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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能源供应改革,构建多元低碳保障体系
1. 提升清洁能源发展水平
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创新发展模式,扎实推进清洁能源项目建设,提升清洁能源利用规模。2025年,预计全市清洁能源消费总量达459.0万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比重达23.1%。
进一步扩大太阳能利用范围。深挖分布式光伏潜力。开展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利用城乡居民屋顶建设用户光伏;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特色小镇以及学校、商场等公共建筑发展“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积极开展新建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加快建筑屋顶太阳能热水器和光伏发电系统一体化应用。鼓励集中式光伏发展。利用荒山坡地、设施农业等用地标准化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超100万千瓦。同时,积极探索电化学储能、电动汽车参与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电热冷综合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设施发展,将“光伏+储能”作为能源碳达峰的重要路径。
有效提高生物质利用规模。根据生物质资源分布特性,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及垃圾无害化综合利用。保障金义新区农林生物质焚烧热电联产项目、东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利用一期项目、兰溪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永康市垃圾焚烧厂扩容项目以及磐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产,“十四五”期间生物质发电新增装机容量约16.8万千瓦。
深入开展气电增发行动。加快浙江中西部天然气发电厂项目建设,新建两套H级联合循环燃气机组,装机规模150万千瓦。推进镇海燃机迁建项目建设,新建一套9F联合循环燃气机组,装机规模49万千瓦,力争“十四五”建成投产。结合综合能源服务试点项目,探索分布式天然气综合利用。2025年末,天然气发电项目新增装机容量约200万千瓦左右。
积极推进抽水蓄能建设。提升电能质量和调节能力,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稳定,加快磐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争取“十四五”期间部分建成,推动浦江县白石源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力争“十四五”开工建设。
不断加快氢能示范应用。“十四五”时期,重点推进一批氢能应用示范设施建设,建成加氢站9 座以上,推进公交车、物流车示范运营,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达到500 辆以上,推进清洁能源制氢与储运、氢能分布式系统建设。
有序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做好地区地热能资源调查,鼓励利用浅层地热能资源进行供冷供暖。推广以热泵为主的地热能利用,建设地热能供热(供冷)规模化应用示范区,鼓励地热能利用与综合能源服务、康养、旅游、种植业等多领域融合发展。
2. 构建低碳能源基础设施
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提高电力系统对高比例新能源适应能力,主网方面,提高主网供电能力,新建潘村变、扩容吴宁变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扩容黄村变、仙桥变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建大坑变、黎明变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十四五”期间新增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1879公里、变电容量1012万千伏安;配网方面,以构建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灵活可靠、经济高效坚强配电网为目标,加快配电网和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作,切实提高供电服务质量,“十四五”期间新增110千伏以下输电线路6200公里、变电容量164万千伏安。积极探索能源互联网的发展,打造海量资源被唤醒,源网荷储全交互,安全效率双提升,适应高比例新能源接入消纳的新型电力系统。
完善油气基础设施。天然气方面,加快义乌萧山支线管网建设,实现我省天然气主干网互联互通。加快城镇配套管网建设,推动供气管网覆盖,基本完成供气管网“镇镇通”,积极推进农村管道燃气建设。加快建设金华LNG应急储备设施工程,推进天然气多点储备体系建设,落实天然气储备责任主体,主要燃气企业及地方政府分别形成年用气量5%、年均用气量3天以上的储备能力。油品方面,“十四五”计划建成金华兰溪油品仓储设施,新增汽柴油储存规模3.3万立方米。
加快能源领域新型低碳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数字能源管理决策平台,建设智慧电网、智慧电厂、智慧气网、智慧油网、智慧热网,实现能源统计分析、运行监测、项目管理等系统综合管理。积极探索电化学储能、电动汽车参与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电热冷综合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设施发展,推动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应用的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开展储能电站、“虚拟电厂”示范。将“可再生能源+储能”作为金华能源领域碳达峰的重要路径之一。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智能充换电服务,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能量和信息的双向互动,到2025年,新增公用充换电站128座,充电桩3300个。
3. 加快综合能源示范建设
加快能源供给转型,围绕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通过数字化手段推动横向“电热冷气水”纵向“源网荷储调”的多元能源形态协同转化、集中式与分布式能源协同运行的综合能源服务系统,重点围绕产业平台、城市新区、未来社区推进综合能源服务示范建设。
