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天津市住建委发布《天津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推广城镇建筑太阳能应用。工业园区、交通设施建筑、居住建筑及学校、医院、公共机构等公共建筑推广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推动智能微电网、“光储直柔”、蓄冷蓄热、负荷灵活调节、虚拟电厂等技术应用,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主动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进一步推动太阳能热水的规模化应用,鼓励学校、医院、旅馆等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推广太阳能集中热水系统;支持小城镇居民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农村太阳能技术应用。开展农村屋顶光伏计划,在静海、蓟州等区域选取4-5个具有光伏应用基础条件的镇建设整村、整镇光伏试点和储能站试点,到2023年,完成试点建设,推广试点经验,推动农房屋顶、院落空地、农业设施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持续扩大光伏应用范围。鼓励国有企业、有实力的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光伏投资、建设和管理,创新光伏租赁、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运作模式,争取政府贴息等政策支持,建立完善光伏项目收益分配制度与运管体系,到2030年,光伏项目规模进一步扩大。
原文如下:
《天津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城乡建设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美丽天津的重要领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落实市委、市政府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稳妥有序推进本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基础
天津市高度重视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等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天津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筑牢基础支撑。
1.建筑节能减排稳步推进
天津市在全国率先实施了新建居住建筑四步节能设计标准和公共建筑三步节能设计标准,积极推进新建建筑节能工作,截止2020年累计建成民用节能建筑面积超过5亿平方米。2007年起多措并举推动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同时打造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标杆,于2011年成为全国首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城市,于2017年获批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累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超过1亿方米,改造完成后既有城镇住宅中节能建筑占比达到了98%以上,节能改造工作成效显著。
2.绿色建筑发展位居全国前列
以中新天津生态城为引领,“十二五”期间推动于家堡金融区、新梅江居住区等10个片区开工建设,新建绿色建筑面积320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实现快速发展。“十三五”期间新建绿色建筑超过1.7亿平方米,实现了绿色建筑全覆盖发展;全市累计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337个,建筑面积达到3141万平方米,其中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320个,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17个。绿色生态城区示范效应显著,“中新天津生态城”获得国家首批“绿色生态城区运营三星级标识”,推动了国家生态城区建设管理的高水平发展。
3.装配式建筑发展基础夯实
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从政策、标准、产业等多角度、多环节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2015-2017年)实施意见》、《天津市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明确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基本建立了覆盖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安装全过程标准体系,形成有效技术支撑。积极推动试点示范项目和产业基地建设,建成15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其中静海区支持建立的“天津市现代建筑产业园”被住建部认定为园区类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十三五”期间实现了装配式建筑项目占当年新建开工量30%的目标。
4.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态势良好
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十二五”期间,滨海新区、蓟县、宁河县、静海县和大邱庄镇、河西务镇、芦台镇等“一区三县三镇”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为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市县,应用面积达到304万平方米。规模化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大力推动区域综合可再生能源站的建设,并将12层以下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的技术要求纳入强制性标准,实现可再生能源应用范围持续扩大,“十二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达到2206万平方米。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引领,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提升绿色低碳发展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工作原则
——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统筹城镇和乡村建设,注重短期“碳达峰”与长期“碳中和”协调发展。
——节约优先,降碳提效。实行全面节约战略,提高建筑能效水平,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
——创新引领,安全适用。强化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注重思路创新、方法创新、技术创新、机制创新。推动建筑用能低碳转型平稳过渡,促进建筑用能与能源供应、输配响应互动,确保建筑领域能源安全。
三、主要目标
2030年前,天津市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力争率先达峰。
“十四五”期间,建筑节能低碳水平进一步提高,逐步推行新建居住建筑五步节能标准,扩大超低能耗建筑规模,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试点示范取得积极进展;绿色建筑品质提升、装配式建筑普及推广取得显著成效;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建筑运行节能水平及智能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供热计量收费有序推进,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取得积极进展,建筑用能结构和方式得到优化;绿色农房建设、海绵城市、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效果。
“十五五”期间,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规模进一步扩大,高星级、高品质绿色建筑比例进一步提高,既有建筑能耗限额及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清洁、智慧供热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进一步提高,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建设方式实现绿色低碳转型。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城乡绿色低碳规划引领
