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11月23日,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贵州省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助力实现碳达峰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原文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深化资源能源和环境价格机制改革,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委研究制定了《贵州省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助力实现碳达峰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11月23日至12月3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登录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fgw.guizhou.gov.cn/)首页“意见征集”专栏留言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将所提意见、建议反馈我委。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方式:0851-85297162;
电子邮箱:463122406@qq.com。
附件:贵州省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助力实现碳达峰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23日
贵州省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助力实现碳达峰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深化资源能源和环境价格机制改革,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 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立足我省能源资源禀赋和环境容量、经济社会发展等省情,聚焦基础能源、工业、水务、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行业、领域,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行业运行规律,以 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社会承 受能力,深化能源资源和环境价格机制改革,加快构筑有力 有效的绿色价格政策体系,建立健全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形成有效激励约束,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激发低碳转型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快 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 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为科学有序推动 我省与全国基本同步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提供有力保障,为高质量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奋力谱写多彩 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实支撑。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能源资源 环境价格政策进一步完善,推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和生 态环境改善取得积极进展。
——“十五五”期间,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能源资源 环境价格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形成有效激励约束价格机制, 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能源资源高效利用取得显著成 效,助力实现 2030 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深化基础能源领域价格改革,推动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一)改革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抓好煤炭价格 调控监管政策落实,预防和纠正市场失灵,引导动力煤价格 在合理区间运行,根据煤炭生产成本和形势变化,适时对省 内电煤出矿环节交易价格合理区间进行评估完善,促进能源 安全稳定供应。
(二)持续深化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确保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评 估完善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促进代理购电公平、公开。 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强化分时电价机制执行。推动市场 主体通过市场交易方式形成分时段电量电价,更好引导用户 削峰填谷。
(三)健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电价机制。按照国家统 一部署,建立健全有利于新能源、储能发展的价格机制。落实水力、光伏、风力、垃圾焚烧、农林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政策,考虑贵州电力系统调峰需求,合理确定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规模,有序落实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机制,提高系统灵活调节能力,促进新能源和储能产业发展。 结合我省电力系统运行实际,落实支持灵活性煤电机组、水电、新型储能等调节性电源运行的价格补偿机制和市场化的发电容量成本回收机制。支持新能源项目与用户开展直接交易,鼓励签订长期购售电协议,电网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确 保协议执行。对国家已有明确价格政策的新能源项目,电网企业应按照有关法规严格落实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全生命周期合理小时数外电量可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积极配合国 家完善跨省跨区、省级电网、增量配电网输配价格形成机制, 加快优化输配电价结构。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推动绿色电力在交易组织、电网调度、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体现优先地位,为市场主体提供功能健全、友好易用的绿色电力交易 服务。