打造园区型综合能源服务基地。综合评估全市现有兰溪电厂、金华燃机等燃煤、天然气电厂周边产业集聚和用能需求,选取条件较为成熟的厂址开展改造型综合能源产业服务场景试点。以绿色、低碳、智慧、高效为目标,重点围绕园区能源、交通、建筑等领域开展多能互补、多元融合、协调控制的园区能源综合提升,有效保障园区用户用热、用电、用气需求,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比例。搭建园区智慧能源管理服务平台,有效串联智慧电厂、弹性电网、能源用户、充电基础设施等供需环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降低用能成本,实现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到2025年,基本实现产业园区(开发区)综合能源服务全覆盖。
建设城市型综合能源服务区。针对金华高铁新城、湖海塘新区等集中式能源供应设施服务未覆盖的产城融合发展空间,重点围绕冷热负荷大的文体、教育、医疗、酒店、冷链仓储等大型公共建筑区域,建设城市综合能源服务区。源端采用天然气、光伏、地热、生物质等形式实现清洁替代,用端通过电代油、电代煤等方式提高电气化水平;升级能源网络设施,实现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冷热电三联供、燃料电池、储能、充电基础设施等深度融合;以用户为中心,完善新业态、新模式、新应用,打造能源产输交易全链条。开发绿色金融服务实现碳交易,以能源的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碳中和城区试点建设。
谋划社区型综合能源服务点。重点围绕金义新区东湄社区和石泄社区、金华开发区山嘴头社区、义乌下车门社区、柳湖花园等省级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在建筑材料、采暖、能源供应、智慧用能服务等领域探索社区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创新能源互联网、微电网技术利用,推广近零能耗建筑,建设“光伏建筑一体化+储能”的供电系统、“热泵+蓄冷储热”的集中供热(冷)系统,优化社区智慧电网、气网、水网和热网布局,搭建社区综合能源资源智慧服务平台,打造社区型综合能源服务基地。到2025年,打造4个以上社区型综合能源服务点,推进零碳社区示范建设。
(二)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深化节能降碳消费模式
1. 推动生产领域节能增效
加快淘汰落后过剩产能。以能源利用效率提升为核心,以严控高能耗项目为抓手,严格执行环保、能耗、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已有“两高”项目进行重点监测,强化闭环化管理。着力控制区域内建材、纺织、铸造等行业产能,推动高能耗生产工序外移,有效减少能源消耗。通过抑制不合理生产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生产用能的绿色、节约、高效。
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发展。差别化分解双控目标,推动能源资源向优势行业、优势项目倾斜。持续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强化节能审查管理,研究制订严格控制新上“两高”项目的实施意见,从工艺技术、主要用能设备、节能措施等方面切实加强项目节能先进性审查,对超过标准的新上工业项目,严格落实产能和能耗减量(等量)替代、用能权交易等政策。
持续深化产业平台能效治理。全面实施“区域能评+产业能效技术标准”准入机制,研究落实单位能耗考核制度,制定重点区域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外的项目实行承诺备案管理。建立健全区域能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项目用能前置审查、项目验收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的全过程管理。分类推进重大平台综合评价,将年度能效综合评价结果纳入能源“双控”和“亩均论英雄”等考核内容,探索建立以综合评价结果为基础的激励机制。开展重大平台节能形势分析、预测和预警,定期发布评估报告。
大力推进工业用能绿色升级。加大传统产业节能改造力度,抓住碳达峰、碳中和产业结构调整机遇,以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为重点,以数字经济为引领,以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为重点,前瞻性布局新能源、节能装备等低碳新兴产业。推动重点企业开展能效对标,组织开展工业节能降碳改造,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化利用,建设一批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聚焦生态环境影响大、消费需求旺盛、对产业链供应链有重要影响的工业产品,加大绿色产品供给,引领和带动绿色消费。
进一步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按照国家和全省要求,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长。优先保障发电用煤,进一步压减非电领域煤炭消费量。优化燃煤热电布局,集中供热覆盖区域禁止新建、扩建分散供热锅炉,已建成的分散供热锅炉要在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后关停。严格控制非电重点耗煤企业煤炭消费量,减少直接燃烧及原料用煤。
2. 提高生活领域能效水平
提升需求侧响应水平。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推动“能效电厂”工程,探索居民用户参与模式,建立最高负荷3%~5%的电力需求响应库,提高需求侧节能响应能力。推进天然气需求侧管理。加快天然气用能大户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应用,提升能效管理水平。探索智慧用能新模式。完善“互联网+”智慧用能技术模式、组织模式及商业模式,促进区域内需求响应资源,提高分布式储能、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
推进城乡用能节能降碳。交通领域推进电动汽车、“纯电公交”、“绿色岸电”、普及应用;物流领域鼓励采用先进、节能环保型物流设施和装备,推广应用可循环的绿色包装和可降解的绿色包材;在住宿、餐饮等领域开展能源管理和节能改造,加大餐饮浪费行为制止力度,全面强化餐厨垃圾的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加强楼宇能效智慧管理。适度控制城市大型商业建筑建设规模,防止超出需求的过度建设。加强金义都市区核心区楼宇智慧能效综合治理,推动大型商业建筑在设计、建造、运营中充分利用各类自然条件和先进技术,支持开展冷热电联供应用和综合能源管理,有效降低建筑能耗。
