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公开征求《关于规范光伏项目用海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提高海域资源利用效能,支持海上光伏健康有序发展,做好光伏项目用海保障,我厅起草了《关于规范光伏项目用海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征询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10月17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杭州市西溪路118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海域海岛管理处,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yhdglc@sina.com。
联系人:陈昳 电话:0571-88877247。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9月30日
附件:
1.关于规范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用海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光伏项目用海管理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舟山市、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提高海域资源利用效能,支持海上光伏健康有序发展,做好光伏项目用海保障,就光伏项目用海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原则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兼顾。各地海上光伏项目的建设应符合相关规划管控,满足生态、生产、生活等各类空间管制要求,综合考虑自然环境条件、海洋灾害隐患、开发利用协调等因素。兼顾其他用海行业,特别要处理好与海水养殖、海上交通等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二是坚持集约节约、生态优先。做好海上光伏项目空间布局引导,支持分层设权综合立体使用,鼓励远岸开发。集约节约利用海域和海岸线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最大程度减少对海洋生态系统和海域自然属性的影响。
三是坚持依法依规、稳慎推进。海上光伏项目用海按照《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管理,严格海域使用论证,结合当地海洋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需求,因地制宜、稳慎推进光伏项目用海。
二、科学规划海上光伏项目布局
1.各地根据海上光伏规划布局方案,科学规划海上光伏项目。优先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允许或兼容光伏用海的功能区选址,一般不得在港口航运用海区等功能区选址,国土空间规划中未明确兼容光伏用海的,应当严格论证规划符合性,不得损害所在规划分区的基本功能,并避免对国防安全和海上交通安全等产生影响。
2.严禁在海洋自然保护区、重要滨海湿地等海洋生态红线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区域内布局建设光伏项目。在杭州湾、三门湾、乐清湾、象山港等重点河口海湾内建设光伏项目,应严格论证,控制开发强度,避让重要自然生态空间,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估的基础上重点论证生态环境影响。项目所在海湾涉及跨市县行政区域的,应征求相应海洋主管部门意见,避免出现“邻避效应”。
3.支持在已开发利用的养殖用海等适宜区域开展立体分层设权,推广生态友好型“渔光互补”等立体开发模式。在未开发利用海域建设光伏,应集约节约、远离岸线布置;无法远离岸线的海上光伏,要结合“蓝色海湾”建设、海岸线整治修复等工作,编制与周边滨海风貌、城市景观相协调的设计方案,保障公众亲海通道和亲水空间。
三、明确光伏项目用海控制指标
开放海域的桩基式光伏项目,适用以下指标要求:
4.光伏阵列离岸距离。指光伏阵列边缘处离海岸线(包括大陆海岸线和海岛海岸线)的最近距离。控制值为距离人工岸线不小于100米,距离自然岸线不小于200米;若同时涉及两种情形,则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控制要求。
5.光伏阵列投影面积比。指各光伏阵列垂直投影面积总和占项目用海总面积的比值。其中,光伏项目用海总面积包含光伏阵列、逆变箱、集电电缆、检修通道、消浪设施、升压站等主体工程使用的海域面积及其他预留空间。控制值为不超过65%。
6.光伏工程桩基面积比。指光伏工程的桩基占用海域面积总和占项目用海总面积的比值。控制值为不超过1%。
7.除上述控制性指标外,提倡光伏板下缘距离滩涂面的高度一般不小于4米,光伏桩基南北向间距一般不小于6米,东西向间距一般不小于4米。
四、规范光伏项目用海审批
8.海上光伏项目按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中电力工业用海的相关要求开展海域使用论证。重点论证项目用海必要性、选址合理性、用海方式和布局合理性、面积合理性以及海域开发利用协调性,明确本项目用海各项控制指标值,并说明控制指标的具体计算过程。涉及立体分层设权的,还应充分论证权属关系、利益补偿和矛盾化解机制等事项,明确利益相关者协调结果。
9.海上光伏项目应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公开出让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审批权限按项目用海方式和用海面积确定;需占用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的,应先行落实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有关要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用海审批时,应结合用海控制指标对项目用海出让方案进行审查,涉及湿地、水利设施、交通设施、河道或开展渔光互补等复合利用的,应征求林草、水利、交通、农业(渔业)等相关部门意见。
10.海上光伏项目的出让方案中应明确要求一次性缴纳海域使用金,未缴清全部海域出让价款的,不予受理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申请。实施立体分层设权管理的海域,应按现行有关文件(标准)分别计征海域使用金。为扩大有效投资,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批准其分期缴纳,该条款自本意见施行之日起试行1年。
11.海上光伏项目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立体分层设权的,应在不动产权证和登记册中注明光伏用海实际使用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等空间分层和高程信息,并附具宗海界址图和海域立体分层设权示意图。
