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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抓好国家、自治区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实施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整县(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项目,在适宜土地开展“光伏+农业”“光伏+渔业”“光伏+牧业”等新模式试点应用,推进光伏与设施农业、畜牧养殖、防沙治沙、生态旅游等一体化发展。加快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
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市城区全部实现清洁取暖,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60%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力争达到50%以上。
原文如下: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市属国有企业,中央、自治区驻石有关单位:
《石嘴山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嘴山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宁政发〔2022〕30号),全方位落实节能减排要求,持续深入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立足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目标,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以下简称能耗双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进一步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推动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实现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5%,力争下降17%,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能耗双控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2100吨、125.83吨、2800吨和790吨以上。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三、深入实施节能减排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动重点行业转型升级。以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推广应用清洁高效煤电技术,严格执行能效环保标准,强化发电厂污染物排放监测。全市所有钢铁企业主要大气污染物达到超低排放指标限值,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全面实现超低排放,煤电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全面完成。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加快推动多元合金、电石等传统支柱产业绿色化、高端化发展;培育引导新材料、数字信息、清洁能源、绿色食品等战略新兴产业向高品质、高层次发展;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围绕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等方向,开展“互联网+”协同制造工厂、柔性制造工厂、共享工厂建设,培育一批智能制造示范试点,推动产业向智能化发展。严格落实“三线一单”,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推广绿色制造典型示范,积极创建绿色工厂。着力推动园区绿色化、循环化和生态化改造,提升国家级绿色园区发展水平,争创自治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到2025年,全市建成绿色工厂100家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0%,钢铁、铁合金、水泥、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落实)
(二)着力提升工业园区节能环保水平。推动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支持工业园区、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等项目建设。深入开展工业园区绿色化、循环化和生态化改造,推进供热、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组织开展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园区建设,推广外排废水回用和“零排放”技术,实施一批节水改造重点项目等。实施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供蒸汽项目,形成以国能大武口热电、国能平罗发电、国能石嘴山发电热电联产为主,以企业余热综合利用、生物质供热、燃煤自备电厂为辅的供热体系,满足工业园区、居民集中供热和企业生产用汽需求。推动分散燃煤锅炉淘汰并网、“煤改气”、“煤改电”等“双替代”项目建设。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浓度、处理水量、排污口位置、接管企业排污情况开展调查并进行现状评估,对超负荷或接近满负荷的,进行新改扩建。加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和处置,积极推进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企业建设。到2025年,积极争取自治区级“绿电园区”试点,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建成一批节能环保示范园区。(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落实)
(三)统筹推进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积极建设国家“无废城市”,系统推进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畜禽粪污、工业固废、电子废弃物“六废”联治,打造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全面推行居住建筑75%节能设计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提高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推广力度,推动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绿色社区建设,开展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加快推进城镇“煤改气”工程,积极争取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推动工业余热、电厂余热、太阳能、地热能等在城镇供热中的规模化应用。实施绿色高效制冷行动,以建筑中央空调、数据中心、冷链物流等为重点,推广应用高效节能设备,推动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加大城市燃气、供热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力度,开展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实施石嘴山市老旧管网改造及智慧燃气工程,积极争取国家试点建设。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市城区全部实现清洁取暖,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60%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力争达到50%以上。(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审批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落实)
(四)系统完善交通物流节能减排体系。推进绿色公路示范工程建设,实施公路数字化专项行动,持续提升公路基础设施绿色化、智慧化水平。以大宗货物运输集散区域为重点,面向各工业园区,聚焦服务短途运输重卡,积极引进知名企业提供化石燃料汽车新能源替代解决方案,支持在物流集散地、国省道等重要交通节点建设新能源重卡充换电站,支持企业加强换电整车、动力电池、换电装备等关键环节核心技术本地化应用,推动实现辐射宁东、连接蒙西的可推广、可复制的绿电化、智能化运输结构。持续推进石嘴山富海物流国家多式联运示范项目建设,鼓励龙头企业面向行业提供仓储物流、市场营销、进出口贸易等增值服务,重点打造然尔特实业西北矿产品中心、陆港检验检测中心、宁夏翼通实业有限公司智慧物流平台。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推进智慧云大数据中心、云控平台、人工智能等新基建与绿色交通相融合。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煤炭、焦炭等货类集疏运主要采用铁路、新能源车辆等绿色运输方式。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深入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鼓励重型柴油货车更新替代为电力、氢燃料、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运车辆。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持续完善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鼓励建设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加快托盘、周转箱等标准化器具推广应用。全面推广绿色快递包装,引导电商企业、邮政快递企业选购使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加强能源输送通道建设,打通连接蒙西及周边口岸、煤炭基地干线铁路联络线,实施既有煤炭通道扩能改造。全面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交通燃油替代工程,促进节能减排,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充分考虑公交、出租、物流等专用车充电需求,加强招引力度,引导有资质的企业布局充换电站项目。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新车销售量比例达到20%左右,新增或更新的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80%以上,铁路货运量占比进一步提升。(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落实)
