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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进绿色交通装备应用。强化道路客运车辆升级换挡,推广使用混合动力汽车、新能源电动车、LNG车等节能环保车型,推动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优先使用清洁能源车辆,加快长途客运大巴向清洁能源汽车更换步伐,鼓励园区、生产企业实施作业车辆新能源替代,提高厂矿企业内部作业车辆电气化水平,探索新能源车辆政策优惠及补贴措施,鼓励引导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全面推动货运车辆厢式化、轻量化、低功耗发展,加快推进厢式车、集装箱车及专用车等标准化运载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广绿色水运模式,加快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建设,优化船舶运力结构,安全有序推进天然气、生物质柴油、燃料电池、LNG等清洁能源在水运行业的应用。到2025年,全市新增公交车辆均使用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车辆,营运车辆单位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20年下降5%,营运船舶单位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20年下降5%。(市交通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构建综合运输信息化体系。深化数据通信传输技术、电子传感技术、卫星导航定位、计算机技术及交通工程高新技术多元融合与应用,科技支撑全市构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强化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监控摄像头、车路协同、5G车联网等交通附属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引导建设绿色智慧货运枢纽。深化交通信息化服务管理,建立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TOCC),全面发挥调度中心在运行监测、行政执法、智慧物流、应急指挥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打造岳阳市交通信息化服务管理一体化平台。(市交通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物流发展服务中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完善绿色交通治理体系。严格执行营运车辆准入机制,推动落实货运车辆综合检验、尾气排放定期检验、安全性能定期检验“三检合一”制度,加强货车运输过程的抑尘设施应用,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确保在用车辆能耗和排放达标。积极推广绿色汽车维修技术,不断提升汽车维修行业环保水平。全面开展交通运输节能降碳监测工作,对全市重点交通运输用能企业实施动态清单管理,引导和督促重点用能单位制定实施节能降碳规划计划。研究制定绿色交通节能降碳情况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奖惩机制。深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治理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创建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加快城乡建设低碳发展。
1.积极发展绿色低碳建筑。积极推进城镇绿色住房建设,加大城镇新建住房中绿色建筑标准强制执行力度,逐步提高新建住房绿色建筑标准执行比例。结合城市更新、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鼓励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和酒店、商业综合体等既有建筑实施电气化、绿色化改造,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加强地热能、太阳能、空气能、生物质能、污水热能、储能技术、智能微网和智慧控制系统在建筑施工建设和运行中的应用。合理提高建筑节能标准,积极布局和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到2025年,市中心城区绿色建筑覆盖率达到100%,建筑节能达到85%以上,建筑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引导绿色低碳建造方式。大力扶持一批拥有高新技术、自主创新技术的绿色建材龙头企业,推进绿色建材工程应用。建立绿色建材采信和推广应用机制,积极探索绿色建材产品在政府采购工程中推广应用模式。加大绿色建材应用力度,打造绿色建材生产示范项目。加速推进岳阳市钢结构装配式住房建设制度、机制和模式创新,支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功能在钢结构装配式住房项目的推广应用。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投资的商品住房逐步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鼓励装配式建筑重点推进地区和龙头企业先行先试,积极稳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房试点项目建设。到2025年,市中心城区新建装配式住房面积占新建住房面积比例、新开工全装修成品住房面积占比均达到 50%以上。(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资规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建筑运营能耗监管。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体系。推行建筑能耗测评标识和能耗限额管理,分类制定公共建筑用能与碳排放限额,落实能耗奖惩措施,强化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管理责任。加快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鼓励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降低能源水平,推动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生态保护建设,提升生态碳汇能力。
1.提升林业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和生态廊道建设,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作。加强道路绿地建设,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加强乡镇绿化建设,提高乡村绿化水平。实施长江岸线复绿工程,增加长江岸线林草覆盖,实现沿岸应绿尽绿,建设长江岸线绿化生态廊道。加强高标准示范林、君山马拉松赛道等岸线复绿工程管理经营,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强化生态服务功能,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稳定性和碳汇能力。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目标值稳定在45%以上,森林蓄积量不低于2700万立方米。(市林业局牵头,市资规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巩固农业湿地生态系统固碳能力。推动农业提质增效,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合理控制化肥、农药等使用量,推进节水灌溉,提高秸秆、畜禽粪污等废弃物资源化、高价值化利用水平,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生活中的应用,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全面升级污染防治设备,推广使用农田废弃物收集池、生态拦截沟和杀虫诱捕器。强化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发挥湿地固碳作用,加强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湿地植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开展生物多样性和湿地保护。实施退耕还湿和驳岸生态改造工程,开展杨树清理迹地修复,治理芦苇湿地。