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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1.开展城镇绿色低碳更新。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科学确定建设规模,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以绿色低碳设计理念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建设城市生态和通风廊道,提升城市绿化水平,推广绿色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强化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绿色城镇、绿色社区。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推动建立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市更新建设管理机制,制定建筑拆除管理办法,杜绝大拆大建。实施西安市国家城市更新试点建设,支持铜川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建设国家海绵城市示范试点。
2.全面推进城镇建筑绿色化发展。推广绿色建筑技术,提升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开展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提升装配化建造水平,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发展。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推动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试点示范。大力推进关中地区中深层地热能供热、浅层地热能供热制冷。推进工业余热供暖。加快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完善建筑能源消费计量、统计和监测制度,逐步开展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开展建筑领域低碳发展绩效评估。到2025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3.加快建设低碳宜居村镇。传承陕北窑洞、关中厦子瓦房、陕南秦巴民居等特色风貌,推进低碳型、宜居型示范农房建设。坚持以点带面、经济适用、安全绿色,开展农房节能改造,重点提升门窗、墙体及屋面保温性能。因地制宜、多能互补实施村镇清洁能源建设行动,以县为单位开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取暖应用示范,推动太阳能清洁供热供暖与高效温室一体化示范试点项目建设。推广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节能环保灶具等低碳节能的生产生活用具。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加快推进乡村电网智能化建设与乡村电气化工程。
(五)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方式。
1.优化交通运输工具装备用能结构。扩大电力、氢能、液化天然气、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依法依规加大柴油货车淘汰报废力度,推广电力、氢燃料等重型货运车辆。以城市公交、出租车、市政车辆为重点,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鼓励私人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提升省内机场运行电动化智能化水平,到2030年,除消防、救护、加油、除冰雪、应急保障等车辆外,机场场内车辆设备力争全面实现电动化智能化。
2.完善绿色低碳型交通运输网络。大力发展以铁路为主的多式联运,推进工矿企业、物流园区等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快推动煤炭、矿产等大宗物资“公转铁”,提升铁路承担货运周转量比例。推广甩挂运输,创新货车租赁、挂车共享、定制化等发展模式。加快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创新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配送模式。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打造西安、咸阳、西咸新区城际公交试点,推进全省“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工作。加强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提升民航运行管理效率。
3.配套完善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合理规划各种运输方式空间布局,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线位、土地等资源,提高通道运输资源利用效率。推动机场、铁路、公路既有设施的信息化、绿色化改造,提高废旧材料利用率。加快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系统、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特大城市中心城区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客运体系,支持利用既有铁路开行城际和市域(郊)列车。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枢纽充电设施覆盖率,有序推进加注(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30年,民用运输机场场内车辆装备力争全面实现电动化。
(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1.深入推进园区循环低碳发展。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全面推进全省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和清洁生产,优化园区产业布局,完善循环经济产业链条,推广能源互联岛新模式,搭建基础设施资源和公共服务高效的共享平台,支持建设集中供气供热、余压余热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等一批重点项目。进一步提升神木锦界、铜川董家河工业园区等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打造“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升级版。到2030年,省级以上重点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
2.深入开展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快固废综合利用和技术创新,推动冶炼废渣、脱硫石膏、结晶杂盐、金属镁渣、电石渣、气化渣、尾矿等大宗工业固废的高水平利用,深入推进榆林、渭南、汉中、韩城等国家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鼓励从尾矿、冶炼渣、化工渣等废弃物中提取有价元素后生产建材产品。推进燃煤电厂、水泥窑与市政污泥、生活垃圾等的协同处置。补齐医废处置设施短板。探索利用矿井水、中水制氢。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秸秆高值化利用,建立完善收储运体系,严格禁烧管控。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化肥及农药包装物回收网络体系集中处置利用设施。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规模化资源化处理中心。
3.大力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鼓励采用互联网+、智能回收等方式,促进再生资源回收线上线下有机结合,实现应收尽收。推动市、县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交易市场,鼓励设区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支持建设现代化的“城市矿产”基地,促进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培育大型工业装备、机床、工程机械等领域的再制造企业。推进退役风电机组及叶片、光伏组件、动力电池等循环利用,建设一批集规范回收、分选拆解、再制造及高值资源化于一体的示范项目。
4.推动城乡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从生产源头、流通消费、产品替代、回收处置等方面综合施策,完善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体系,制订绿色供应链管理制度,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探索建立快递包装及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加快促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开展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以工业利用、市政杂用和生态补水为主要途径,推进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初步形成,全省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
(七)加快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
