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8月16日,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宁夏枢纽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发布,其中提到,支持中卫数据中心集群和其他有条件的数据中心建设“绿电园区”,加快布局实施一批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光伏电站等项目。
大数据、云计算等企业享受自治区降低优势产业用电成本政策,鼓励通过电力直接交易、财政补贴等方式,稳定中卫数据中心集群内数据中心企业的到户电价。对于数据中心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给予补贴。支持数据中心全电量优先参加电力直接交易,鼓励风力、光伏等新能源发电参与交易。
原文如下: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宁夏枢纽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
宁政办规发〔2022〕1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数字中国、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各项部署,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宁夏枢纽、国家(中卫)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建成国家“东数西算”示范、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国家级数据供应链培育“三大基地”,全力打造“西部数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一、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宁夏枢纽支撑能力
(一)强化统筹布局。优化宁夏枢纽数据中心布局,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原则上布局在中卫数据中心集群范围内。加强数据中心的前置审查管理,自治区实行窗口指导,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支持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宁夏通信管理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二)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宁夏枢纽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国家算力基地支撑保障能力。制定中卫数据中心集群发展规划,加快完善“九通一平”及防洪等配套设施建设,建设产业功能区和生活配套设施。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一般债券资金,支持数据中心集群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对于企业在集群内实施的产业园、园中园等基础设施项目可参照执行。(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中卫市人民政府)
(三)保障建设用地。加快宁夏枢纽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土地手续办理,简化审批流程,享受自治区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政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自治区单列,应保尽保。中卫数据中心集群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照不低于中卫市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但不得低于该项目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有关费用之和。(责任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四)提升网络质效。自治区财政部门研究制定流量补贴政策,对接入国家(中卫)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的企业在运营初期给予一定补助。交换中心运营补助由中卫市财政支持。支持电信运营商将中卫数据中心集群网络节点层级升级为骨干网络节点,优化建设与其他枢纽节点之间的骨干直连网络,实现更高质量数据传输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宁夏通信管理局,中卫市人民政府)
(五)降低算力成本。对于在区内注册的独立核算企业使用集群内数据中心算力服务的,服务费用按照合同金额给予30%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宁夏通信管理局、财政厅)
(六)推广绿电应用。支持中卫数据中心集群和其他有条件的数据中心建设“绿电园区”,加快布局实施一批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光伏电站等项目。积极支持宁夏数字公司、数据中心企业采用绿电直供、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方式参与绿电市场交易和“绿电园区”建设。畅通绿色电力采购渠道,建立绿色电力碳排放抵消机制,鼓励企业积极购买绿色电力。(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七)降低用电成本。大数据、云计算等企业享受自治区降低优势产业用电成本政策,鼓励通过电力直接交易、财政补贴等方式,稳定中卫数据中心集群内数据中心企业的到户电价。对于数据中心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给予补贴。支持数据中心全电量优先参加电力直接交易,鼓励风力、光伏等新能源发电参与交易。(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八)满足用水需求。数据中心生产用水按服务业类用水管理。加快已入园企业用水权确权,水权交易市场不能满足新入园企业用水时,由自治区统筹周转保障。(责任单位: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中卫市人民政府)
(九)保障能耗指标。加大用能统筹,对宁夏枢纽重大项目优先办理能评。积极向国家争取中卫数据中心集群重大项目能耗单列。各市制定能耗用能方案,确保数据中心建设能耗全额保障。(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二、构建新型算力体系,打造一流数据中心集群
(十)支持重点项目。对于获得国家枢纽节点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照最高不超过国家补助资金额度的10%进行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于符合国家专项要求,但未获国家资金补助的,给予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十一)强化能效管控。对于在区内注册的独立核算企业,投资1亿元以上、采用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标准新建的数据中心,实测年均PUE值低于1.2的,按数据中心建筑面积给予最高不超过100元/平方米奖励,每户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数据中心PUE值首次降低到1.2的,每节约1吨标准煤给予最高不超过300元补助,每户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宁夏通信管理局、财政厅)