1.优化城乡国土空间规划。科学规划国土空间,按照“三区两带中屏障”的国土空间格局和“一市双城多节点”的市域城镇格局,引导集约节约发展,优化公共资源布局。安全优先,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新建住宅建筑密度应小于30%、高度不超过80米。合理布局乡村建设,保护乡村生态环境,实现乡村绿色低碳化发展。根据各区城乡碳排放控制目标要求和产业结构情况,因地制宜推动建设领域碳排放梯度达峰。(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业农村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城乡绿化体系建设。推进京津冀城市群生态协同发展,统筹优化生态空间,加强环境基础数据共享,推进区域生态环境共治。加快推进“871”重大生态建设工程,加强七里海、北大港、团泊湖、大黄堡等四大生态湿地保护和修复,持续推进绿色生态屏障建设。以海河为中轴线,建设柳林生态中心、设计公园植物园链,打造“一河两心”的空间布局。开展城市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城郊生态绿地、绿化隔离地等建设,统筹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建设环城生态公园带,合理选择绿化树种,提高乡土和本地适生植物应用比例。加强立体绿化,推广新建建筑屋顶和垂直绿化,将垂直绿化纳入既有建筑改造措施,因地制宜选择绿化物种和绿化技术,充分挖掘建筑本体碳汇能力。充分借助自然条件、顺应原有地形地貌,实现环城区域与自然环境融合协调。开展绿色低碳村庄建设,提升乡村生态和环境质量。(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以中新天津生态城为样板,借鉴其在标准体系、适宜技术中取得的先进成果,建立针对绿色生态城区规划设计、绿色建造、运营等多个环节的管理与评价机制,促进区域绿色生态发展。继续积极发挥中新生态城的引领作用,以小区域的绿色生态试点示范带动大区域的绿色发展。在总结现有绿色生态城区创建经验的基础上,鼓励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理念,重点推进中德生态城、天津南站、津南葛沽等区域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进行低碳化建设运营,到2030年,建设完成2个绿色生态城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全过程,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方式,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全面推进《天津市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方案》、《天津市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和《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实施,开展社区道路综合治理、海绵化改造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有序推进社区充换电等基础设施绿色化建设;结合城市更新工程,开展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规范社区停车秩序,宣传绿色低碳用能方式,营造社区宜居环境;到2025年,基本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新建居住社区同步配建各类设施,城市居住社区环境明显改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不断健全,形成智慧、安全、绿色、低碳、宜居的社区环境;到2030年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提高到60%以上。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到2030年,力争60%以上的城市社区达到绿色社区创建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新建建筑节能低碳水平
1.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
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水平。建设绿色低碳住宅,积极发展中小户型普通住宅,限制发展超大户型住宅,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居住空间可适变性。规划设计阶段重点审查建筑体量、朝向、建筑间距以及日照、自然通风等被动式措施。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争取2023年颁布实施天津市居住建筑五步节能设计标准。施工图设计阶段重点审查围护结构保温性能和电梯、照明、冷热源系统等高效用能设备及可再生能源系统。分项计量要求纳入建筑验收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需明确建设一栋以上超低能耗建筑,开工建设超低能耗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10%。到2030年,累计建设超低能耗建筑面积力争达到300万平方米。引导中新天津生态城等重点区域开展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等试点,形成天津市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关键技术体系,到2030年,进一步提高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建设规模。(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加强高品质绿色建筑建设。积极推进京津冀协同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T29-204)实施,推进《天津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规程》(DBT29-255-2018)等相关标准修订。积极引导上下游产业链低碳健康化发展,推广绿色、低碳、健康技术应用,提升绿色建筑健康性能。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公益性公共建筑、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及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宅小区率先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力争达到30%;到2030年,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力争达到30%。(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绿色建筑全过程性能水平。严格执行《天津市绿色建筑管理规定》(津政令〔2018〕2号),规划资源部门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时,应当就绿色建筑要求征求同级住房建设部门的意见,将其作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并在相应通知书中注明‘有关绿色建筑的建设要求详见附件’。设计阶段加强绿色建筑专篇审查,施工阶段加强过程管理,严格控制设计变更,落实绿色建筑设计要求;严格执行《天津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规程》(DB/T29-255),结合建筑节能验收同步开展绿色建筑验收工作,未按照绿色建筑标准组织验收的,应当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制定天津市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明确房屋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验收方法,引导开发建设单位配合购房人做好验房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推进既有建筑低碳改造
1.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改造。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建立改造项目储备库。按照《天津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要求,在城市更新中融入节能、绿色、低碳的改造理念和技术,加快形成既有居住建筑低碳化改造与小区公共环境整治、适老设施改造、基础设施和建筑使用功能提升改造统筹推进的节能、低碳、宜居综合改造模式。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在满足基础类改造内容基础上,扩大完善类改造内容,对符合条件的小区内建筑进行节能改造。针对不同项目特点形成定制化、差异化的改造清单,推动门、窗、外墙、屋面等围护结构保温性能提升改造,推动公共区域高效照明及智能照明控制改造。综合运用市场化手段、维修基金等创新改造资金投入模式,重点改造能耗高、节能潜力大、降碳收益突出的部位,改造部分节能水平应达到现行标准要求。力争到2030年累计改造300万平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入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总结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示范经验,梳理成熟技术体系、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模式清单,持续推进既有公共建筑改造工作。全市公共机构、国有企业率先进行节能改造,优先改造建设年代早及能耗强度较高的建筑,医院类重点改造2005年之前建成的项目,旅店、商场类重点改造2010年之前建成的项目。基于不同类型建筑能耗特点挖掘节能潜力,对用能系统围护结构、高耗能设备和系统进行针对性的节能改造,推广使用高效照明器具、智能照明控制、高能效空调,推广应用电梯智能群控等技术。历史文化等保护类建筑,优先通过调整能源结构实现低碳化。持续开展公共建筑运行调适,加强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运行调适,鼓励酒店、学校、医院等大型公共建筑定期开展运行调适,促进调适项目机电系统能效在现有水平上提升10%。到2025年,再推动实施公共建筑能效提升150万平方米,到2030年,累计推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力争达到600万平方米,其中能效提升20%以上的建筑力争达到200万平方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市卫健委、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市文旅局、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1月22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推动新能源项目有序开发建设,加快建设古蔺、叙永风电项目,规划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促进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规模化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农业、园区、市政设施、公共建筑等资源,实施一批“光伏+”工程。加快探索光伏
