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天津市住建委发布《天津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推广城镇建筑太阳能应用。工业园区、交通设施建筑、居住建筑及学校、医院、公共机构等公共建筑推广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推动智能微电网、“光储直柔”、蓄冷蓄热、负荷灵活调节、虚拟电厂等技术应用,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主动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进一步推动太阳能热水的规模化应用,鼓励学校、医院、旅馆等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推广太阳能集中热水系统;支持小城镇居民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农村太阳能技术应用。开展农村屋顶光伏计划,在静海、蓟州等区域选取4-5个具有光伏应用基础条件的镇建设整村、整镇光伏试点和储能站试点,到2023年,完成试点建设,推广试点经验,推动农房屋顶、院落空地、农业设施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持续扩大光伏应用范围。鼓励国有企业、有实力的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光伏投资、建设和管理,创新光伏租赁、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运作模式,争取政府贴息等政策支持,建立完善光伏项目收益分配制度与运管体系,到2030年,光伏项目规模进一步扩大。
原文如下:
《天津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城乡建设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美丽天津的重要领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落实市委、市政府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稳妥有序推进本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基础
天津市高度重视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等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天津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筑牢基础支撑。
1.建筑节能减排稳步推进
天津市在全国率先实施了新建居住建筑四步节能设计标准和公共建筑三步节能设计标准,积极推进新建建筑节能工作,截止2020年累计建成民用节能建筑面积超过5亿平方米。2007年起多措并举推动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同时打造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标杆,于2011年成为全国首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城市,于2017年获批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累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超过1亿方米,改造完成后既有城镇住宅中节能建筑占比达到了98%以上,节能改造工作成效显著。
2.绿色建筑发展位居全国前列
以中新天津生态城为引领,“十二五”期间推动于家堡金融区、新梅江居住区等10个片区开工建设,新建绿色建筑面积320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实现快速发展。“十三五”期间新建绿色建筑超过1.7亿平方米,实现了绿色建筑全覆盖发展;全市累计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337个,建筑面积达到3141万平方米,其中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320个,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17个。绿色生态城区示范效应显著,“中新天津生态城”获得国家首批“绿色生态城区运营三星级标识”,推动了国家生态城区建设管理的高水平发展。
3.装配式建筑发展基础夯实
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从政策、标准、产业等多角度、多环节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2015-2017年)实施意见》、《天津市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明确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基本建立了覆盖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安装全过程标准体系,形成有效技术支撑。积极推动试点示范项目和产业基地建设,建成15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其中静海区支持建立的“天津市现代建筑产业园”被住建部认定为园区类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十三五”期间实现了装配式建筑项目占当年新建开工量30%的目标。
4.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态势良好
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十二五”期间,滨海新区、蓟县、宁河县、静海县和大邱庄镇、河西务镇、芦台镇等“一区三县三镇”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为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市县,应用面积达到304万平方米。规模化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大力推动区域综合可再生能源站的建设,并将12层以下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的技术要求纳入强制性标准,实现可再生能源应用范围持续扩大,“十二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达到2206万平方米。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引领,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提升绿色低碳发展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工作原则
——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统筹城镇和乡村建设,注重短期“碳达峰”与长期“碳中和”协调发展。
——节约优先,降碳提效。实行全面节约战略,提高建筑能效水平,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
——创新引领,安全适用。强化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注重思路创新、方法创新、技术创新、机制创新。推动建筑用能低碳转型平稳过渡,促进建筑用能与能源供应、输配响应互动,确保建筑领域能源安全。
三、主要目标
2030年前,天津市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力争率先达峰。
“十四五”期间,建筑节能低碳水平进一步提高,逐步推行新建居住建筑五步节能标准,扩大超低能耗建筑规模,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试点示范取得积极进展;绿色建筑品质提升、装配式建筑普及推广取得显著成效;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建筑运行节能水平及智能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供热计量收费有序推进,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取得积极进展,建筑用能结构和方式得到优化;绿色农房建设、海绵城市、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效果。
“十五五”期间,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规模进一步扩大,高星级、高品质绿色建筑比例进一步提高,既有建筑能耗限额及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清洁、智慧供热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进一步提高,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建设方式实现绿色低碳转型。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城乡绿色低碳规划引领