五、加强光伏项目用海监管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用海监管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640号)要求,对光伏项目用海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海域资源有序开发、合理利用。
12.沿海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法依规管理,不得借发展新能源之名规避审批,擅自改变海域用途,违规减免海域使用金,或将违法用海合法化。同一光伏项目,不得化整为零、分散审批。
13.光伏项目经批准后,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海域使用权人严格按照控制指标要求开展施工建设,将控制指标落实情况作为项目用海监管的重要内容。对项目用海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应明确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限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采取移交督查、移交执法等进一步处置措施。
14.光伏项目海域使用权到期后,如不续期,应按规定及时清理用海设施,恢复海域原状。用海批准文件和出让合同中应明确退出机制,约定清理光伏项目用海设施的责任主体和拆除期限。
15.沿海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组织用海主体加强对光伏发电项目周边资源要素的调查与跟踪监测,督促用海主体落实生态建设方案,有针对性地加强开展生态修复,确保海域自然属性不丧失、海洋生态功能不下降。
16.对擅自租用养殖海域建设光伏项目、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海域建设光伏项目或未经批准建设入场道路、施工围堰等用海设施的,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9月30日
2.起草说明_关于规范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用海管理的意见
《关于规范光伏项目用海管理的意见》起草说明
一、起草目的
根据《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十四五”期间实施“风光倍增”工程,力争光伏新增装机1200万千瓦以上,集中式光伏新增装机超过700万千瓦。但我省陆域集中式光伏发展空间有限,“十四五”期间建设海上光伏项目的需求迫切。为保障光伏项目用海,进一步细化相关要求,我厅组织起草了《关于规范光伏项目用海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管理意见》)。
二、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一号)
《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2012年11月29日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助力稳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22〕7号)
三、主要内容
《管理意见》主要内容包括总体原则、规划布局、用海控制指标、审批要求、监管要求等5方面意见。
一是总体原则。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兼顾,海上光伏项目建设应符合相关规划管控并满足各类空间管制要求,同时处理好与海水养殖、海上交通等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坚持集约节约、生态优先,支持分层设权立体使用,集约节约利用海域和海岸线资源,严守海洋生态保护底线;坚持依法依规、稳慎推进,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因地制宜、稳慎推进光伏项目用海。
二是科学规划海上光伏项目布局。优先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允许或兼容光伏用海的功能区选址。严禁在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区域内布局建设光伏项目。支持在已开发利用的养殖用海等适宜区域开展立体分层设权。
三是明确光伏项目用海控制指标。对开放海域的桩基式光伏项目,从光伏阵列离岸距离、光伏阵列投影面积比、光伏工程桩基面积比等三项指标明确用海控制要求。
四是规范光伏项目用海审批。明确海上光伏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要求、审批路径、海域使用金缴纳要求和不动产登记要求,涉及立体分层设权的光伏发电项目,应重点论证权属关系、利益补偿、矛盾化解机制等事项,明确利益相关者协调结果。
五是加强光伏项目用海监管。对光伏项目用海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海域资源有序开发、合理利用。规定各级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法依规管理,加强控制指标落实情况的监管,明确海上光伏项目退出机制,持续性开展生态监测和修复。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3月31日,华能滨州85万千瓦光伏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华能滨州85万千瓦光伏项目是国家第三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项目,也是国家海洋立体确权政策颁布后首个获批的光伏用海项目。项目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滨海镇,占用海域滩涂1.58万亩,安装光伏组件169万余块,敷设电缆超8000公里,集电线路最大
2月18日,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涵江兴化湾3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海域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同意涵江区自然资源局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涵江兴化湾3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海域使用权,用海面积为271.6167公顷。海域使用类型一级类为“工业用海”,二级类为“电力工业用海”;用海方
12月27日12时18分,华能滨州新能源85万千瓦光伏项目首批60万千瓦并网发电。该项目是国家第三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项目,是国家海洋立体确权政策颁布后首个获批的光伏用海项目,也是目前华能山东公司建设的容量最大新能源基地项目。项目位于滨州市沾化区滨海镇,占用海域滩涂1.58万亩,采用桩基固定式
