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9月1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1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结果的通报》,就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责任权重、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非水电责任权重、重点地区光伏、风电利用小时数以及特高压线路输电情况、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区)落实情况给出相关数据,并以此作为各地区2022年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和并网运行的基础数据。
通报显示,202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实际消纳量为24446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29.4%,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全国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11398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13.7%,同比增长2.3个百分点。
据统计,30个省(区、市)中,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超过80%以上的1个、40-80%的7个、20-40%的12个、10-20%的10个;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超过20%以上的7个、10-20%的15个、5-10%的7个、5%以下的1个。
在光伏实际利用小时数方面,内蒙古I、II类地区、新疆I类地区、青海II类地区、陕西榆林、延安、黑龙江、辽宁、河北(承德、张家口、唐山、秦皇岛)、山西(忻州、朔州、大同)实际利用小时数同比2020年全部下降。其中河北II类地区降幅最高,甘肃II类地区则增幅最高,2021年全国光伏实际利用小时数最高为新疆I类地区的1597小时。
在光伏利用率方面,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8%,与上年基本持平。新疆、西藏等地光伏消纳水平显著提升,光伏利用率同比分别提升2.8和5.6个百分点。
全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结果的通报
国能发新能〔2022〕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科学评估各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状况,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和《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能新能〔2016〕54号)、《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150号)、《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等文件,我局委托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汇总有关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和运行监测数据,形成了《2021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以下简称监测评价报告)。
现将监测评价报告予以通报,以此作为各地区2022年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和并网运行的基础数据。请各地区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作出积极贡献。
国家能源局
2022年8月27日
附件:2021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
2021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
一、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总体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容量10.63亿千瓦,同比增长约13.8%,占全部电力装机的44.8%;其中,水电装机3.91亿千瓦(抽水蓄能0.36亿千瓦)、风电装机3.28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06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3798万千瓦。202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2.48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9.7%;其中水电发电量1.34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16.0%;风电发电量6556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7.8%;光伏发电量3259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3.9%;生物质发电量1637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0%。
二、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
202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实际消纳量为24446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29.4%,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全国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11398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13.7%,同比增长2.3个百分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704号)公布的2021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综合考虑各省本地生产、本地利用以及外来电力消纳情况,经核算,除西藏免除考核外,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了国家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甘肃和新疆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实际完成情况较最低消纳责任权重分别低2.6个和1.8个百分点;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了国家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最低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新疆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实际完成情况较最低消纳责任权重低0.6个百分点。
据统计,30个省(区、市)中,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超过80%以上的1个、40-80%的7个、20-40%的12个、10-20%的10个;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超过20%以上的7个、10-20%的15个、5-10%的7个、5%以下的1个。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责任权重完成情况如表1,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非水电责任权重完成情况如表2。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随着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国家提出能源低碳转型战略目标,发展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以解决或缓解全球能源和气候危机。根据国际能源署发布的《2023年可再生能源》报告,2023年,全球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07吉瓦,累计装机容量较前一年增加50%。可再生能源在全
受近期天气多变影响,按照华北电网要求,岱海发电公司二号机组于3月28日11时25分停备,3月29日16时26分并网,深入参与华北电网调峰,以适应华北电网间歇性、随机性、波动性需求。面对此次启停调峰,岱海发电公司高度重视,各部门通力合作,精准把控机组启停时间节点。在机组启停过程中,严格按照重大操
可再生能源电量消纳,到底该由谁负责?——新能源市场研报(2024年3月)(来源:中能传媒能源安全新战略研究院作者:伍梦尧)行业动态可再生能源电量消纳,到底该由谁负责?市场价格跟踪春节以来,我国太阳能级多晶硅市场成交均价基本保持平稳。业内预计,受下游需求恢复影响,3月全国多晶硅产量有望环
3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负荷管理实施细则印发。政策提出,建立并完善与电力市场衔接的需求响应价格机制。根据“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市场损益分摊机制,所有需求响应资金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具备条件时,视情况通过实施尖峰电价、拉大现货市场限价区间等手段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印发了《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问:《办法》印发的背景是什么?答: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于2007年9月1日印发施行《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5号
3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召开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和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性,紧密结合国资央企实际,研究具体贯彻落实举措,更好发挥中央企业主力军作用,为筑牢国家能源安全屏障作出更大
3月1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持续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加强绿色低碳技术推广,组织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推进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构建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建立健全