1.优化城乡国土空间规划。科学规划国土空间,按照“三区两带中屏障”的国土空间格局和“一市双城多节点”的市域城镇格局,引导集约节约发展,优化公共资源布局。安全优先,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新建住宅建筑密度应小于30%、高度不超过80米。合理布局乡村建设,保护乡村生态环境,实现乡村绿色低碳化发展。根据各区城乡碳排放控制目标要求和产业结构情况,因地制宜推动建设领域碳排放梯度达峰。(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业农村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城乡绿化体系建设。推进京津冀城市群生态协同发展,统筹优化生态空间,加强环境基础数据共享,推进区域生态环境共治。加快推进“871”重大生态建设工程,加强七里海、北大港、团泊湖、大黄堡等四大生态湿地保护和修复,持续推进绿色生态屏障建设。以海河为中轴线,建设柳林生态中心、设计公园植物园链,打造“一河两心”的空间布局。开展城市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城郊生态绿地、绿化隔离地等建设,统筹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建设环城生态公园带,合理选择绿化树种,提高乡土和本地适生植物应用比例。加强立体绿化,推广新建建筑屋顶和垂直绿化,将垂直绿化纳入既有建筑改造措施,因地制宜选择绿化物种和绿化技术,充分挖掘建筑本体碳汇能力。充分借助自然条件、顺应原有地形地貌,实现环城区域与自然环境融合协调。开展绿色低碳村庄建设,提升乡村生态和环境质量。(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以中新天津生态城为样板,借鉴其在标准体系、适宜技术中取得的先进成果,建立针对绿色生态城区规划设计、绿色建造、运营等多个环节的管理与评价机制,促进区域绿色生态发展。继续积极发挥中新生态城的引领作用,以小区域的绿色生态试点示范带动大区域的绿色发展。在总结现有绿色生态城区创建经验的基础上,鼓励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理念,重点推进中德生态城、天津南站、津南葛沽等区域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进行低碳化建设运营,到2030年,建设完成2个绿色生态城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全过程,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方式,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全面推进《天津市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方案》、《天津市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和《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实施,开展社区道路综合治理、海绵化改造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有序推进社区充换电等基础设施绿色化建设;结合城市更新工程,开展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规范社区停车秩序,宣传绿色低碳用能方式,营造社区宜居环境;到2025年,基本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新建居住社区同步配建各类设施,城市居住社区环境明显改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不断健全,形成智慧、安全、绿色、低碳、宜居的社区环境;到2030年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提高到60%以上。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到2030年,力争60%以上的城市社区达到绿色社区创建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新建建筑节能低碳水平
1.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
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水平。建设绿色低碳住宅,积极发展中小户型普通住宅,限制发展超大户型住宅,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居住空间可适变性。规划设计阶段重点审查建筑体量、朝向、建筑间距以及日照、自然通风等被动式措施。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争取2023年颁布实施天津市居住建筑五步节能设计标准。施工图设计阶段重点审查围护结构保温性能和电梯、照明、冷热源系统等高效用能设备及可再生能源系统。分项计量要求纳入建筑验收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需明确建设一栋以上超低能耗建筑,开工建设超低能耗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10%。到2030年,累计建设超低能耗建筑面积力争达到300万平方米。引导中新天津生态城等重点区域开展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等试点,形成天津市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关键技术体系,到2030年,进一步提高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建设规模。(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加强高品质绿色建筑建设。积极推进京津冀协同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T29-204)实施,推进《天津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规程》(DBT29-255-2018)等相关标准修订。积极引导上下游产业链低碳健康化发展,推广绿色、低碳、健康技术应用,提升绿色建筑健康性能。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公益性公共建筑、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及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宅小区率先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力争达到30%;到2030年,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力争达到30%。(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绿色建筑全过程性能水平。严格执行《天津市绿色建筑管理规定》(津政令〔2018〕2号),规划资源部门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时,应当就绿色建筑要求征求同级住房建设部门的意见,将其作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并在相应通知书中注明‘有关绿色建筑的建设要求详见附件’。设计阶段加强绿色建筑专篇审查,施工阶段加强过程管理,严格控制设计变更,落实绿色建筑设计要求;严格执行《天津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规程》(DB/T29-255),结合建筑节能验收同步开展绿色建筑验收工作,未按照绿色建筑标准组织验收的,应当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制定天津市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明确房屋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验收方法,引导开发建设单位配合购房人做好验房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推进既有建筑低碳改造