4月15日,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南充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通知指出,提高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鼓励产业园区、大型建筑实施光伏建筑一体化。支持发展分布式光伏。扩大光伏在城市公共空间照明、景观照明等方面应用。因地制宜发
2024年3月1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光储办)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印发实施《安徽省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皖工信电子〔2024〕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相关阅读:安徽省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实
3月25日,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指出,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大力发展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宜装尽装光伏系统,鼓励建设“光储直柔”建筑。因地制宜推进中深层地岩热、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等供暖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7日,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印发《安徽省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按照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应用的原则,推动光伏发电系统与建筑有机结合,鼓励配置必要储能设施,在新建公共建筑、工业建筑、
3月4日,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该《措施》(试行)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苏州供电分公司等五部门联合下发。文件指出,到2025年底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0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和“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文件明确,“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应建设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系统,“光”是指在建筑场地内建设分布式、一体化太阳能光伏系统
3月20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和“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项目申报分为二期,其中,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5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以下为原文: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广东省建筑节能增效
3月18日,浙江温州市住建局关于印发2024年温州市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要点及目标任务书的通知。通知指出,扎实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力度,全面推动建筑光伏发展。新建建筑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建设应用工作的通知》(温住建发2
为进一步提升光伏“见板率”,拓宽建筑领域光伏应用场景,助推光伏建筑一体化产业发展,3月15日,常州市住建局在局机关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推进工作座谈会。常州市住建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经焱主持会议,全市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辖市区住建部门以及相关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
3月15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支持智能建造转型升级和既有建筑改造及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在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方面,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建民用建筑达到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福建省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宁德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到,加速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进风光水核等清洁能源与电化学储能一体化发展,实现新能源发电精细化运行与控制,源网荷储互动、多能协同互补、用能需求智能调控。
1月22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推动新能源项目有序开发建设,加快建设古蔺、叙永风电项目,规划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促进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规模化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农业、园区、市政设施、公共建筑等资源,实施一批“光伏+”工程。加快探索光伏
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印发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省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的通知,支持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支持各地开展锅炉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业炉窑综合治理、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级改造,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补助政策,省级财政统筹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结合任务完成情况