1.推动绿色低碳研发应用取得新突破。依托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和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储能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以及低碳零碳负碳等关键技术攻关,布局一批节能减碳基础零部件、基础工业、关键基础材料研究项目,加快掺氢燃烧等可再生能源与化工生产系统耦合研发示范,鼓励二氧化碳规模化应用,支持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二氧化碳合成化学品等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推动火电机组提效降碳、现代煤化工提质增效、可再生能源并网、先进输配电等技术示范和产业化应用,推进“水蒸煤”清洁高效技术中试验证。争取创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加快推进全省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打造碳达峰关键技术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校开设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学科专业。
2.提高碳减排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协同推进碳达峰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完善碳达峰技术转移体系,支持企业建立碳达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联盟,鼓励各类创业投资基金支持碳达峰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开展“百项”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支持示范项目建设。大力发展专业化科技服务机构,加快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碳达峰科技人才培育机制,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3.激活绿色低碳发展新动能。发挥我省能源工业、信息技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基础优势,培育一批能源、工业、建筑、交通、民用低碳装备优秀技术企业,推动低碳装备制造业集聚发展。加快产业数字赋能,加快建设集全省能耗、碳排放、投融资服务、碳足迹认证于一体的“秦碳云+”数字融合平台体系。培育一批基于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用能数据采集、在线监测、需求调控一体化的智慧能源服务企业,推动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生产运营、维护服务全流程能源数字产业化发展。围绕六大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减污需求,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碳捕集利用封存固化等新产业、新业态。
(八)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1.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聚焦黄河、秦岭、大巴山等生态系统重点区域,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推动生态空间由“浅绿色”向“深绿色”转变。加快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着力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稳定现有森林、草原、土壤、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固碳作用。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深入推进“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探索推进“标准地”改革,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各类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全力推进“百万亩绿色碳库”试点示范基地建设,逐步扩大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修复,实施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提高森林质量和稳定性;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提高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加强河湖、湿地保护恢复;加强退化土地修复治理,开展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等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工程,不断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到202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6.5%,森林蓄积量达到6.2亿立方米,固碳等生态功能持续提升。到203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6.8%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6.5亿立方米。
3.发挥农业降碳固碳作用。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积极发展“光伏+设施农业”,建设生态循环型农业产业体系。加强农业空间用途管制和绿色低碳开发利用,推动农田保育,优化种植结构,提升农田碳汇水平。在陕北、渭北、陕南等地区夏闲、秋闲田和休耕轮作耕地发展绿肥种植,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
(九)提高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1.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我省优质红色资源,开展党史国情教育,支持延安打造节约低碳教育基地,发扬革命前辈勤俭节约优良传统。将节能减排、绿色低碳教育纳入中小学、高等院校等地方教材。积极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绿色低碳意识。利用地方媒体及刊物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宣传先进事例,对奢侈浪费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推动全社会形成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良好环境。
2.引导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引导公众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采取贴标签、设专柜、打折扣等方式,鼓励公众少购买、不购买一次性用品和过度包装产品。引导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提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探索建立全省碳普惠平台机制,引导公众自觉践行低碳行动。
3.鼓励企业主动履行绿色低碳责任。发挥重点国有企业、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实施方案。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对通过评价认证且满足清洁生产审核要求的,视同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动清洁生产审核与节能审查、节能监察、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等管理制度有效衔接。加大对绿色低碳清洁生产企业在用能用水管理、阶梯电价、金融服务、债券发行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行业协会、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企业节能降碳减污提供咨询、审核、评价、认证、设计、改造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4.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改造。全面推动绿色机关建设,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减少化石能源使用。提升建筑绿色低碳运行水平。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提高建筑用能管理智能化水平。推动数据中心运维绿色化。推广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能源和热泵技术,满足建筑采暖和生活热水需求,开展太阳能供暖试点。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力度。完善政府机关绿色采购目录,带头采购绿色低碳产品。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推进无纸化办公,推广使用循环再生产品、高效节能电器,以“光盘行动”、厨余垃圾分类处理为重点推动绿色食堂建设。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
5.促进服务业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全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做大做强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等竞争力强的服务产业新体系。促进商贸企业绿色升级,培育一批绿色流通主体。引导商场完善绿色供应链体系,提高绿色、低碳商品销售比例,深化绿色商场建设。在A级旅游景区创建和运营管理中,引入绿色设计、节能管理、绿色消费等概念,因地制宜推广应用太阳能光伏、风能、空气能,推广绿色低碳旅游。加强酒店、餐饮等行业塑料制品禁限工作。
