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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光伏产业链2022年行动计划:年底综合产能达到20GW

2022-10-08 14:06来源:山西能源局关键词:光伏产业链光伏制造山西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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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山西省能源局、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山西省光伏产业链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十四五”期间,围绕光伏全产业链,打造新一代超高效光伏电池和组件等行业领先产品,补齐光伏材料和设备等配套环节,构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光伏产业集群。力争到2025年,光伏产业链发展质态全面提升、龙头企业加快培育、产业链条自主可控、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光伏产业链总产值超1000亿元,培育产值百亿级企业2-3家,十亿级企业6-8家,亿元级企业20家以上。

与此同时,《山西省光伏产业链2022年行动计划》印发,明确了产业链2022年发展目标。到2022年底,省内光伏制造产业综合产能达到20GW,省内光伏制造产业链营业收入突破100亿元。光伏制造产业链“l链长+链主”工作机制落地实施,产业链集群初具规模,产业链上下游的关键环节实现贯通,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培育一批“z专精特新”链上企业。

以下为政策原文:

山西省光伏产业链2022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工作安排部署,按照《山西省光伏产业链发展实施方案》,加快建设我省光伏制造产业链,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到2022年底,省内光伏制造产业综合产能达到20GW,省内光伏制造产业链营业收入突破100亿元。光伏制造产业链“链长+链主”工作机制落地实施,产业链集群初具规模,产业链上下游的关键环节实现贯通,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培育一批“专精特新”链上企业。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打造产业集群。依托长治、晋中、朔州、综改示范区和太忻一体化经济区等地区的产业基础,持续推动项目签约、开工、投产“三个一批”活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四大产业集群。在长治打造以电池、组件和拉晶切片为主,配套材料为辅的光伏产业集群;在晋中打造以组件为主、电池及光伏玻璃等其他配套为辅的光伏产业集群;在朔州打造“低碳硅芯”产业集群;在综改示范区和太忻一体化经济区打造以高效电池为核心,以硅料、拉晶切片为配套的产学研一体化产业集群。(省工信厅、省能源局牵头,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国资运营公司、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省太忻一体化发展促进中心、中来股份等分工负责)

(二)持续强化产业优势。充分发挥四大集群现有产业优势,在建设中来年产16GW高效单晶电池、年产20万吨工业硅及10万吨高纯多晶硅,潞安年产4GW大尺寸高效电池,晋能年产3GW太阳能高效组件等一批光伏电池和组件项目同时,通过智能制造提升整体工序智能化衔接、全数字化信息化管理水平,促进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省工信厅、省能源局牵头,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县政府、中来股份、各链上企业等分工负责)

(三)精准补齐短板弱项。发挥中来股份、潞安太阳能等“链主”、“链核”企业的牵引作用,重点针对硅料、拉晶切片等产业链缺失和薄弱环节拓展强化,促进产业链延链补链。硅料环节,重点在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布局建设工业硅和高纯硅料联合体项目。拉晶切片环节,在长治建设拉晶切片升级改造项目。配套产业环节,培育本土钢边框、新一代光伏支架、光伏玻璃、金刚线、专业设备等配套产业。(省工信厅、省能源局牵头,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县政府、中来股份、各链上企业等分工负责)

(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开展技术攻关,加大科研投入,积极开展高效电池等技术创新项目,与中科院、高等院校及全球领先的研究机构深度合作,加强N型高效技术研发与量产工艺储备,布局钙钛矿技术研发,为产业链可持续生态化发展注入强劲动能。(省科技厅牵头,省工信厅、中来股份、各链上企业等分工负责)

(五)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把产业链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及团队作为引进方向,对引进的高端人才比照我省《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意见》给予奖励;通过设立专家咨询组、专家委员会等方式加快高端人才引进,集聚一批亟需人才;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创新型人才及团队积极性。(省工信厅牵头,省财政厅、省能源局、省科技厅、省教育厅、中来股份、各链上企业等分工负责)

(六)实施精准招商引资。聚焦产业链的弱链、断链、缺链环节,绘制重点产业链招商图谱,凝聚政府、产业园和“链主”企业招商合力,依托光伏发电研讨会等平台开展光伏专题系列招商活动,灵活运用产业联盟资源,高效精准开展产业链招商,积极引进逆变器、胶膜、背板、有机硅、银浆、焊带、边框、支架、玻璃等先进配套产能,完善光伏制造产业链。(省商务厅、省投促局牵头,省工信厅、各市县政府、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省太忻一体化发展促进中心、中来股份等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落实“部门分工协作、属地主体责任、重大项目服务、问题解决办理、工作调度督导”工作闭环管理机制;市县两级政府要落实好属地主体责任,坚持主动对接、靠前服务;省直相关部门按部门职能做好行政审批、要素保障、减税降负、科技创新、招商引资、市场拓展等工作。(省工信厅、省能源局牵头,工作专班成员等分工负责)

(二)落实支持政策。落实我省已出台的实施市场主体倍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等政策,用好各类支持政策,统筹引导用地、用能、资金、人才等各类要素资源向光伏产业链汇集,推进建链延链补链强链,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省工信厅、省能源局牵头,工作专班成员等分工负责)

(三)做好服务支持。构建产业链专家咨询、运行监测、公共服务等综合支持服务机制,成立产业链专家咨询组,为链上企业提供智力支撑;实施“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持续提高各环节审批效率。(省工信厅、省能源局牵头,工作专班成员等分工负责)

(四)强化跟踪评估。积极跟踪光伏产业链推进情况,定期进行阶段性评估,检查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分析行动计划实施效果,及时查找和解决问题。对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建立和更新名录清单,完善推进机制,保证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顺利实施。(省工信厅、省能源局牵头,工作专班成员等分工负责)

附件:光伏产业链工作专班组建方案



山西.jpg

扫码查看:《山西省光伏产业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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