(四)纵深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价格改革。深入推进天 然气全产业链价格改革,推动形成有序竞争、高效保供的市 场体系。健全完善促进输气管网加快建设和管网互联互通、 高效集输的管道运输价格机制,探索按最优路径收取管输费。 创新以标准成本为基础、有利于激励燃气企业降本增效和主 动公平开放燃气管网的配气价格机制。持续强化输配环节价 格监管,厘清供气环节,最大限度压减供气层级。完善天然 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健全气源采购成本激励约束机制。 探索推进非居民用气价格市场化改革。支持非常规天然气并 入城镇燃气管网,鼓励非常规天然气企业与用户进行市场化 交易。落实好页岩气、煤层气、生物天然气等非常规天然气 市场定价机制,在优先保障省内用气需求前提下,研究培育 非常规天然气网上交易,探索建立公平规范的现货市场交易 平台,集中发布具体交易价格、气量和流向,促进形成公允 合理的基准交易价格。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天然气储气调峰和应急服务价格机制。
四、完善工业领域用能价格政策,推动工业绿色低碳转型
(五)建立统一的高耗能企业阶梯电价制度。按照国家 统一部署,整合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等差别化 电价政策,建立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对能效达 到基准水平的存量企业和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在建、拟建企 业用电不加价,未达到的实行阶梯电价,推动高耗能行业节 能降碳,加快企业改造升级步伐,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 加价电费专项用于支持企业节能减污降碳技术改造。严禁对 高耗能、高排放、资源型行业实施电价优惠。
(六)完善促进工业领域绿色能源消费价格政策。支持 产业园区和工业企业在自有场所开发利用清洁低碳能源,对余热余压余气等综合利用发电减免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 落实支持自发自用分布式清洁能源发电的价格政策。
五、系统推进水资源价格改革,推动水务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七)有序推进水资源“费改税”改革。根据国家部署, 适时推进水资源“费改税”改革,探索建立合理的水资源税制 度体系,科学设置差别化税率体系,按照鼓励使用再生水、 合理使用地表水、抑制使用地下水的原则分档设定税额标准, 有效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促进水资源节约和保护。
(八)持续完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机制。深入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持续完善与水利投融资和行业管理体制 改革相衔接的定价机制,健全有利于推动水利工程降本增效 的定价成本指标体系。探索助力贵州大水网加快建设的价格 机制。
(九)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完善农业水价形 成机制为抓手,以有效灌溉面积范围内的新增大中型灌溉工 程、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为重点,稳步扩大改革 范围,积极推行分类、分档水价,健全和落实精准补贴和节 水奖励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终端用水管理机制,大 力促进农业节水,确保 2025 年基本实现改革目标。
(十)持续深化城镇供水价格改革。建立健全激励提升 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合理 制定城镇供水价格。对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水务一体化和 统一接管二次供水设施、实行专业化管理的供水企业实行支 持性政策。严格落实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在缺水地区进一步拉大特种用水与非居民用水价差。
六、深化城乡建设领域环保价格改革,推动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
(十一)创新完善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价费机制。按 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 的原则,合理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健全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立以标准成本作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制定基本依据 的定价方式。以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为重点,梯次推进 污水排放浓度差别化收费机制。将污水处理定价成本作为制定 污水处理服务费标准的重要参考,推动服务费与征收标准有机 衔接。全面推行根据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污染物削 减量等支付运营服务费的“按效付费”制度。推广实施厂网 一体化污水处理运营模式,开展收费和付费模式改革试点, 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提高污水收集管网运行效率。政府与运 营单位签订运行维护合同时,厘清政府购买服务和污染者付 费边界,统一明确污水收集处理综合服务费标准。建立健全 再生水使用者付费制度,再生水价格由再生水供应企业和用 户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自主协商确定。对于提供公共生态环 境服务功能的河湖湿地生态补水、景观环境用水使用再生水 的,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
(十二)健全垃圾处理收费机制。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 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鼓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 况,创新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模式,实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不断提高收缴率。有序推行非居民用户垃圾计量收费,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和宾馆、饭店等相关企业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 生的厨余垃圾计量收费机制,逐步实行定额管理和超定额累 进加价制度,实际产生量低于定额标准的执行较低价格,高于定额标准的实行加价,合理确定定额和分档加价幅度,拉 大价格级差,促进垃圾源头减量。探索居民用户垃圾按量收费。统筹考虑区域医疗机构特点、医疗废物产生情况及处理成本等因素,合理核定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鼓励采取按重量计费方式。具备竞争条件的,收费标准可由医疗废物处 置单位和医疗机构协商确定。医疗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的医疗 废物处置费用作为医疗成本,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时予以合理补偿。
(十三)完善建筑绿色用能和清洁取暖价格政策。对城 镇集中供暖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建立健全热力销售价格机制, 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供热价格,有序推进计量收费改革,具 备条件的地区逐步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 制热价,暂不具备条件的按供热面积计收。鼓励电供暖企业 和用户通过电力市场获得低谷时段低价电力降低采暖成本。 对天然气独立采暖居民用户继续单列年度阶梯气量。