1.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改造。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建立改造项目储备库。按照《天津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要求,在城市更新中融入节能、绿色、低碳的改造理念和技术,加快形成既有居住建筑低碳化改造与小区公共环境整治、适老设施改造、基础设施和建筑使用功能提升改造统筹推进的节能、低碳、宜居综合改造模式。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在满足基础类改造内容基础上,扩大完善类改造内容,对符合条件的小区内建筑进行节能改造。针对不同项目特点形成定制化、差异化的改造清单,推动门、窗、外墙、屋面等围护结构保温性能提升改造,推动公共区域高效照明及智能照明控制改造。综合运用市场化手段、维修基金等创新改造资金投入模式,重点改造能耗高、节能潜力大、降碳收益突出的部位,改造部分节能水平应达到现行标准要求。力争到2030年累计改造300万平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入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总结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示范经验,梳理成熟技术体系、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模式清单,持续推进既有公共建筑改造工作。全市公共机构、国有企业率先进行节能改造,优先改造建设年代早及能耗强度较高的建筑,医院类重点改造2005年之前建成的项目,旅店、商场类重点改造2010年之前建成的项目。基于不同类型建筑能耗特点挖掘节能潜力,对用能系统围护结构、高耗能设备和系统进行针对性的节能改造,推广使用高效照明器具、智能照明控制、高能效空调,推广应用电梯智能群控等技术。历史文化等保护类建筑,优先通过调整能源结构实现低碳化。持续开展公共建筑运行调适,加强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运行调适,鼓励酒店、学校、医院等大型公共建筑定期开展运行调适,促进调适项目机电系统能效在现有水平上提升10%。到2025年,再推动实施公共建筑能效提升150万平方米,到2030年,累计推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力争达到600万平方米,其中能效提升20%以上的建筑力争达到200万平方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市卫健委、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市文旅局、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11月20日,深圳市住建局公布了深圳市2024年度(第二批)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及“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名单,共计26个项目上榜,总装机容量9929.34kWp。详情如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24年度(第二批)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及“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
11月11日-11月16日,固德威智慧能源大厦揭幕盛典暨全球合作伙伴峰会在苏州隆重举行。来自海内外共计千余名嘉宾、合作伙伴先后出席为期一周的论坛和活动,大家共聚2500年历史文化名城,共探能源变革时代大势。低碳建筑全新征程在固德威智慧能源大厦揭幕仪式中,苏州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毛伟,苏州高新区党
日前,从桃都肥城传来一则喜讯,由赫里欧新能源(肥城)公司主导推进的青兰高速肥城南高速出入口迎宾墙BIPV项目,荣获2024年度BIPV项目卓越解决方案奖。这一殊荣的获得,犹如一石激浪,在业内外激起层层涟漪,引发广泛关注。事实上,这个项目的成功只是肥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上的其中一个成功探索
10月22日,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我市光伏建筑一体化推广应用的通知》,鼓励该市新建居住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并提出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系统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明确,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施工
10月1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浦东新区2024年第二批光伏发电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文件指出,申报范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在浦东新区范围内投资建成并网的单个装机容量不低于200千瓦(公共机构装机容量不低于50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临港地区及临港企业
10月9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宁波市建筑光伏系统建设技术细则》的通知,通知指出,经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专家评审,现批准发布,编号为甬DX/JS030-2024,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2025年1月1日后出让或者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建筑按该标准执行。《宁波市建筑屋顶光伏系统建设技术细则》(
9月27日上午,由西安碲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碲化镉发电玻璃光伏项目正式并网发电,这是西北地区首个在既有工业建筑上采用碲化镉发电玻璃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为工业园区的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借鉴。该项目位于西安市长安区长兴路92号长安酒业园区,依托既有建筑将1120块碲化
10月8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浦区重点用能和排放单位节能降碳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重点用能和排放单位应当积极开展能效对标和碳效评价活动,采取切实可行的节能减碳改造措施。鼓励重点用能和排放单位应用绿色低碳首台(套)装备。鼓励采用智能光伏产品,应用可再生能源热水技术
9月2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建筑用太阳能光伏系统支架通用技术要求(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原文如下: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建筑用太阳能光伏系统支架通用技术要求(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住
9月4日,滁州人大发布《滁州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公开征求修改意见。文件指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发展绿色电力资源,落实国家统一大市场要求,鼓励光伏发电项目有序开发建设,支持企业、开发园区分布式光伏等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促进绿色电力发电比例提升。绿电入市
9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强建筑光伏推广应用。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盟市要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光伏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出台有利于建筑光伏发展的机制和政策措施,加大要素支撑,协同推动自治区建筑光
阿塞拜疆当地时间11月15日下午,“节能降碳中国行动”主题边会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COP29)中国角成功举办。本场边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节能中心主办、国际合作中心协办,100余名来自中外相关机构、社会组织和企业界代表参会。博奇环保作为国内在环保领域成绩显著的企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州从化“零碳”国际赛车场利用“光储充一体化”,整合欧版充电桩、车棚光伏、BIPV幕墙和储能系统,通过自给自足的绿色电力,助力赛事场馆达到100%绿电,该项目将成为国内首个“零碳”国际体育赛事赛场,为全国探索碳达峰路径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节能降碳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通知,2024年节能降碳标准制修订工作重点方向为:(一)完善基础通用标准建设,进一步加强绿色低碳评价。开展《民用建筑节能审查项目碳排放评价指标》《绿色电力消费评价规范》《绿色电力消费核算和溯源技术导
近日,扬州市政府印发《扬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到2025年底全市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6.2万千瓦。完善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大数据、制氢等产业和清洁供暖、公共交通领域应用,实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健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机制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山西运城市绛县人民政府印发绛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按照集约化、规模化原则,重点建设晋南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基地。加快绛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开工建设,积极推进绛县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前征地移民手续办理、对外公路、施工供电工程等准备。积极推进新型储能试点示