2月2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首次将储能与电网调峰、智能化调度并列,作为推动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的关键支撑,和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内容。文件提到,推进储能能力建设,做好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建设,推进电源侧新型储
1月26日,广东省能源局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我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连续可靠供应,确保可再生能源机组优先发电,努力实现弃水电量显著减少,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全额消纳。原文如下: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我省可再生能源电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1月25日,云南省能源局发布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沈学龄提出意见建议的答复。根据答复,云南省能源局下一步工作将主要从四方面进行:一是加快新能源开发建设。加强省级统筹,逐一梳理新能源项目开工、投产清单,逐一协调推动落实,确保2024年新能源新开工投产各1
1月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案件案由规定》政策解读。《政策解读》表示,《案由规定》严格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权责清单为依据,并参照《国家能源局权力和责任清单》体例结构,按照行业管理、电力监管、电力安全监督管理顺序进行逐项表述。重点修订完善了三个方
4月2日,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发布2024年2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2月光伏发电利用率93.4%,风电93.7%;1-2月光伏发电利用率95.7%,风电96%。原文如下: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
3月4日,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发布2024年1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光伏发电利用率98%,风电98.3%。原文如下: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4年1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3年11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11月30日,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发布2023年10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10月光伏发电利用率97.5%,1-10月达到98.2%。原文如下: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3年10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
10月24日,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发布河南省2023年9月份电力供需情况。截至9月底,全省装机容量13292.80万千瓦,同比装机增加1632.78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537.09万千瓦,占比4.04%;火电装机7308.96万千瓦,占比54.99%;风电装机2040.62万千瓦,占比15.35%;太阳能装机3406.14万千瓦,占比25.62%。原文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3年8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8月31日,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发布7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7月,光伏发电利用率达到98.7%、风电98.4%。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南、重庆、四川、广西、海南13省光伏利用率达到100%。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
8月1日,2023年6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发布,6月光伏发电利用率达到98.7%、风电97.7%。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重庆、四川、广西、海南13省光伏利用率达到100%。值得注意的是,6月西藏弃光率22.8%,光伏利用率仅有77.2%,1-6月为75.5%。原文如下:根据《国家能源
7月3日,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官微发布2023年5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5月光伏发电利用率达到98.3%,其中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南、重庆、四川、广东、广西、海南13省光伏利用率达到100%。值得注意的是,5月西藏弃光率24.5%,光伏利用率仅有75.5%,1-5月为75.1%。原文
5月1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1-4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1-4月光伏新增装机48.31GW,较去年同期增长186%。今年4月新增光伏14.65GW。截至4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26.5亿千瓦,同比增长9.7%。其中,风电装机容量约3.8亿千瓦,同比增长12.2%;太阳能发电约4.4亿千瓦,同比增长36.6%。1-4月份,全国发
近年来,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快速发展,湖南新能源发电占比逐年提升。截至2022年底,湖南电网风电光伏装机容量占总装机容量比重达到26%,集中式光伏达到光伏并网容量的59.2%,光伏年利用小时达到1008小时,创历史新高,新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超过20%,电量占比突破10%,出力占用电负荷的比重最高
4月2日,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公布了2024年2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具体来看,2月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为93.4%,环比下降4.7%。值得关注的是,这也是光伏利用率首次跌破95%。事实上,早在2018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政策中,首次提出把弃电
3月4日,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发布2024年1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光伏发电利用率98%,风电98.3%。原文如下: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4年1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3年11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12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推荐要求能源利用效率高,电能利用效率原则上应达到《数据中心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40879)中的2级及以上水平,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高,积极利用储能、氢能等技术。全文如下:工业和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3年8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8月31日,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发布7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7月,光伏发电利用率达到98.7%、风电98.4%。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南、重庆、四川、广西、海南13省光伏利用率达到100%。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
8月1日,2023年6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发布,6月光伏发电利用率达到98.7%、风电97.7%。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重庆、四川、广西、海南13省光伏利用率达到100%。值得注意的是,6月西藏弃光率22.8%,光伏利用率仅有77.2%,1-6月为75.5%。原文如下:根据《国家能源
7月13日,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金博股份,1、公司股价跌幅近70%,有何稳定股价措施?公司公告了回购但进展较为缓慢并回购规模较小,如何提振投资人信心。2、公司主要产品系列产能及利用率如何?近期在手订单情况如何?3、定增募投项目最近进展及是否可实现当时披露的预期收益率?7月17日,金博
7月3日,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官微发布2023年5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5月光伏发电利用率达到98.3%,其中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南、重庆、四川、广东、广西、海南13省光伏利用率达到100%。值得注意的是,5月西藏弃光率24.5%,光伏利用率仅有75.5%,1-5月为75.1%。原文
4月24日,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官微发布2023年2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2月光伏发电利用率达到98.9%,其中北京、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广西、海南14省光伏利用率达到100%。值得注意的是,2月西藏弃光率26.9%,光伏利用率仅有73.1%,1-2月为72
2月13日,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发布2022年12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具体来看,12月份光伏利用率为98.8%,1-12月光伏利用率为98.3%。原文如下: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2年12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