(五)深入开展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抓好国家、自治区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实施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整县(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项目,在适宜土地开展“光伏+农业”“光伏+渔业”“光伏+牧业”等新模式试点应用,推进光伏与设施农业、畜牧养殖、防沙治沙、生态旅游等一体化发展。加快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淘汰更新老旧农业机械装备和提水排灌机电设施,推广应用农用电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设备,发展节能设施温棚。实施村庄基础设施改善工程,积极推行零碳村建设,推动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全面改善提升农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种养循环。实施秸秆粉碎深翻还田和打捆收储加工项目,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完善废旧地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全面推广标准地膜和可降解地膜,有效控制田间地头“白色污染”。大力推进农业节水,推广高效节水技术。推行绿色水产健康养殖。实施农药、化肥、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在“盐地农业”“富硒农业”“智慧农业”“绿色食品”加工等方面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新产品开发,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以县为单元,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设施统一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加快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建立治理台账,编制县域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合理选择治理技术模式。统筹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绿色防控、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5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六)稳步实施公共机构能效提升行动。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扩大低碳节能环保设备和技术在公共机构中的应用比例。推动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的公务用车使用新能源比例原则不低于10%。新建停车场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改造既有停产场,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继续开展节约型公共机关创建活动。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鼓励公共机构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到2025年,8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分别下降6%和7%。(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协同推进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煤尘、烟尘、汽尘、扬尘“四尘”同治,加大钢铁、焦化、建材、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强化细颗粒物和臭氧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提升污染防控水平。着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重点提高城乡结合部污水收集能力,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农业面源等污染治理工程,积极争取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支持。严格落实“四水四定”要求,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开展黄河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到2025年,黄河干流保持Ⅱ类出。(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落实)
(八)加快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优化煤炭输配体系和集疏运系统,持续加强煤炭运输通道建设。建成宁夏能源(煤炭)交易储运中心项目(石嘴山片区),在保障能源安全、电力供应安全的前提下,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争取将国能大唐平罗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机组调整为新增直流外送配套电源,持续推动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燃料类煤气发生炉、燃煤热风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建材行业煤炭替代。加快实施热电联产、余热利用、成片小区集中供热改造,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推广大型燃煤电厂热电联产改造,在保证电力、热力供应前提下,鼓励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全部关停整合,推进全市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应急备用、调峰锅炉除外),以工业余热、电厂余热、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热(蒸汽)。加强民用燃煤质量监管,加强煤炭经营和使用监管,积极推广使用洁净型煤、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洁净燃料。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煤炭消耗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落实)
(九)扎实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实施全过程污染物治理。对生产、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的企业,优先推荐参评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及申请绿色融资。将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与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的产品纳入政府采购名录,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优先使用。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一企一策”综合治理行动,针对石化、化工、煤化工、制药、农药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全流程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切实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使用比例分别降低20个百分点、10个百分点,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降低20%。(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不断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加快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提高可回收物再生利用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洁生产评价,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推动电石化工、多元合金、碳基材料等高耗能行业实施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系统性清洁生产改造。加快园区污水、垃圾、烟粉尘、废弃物处理等环保设施的循环化改造,实施园区污水处理提标改造、中水利用扩能及水质提升、集污管网完善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全面排查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加快老旧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实施混错接管网改造、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截污纳管改造、污水提升泵更换,补齐污水处理能力缺口。加快城市污泥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能力,建成运营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和石嘴山市市政污泥和餐厨垃圾处置项目。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全覆盖。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落实)
四、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政策机制