泸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碳达峰重点行动明确了10大专项行动40项工作任务。目标到2025年,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5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1.5%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14.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9.5%,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6.4%,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月22日印发《南宁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南住建〔2024〕157号),加快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提升绿色低碳发展质量,促进产业升级,确保南宁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南宁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城乡建设是碳排放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南宁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求,健全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加快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加快黑臭水体治理示范段建设,统筹推进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逐步提高各县(市)及镇级污水处理效能。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城镇污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24年4月18日发布《北京市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支持中央在京高校、市属高校加强绿色低碳学科建设,具备条件和实力的高校加快储能、氢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新材料、绿色化工、碳排放权交易、碳汇、绿色金融等新兴学科专业建设。鼓励碳中和交叉学科人
近日,宁德市三部门印发《宁德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指出,“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用能结构持续优化,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清洁电力供给体系加快构建。到2025年,研发、树立典型、推广一批节能减排效果显著的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及装备,建设一批节能降碳项目,筑牢工业领域碳达
4月15日,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湖州市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严控全市煤炭消费增长,新、改、扩建项目实施煤炭减量替代,严禁新建项目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厂。进一步调整用煤结构,控制压减印染、化工等产业用煤。实施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
四川开展《四川省工业领域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推荐目录》征集工作,征集范围聚焦四川省六大优势产业发展和工业碳达峰重点领域,围绕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纺、先进材料、医药健康等行业,重点征集节能降碳、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装备。详情如
四川印发《四川省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指出:“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优化取得明显进展,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建材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水平下降1%以上,水泥、玻璃、陶瓷等重点产品单位能耗、碳排放强度不断下降,碳排放总量控制取得阶段性成
天津市单体容量最大光伏项目正式并网发电,助力企业实现节能降耗。近日,位于西青区的苏美达能源天津新宇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正式并网发电,向天津市新宇彩板有限公司发出了“第一度绿色电能”。该项目由天津美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投资,总投资1亿元,于2023年9月开工建设,利用天津市新宇彩板有限公司约
日前,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青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推进太阳能、风能资源开发利用,公开发布新能源重点项目机会清单,推动750兆瓦集中式风电、大寺镇12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等重点项目建设。原文如下:各镇人民政府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2月6日,天津市发改委公布天津市2024年重点建设、重点储备项目清单,经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梳理,共包含39个光伏重点项目。项目详情如下: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24年重点建设、重点储备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各市级部门:为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压舱石”关键作
日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域管理与预警监测处发布《天津龙源南港海上光伏发电项目有关情况的公示》,项目位于天津南港工业区内,项目用海包括海上光伏场区和升压站。海上光伏场区位于南港工业区东南部围而未填的大港池中部区域,西侧距离现状围堤坡脚约190米;升压站位于东南角大港池的西侧陆域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12月14日,国电电力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国电电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天津新能源”)与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按照85%:15%股比合资设立的天津国电电力海晶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项目动态总投资29.89亿元,资本金比例20%,其余通过银行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11月7日,天津市工信局发布《关于做好天津市2024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的通知》,天津地区2024年电力市场化直接交易电量总规模暂定为365亿千瓦时(含绿电交易),区外机组交易电量上限为交易电量总规模的30%。根据附件《天津市绿电交易工作方案(2024年修订版)》,天津区域内具
11月27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支持绿色能源发展规范光伏发电产业规划用地(海)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详情如下:《关于支持绿色能源发展规范光伏发电产业规划用地(海)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印发了《关于支
日前,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支持绿色能源发展规范光伏发电产业规划用地(海)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新建、改建和扩建地面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TD/T1075-2023)要求,合理利用土地,符合集约用地要求。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
9月7日,天津市发改委公示拟纳入天津市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清单,共包含3个集中式光伏项目、7个集中式风电项目,总装机规模2384.1MW,其中光伏856MW、风电1528.1MW。详情如下:关于拟纳入天津市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的公示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风电、光伏
8月23日,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蓟州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按照分布式与集中式相结合,充分发挥蓟州区太阳能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开展农光、渔光、高速光伏、光伏+旅游等互补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促进产业与能源的深度融合。支持居民住宅、公共建筑、学校等位置布局屋顶光伏发
7月19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充分把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带来的产业发展新契机,聚焦能源革命、技术变革、产业升级和增量投资机遇,大力发展以风电、光伏、氢能和冷能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发展“储能+新能源”为基础的分布式智慧能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