(十四)完善居民阶梯价格政策。继续落实好居民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适时开展政策效果评估并动态完善。在保障居民基本需求的前提下,适度拉大分档差价,进 一步促进水耗能耗较多的中高收入居民家庭提高用水用能 效率。
七、健全交通运输领域价格机制,推进交通运输体系绿色低碳转型
(十五)完善优化车辆通行费收费机制。全面推广实施 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在深入测算分析基础上,动态评估和 完善差异化收费机制,持续提升高速公路网通行效率,促进 物流业降本增效。推进研究基于高速公路技术等级和服务质 量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形成机制。探索选择部分高速公路开展通行费定价方式改革试点,将现行政府定价调整为指导 价,以现有收费标准为基准,赋予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一 定的定价自主权。
(十六)创新完善客货运价格机制。引导省内地方铁路 健全铁路货运与公路挂钩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提高铁路在 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持续降低运输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 强度。对中长距离公共交通运输线路票价运价率实行递远递 减,积极引导公众绿色低碳出行,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实现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的地方,城乡公共交通实行统一 票价、票制。合理界定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补贴范围,对实行 低票价、减免票、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等形成的政策性亏损 应给予财政补贴和补偿。
(十七)规范完善充电服务收费机制。落实好充电设施 峰谷电价政策。鼓励充电设施运营商兼顾投资运营主体合理 收益与用户使用经济性,在市场培育期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 服务费优惠。规范充电服务收费行为,确保合理、规范收取 。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 价。
八、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价格机制,推动生态产品价 值有效转化
(十八)建立体现农业生态产品价值的价格形成机制。 生物天然气企业在秸秆等原料预处理和农业有机肥加工等 涉及农产品初加工环节享受农业生产用电电价政策。鼓励燃 气企业结合城镇燃气发展布局,开发建设生物天然气项目, 对投资建设项目以及并入燃气管网消纳生物天然气的燃气 企业,在配气价格准许收益率上给予支持。
(十九)健全体现权益生态产品价值的价格形成机制。 建全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构建完备的一级市场,综合考虑 污染治理成本、行业承受能力、区域环境承载空间、环境资 源稀缺程度、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动态调整排污权有偿使 用费标准,促进初始排污权合理分配。构建有效的二级市场, 健全基于企业边际减排成本的排污权交易价格机制,充分反 映排污权的资源稀缺性。建立健全水权交易制度,明确水权 交易定价原则,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水权价格形成机制。建 立水权转让公告公示等制度,提高水权转让的信息公开程度, 降低交易费用。积极做好林业碳汇定价机制研究,通过形成 合理的林业碳汇初始成本,保证各方利益。探索研究岩溶碳 汇定价机制,做好岩溶碳汇核算方法和碳汇潜力调查的研究储备,为未来制定岩溶碳汇定价方法奠定基础。
九、保障措施
(二十)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科学把握工作时序、节奏和步骤,细化时 间表、路线图、优先序,提出分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尽早显现政策效果。
(二十一)鼓励探索创新。支持各地结合本地资源禀赋 条件、污染防治形势、产业结构特点、社会承受能力等,研 究制定符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具体价格政策,更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对于具备培育省内统一 大市场条件的领域,省级研究制定标准成本、标杆价格(费 率)等,促进全省资源能源的高效流动,形成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
(二十二)兜住民生底线。把握好改革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充分论证社会承受能力,做好风险评估,完善配套民生保障措施。
(二十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做 好支持碳达峰价格政策宣传,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凝聚社会共识,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努力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10月14日,国家电投集团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综能”)揭牌仪式在京举行。国家电投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徐树彪出席成立大会并讲话。徐树彪指出电投综能的正式组建是国家电投深入贯彻中国“3060”目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决策,是国家电投发展新质生产力,
10月11日,青海盐湖创融黄河水电察尔汗工业园53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开工仪式在格尔木工业园察尔汗重大产业基地举行。青海盐湖创融黄河水电察尔汗工业园53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属于国家第三批大基地项目。总投资208636.46万元,总规模530MW。项目投运后,预计每年实现发电量约10亿千瓦时,年节约标煤33.1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9月30日发布《云南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云南省将实施绿色装备推广行动,加快传统行业绿色化改造。落实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推动重点用能行业推广应用节能环保绿色装备。钢铁行业重点推动现有高炉、转炉、电炉等全流程改造;建材行业重点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9月27日印发青海省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实施方案,加快推动工业绿色转型,目标到2030年,产业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低碳能源利用比例显著提高,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增强,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碳排放总量实现达峰,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青海省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实施方案为深入