加强湘阴洋沙湖—东湖、汨罗江、新墙河、华容东湖、平江黄金河、云溪白泥湖6个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积极申报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重要湿地,进一步提升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资规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有序完善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建设,开展森林、湿地、土壤等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评估、潜力分析,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开展固碳树种研究,完善碳汇计量监测体系,提高科技支撑能力。加强对森林火灾、病虫害的防控,严格贯彻森林法、水土保持法、防沙治沙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防范非法占用和开垦林地,减少森林碳排放。开展洞庭湖湿地生态监测,加强湿地综合管理,增强湿地储碳能力。(市林业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市资规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1.推动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按照“一园一策”原则,加快推动产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工程。统筹布局园区产业空间,促进产业集聚升级。围绕工业副产品深加工和废弃物再生利用,加强规划引导、入园评审和链式招商,导入产业链延伸关键项目,不断促进物料闭路循环,构建符合园区特点的循环产业链。积极利用余热余压资源,推行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系统应用,实现能源梯级利用、集中供暖供电。加强废弃物资源化共生利用,实现物尽其用、变废为宝。建设园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及回用设施,提质改造园区污水处理厂和收集、排江管网,实现中水循环利用和污水达标排放。推动建立园区固体废物处置厂,实现废物综合收集处置。加强园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设一批研发平台、检验检测平台、创新创业中心、仓储物流平台、监控信息中心等。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放宽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城、进小区限制并规范管理,推广智能回收终端,规范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经营秩序。加强大宗固体废物治理与资源化利用,促进现代石化、有色金属、建材等产业链补链延伸,拓宽废弃物共生利用途径,最大程度实现固废园内消化。积极推进岳阳静脉产业园、汨罗大宗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实现城市固体废物资源化集聚。规范发展二手商品市场,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推动线下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促进再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再制造技术与装备数字化转型结合,支持岳阳自贸片区探索开展数控机床、通信设备等保税维修和再制造复出口业务。(市发改委牵头,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资规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循环型农业生产方式。推动农林废弃物高效利用,加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促进农用有机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推广普及农田机井电排灌、高效节能日光温室和集约化育苗,提升农业生产节能和电气化水平,探索种养结合、生态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打造一批生态农场和生态循环农业产业联合体。在种植、粮食存储、农副产品加工等领域推广电烘干、电加工,提高生产质效。在水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田头预冷、贮藏保鲜、冷链物流。在畜牧、水产养殖行业推进电能替代,提升养殖环境控制、精准喂养等智能化水平。(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生产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严格执行国家、省对于不可降解塑料袋等制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的有关规定,鼓励使用可再利用、可再生、可降解等有利于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产品,加强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推动电商与生产商合作,实现重点品类的快件原装直发。大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善城乡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建立“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加大餐厨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水平。推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提质改造生活垃圾填埋场。鼓励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技术作为固废处置补充手段,推动水泥行业能耗减量替代,加快推进建筑生产垃圾固废处理。(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打造科技创新高地,创新科技降碳方式。
1.开展低碳核心技术攻关。加强高新科技园区建设,立足现有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精细化工特色产业基地、湖南高分子材料产业园等省级以上园区,积极搭建园区科技创新及转化平台,加强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的攻关、示范和产业化应用,实现应用成本大幅下降。依托岳阳氢能城市建设,积极推广氢能、高端电磁能、新型动力、储能等前沿技术,重点突破火电机组提效降碳、先进输配电新能源开发等关键技术,推动能源低碳高效利用。(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研究制定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方案,明确科技攻关路线。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建立绿色技术创新平台,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提高企业牵头承担“双碳”科技项目的比例。(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体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先进技术本地应用。大力推进城陵矶氢能创新核心区、云溪氢能绿色化工等特色氢能产业园建设,合理规划加氢站布局,开展燃料电池车示范运营推广,支持石油化工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产学研创新链等资源,成立创新联合体,加快推动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强对创新成果的转化与吸收,降低绿色技术的转化与应用成本,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建立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倡导绿色低碳生活,营造低碳生活新风尚。
1.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创建低碳机关,优先采购新能源公务用车,使用可再生办公用品。创建低碳商场,针对餐馆、酒店、食堂等餐饮领域,引导实施“瓶改电”“煤改电”,提升节能、环保等可再生产品使用比例。推进校园低碳化和居民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合理布局建设公共绿地。建设低碳新农村,鼓励开展新能源车、节能家电等绿色低碳产品下乡活动。利用多样的媒体途径宣传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先进典型,积极回应社会舆论和公众合理关切。(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普及低碳生活方式。通过电视、公众号等多途径定期推送低碳生活小知识,普及低碳生活理念。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态环保的生活方式,鼓励绿色出行,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推广绿色照明、高效家电等新技术、新产品,推动居民消费绿色升级。建立节能低碳产品信息发布和宣传平台,推行精简高效会议组织模式,推广视频会议、电话会议等组织方式。推广低碳旅游,制定发布绿色旅游公约和消费指南,鼓励消费者旅行自带洗漱用品,减少一次性日用品使用。加大政府购买绿色节能产品的力度,引导城市居民优先采购绿色低碳产品。积极开展碳积分、碳普惠、碳币、碳信用、碳足迹等制度探索。(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广电局、市机关事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动试点示范建设,促进市县协同达峰。
