗固废年利用量达到400万吨左右;到2030年,年利用量达到550万吨左右。(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旧物品回收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统筹城乡废旧物资回收点、中转站、分拣中心布局,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建立线上线下融合、流向可控的资源回收体系,积极探索智慧分类运营模式。加快建立再生原材料推广使用制度,拓展再生原材料市场应用渠道。加快推进废有色金属、废钢铁、废塑料、废纸、废旧电池等再生资源集中处置和分类利用,提升再生资源利用行业清洁化和高值化水平。重点推进衡阳市国家级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到2025年,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立。(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供销合作总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加快建设石鼓区城镇垃圾分类转运智能系统和衡南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探索园林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强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持续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组织实施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行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百村提升"工程,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高质量推动衡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与运营,综合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比例提升至60%左右。到2030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比例提升至70%。(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五 循环发展助力降碳工程

资源利用和循环经济建设。重点实施耒阳明升新能源日处理1000吨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焱鑫有色7.5万吨/年工业含砷固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技改、金凯循环废旧锂电池和含锂废料回收循环利用、水口山珍源回收年处理20万吨氧化锌炉渣选铁选碳、瑞科美新能源年处理3万吨废旧动力蓄电池绿色回收资源循环、湖南(衡阳)有色金属科创园(二期)、荣昊新能源秸秆综合利用及收储用体系建设项目、金隆再生金属含铅废渣再生回收整合搬迁、华尊环保5万吨/年危废高值化综合利用等项目。

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强化耒阳市工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城市建设。加强以水口山大宗固废基地(铜铅锌)、华菱衡钢(废钢铁)、高诺集团(废铜)、新金龙(废纸)、诚本塑业(废塑料)等为龙头的废旧物资回收和加工利用。构建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乡村回收站为基础、县域分拣中心为支撑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

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推进石鼓区全区垃圾分类试点建设;加快蒸湘区红湘街道、珠晖区冶金街道、雁峰区雁峰街道、高新区华新街道等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

(七)科技创新支撑行动

1.建设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基地。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为总揽,持续开展创新主体提质增量、核心技术攻关、创新平台建设、科技人才引培、科技成果转化、创新生态优化等行动,强化绿色低碳技术创新,高水平打造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基地。(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低碳技术研发攻关。加快能源结构深度脱碳、生物质利用、零碳工业流程再造、安全高效储能、固碳增汇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推动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实现重大突破。鼓励阳光陶瓷、南方水泥等企业积极开展碳捕集技术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建设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示范工程。支持南华大学、湖南工学院、衡阳师范学院等重点院校依托特色优势学科强化理论基础研究。依托衡阳科创平台,实施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开展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农业等重点领域五大技术赋能行动。(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推进低碳技术领域公共创新服务平台、技术交易平台等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提高节能减排技术转移转化效率。围绕"双碳"主题孵化器创建,鼓励区域"双创"载体设立一批"双碳"主题分基地。积极开展能源回收利用、可再生能源替代、智能电网、氢能产业、装配式建筑技术等领域示范项目和规模化应用。落实国家绿色技术与装备淘汰目录,强化"两型"产品政府采购标准体系,定期转发绿色低碳技术供给目录,提高绿色低碳产品、技术和服务的政府采购份额。引导各类金融与投资机构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创新能力建设与人才培养。强化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功能,加快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双创示范基地、检验检测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依托"人才雁阵"行动计划,加大对气候变化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力度。依托衡阳市环科所、南华大学、湖南工学院等科研院所,打造绿色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气象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1.巩固提升林业碳汇。以衡山、天光山、大义山、岐山四个主要生态核心为重点,加大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保护力度,加快矿山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山体造林绿化和封山育林,提升森林质量。强化市域4个自然保护区、10个森林自然公园的森林资源管理,减少源自森林破坏和灾害的碳排放。推动城市绿道和森林步道建设,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小区游园和街旁绿地建设,扩大城市生态斑块空间。鼓励通过碳交易、碳普惠等形式支持林业碳汇发展。到2025年,实施碳汇造林工程3000公顷,森林蓄积量达到2240万立方米。(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稳步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碳汇。完善常宁天湖、衡山萱洲、莲湖湾、洣水、耒水、祁东杳湖等6个湿地自然公园建设,稳步提高湿地保护率。加强以湘江及其一级支流为主的湿地系统保护与治理,贯通区域生态廊道,实施湿地生态补水和湿地植被恢复等措施,修复退化湿地。守紧"衡山-韶山-洞庭湖生态圈"区域级生态廊道,保护候鸟及动物迁徙的重要栖息地,加强湿地资源和野生物种的保护。积极开展湿地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到2025年,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0%以上,湿地保有量达4.97万公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推进农业减排固碳。挖掘农业碳汇潜力,增强农业"固碳释氧"能力,鼓励开展增汇型农业技术研发和应用。实施"田埂行动",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农作物固碳能力与土壤有机质含量。加强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及农业面源污染生态治理,因地制宜建设畜禽养殖场规模化沼气工程,引导发展秸秆气化产业。加大太阳能、地热能等在农业领域的应用,推进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林光互补,开展低碳农业试点建设。到2025年,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6%以上,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六 碳汇能力巩固与提升工程

生态保护巩固碳汇工程。加强公益林管理与保护,推进天然林的封禁性保护、生态性培育,保护公益林保护面积35.08万公顷、天然林资源保护面积33.86万公顷。深入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与保护,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勘界立标。

林业碳汇工程。建设林业碳汇发展项目,通过人工造林、现有林培育和保护、森林经营等措施逐年实施碳汇造林工程3000公顷。

生态修复强化碳汇工程。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完成人工造林2万公顷;推进退化林修复建设,完成3万公顷退化林修复,加强14万公顷森林抚育建设;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家储备林基地,高质量完成0.2万公顷国家储备林建设。