署名文章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学笃行阐释习近平经济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聚焦中国式现代化主题,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部署。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近日,2024年度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拟立项目公示,苏州科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宽功率波动高效PEM电解系统研发及产业化等14个项目入选。
日前,北京市密云区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对《北京市密云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基于以电力、油品和天然气为主体的能源结构,坚持净煤、少油、稳气、强电,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进一步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建设穆家峪达岩村一期兆瓦集中式
9月30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关于对吉林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成方案进行公示的通知,共有75人人选吉林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据悉,该委员会主要负责开展省内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标准体系研究,承担省内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标准化技术支撑工作。关于对吉林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
9月29日,《北京市密云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详情如下:关于对《北京市密云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及市级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部署,推动密云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稳妥有序开展,密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区级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9月30日发布印发《长春市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方案》,通过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科技支撑行动等11项专项行动,推动高质量如期实现碳达峰。长春市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
9月28日,广东江门江海区发布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指出构建结构合理、安全可靠、信息畅通、经济绿色、先进环保的新型电力系统,大力推进110千伏金瓯输变电工程等电网工程的建设实施。还提出,增强新能源消纳能力,保障本地新能源全额消纳,大力提升电力需求侧响应调节能力,完善市场化需求侧响应政策支
10月15日,星光股份发布《关于终止与关联方的合同能源管理合同并重新与关联方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称,8月5日星光股份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由全资子公司广东星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能源”)与广州
10月16日,华润电力发布售电量数据显示,2024年9月公司附属电厂在该月的售电量达到1865万兆瓦时,同比增加了24.3%。其中,附属风电场的售电量为356万兆瓦时,同比大幅增加52.6%;光伏电站的售电量则达到62万兆瓦时,同比激增97.6%。此外,火电厂和水电站的售电量分别同比增长16.5%和132.4%。在2024年1-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绿证核发有关文件精神,近日,华北能源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绿证核发涉及数据相关工作的通知》,对华北区域绿证核发涉及数据归集、建档立卡、异议数据处理等相关工作提出要求。通知要求,各有关增量配电网企业要严格执行国能综通资质〔2024〕108号文件要求,于每月20日
近日,针对华能北辰区后堡村5.8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及安光村5.9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经研院设计中心协同城东公司及业主单位相关人员赴北辰区拟建光伏场站现场踏勘。北辰区后堡村5.8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和安光村5.9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的实施,不仅能够缓解环境保护压力、带动地方经济发展,还将有效推动能源绿色转
10月15日,阿拉善盟能源局发布《关于调整能源领域集中式光伏项目手续办理事宜的通知》,通知指出,阿拉善盟能源局根据自治区能源局9月5日关于自治区能源领域集中式光伏项目“一件事”上线试运行的相关通知,结合阿拉善盟地貌类型、文物类型等实际情况,再次对集中式光伏项目手续办理流程进行梳理精简。
10月15日,赣能股份发布公告称,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所属高安市赣能50MW农光互补地面光伏发电项目、赣能安义县建工5MW分布式光伏项目已成功并网发电。赣能股份所属赣能江西上饶左畲一期150MW光伏发电项目(第一阶段50MW光伏项目)实现45.06MW部分并网发电、上高县徐家渡镇万坑赣能50MW农(渔)光互
10月14日,大唐新能源发布公告称,2024年9月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集团”)按合并报表口径完成发电量2,371,174兆瓦時,较2023年同比增加24.51%。其中,完成风电发电量2,096,315兆瓦时,较2023年同比增加23.69%;光伏发电量274,859兆瓦时,较2023年同比增加31.12%。截至2024年9月30日,集团2024年累计
10月11日,国网天津经研院规划评审中心组织开展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工作,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要求,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为进一步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