海阳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公示烟台融进新能源行村镇200MW渔光互补项目(二)用海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现将以下用海项目予以公示:项目名称:烟台融进新能源行村镇200MW渔光互补项目(二)申请人:烟台融进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用海类型:电力工业用海
9月26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公布玉环市玉环经济开发区1号区块海域使用权公开出让结果,玉环晶能电力竞得光伏用海约102公顷,养殖用海114.5公顷。从天眼查查询,玉环晶能电力是国家电投和晶科电力的合资公司,其中国家电投持股51%,晶科电力持股49%。
8月20日,由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主办、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绿能”)承办的海上光伏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山东青岛举行,海上光伏领域专家及企业代表共聚一堂,就海上光伏产业的发展前景、技术创新及产业融合等关键议题进行深入探讨。政策驱动海光产业蓄势待发今年上半年,山东省新能源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1日发布《中国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白皮书。其中,推进海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在行业用海方面,优化养殖用海管理,科学确定养殖用海规模布局,出台光伏项目用海管理政策,鼓励复合利用、立体开发。全文见下:中国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2024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目录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5月7日,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大唐滨海公司500kw漂浮式光伏耦合发电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用海公示》,根据公示,大唐国信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申请使用1.6768公顷的海域,用于大唐滨海公司500kw漂浮式光伏耦合发电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的透水构筑物、海底
4月28日,华能滨州新能源8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誓师大会在项目现场举行,标志着项目全面开工建设。滨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春田;山东省能源局二级巡视员朱辉;华能集团新能源事业部副主任赵民;华能山东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栩,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周亮,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卫东,党委委员、副总经
日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域管理与预警监测处发布《天津龙源南港海上光伏发电项目有关情况的公示》,项目位于天津南港工业区内,项目用海包括海上光伏场区和升压站。海上光伏场区位于南港工业区东南部围而未填的大港池中部区域,西侧距离现状围堤坡脚约190米;升压站位于东南角大港池的西侧陆域
日前,江苏东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某公司渔光互补集中式发电项目用海手续办理。该项目是东台市首宗采用立体分层方式确权发证的光伏发电项目,有效促进海域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据悉。该项目用海面积约267公顷,采用光伏+养殖的多样生态建设模式,通过立体分层设权在已有滩涂养殖水面上方开展光伏
7月2日,2025泰国可再生能源展览会(ASlASustainableEnergyWeek)在曼谷#xB7;诗丽吉王后国家会议中心盛大开幕。作为亚洲领先的可持续能源平台,展会汇聚了行业领袖、政策制定者和创新企业。首航新能源携户用、工商业、地面电站全场景光储解决方案惊艳亮相,凭借光储创新技术和系统集成优势赢得了业界高
6月30日,高台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高台县2025年三季度分布式光伏承载力评估结果公告。原文如下:为提升分布式光伏消纳水平,促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要求,高台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国网高台县供电公司依据国家能
7月3日,瀚舟能源和田皮山县5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公告,北京建工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1400705690.06元,折算单价约2.8元/W。根据招标公告,该项目招标人为瀚舟光伏发电(皮山)有限公司,拟在和田地区环塔阻击战标号1号地块新建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规模50万千瓦,建设储能规
“农村可再生能源每年可提供约73亿吨标准煤的能量,相当于当前全国农村能源消费总量的12倍。”在国网能源研究院组织召开的第四届中国农村能源大会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交流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杜祥琬抛出的数据掷地有声。杜祥琬直言,“农村包围城市”是我国革命成功的核心战略,也是我国能源革命的优选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深圳能亮绿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黄永涛,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蓄电池租赁、电池销售、电池制造等,由深圳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7月2日,永福股份成功中标华电集团连江可门开发区滞洪水域200MW海上光伏电站项目发电场区(西区)EPC总承包工程。该项目由华电(连江)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永福股份将全面负责光伏区的勘察设计、发电场区光伏发电单元及集电线路的土建、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并网、试运行及相关手续办理协调等全