(一)系统优化能耗双控制度。综合考虑能源产出率、产业结构、节能潜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县区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完善能源消费总量指标确定方式,各县区根据市级下达的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和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目标,确定年度能源消费总量目标,经济增速超过预期目标的地区可相应调整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十四五”时期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落实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政策,对国家能耗单列的重大项目,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探索开展用能预算管理,合理配置能源要素,实施新上项目能耗强度分类准入标准,合理保障低能耗强度优质项目用能需求。优化能耗双控考核频次,实行“年度评价、中期评估、五年考核”,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加强节能形势分析预警,对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完成滞后的县区加强监督检查。(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二)持续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实施大气、水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形成有效减排能力,完成自治区节能减排考核任务。在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下,持续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建立“谁排污谁付费、谁减排谁受益”的市场机制,完善排污权许可确权、有偿使用、市场交易、监测监管等制度机制和政策体系,精准核定初始排污权,构建排污权交易和调控机制,探索建立排污权抵押贷款、租赁机制,完善排污监管体系,推动可交易排污权入市,提升总量减排核算信息化水平。完善总量减排监测、核查、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总量减排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执行自治区能耗双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简称“两高”项目),在履行各项审批手续之前,要深入论证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认真分析评估对能耗双控、碳排放、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质量的影响。对不符合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产能置换、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和能效、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先进水平的项目不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高能耗、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根据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政策规定,对新建、在建、存量“两高”项目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工作清单,实行动态监管,严禁违规“两高”项目建设、运行。加强对“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结果执行的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指导金融机构完善“两高”项目融资政策,加强对“两高”项目的信贷审查。(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审批局、市金融局、人民银行石嘴山中心支行、石嘴山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四)建立健全法规和标准体系。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按照自治区要求及我市实际适时制定或修订节能环保等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严格执行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全面执行自治区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对标国内国际先进水平,及时制定修订地方节能环保标准。严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排放标准。深入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审批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五)持续完善经济政策机制。各级财政要积极支持节能减排工作,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减污降碳、固废利用、环保节能技术改造等重点工程建设,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政策支持。落实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完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执行机制,建立政府采购“绿色产品馆”,加大绿色产品采购覆盖范围和力度。完善绿色金融体系,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逐步扩大绿色信贷规模。探索建立绿色贷款财政贴息、奖补、风险补偿、信用担保等配套支持政策。推进绿色债券发展,鼓励金融机构提升绿色债券承销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对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积极推进环境高风险领域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国家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机制和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政策。深化供热体制改革,推进供热分户计量和按供热量收费。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金融局、人民银行石嘴山市中心支行、石嘴山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落实)
(六)大力培育市场化机制。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用能权、碳排放权改革。围绕“降污增益”深化排污权改革,全面推开排污权交易与抵押融资,推动企业排污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发展绿色化,确保“三个全覆盖”走在全区前列。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要求,积极推进碳排放权交易。推动绿电交易,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比例。推行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培育专业化节能服务机构。创新环境污染治理模式,推进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落实能效标识管理制度,推进绿色产品认证、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局、国网石嘴山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落实)
(七)不断提升统计监测能力水平。严格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加强能源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完善能源计量基础设施。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应用,鼓励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建立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认真落实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能源消费统计制度,探索开展城市基础设施能源消费统计。优化污染源统计调查范围,调整污染物统计调查指标和排放计算方法。构建覆盖排污许可持证单位的固定污染源监测体系,加强工业园区污染源监测,推动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控监测设施。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数据审核,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和基础能力建设,按照上下对口原则,健全市、县两级节能监察体系,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动节能监察工作机制。加强县级、乡镇基层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重点用能单位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和负责人,重点排污单位设置专职环保人员。加大政府有关部门及监察执法机构、企业等节能减排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完善节能减排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实施节能减排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支持节能减排领域企事业单位自主引进高层次人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落实)