10月10日,新疆兵团发改委发布《关于将中新建兵地融合(一期)光伏发电项目移出兵团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的公示》,将中新建兵地融合(一期)光伏发电项目移出兵团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今年9月,新疆兵团发改委发布关于将七师晶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一期光伏发电项目等3个项目移出兵团市
10月12日,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发布关于何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其中,推荐何波任黔东南州能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何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同意:推荐何波同志任黔东南州能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建议何波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10月8日,兵团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第八师电网分时电价有关事宜的通知(试行)》意见的公告,划分11:00-18:00共7小时低谷时段,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5%。公告指出,为适应兵团师市电网内新能源建设、电力系统峰谷特性变化和用户侧绿电消纳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兵团电网实
10月14日,贵州省能源局下达贵州省2024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规模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通知指出,总装机345万千瓦,其中光伏600MW,风电285万千瓦。光伏项目:风电项目:原文如下:贵州省能源局关于下达贵州省2024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规模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贵州
9月23日,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共贵州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印发《贵州省推动建材行业稳增长促转型增效益的实施意见》,文件指出,启动“十五五”新型建材产业发展规划前期工作和重大项目谋划工作,开展全省光伏压延玻璃产业规划布局专项研究。以下为原文:各省直有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9月19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发布《都匀市匀东经济综合体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招标公告》,项目装机规模约为2.6596MWp(具体装机容量需投标人现场核实),建设范围在都匀市都匀经济开发区匀东经济综合体内,项目现有可利用屋顶包含园区内1#、2#、3#、4#、5#
9月13日,凯里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中清先进电池制造(黔东南)有限公司6GW高效电池智能制造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告显示,中清先进电池制造(黔东南)有限公司规划新建6GW高效电池智能制造项目。项目总投资30亿,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黔东南高新技术
为扎实推进贵州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工作,近日,贵州能源监管办会同省能源局赴毕节市,就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接网、交易、结算等工作情况进行现场督导。下一步,贵州能源监管办将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工作部署,认真做好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为推动贵州分布式光伏有序健
9月4日,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发布公开征求《麻江县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以220伏、380伏低压接入的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装机规模不应超过现有配变容量和低压线路承载能力的80%。建筑为坡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应顺坡安装,组件方阵表面与
8月30日,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关于征求《贵州电力爬坡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文件指出,爬坡辅助服务费用分摊方:1.贵州电网统调范围内电力电量平衡的发电机组(单机容量100MW及以上的发电机组,暂不包括抽水蓄能电站);2.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包括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等);3.
9月2日,贵州人大公开贵州省能源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55号建议的答复。该答复针对田海军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布局“光伏+”模式助力绿色能源健康发展的建议。贵州省能源局表示,截至4月底,贵州新能源累计建成并网装机2475.21万千瓦,同比增加16.47%,其中风电664.69万千瓦,光伏发电1743.61万
8月14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2024年4-6月核准备案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情况,总规模4.67GW,48个项目。其中,光伏1.63GW,风电3.04GW;今年1-3月贵州核准备案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规模4.927GW,光伏1.71GW,风电3.217GW。上半年贵州核准备案风电光伏发电项目9.6GW。其中,光伏3.34GW,风电6.257GW。原文如下:贵
8月13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黄勇等任免职的通知。其中,贵州省人民政府决定,李大旺任贵州省能源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姚彤宝正式任贵州省能源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23年6月起计算;谌毅业不再担任贵州省能源局副局长职务。
8月8日,贵州省能源局召开2024年第26次局党组会议和第14次局务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精神,国务院重要会议精神,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有关工作。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华主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碧雁、刘晓阳、姚彤宝,局党组成员李大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