3. 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强化建筑节能。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绿色施工。到2025年,实现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绿色建筑全覆盖,积极引导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建设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15个。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未来社区建设,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继续开展并扩大城市级的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建设工程,建立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制度。提高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推广力度,推进光伏、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逐步推广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
推进交通节能。实施交通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推进绿色公路建设,新开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全部按照绿色公路标准开展建设。鼓励新建和改扩建交通枢纽项目采用太阳能电池板、自然光照明、自然通风和遮阳等节能技术,推进零碳、低碳枢纽建设。加快专用充(换)电桩和公共充(换)电桩建设,支持个人自用充电桩建设。发展集约高效运输组织方式。加快构建绿色出行体系,全面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深入推动城乡公交一体化,构建多样化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提升现代化客运服务水平,提升绿色出行比例。发展清洁能源运输装备。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能耗的老旧营运货车、客船和老旧运输船舶。在更新纯电能源的基础上,鼓励购置氢燃料电池等新型公交车辆,提升城市主城区新增和更新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比例。
加强公共机构节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在公共机构节能方面的规定,实施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资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纳入市、县两级政府绩效考核,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探索公共机构能耗定额与财政预算机制挂钩,推动建立能源资源消费基准线和能耗定额标准。探索实施公共机构能源托管集中示范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公共机构用能效率。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优先采购使用绿色产品。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数智化水平,推动市、县两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三)推动能源技术创新,发展绿色智慧能源产业
扩大新能源汽车产业优势。充分发挥金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优势,依托氢途、零跑汽车等为代表的行业领跑企业,加速完善新能源整车制造、电机、电控、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制造的产业体系。
加快氢能产业发展。以推动氢能技术突破和产业培育为主线,科学布局氢能基础设施,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和人才团队培育,支持氢能终端产品推广应用。聚焦氢燃料电池,以技术突破和产业培育为主线,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发展关键零部件产业,逐步完善氢燃料电池产业链。
探索综合能源服务。依托金华数字产业发展,促进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探索实践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加快培育综合型能源服务商、节能服务平台和机构,逐步构建成熟的能源服务产业。
(四)推动能源体制改革,实现资源要素灵活配置
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贯彻中央有关精神,落实省级电力体制改革总体部署,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加快推进横店影视文化创意产业中心增量配网国家级试点项目,鼓励虚拟电厂、储能参与市场交易,发挥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作用。推动天然气体制改革。按照省级天然气改革总体要求,推进上下游直接交易改革,鼓励企业自主采购,参与海外资源采购保障气源供应。持续推进节能领域改革,完善用能权交易机制,深化“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改革”,强化负面清单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创新可再生能源发展,推广绿色电力交易机制,开展绿色电力积分试点。
健全节能减碳机制。强化能源领域碳排放总量、节能降耗、煤炭消费控制等约束性指标监督考核,形成促进能源清洁低碳发展的倒逼机制。加大企业节能考核力度,做好重点用能企业精准监管,加大节能执法力度,对不履行能源“双控”责任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紧抓“亩均论英雄”改革契机,对单位能耗增加值高的县(市、区)及市直开发区,在年度能源消耗总量指标上给予适当倾斜,优先保障发展用能。开展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交易试点,提高低效高碳行业用能和碳排放成本。
探索服务模式创新。能源服务由单一的热力、电力供应拓展到电、热、冷、气、污水及废弃物处理等。能源供应主体由热力公司、电力公司等公共事业机构转变为综合能源服务商,提供规划设计、建设到运营的全过程服务。通过多元化、专业化、定制化的综合能源服务,切实提高用户使用感受,降低用能成本。
创新绿色金融机制。强化绿色金融引领,探索搭建全方位的绿色金融制度框架体系。设立绿色金融专项基金,重点支持综合能源示范、可再生能源等绿色低碳项目。丰富绿色企业债、绿色金融债等产品,畅通直接融资渠道,积极推进绿色债券融资。鼓励发展绿色保险产品,设计推出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违约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到2025年,基本建立全市绿色金融体系,助力全市低碳绿色发展。
(五)加强能源互动合作,拓宽国际国内合作渠道