五、强化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系统观念,明确目标责任,制定落实方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各项任务。各县区、各园区管委会对本辖区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推进,将本辖区节能减排目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充分衔接,全面完成各项考核任务。国有企业要带头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鼓励实行更严格的目标管理。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工作指导,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推动任务有序有效落实,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重大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管行业管节能减排”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各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落实)
(二)不断强化监督考核。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碳排放以及污染物总量减排等节能减排相关指标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效能考核指标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对市直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进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加强激励,对工作不力的加强督促指导,考核结果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交由市委组织部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完善能耗双控考核措施,提高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考核权重,加大对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统筹目标完成进度、经济形势及跨周期因素,优化考核频次。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督查计划,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压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同时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考核和监督检查。全面完成自治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任务,积极争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入开展全民行动。持续深化精神文明教育,大力倡导简约适度、文明健康、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营造绿色低碳社会文明新风。推行绿色消费,加大绿色低碳产品推广力度。组织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和媒介广泛宣传节能减排法规、标准和知识。加大节能减排、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移转化力度,积极推广应用低碳零碳负碳绿色技术。发挥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的作用,支持节能减排公益事业。畅通群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渠道。开展节能减排自愿承诺,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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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安徽省淮北市农业农村局发文指出,2024年全市光储产业营业收入128.9亿元,其中先进光伏制造业营业收入24.4亿元,同比增长277.3%,新型储能制造业营业收入104.5亿元,同比增长-7.9%。创新“光伏+”多元发展模式,建筑领域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技术,2024年应用面积62.72万平方米,年减排
3月18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洛阳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积极支持风能、太阳能发展。推动风电、光伏发电装机成为电力装机增量的主体,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打造沿黄百万千瓦级高质量风电基地,采用先进风力发电技术,建设宜阳县、嵩县等风电场
近期,国家能源局印发了《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目标,明确提出了2025年全国发电总装机、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等一系列具体目标,从能源安全保障、绿色低碳转型、能源改革和法治建设、科技自立自强、用能满意度、能源监管效
3月11日,广东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印发《肇庆市高要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大力推进“新能源+储能”项目建设,落实“新能源+储能”标准配置政策,2023年7月1日以后2025年以前新增并网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陆上集中式风电,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1小时配置新型储能。2025年及以后首
3月10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印发《美丽青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通知指出,推进“光伏+”专项工程,本区光伏备案项目11.7万千瓦,光伏装机容量达到19.4万千瓦以上。推动氢能多元化利用,打造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园,积极推进零碳氢储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示范。开展风能、生物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6日,江苏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若干政策举措》(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提出,建立健全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管理体系,依托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推动造纸、光伏、水泥、新能源装备等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出口企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0日,2025年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全文发布。报告明确,2025年工作安排。其中包括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积极推进粤东电力送深第二通道、红海湾海上风电登陆、妈湾电厂煤机环保替代、中海油电厂升级改造、藏粤直流工程(深圳段)等项目。规划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开展南海天然气登陆
3月5日,苏州工业园区开启光伏和储能项目征集工作。申报对象为在园区备案实施的分布式光伏(光伏发电设施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和规划条件的项目除外)、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光伏配置储能项目,项目应于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并网(以国网提供的并网时间为准),并
2月27日,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赣州市未来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以赣州经开区、南康区、赣县区、定南县为重点,抢抓能源革命机遇,重点布局太阳能、氢能等领域。太阳能加强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光伏建筑一体化等新型太阳能技术、材料和装备研
近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了《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能源行业未来两年的发展定调。这份文件释放了哪些关键信号?与《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2024意见》)相比,政策方向有何调整?哪些内容直接影响企业布局?本文带你划重点、看趋势!01《意见》主要内容
2月27日,由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主办的《光伏行业2024年发展回顾与2025年形势展望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上,国家电投集团经济技术研究咨询有限公司张冲博士分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面临的挑战,并就新型电力系统下光伏发展提出了建议。当前,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面临的挑战有:一、电力供需平衡矛盾日益凸显