6.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分阶段、多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普及科学知识,宣讲政策要点,强化法治意识,深化我省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从事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尽快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十)推动全省稳妥有序碳达峰。
1.支持绿色低碳主导地区较快碳达峰。对产业结构较轻、能源结构较优,以绿色低碳为主导产业的地区,统筹考虑资源禀赋、产业布局、技术和市场发展情况,放大和发挥绿色生态优势,巩固提升生态碳汇功能,推动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培育生态康养、绿色食品等优势产业集群,力争尽快实现碳达峰。
2.确保经济发展优势地区同步碳达峰。发挥好关中地区科技创新高地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的优势,加强产业协同创新,加快提升产业层次和发展能级,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高地,引领全省产业、技术协同降碳,率先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低碳转型,确保与国家同步实现碳达峰。
3.推动能源资源依赖地区顺利碳达峰。产业结构偏重、对能源资源依赖性强的地区,要将节能降碳摆在突出位置,大力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推进能源化工材料化利用,积极发展节能环保、新能源等绿色低碳产业,逐步实现碳排放增长与经济增长脱钩,力争与国家同步实现碳达峰。
4.科学制定各地碳达峰路线图。坚持全省一盘棋,上下联动,各市(区)要按照省统一部署,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产业优化升级步伐,持续降低化石能源依赖,合理设定本地的碳达峰目标和路线图,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
5.积极创建国家碳达峰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园区积极创建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园区,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快实现绿色低碳转型,为全省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依托省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积极争取国家支持陕西建设国家碳市场西北服务平台。支持西安建设“一带一路”低碳技术交易中心。在交通、建筑等领域选择合适区域创建零碳交通、零碳建筑试点,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6.推进重点产业园区、企业逐步达峰。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低碳工业园区、绿色园区、生态工业园区、高新区绿色发展示范园区等各类国家绿色低碳领域试点示范园区先行先试、综合施策,进一步加强绿色低碳转型,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鼓励有条件的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开展碳达峰实践,在煤电、煤化工、有色金属冶炼、高端装备制造等优势领域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尽早实现碳达峰。
(十一)开展绿色低碳国际合作。
1.加强绿色技术合作。支持我省高等学校、研究机构与国外学术机构开展新能源、储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的合作交流。依托省技术转移中心、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等载体,强化绿色科技创新、绿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的国际合作,构建国际绿色科技交流通道。推动省内产学研机构联合共建国际产学研用合作平台、研发中心、省技术转移中心以及省科技交流中心,开展绿色低碳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和人才培养。
2.推动高附加值绿色经贸合作。进一步发挥好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欧亚经济论坛、榆林国际煤博会等平台的交往功能,扩大与海外在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领域的贸易合作。扩大与中亚、西亚地区在能源资源、现代农业、加工制造业等领域,与东南亚地区在光伏、输变电、能源化工等领域的投资合作,提升绿色低碳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3.建设绿色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发挥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创新区、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等综合开放平台的交流作用,强化绿色低碳技术合作,形成多平台支撑的开放发展格局。持续深化与美国怀俄明州、比利时安特卫普省等国际友好城市在绿色技术、能源、基建、金融等领域的合作。
四、政策保障
(一)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按照国家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有关要求,建立完善有关碳排放统计核算办法,依托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统计体系,增加碳排放统计核算功能,健全规模以下工业、农牧业、林业、土地利用变化和废弃物处理等领域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体系。依托和拓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利用好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成果,建立生态系统碳汇核算体系,摸清森林、草原、湿地、耕地等碳汇本底,评估碳汇潜力,探索建立森林碳汇交易机制。制定我省碳排放报告指南,推进市(区)碳排放源清单编制工作。加强市(区)碳排放管理,抓好重点企业碳排放控制计划制定工作。建立碳排放核算第三方机构评价制度,确保核算核查工作质量。
(二)健全地方法规标准体系。全面清理现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结合省情需要和国家具体要求,研究我省循环经济、节能减排、新能源促进发展等法规规章的制修订工作。推动西安等市探索制定碳达峰碳中和相关促进条例,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提升执法效能。积极构建我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氢能、储能、能源化工、生态碳汇等重点领域标准。
(三)强化经济政策。省、市、县各级政府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财政投入,完善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奖补政策,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贯彻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发挥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严格落实国家绿色电价政策、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和分时电价政策,深入推进全省电力价格改革。加快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绿色贷款、绿色股权、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积极推动我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挂牌融资和再融资。争取国家低碳转型基金支持我省传统产业和资源富集地区绿色转型。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
(四)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政策,跟进电力行业碳排放权交易,完成配额履约清缴工作。完善碳排放交易及碳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盘活区域碳资产。稳妥推进榆林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完善相关监管体系、技术体系和配套政策。探索在园区内、企业间开展用能权交易,倒逼企业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实施节能技术改造,促进能源的高效配置。稳步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鼓励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既有公共建筑、交通、城市公用设施以及商业领域的节能改造,持续释放节能市场潜力和活力。