1.建设县市区碳中和示范区。在君山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等能耗较低的区域开展碳中和示范区建设。各县市区因地制宜编制碳中和示范区实施方案,明确阶段性降碳目标,基于区域自然资源条件、产业发展情况、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现状,提出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等不同领域降碳措施,从使用零碳能源、减源、增汇三个方面推动区域实现碳中和。(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建设。在全市社区、园区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建设工作,在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示范试点建设基础上,深化开展绿色低碳社区、乡镇试点工作。将低碳理念贯穿于社区、乡镇建设全过程。加快推进岳阳绿色化工高新区国家级低碳试点园区建设,依托岳阳农业科技园争创岳阳国家农高区,积极推进胥家桥绿色示范物流园项目建设,打造一批低碳园区,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试点示范评选。(市发改委牵头,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物流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设氢能试点示范区。依托独特的区位交通、产业基础、人文环境等优势,引进知名氢能企业和机构进驻,打造集生产、生活、会议、展示、教育、科研于一体的“氢能社会示范区”。将环南湖带建设成为展示氢能应用的示范区。依托城陵矶新港区、云溪氢能绿色化工核心区(岳阳绿色化工高新区)等核心区域的氢能资源、产业、交通优势,持续布局重点氢能产业项目和综合应用项目,建设氢能绿色港区(绿色氢能港口建设示范项目)、氢能绿色航道,将岳阳沿长江区域培育成为氢能产业发展示范带、长江经济带主要氢能产业基地。(市发改委牵头,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教体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政策保障
(一)加强统计核算能力体系建设。按国家、省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区域和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健全能源计量、统计、监测制度体系,建立碳排放相关部门会商共享机制,提升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等领域原始数据精准度。扩大能源统计调查范围,细化能源统计品种和指标分类。强化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服务功能,制定碳排放数据管理和发布制度,推动能源统计信息资源共享。加快低碳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岳阳自贸片区建设省级双碳综合服务平台。加快碳排放实测技术发展,推进遥感监测、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碳排放实测领域的应用。
(二)优化可再生能源发展机制。各相关部门按照风电、光伏、生物质、地热等不同种类,制定新能源开发审批流程。发挥规划对新能源发展的引领作用,建立新能源项目一体化管理机制,积极争取建设规模指标。督促电网企业按照“简化手续、应并尽并、提高效率”的原则明确并网流程。支持各县市区积极申报国家、省相关新能源开发试点。
(三)完善财税价格支持政策。发挥现有专项资金在绿色低碳发展中的助推作用,加大对碳达峰重点项目、重点行业的支持力度。充分用好国家电价改革政策、省级关于绿色低碳领域的价格支持政策,通过实行“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调整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引导节约用电,优化电力消费行为。落实碳达峰相关税收优惠,开展税收精细宣传辅导服务,帮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确保企业应享尽享。
(四)建立市场化机制。积极配合碳市场建设,按照国家碳排放权交易部署,配合开展重点企业碳排放数据核查复查、配额分配、监督履约等工作,鼓励节能降碳企业积极利用国家自愿减排管理平台,开发碳资产,参与碳交易。统筹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电力交易等市场建设,加强不同市场机制间的衔接。建立碳汇补偿和交易机制,探索将碳汇纳入生态保护补偿范畴。发展节能服务行业,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改造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效提升需求侧用电节约管理能力。
(五)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大绿色信贷支持力度,建立绿色企业(项目)库,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入库企业和项目的融资对接。鼓励金融机构重点对碳减排项目给予授信支持。支持和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加大企业上市挂牌培育力度。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牵头,整合低碳、节能等政府相关支持资金,以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和碳减排项目落地。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加强绿色金融风险防范。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岳阳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协调解决碳达峰行动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市相关部门和行业开展碳达峰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各地区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重点推动碳达峰标志性工程(见附件)建设,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鼓励开展近零碳、碳中和示范区建设,低碳重点示范工程建设。
(二)强化责任目标考核。加强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碳达峰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估、考核,明确各重点部门、重点区域、行业主管机构的责任清单,健全责任体系。持续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落实。实行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将碳达峰碳中和年度报告、中期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工作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贯彻落实情况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三)开展能力建设。鼓励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国家、省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队伍的专业意识和业务水平。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为平台,培育一支碳达峰碳中和行动专业技术队伍。从各行业领域遴选专家,组建岳阳市碳达峰碳中和智库和专家委员会,参与岳阳市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研究,为政府决策研究和领域内前沿科技研发应用提供技术支撑。