牢牢把握“一带一路”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的机遇,充分发挥金华市场、区位、交通、平台等优势,构建全方位、深层次能源合作新格局,不断拓展和深化国际、国内在电力产能、装备制造等能源领域合作,不断增强产业竞争优势。深化与东亚、欧洲经济圈国家在能源及关联产业领域的交流合作,能源产业强链、补链,为能源产业发展升级带来新机遇;深度融入长三角,不断强化G60科创走廊,强化与张江自主创新示范区、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临港新片等区合作,强化能源网络的互联互通,推行 “研发在当地,产业在金华”等“产业飞地”合作模式;加强与大型能源企业的战略合作,推进与各大能源集团在可再生能源、增量配电网试点等领域的合作;加强与大院名校、国家级研发机构合作,引进共建一批高质量产业创新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探索 “工作在当地,贡献给金华”的“科研飞地”合作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领
强化规划引导约束作用,协调推进规划落实,做好能源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交通及水利规划的衔接,促进能源项目科学布局,以项目促进规划实施,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及时组织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监督考核。
(二)加强政策支持
全面落实国家、省级各项支持能源发展的相关政策,从财税、投融资、土地、价格等方面制定实施促进能源加快发展的扶持政策。引导和推动数字能源、综合能源、分布式新能源及充电基础设施等新型业务健康发展。对生产效益低和落后高耗能企业依法依规实施用能要素差别化政策,建立有利于能源清洁发展、高效利用的碳减排价格体系。出台有利于碳减排的用能政策,引导能源生产和消费行为。加强投资政策和节能环保产业政策衔接,促进能源领域碳达峰。
(三)统筹项目推进
健全重大能源项目规划储备制度,落实政府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将项目建设任务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建立能源项目建设问题通报、反馈和跟踪督办制度,加大全市能源项目推进、日常督查和安全隐患检查力度。属地政府切实承担起征地、拆迁和政策处理的主体责任,积极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完善要素保障
建立和完善要素保障机制,统筹安排土地、资金、人才等各类资源要素,优先保障规划提出重点项目所需。加强财政预算和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引导和利用绿色信贷、绿色发展基金、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为绿色能源发展服务。大力引进和培养一批能源专业领域的高端技术人才,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
(五)强化安全生产
建立健全能源安全保护监管平台,完善感知端设施,建立各类能源设施数字化档案,建立应急抢险仿真模拟和应急抢险过程动态平台系统,提高应急处置效率。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协调处理监管区域内安全生产隐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媒体、手机微信等多种渠道普及能源安全生产常识,增强全社会能源安全生产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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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匈牙利政府提供的最新数据,匈牙利在2024年前10个月部署了约1.3GW的新光伏容量。匈牙利能源部在Facebook上发帖表示:“匈牙利的光伏增速已经连续第三年大幅超过1GW门槛。”2023年,该国安装了约1.6GW的太阳能发电容量。这一结果创下了匈牙利历年的纪录,是2022年新增产能的1.5倍多。截至2024年10月
11月28日,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电网公司获悉,随着近日云南省南华县陆家垭口光伏电站投产,云南省集中式光伏发电并网的装机容量突破3000万千瓦,占全省新能源总装机逾64%。据介绍,云南省目前集中式新能源装机4625万千瓦,是仅次于水电的第二大电源。2024年,云南省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开发
多项改革举措激发创新活力③改革最大的特点是直面问题、解决问题。基层是政策执行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做好各项工作的关键是落地在基层、落实靠基层。河北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资委和集团公司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战略部署,聚焦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围绕构建“1+4+N”新能源产业发展体系,在战
11月26日,河北沧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沧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到2025年,全市可再生能源总装机达到863万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达到62%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3%以上。原文见下:沧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
11月26日,河南中牟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中牟县新能源发展规划(2024-2030)(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规划提到,深挖分布式光伏发展潜力。在深入摸排的基础上,统筹全县可开发利用建筑屋顶资源,充分释放分布式光伏装机潜力。发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引领作用,率先利用建筑屋顶、立面、车
巴西近年来成为拉丁美洲的市场龙头,并进入全球前五大光伏市场。目前巴西的能源结构仍以水力发电为主,但受气候变化和旱季影响,水力发电带来供应不稳定的风险,加剧了能源短缺和电价上涨。为应对这些挑战,巴西政府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特别是巴西位处赤道附近,拥有充足的阳光,使其在光伏领域相
近期,光伏行业颇为“分裂”。本公众号在9月2日《光伏见底了吗?》中,曾提出光伏行业见底的两个层次,分别是业绩底和估值底,并分析了见底顺序的逻辑。三个月过去了,光伏行业颇为热闹,产业寒冬,资本市场却在系统性机会中一股暖流袭来,冷暖交替,现实与预期交错,五味杂陈。(来源:微信公众号“Mr