7月1日,铁岭市人民政府发布《铁岭市新能源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县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新能源项目建设计划,重点推进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氢能、新型储能、抽水蓄能项目等。鼓励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按规定优先接
6月26日,福建漳平市发改局与华电(漳平)能源有限公司就分布式光伏发电招商项目正式签约。据了解,签约项目总投资6亿元,主要建设自发自用的分布式光伏、储能、充电、换电、物流等。近年来,漳平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吸引优质项目落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签约,不仅符合漳平市的能源发展战略,
认证标准总是滞后于行业发展?质量、性能、成本是不可能三角?极端工况下产品技术怎样创新?2025年6月30日,在晶澳科技北京总部,TÜV北德光伏总经理缪存星先生、江苏沃莱新材料副总裁朱晓六女士及晶澳科技组件研究部负责人,作为晶澳科技首期“JASolarPowerTalk”栏目的嘉宾,面向全球从业者举行了一
7月2日,贵州六盘水钟山区能源局关于自然人、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提示。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指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庭院投资建设,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不超过380伏的分布式光伏项目。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指非自然人利用乡(镇、街道)村(居)
7月2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对省人大十四届三次会议第525号建议的答复。答复文件指出,严控“两高”行业,针对钢铁、电解铝、煤化工等高耗能行业,全面推广智能电表联网监测,通过“河南省智慧环保用电监管平台”实时分析生产负荷与治污设施运行数据,对异常用电行为(如治污设施未同步运行)自动预
7月1日,浙江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复函。该复函显示,截至到2025年4月底,宁海县光伏累计装机容量87.41万千瓦,本年累计装机容量13.71万千瓦。此外,新建分布式光伏项目应具备可观可测可控可调功能(“四可”功能),以保障新能源消纳,对于存量不具备“四可”
6月30日,浙江省财政厅下达2025年中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通知指出,浙财建〔2024〕168号提前下达的补助资金已优先足额补助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项目至2024年底。本次下达的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应优先足额补助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截至2025年底所发电量对应的应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6月25日,总投资14.8亿元的浙江一禾电力有限公司年产1GW太阳能光伏非标组件及光储充一体化生产基地项目,在浙江省武义经济开发区泉深线西侧地块正式奠基开工。据悉,该项目总规划建筑面积达20.5万平方米,项目一期以“智能制造+绿色低碳”为强劲双引擎,引进德国进口激光切片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6月26日,浙江省嘉兴市发改委公示了该市2025年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共包含8个市县区,预警评级均为绿色,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合计3864兆瓦。
日前,浙江省舟山市、衢州市、丽水市、温州市、湖州市公布2025年二季度各县(市、区)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根据通知,5市合计可开放容量为5977MW。具体来看:舟山市:5个县区可开放容量为882MW,预警等级全部为绿;衢州市:6个县区可开放容量为751MW,其中,柯城区、衢江区、江山市三地预警等级为绿
浙江舟山市公布2025年二季度各县(市、区)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根据通知显示,截止到2025年3月31日,舟山5个县区可开放容量为882MW,预警等级全部为绿。
6月23日,浙江省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衢州市2025年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示。根据公示,截止到2025年3月31日,衢州市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为751MW。其中,柯城区、衢江区、江山市三地预警等级为绿色,龙游县、常山县、开化县三地预警等级为黄色。具体如下:
6月23日,浙江丽水市发改委发布丽水市2025年二季度各县(市、区)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明细表。根据公示信息,丽水市10个区县消纳等级全部为绿色,可开放容量1838MW。
6月23日,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嘉兴市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2025年实施计划。根据2025年嘉兴市能源工程重点指标任务分解表,9个县(市、区)新增光伏装机目标80万千瓦,新增储能目标16.6万千瓦。文件提出,推动工商业电价进一步下降。坚持以市场竞争促进各类电源降价,推动非统调煤电和
6月23日,浙江温州市发改委发布关于温州市2025年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公示。根据公示,温州市12个区县,消纳等级全部为绿色,可开放容量为2.506GW。详情如下:
6月13日,浙江监管办发布1-3月份“两个细则”结果。原文如下:根据华东区域“两个细则”规定要求,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已完成2025年1-3月份省统调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考核及辅助服务补偿的统计、计算和核对,并已报我办。现将2025年1-3月份“两个细则”结果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可于2025年6月2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