在全球气候变化日益严峻的背景下,绿色低碳转型已形成全球共识和一致行动。为了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基础上,我国政府明确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的宏伟战略目标。作为社会发展的核心要素性部门和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来源,能源部门的高质量发展成为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5日,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政府印发《获嘉县“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和碳达峰碳中和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规划》指出,加快壮大新型储能产业体系:1.积极布局发展新型储能产业。依托新乡市电池研究院等技术研发优势,着力推动我县新型储能多元化技术和装备研发,培育
11月6日,陕西省工信厅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工业领域碳达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试点示范项目共包含七类,分别为工业领域绿色低碳技术试点示范项目、重点行业低碳技术改造试点示范项目、产业低碳协同试点示范项目、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试点示范项目、工业绿色微电网试点示范项目、“零碳或近零
近日,吉林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吉林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号为JL/TC55,主要负责开展省内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标准体系研究,承担省内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标准化技术支撑工作。与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8)工作领域相对应。第一届吉林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技术
11日,吉林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委员大会在长春举行。会议选举产生了标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表决通过了吉林省“双碳”标委会章程、工作细则及年度工作计划。会议指出,吉林省“双碳”标委会的成立,既是吉林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生态强省建设的
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这部法律共九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能源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源储备和应急、能源科技创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能源法规定,为了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11月15日,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做好天津市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的通知,包含《天津市电力中长期交易工作方案》、《天津市电力零售市场交易工作方案》、《天津市绿电交易工作方案》、《天津市独立储能市场交易工作方案》、《天津市电力市场履约保障凭证工作方案》。其中《天津市绿电交易工
11月19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4〕37号)。其中提到,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持续提升新能源占比,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力争达到11.7%,新能源发电量占全市用电量比重达到10%以上。原文如下: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
9月6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工业技术改造行动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针对航空、光伏、动力电池、生物发酵等生产设备整体处于中高水平的行业,鼓励企业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在石化化工、医药、船舶、电子等重点行
2024年8月6日,华北能源监管局前往国网天津宁河公司,召开分布式光伏并网专题座谈会,宁河区发改委、国网天津宁河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宁河区新能源发展、分布式光伏并网服务等情况介绍。今年以来,12398投诉举报热线反映分布式光伏接入的问题已经超过去年的总和,消纳容量告急的
近日,天津市宝坻区与中国德力西控股集团签署投资协议,标志着总投资100亿元的德力西10GWTOPCon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正式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据了解,宝坻区目前开展了以德力西光伏电池项目为链主企业的光伏产业链招商,已与十几家配套德力西光伏电池项目的上下游配套企业进行了洽谈,这也标志着德力西
一是明晰政策边界。积极与市发展改革委、供电公司等单位沟通对接,明确分布式和集中式光伏的边界区分以及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政策适用范围,加强产业指导,严守审批底线。二是精简备案流程。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涉及区域广、发电规模大、市场主体多的特点,创新推出“一家公司、一个项目、一次备案”模
天津市单体容量最大光伏项目正式并网发电,助力企业实现节能降耗。近日,位于西青区的苏美达能源天津新宇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正式并网发电,向天津市新宇彩板有限公司发出了“第一度绿色电能”。该项目由天津美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投资,总投资1亿元,于2023年9月开工建设,利用天津市新宇彩板有限公司约
日前,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青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推进太阳能、风能资源开发利用,公开发布新能源重点项目机会清单,推动750兆瓦集中式风电、大寺镇12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等重点项目建设。原文如下:各镇人民政府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2月6日,天津市发改委公布天津市2024年重点建设、重点储备项目清单,经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梳理,共包含39个光伏重点项目。项目详情如下: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24年重点建设、重点储备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各市级部门:为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压舱石”关键作
日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域管理与预警监测处发布《天津龙源南港海上光伏发电项目有关情况的公示》,项目位于天津南港工业区内,项目用海包括海上光伏场区和升压站。海上光伏场区位于南港工业区东南部围而未填的大港池中部区域,西侧距离现状围堤坡脚约190米;升压站位于东南角大港池的西侧陆域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12月14日,国电电力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国电电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天津新能源”)与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按照85%:15%股比合资设立的天津国电电力海晶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项目动态总投资29.89亿元,资本金比例20%,其余通过银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