河湖生态修复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工程。重点推进常宁松柏至石鼓区湘江河段、雁栖湖、天湖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恢复主要河湖水域100平方公里左右。

农业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林光互补重点工程。加快推进衡南县宝盖镇、常宁市罗桥镇、水口山镇、白沙镇、兰江乡、耒阳市永济镇等乡镇林光互补项目建设,支持祁东县步云桥坪塘农光互补、常宁市海埠桥水库渔光互补建设,推动衡东县蓬源镇、荣桓镇、杨桥镇、甘溪镇、吴集镇农光互补项目建设。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1.倡导低碳生活和绿色消费。推进绿色家庭、绿色商超、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等"绿色示范"创建活动。倡导绿色低碳出行,鼓励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行、步行,支持购买小排量、新能源等环保车型。严格执行政府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制定全市低碳生活指南,引导和规范居民低碳生活行为。扩大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加绿色产品供给,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提升绿色产品消费水平。(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低碳宣传教育。广泛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媒体,开展低碳生活宣传活动和科普教育,形成浓厚的绿色低碳生活氛围,将普及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紧密结合。把生态文明教育融入教育体系,在中小学开设碳达峰碳中和科普教育课程,同步开展节能、节水、低碳、绿色、环保等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倡导企业实施绿色采购和绿色办公,广泛使用低碳、循环、再生、有机等绿色认证产品。发挥重点行业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组织华银电力、韶能集团、湘衡盐化、新澧化工、裕华科技、建滔(衡阳)实业、南方水泥、华菱衡钢等重点用能单位全面核算本企业碳排放情况,制定达峰专项工作方案,推进节能降碳。引导重点企业对标国际规则建立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组织企业开展碳减排、碳管理、碳交易等专业化、系统化培训,打造高水平的专业人才队伍。(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领导干部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分阶段、多层次地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业务骨干培训,举办各类形式的"双碳"大讲堂,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尽快提升从事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的领导干部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绿色金融支持行动

1.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构建绿色债券、绿色产业基金、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链,全方位推动衡阳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农发行湖南衡阳市分行"绿色银行"建设。完善多部门政策共享机制,分区域梳理绿色项目,探索绿色业务创新。合理配置绿色金融资源,提升绿色金融带动绿色产业发展的力度。构建绿色金融多维协同联动体系,强化政策激励引导,实施差别化绿色信贷政策,督促金融机构制定绿色信贷投放计划,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开辟"绿色贷款"专用通道。推广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人民银行衡阳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积极推进气候投融资。积极申创气候投融资试点,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探索碳金融产品开发。强化碳核算与信息披露,增强企业碳排放核算的监督与管理力度,探索开展企业碳会计制度。(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人民银行衡阳市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绿色金融信息共享机制。主动对接省碳达峰碳中和项目库,重点支持区域绿色项目。科学结合人民银行衡阳市中心支行"金融支持绿色发展"专栏,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信息共享机制。(人民银行衡阳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积极参与绿色交易市场。积极参与碳排放权、用能权、电力交易等市场建设,推动绿色交易市场在衡阳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碳交易政策对接,按要求稳妥有序开发林业碳汇市场。督促市内重点排放企业配合做好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碳排放配额履约和清缴,加强对重点排放企业和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保障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衡阳顺利运行。建立健全用能权、绿色电力证书等交易机制。实行重点企(事)业单位碳排放报告制度,支持重点排放企业开展碳资产管理,鼓励企业利用市场机制推进节能减污降碳。(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衡阳市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激励评价机制。实施定期考核和通报制度,不断完善绿色金融评价机制。指导金融机构制定内部绿色金融考核措施,激发绿色金融工作积极性。强化人民银行衡阳市 中心支行"一套指引、一本清单"的信息传导机制和"一个项目、一套班子"的服务责任机制,促进衡阳绿色项目持续发展。(人民银行衡阳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政策保障

(一)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深入研学国家和省级地区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对照国家标准要求,完善全市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加快遥感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监测中的应用,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水平。建立完善统计、生态环境、能源监测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数据衔接、共享及协同机制,实施全域碳排放实时监测预警、评估考核、数据回流的全链式闭环管理,实现智慧控碳。按要求参加碳排放统计核算人员业务培训,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基层队伍建设。(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健全节能降碳政策体系

制定完善涵盖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林业、金融、公共机构、居民生活等各方面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进政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着力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升级,加强能评、碳评等前置性审查。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推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建立低碳工业园区、社区、近零碳景区等技术规范体系。(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财税政策支持

统筹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碳达峰碳中和重大行动、重大示范和重大工程。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绿色低碳发展领域投资。完善绿色产品推广和消费政策,加大对绿色低碳产品补贴力度。加快推动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大绿色制造政策资金扶持。强化税收政策绿色低碳导向,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税收优惠政策。(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衡阳市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重大政策、组织重大工程。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各地区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持续跟踪政策实施效果。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碳达峰行动方案经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自行印发实施。

(二)严格责任考核

完善考核机制,实行能耗"双控"和碳排放指标同管理、同分解、同考核,健全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将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估。强化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碳达峰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碳排放控制目标的单位实行通报批评问责。

(三)加强能力建设

各领域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县市区要强化人员配备和职责分工,提升统筹协调能力,强化管理力量,定期开展专项培训,开展以"双碳"为主题的培训考察、交流研讨、课题研究等活动。鼓励重点排放行业和领域协同开展达峰目标和路径研究,强化"双碳"相关专业智库建设,研究建立"双碳"专家库,持续加强"双碳"技术支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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