五、组织实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对碳达峰相关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统筹研究重要事项、制定重大政策。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各地区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组织开展方案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需要对实施方案目标任务进行调整的,按程序报批。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和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切实扛起责任,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落实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相关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部署,积极发挥自身作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三)严格监督考核。落实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估。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碳达峰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部门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各市(区)政府要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估,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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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清理废止不具备建设条件新能源项目的通知。文件明确,请各地能源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次清理废止工作,逐个项目摸清建设底数,核实项目建设条件,对建设项目清单内的项目重点督促推动,未能按期建成的及时公示废止。各企业要加快推进项目施工,确保项目实物工作量快
3月6日,江西南昌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布列入南昌市2025年第二批屋顶光伏项目竞争优选结果的通知。根据公示文件,此次列入南昌市2025年第二批屋顶光伏项目共计26个,规模40.146MW。入围企业包括国家电投、江西缆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润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等。文件明确,通过优选项目应在纳入建设计划
3月4日,五华区西北绕城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业主招标中标候选人公布,中标候选人第1名为华润新能源(昆明)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第2名为云南电力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第3名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公告显示,项目约24000万元,西北绕城光伏发电项目(5万千瓦)为五华区纳入云
日前,河北元氏县公布220千伏变电站开放容量及供电范围一览表,该区域电网除去已并网的分布式电源(含已报装但尚未并网的在途分布式电源)外,一季度开放容量为28.94049MW。原文如下:元氏县220千伏变电站开放容量及供电范围一览表公示为积极推进我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贯彻落实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3月6日,梁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梁山县2025年3月份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公开发布的公告》,公告显示,17个变电站全部为红色,可开放容量受限,暂缓接入。原文如下:关于梁山县2025年3月份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公开发布的公告为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推动新能源科学有
2月24日,陕西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陕武直流一期外送新能源项目拟废止项目的公示,拟对国华吴起庙沟100兆瓦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中电工程陕西延安田庄镇2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废止。据统计,此前陕西咸阳市、渭南、安康市、榆林市、汉中市陆续对1.24GW新能源保障性并网项目予以废
近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发改委印发《关于统筹推进耕地布局优化调整和项目建设的通知》,对光伏等新能源占地方面提出新的要求。文件指出,光伏方阵不得占用耕地,鼓励占用25°以上的园林草地,原则上禁止占用25°以下的园地,国家级、省级重大项目确需占用15—25°园地,应由市级人民政府组织相
日前,陕西咸阳市、渭南、安康市、榆林市、汉中市共计1.24GW新能源保障性并网项目予以废止(调减),详情如下:根据项目业主清单,涉及企业有三峡集团、大唐集团、国家电投、华电集团等,其中,三峡集团项目指标最多,达450MW。详情如下:1月24日,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对部分2021—2023年新能源
2月14日,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对渭南市2021-2023年度保障性项目拟废止公示,共计5个项目拟废止,光伏项目2个,规模达到86MW,风电项目3个,规模达到250MW。原文如下:关于对渭南市2021-2023年度保障性项目拟废止公示为推动全市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后续项目开发腾出
为加快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科学有序推进全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2月11日,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发改局组织召开屋顶分布式光伏和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工作推进会。各镇(办)、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金融合作服务中心、城投公司、国网白水供电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会。
日前,陕西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光伏行业统一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重点整治光伏行业行政权力不当干预相关行为,促进光伏行业大规模、市场化、高质量发展。文件指出,聚焦各市(县、区)组织实施的光伏开发建设项目,核查项目在签订开发协议、项目申报、项目建设等环节存在的行政权力不当干预行
今年,陕西咸阳市、安康市、榆林市、汉中市共计900MW新能源保障性并网项目予以废止(调减),详情如下:1月24日,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对部分2021—2023年新能源保障性并网项目予以废止(调减)的公示,拟将西电新能源泾阳县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华能彬州10万千万风电项目废止,将彬州市太峪镇2
1月24日,陕西省咸阳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对部分2021—2023年新能源保障性并网项目予以废止(调减)的公示》。公示显示,为推动全市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梳理陕西省2021—2023年保障性项目及基地项目废止清单的通知》要求,拟将咸阳市西电新能源泾阳县5万千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2月7日,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人民政府公布重大项目国能澄城8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的基本信息。据介绍,国能陕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将在澄城县冯原镇建设太阳能光伏项目,2025-2026年建设,总投资37366万元,年度投资15000万元,项目装机容量为80兆瓦,占地约3000亩,组件选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陕西省年度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突破1500万千瓦,占全国新增装机的二十分之一,占全省电力新增装机的78%,同比增长68.5%,成为我省新增电源装机的绝对主力,年度新增装机与“十三五”五年新增装机持平。全年可再生能源完成投资额超过546亿元,同比增长59.2%。陕西省可再生能源强
2025年1月,汉中市发改委公告,为推动经济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保障后续新能源项目开发腾出发展空间。按照《关于梳理陕西省2021-2023年度保障性项目及基地项目废止清单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36号)要求,废止不能按期完成并网、核准(备案)的风电、光伏项目,经相关县区梳理排查,确定了汉中市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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