(四)加强风险防控。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统筹处理好减污降碳与全市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日常生活之间的关系,做好重大风险研判和应急预案设计。进一步提升能源系统应急响应能力,做好能源换挡期保供工作。积极应对绿色低碳转型可能伴随的经济、金融、社会风险,确保安全降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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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福建泉州石狮市发布《石狮市促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试行)》。据悉,方案要求试点企业需为泉州市级及以上在建重点项目、“四上”在库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库内企业。同时2024年1月1日后投产的新增(增容
12月26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厂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晶硅光伏组件中标候选人公布,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在0.68-0.69元/W之间。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利用厂区空地、屋顶等开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N型双玻双面单晶硅580Wp及以上光伏组件共计
12月26日,钱江摩托发布关于与关联方签订17.98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能源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显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17.98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能源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
2024年12月26日,TCL光伏科技工商业新品发布会暨生态伙伴招募大会在江苏省会南京盛大开幕。来自全国各地的工商业光伏行业精英汇聚一堂,共同见证TCL光伏科技针对行业痛点发布的三款创新产品。会上,多家经销商与TCL光伏科技成功签约,携手为工商业绿色转型和低碳经济发展助力。探讨行业变局共商发展大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部署,近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对省内相关地区试点工作自评情况开展复核。此次复核严格落实国家能源局政策文件要求,主动加强与省、市、县三级能源主管部门沟通,认真梳理全省各试点地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情况,明确复核要求,细化复核标
今年前11个月,湖南省出口“新三样”产品95.5亿元,较去年同期(下同)增长37.1%。其中,电动汽车出口52.1亿元,增长70.8%;锂离子蓄电池出口37.8亿元,增长41.7%;光伏产品出口5.7亿元。长沙海关数据显示,前11个月,湖南省“新三样”产品主要出口巴西、美国、墨西哥,分别出口18.4亿元、12.2亿元、10
近日,龙源电力湖南公司郴州市安仁县渡口100兆瓦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顺利取得湖南省发改委备案证明,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该项目位于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永乐江镇、渡口乡,区域光照资源丰富,建造条件便利,规划总装机量为100兆瓦,占地面积约2363亩,拟新建一座110千伏升压站,通过1回11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11月19日,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发改局公示了该县2024年四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该县分布式光伏最大可开放容量为25688kW,现已并网分布式光伏容量4335.515kW,剩余可开放容量21352.485kW。详情如下:
11月8日,湖南临湘市人民政府公开对临湘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答复。该答复文件针对郭操委员在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会议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动光伏发电建设发展绿色新能源产业的建议》的提案。临湘市发改局表示,2023年11月24日,临湘市政协主席彭海云组织召集相关部门,就土地流转价格进行商议,
日前,湖南省湘西州泸溪县人民政府印发《泸溪县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推进太阳能、风能、水力、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探索“光伏+”应用模式,大力推进光伏发电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加快条件成熟的风电项目开发建设,重点推进代朝山、钩头山风力发电场建设。
为加快推动新能源项目建设,切实形成有效投资,助力省内新能源产业发展,11月1日,湖南省发改委党组成员、省能源局局长汤吉鸿主持召开重点风光项目建设推进暨新能源产业工作布置会。会议指出,推动风光等新能源项目建设,是建设具有湖南特色新型电力系统的必要举措,也是助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
10月23日,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益阳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全面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发展。加快推进赫山区、安化县、桃江县、沅江市、南县、大通湖区等县市区已批复的“十四五”集中
10月21日,湖南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2024年重点建设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简称“通知”),公布了2024年重点推进的项目清单。湖南省2024年重点建设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113个,装机规模869.8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81个、569.3万千瓦,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32个,300.5万千瓦。光伏
湖南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汝城县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湖南全富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湖南乐力保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湖南涟水建设项目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招标公告如下:汝城县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汝城县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9月14日,湖南株洲市石峰区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分布式光伏电站分为户用自然人光伏、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工商业地面分布式光伏、户用非自然分布式光伏电站四类,除此之外的均为集中式光伏电站。《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管理的通知》各街道办
为推动国家能源规划、政策和项目落实,按照国家能源局规划监管工作要求,湖南能源监管办建立健全湖南“十四五”能源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监测机制,分月开展监测分析,督促协调重点项目按规划推进落实。现将2024年8月监测情况简要通报如下:截至2024年8月底,纳入监测机制的能源建设项目计划投资共3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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