11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1~10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10月,太阳能发电装机新增容量20.42GW,1-10月太阳能发电装机新增容量181.3GW。截至10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31.9亿千瓦,同比增长14.5%。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7.9亿千瓦,同比增长48.0%;风电装机容量约4.9亿千瓦,同比增长20.3%
信用评级机构ICRALimited预测,受超80GW大型项目储备及太阳能电池与组件价格利好的推动,印度的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将在2026年3月达到250GW。根据中央电力管理局(CEA)数据,至2024年10月,印度累计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已增至203.18GW,同比提升15%。其中,太阳能光伏装机量占到92.12GW。ICRA预计,印度
据WoodMackenzie《2024漂浮光伏市场概况》报告显示,全球漂浮光伏(FPV)装机容量预计到2033年将增长至77GW(DC),其中亚太地区(APAC)将占据81%的份额,达57GW(DC)。亚太地区的增长主要由印度、中国和印度尼西亚驱动,这三个国家在2024-2033年期间预计合计新增31GW装机容量。欧洲的漂浮光伏发展受覆盖
德国联邦网络局(Bundesnetzagentur)统计,2024年10月,该国新注册的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为1.363GW,环比增长超过16%,但同比下降超过9%;1-10月,德国新增光伏装机容量为13.13GW。。在今年10月的新增容量中,EEG计划下新增了530.2MW(包括屋顶光伏),EEG招标计划下新增了425.8MW的地面光伏项目,另外
今年10月,位于安徽合肥市的合肥普尔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屋顶迎来高光时刻,屋顶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正式投产运行,四栋GMP厂房屋顶满铺的赫里欧生产的深蓝色的智能发电建材光伏瓦配套金色的瓦脊线,灼灼生辉,完整无缝的铺装在园区4栋医疗用品的超净化GMP生产车间屋顶,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注入了强
日前,宝鸡市首个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并网投用。该项目利用宝鸡高新区的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科技产业园生产厂房屋面,采用了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运营模式。该项目共有4座厂房,其中2座厂房屋面采用最新技术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模式建设,另外2座厂房屋顶采用支架上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近日,江苏一座设计独特的停车楼因其创新的建筑外立面设计引起广泛关注。这座建筑巧妙地将东方日升异质结伏曦光伏组件融入其外观设计之中,不仅为建筑增添了独特的科技感和现代美学,更通过光伏发电技术为建筑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能源支持。该项目的装机容量达857.28KW,预计将于2024年第四季度正式并网发
11月27日,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发布关于《拟纳入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的技术清单》的公示,光伏建筑一体化用大面积碲化镉发电玻璃、新型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光储直柔园区/社区微电网技术、分布式光伏接入配电网关键支撑技术及应用等列入清单。原文见下:关于《拟纳入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
11月20日,深圳市住建局公布了深圳市2024年度(第二批)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及“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名单,共计26个项目上榜,总装机容量9929.34kWp。详情如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24年度(第二批)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及“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
11月11日-11月16日,固德威智慧能源大厦揭幕盛典暨全球合作伙伴峰会在苏州隆重举行。来自海内外共计千余名嘉宾、合作伙伴先后出席为期一周的论坛和活动,大家共聚2500年历史文化名城,共探能源变革时代大势。低碳建筑全新征程在固德威智慧能源大厦揭幕仪式中,苏州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毛伟,苏州高新区党
日前,从桃都肥城传来一则喜讯,由赫里欧新能源(肥城)公司主导推进的青兰高速肥城南高速出入口迎宾墙BIPV项目,荣获2024年度BIPV项目卓越解决方案奖。这一殊荣的获得,犹如一石激浪,在业内外激起层层涟漪,引发广泛关注。事实上,这个项目的成功只是肥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上的其中一个成功探索
10月22日,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我市光伏建筑一体化推广应用的通知》,鼓励该市新建居住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并提出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系统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明确,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施工
10月1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浦东新区2024年第二批光伏发电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文件指出,申报范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在浦东新区范围内投资建成并网的单个装机容量不低于200千瓦(公共机构装机容量不低于50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临港地区及临港企业