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重点监管2024年以来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可再生能源调度运行、可再生能源跨省区外送和消纳、“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和新能源就地消纳、新能源利用率监测统计等情况。原文如下: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2025年电力领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双良节能公告称,于近日收到《中标通知书》,中标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包头地区2×66万千瓦煤电项目主机间接空冷系统采购项目,中标总金额为2.48亿元,预计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07%。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2x66万千瓦煤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电力市场建设和市场秩序方面。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推进情况。重点监管2024年以来电力中长期、辅助服务、现货市场建设,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含交易方案、交易细则)与国家基本规则一致性、出台程序合规
当前,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数智化技术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该技术通过大数据分析、机器深度学习和人工智能管理,可以实现垃圾焚烧的精准预测、智能控制、稳定运行和高效燃烧。在大数据飞速发展的今天,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与数智化结合越来越紧密,以上海环境为代表的垃圾焚烧发电龙头企业肩负起助力行业高
晨光破晓,风起新章。4月9日早上8点,随着Y701机位第三支叶片与叶轮对接成功,华润电力重能新疆天山北麓新能源基地项目首台风电机组吊装成功,标志着项目建设取得阶段性突破。该基地项目是国家“十四五”重点工程“疆电入渝”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首个“沙戈荒”大基地外送通道新能源项目之一,包含
4月10日,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协作合力推进全市电网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阜政办〔2025〕3号)。其中指出,电网企业要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围绕新能源发展、需求预测、电源布局、大电网安全、智慧能源系统建设等电网发展重大问题和能源数字化转型、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等重大课题开展深入
4月9日,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济南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件指出,2025年,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施碳达峰“十大工程”,夯实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基础。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动光伏、储能、氢能等新型能源发展,加快建设新型电力
4月8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印发2025年工业和信息化标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指出,加强优势产业标准建设。落实光伏、锂电池等产业标准体系,加快先进光伏、新型储能、高性能锂电池等重点产品分级分类标准制修订,加强智能光伏、锂电池回收利用、显示模块环境适应性等关键技术标准攻关,以高标准带动关键材
2025年4月10日,由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中国能源研究会、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主办的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ESIE2025)在北京·首都国际会展中心盛大召开。开幕式上,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所长、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理事长陈海生先生作主旨报告,并重磅发布了《储能产业研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9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济南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件指出,2025年,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施碳达峰“十大工程”,夯实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基础。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动光伏、储能、氢能等新型能源发展,加快
202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好服务保障。江西省能源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全国能源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提供坚强能源保障
4月8日,宁夏吴忠市发改委发布吴忠市清理废止不具备建设条件新能源项目的公示,项目废止原因包含投资主体放弃建设、备案文件过期等。根据文件,废止项目共四个,累计规模117.3MW,包括2个风电项目,两个光伏项目,光伏项目废止规模达100MW。其中,风电项目均为中国大唐集团旗下,光伏项目为宁夏马斯特
4月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发改委公示了2025年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审情况,共计9个光伏项目入选,经核减后,拟上报总规模3.4GW。公示表显示,入选项目业主包含隆基、中环、中电建、中绿电等企业。详情如下:关于2025年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审情况的公示按照《自治区发展改
3月28日,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发布银川市2025年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配电网可开放容量。原文如下:为进一步提升银川市分布式光伏发展水平,促进分布式光伏健康可持续发展,国网银川供电公司对全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和可开放容量进行了测算,现予以转发。附件:国网银川供电公司关于印发202
3月21日,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石嘴山市2025年保障性并网新能源拟推荐项目公示。根据公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盐池惠安堡1000MW风光同场项目为石嘴山市2025年保障性并网新能源拟推荐项目。此前,1月14日,宁夏发改委印发《2025年度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安排年度新能
3月21日,宁夏固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固原市2025年20万千瓦保障性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结果的公示。公示文件显示,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5年度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要求,按照《关于开展固原市2025年保障性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的通知》具体规定,固原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
3月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对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内容进行细化,做了进一步规定。(1)30%或50%!一般工商业自发自用比例明确《细则》第五条: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
3月17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通知指出,本细则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布式光伏在用户侧开发、在配电网接入、原则上在配电网系统就近平衡调节。对于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
3月8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清理废止不具备建设条件新能源项目的通知。文件明确,请各地能源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次清理废止工作,逐个项目摸清建设底数,核实项目建设条件,对建设项目清单内的项目重点督促推动,未能按期建成的及时公示废止。各企业要加快推进项目施工,确保项目实物工作量快
近年来,在国务院国资委大力支持下,中央企业持续加大对宁夏投资力度,重点围绕现代煤化工、新型材料、清洁能源等产业领域布局了一批重大项目。截至目前,我区与央企签约合作项目已开工建设74个、开工率74%,完成投资412.5亿元、投资完成率13.6%,央地合作项目建设呈现出快马加鞭、向新提质的良好势头
2月18日,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银川市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光伏重点项目8个,规模达到3.29GW,其中续建项目2个,分别为华晟新能源20GW异质结专用单晶硅材料智慧工厂项目(一期)、宁夏华电隆基绿电园区89.8MW光伏复合项目;新建项目6个,规模达到3.2GW,包括国能
2月19日,国家能源集团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在银川召开重点项目推进协调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和国家能源集团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大力践行总书记“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伟大号召,共叙情谊、深化合作,共商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坚定担当使命任务,更好服务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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