10月9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宁波市建筑光伏系统建设技术细则》的通知,通知指出,经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专家评审,现批准发布,编号为甬DX/JS030-2024,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2025年1月1日后出让或者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建筑按该标准执行。《宁波市建筑屋顶光伏系统建设技术细则》(
9月27日上午,由西安碲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碲化镉发电玻璃光伏项目正式并网发电,这是西北地区首个在既有工业建筑上采用碲化镉发电玻璃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为工业园区的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借鉴。该项目位于西安市长安区长兴路92号长安酒业园区,依托既有建筑将1120块碲化
12月4日,浙江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次提前下达的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应优先足额补助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截至2025年底所发电量对应的补贴。对于剩余的其他光伏发电项目2022—2024年所发电量对应的补贴,按等比例方式拨付。原文
12月2日,浙江省平湖市发改局发布《关于平湖市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补充意见(意见征求稿)的公示》,结合该市实际,对前文件提出多项补充意见。其中,新增分布式光伏项目技改补贴,鼓励分布式光伏设备更新。支持并网容量在1兆瓦及以上的10年以上、转换效率在18%以下或者单片功
11月2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到,统调风电、光伏自愿参与中长期市场绿电交易,10%电量通过现货市场交易,90%电量(暂定)分配政府授权合约,执行政府定价;非统调风电、光伏自愿参与中长期市场绿电交易,其中分布式以聚
11月5日,浙江诸暨市发改局发布2023年度诸暨市新型电力系统项目补贴兑现情况。根据公示,2023年度列入《浙江省2023年新型电力系统试点项目计划》并完成建设且验收通过的诸暨市锦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以上级下达的资金为限给予财政补助政策,拟兑现奖励资金85万元。据了解,该源网
11月20日,浙江泰顺县仕阳镇150MW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开工仪式圆满举行。据悉,泰顺县仕阳镇150MW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为温州市新能源产业重大项目,总投资约7.56亿元,用地面积约5000亩,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可达2亿千瓦时。相较于传统的光伏发电,“茶光互补”既能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
11月14日,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函,文件指出,以打造新型能源体系先行市为主要目标,构建能源工作统一话语体系,全面统筹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做好项目谋划建设,去年完成电源、电网及新型储能项目投资65.69亿元;新增光伏并网容量85.05万千瓦,居全省
近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正式揭晓“浙江省未来工厂”培育试点名单,正泰新能凭借卓越的数字化、智能化生产体系,成功入选浙江省未来工厂试点名录,引领光伏智能制造迈向科技未来。浙江省未来工厂评选活动旨在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推动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展,提升省内整体
11月13日,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温州市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6条,主要是针对光伏组件安装高度、非自然人户用光伏、项目消防备案三个方面的建议。原文如下:关于《温州市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
11月13日,新昌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2022年度第二批非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奖补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显示,2022年在新昌县域境内建成运行的非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奖补金额达到4356384.8元。原文如下:关于对2022年度第二批非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奖补金额进行公示根据《关于印发新昌县2022年度非户用分布式光
11月12日,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补贴失败用户重新发放补贴情况,文件显示,经核定补发账户612户,其中非自然人12户,自然人600户,共需补发奖补资金561933.87元。原文如下: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补贴失败用户重新发放补贴情况公示根据《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绍兴市经济和
11月5日,湖州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州市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自2024年11月29日起实行。现解读如下原文如下:关于《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州市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为规范全市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保障电站和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依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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