(十二)优化算力调度。支持数据中心运营企业将云资源接入自治区统一算力集成调度平台,按照纳入集成调度的算力规模,给予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优先支持区内企业接入并使用自治区统一算力集成调度平台,当地政府根据算力使用规模给予适当补贴。(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十三)拓展信创应用。加大信创企业扶持力度,重点加强基础芯片、自主指令集的产学研及配套产业建设,大力扶持推广区内信息技术创新应用产品。对基础软硬件实现国产化率90%以上的数据中心,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党委机要局、科技厅、财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十四)鼓励整体交付。支持中卫数据中心集群内注册的数据中心企业采用模块化(含服务器、交换机等设备及相关软件)方式建设,单机架功率在6kW以上,每年直接产生及支撑业务带动产值不低于30万元的,每一模块化机架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0元补助,每户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中卫市人民政府)
三、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促进数字经济蓬勃发展
(十五)支持“飞地”经济。鼓励各地市合作共建重大项目,发展“飞地”经济,按照采购规模,对产值、投资等经济指标探索在产销两地进行分成核算。鼓励企业在东部地区设立数字经济“飞地”,组织开展“飞地”示范园区认定,对于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支持,遴选部分区内企业免费入驻“飞地”园区。(责任单位:自治区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宁夏税务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十六)提升产业集聚。以宁夏枢纽高质量建设牵引一批高科技、绿色创新型产业集聚,支持大数据、云计算相关企业向大数据产业集聚区聚集。自治区开发区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积极支持大数据产业园区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十七)增强发展动能。对落户我区大数据、云计算等优势企业,三年内可按实际投入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支持来宁落地的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参与自治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企业参与宁夏数字公司和数字产业子基金组建。(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国资委、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宁夏证监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十八)培育优质企业。经权威机构认定的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国内行业细分排名前30位的大数据、云计算龙头企业,在宁夏设立全国性总部、区域性总部或功能性总部,实际完成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且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的落户奖励。鼓励本地企业开展算力服务,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年营业收入超30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区内注册的大数据、云计算企业,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上市的,每户企业逐步给予分阶段奖励100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科技厅、商务厅、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宁夏证监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十九)发展数字产业。组织开展自治区数字经济示范园区认定,对于通过认定的园区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充分发挥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引导作用,重点支持“六新六特六优”产业数字化应用场景及产业链上下游制造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二十)鼓励研发创新。鼓励企业开展大数据、云计算和软件技术基础研究,对突破核心关键技术,有研发创新产品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研发投入30%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自治区信息化领域示范点示范项目、优秀产品、解决方案等,按其软硬件实际投资完成额,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财政厅)
(二十一)培育创新载体。鼓励引导大数据企业创办新型研发机构,自治区对新型研发机构研发投入、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等给予补助。国家级科研机构、一流大学和创新实力强的大型企业来宁设立数字经济分院分所、技术转移中心等研发和成果转化机构的,设立整建制机构的给予投资总额30%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设立分支机构的给予投资总额30%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二十二)强化标准引领。鼓励企业、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单位积极参与算力服务、数字经济等领域的标准制定,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经费补助;对参与制定标准的单位按照主导制修订同类标准补助额度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对获得“企业(团体)领跑者”标准的主要编制单位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二十三)加大基金支持。发挥自治区政府投资基金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基金作用,按市场化方式支持宁夏枢纽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自治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共同设立数字产业子基金,建立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资体系,满足大数据、云计算企业在不同阶段的发展需求。(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四)探索数据交易。优先鼓励具备数据交易、算力交易和数据流通全栈技术体系和落地能力且参与东部地区大数据交易所建设的优质企业落地宁夏,与区内企业共同组建西部大数据交易中心。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支持银川市开展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试点工作。(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银川市人民政府)
(二十五)构建数据大脑。推进建设一体化数据决策大脑、城市数据大脑、行业大脑和沿黄流域生态大脑等智慧化平台。积极推动试点示范应用,对入选的典型案例按项目投资规模给予最高不超过30%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宁夏通信管理局、财政厅)
(二十六)高效利用资源。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对服务器等再生资源进行绿色化、循环化利用,新建年利用量1万吨以上的项目,每利用1吨服务器等再生资源给予最高不超过10元补助,每户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完善要素资源保障机制
(二十七)鼓励技术引进。企业在宁夏枢纽建设过程中引进先进科技成果及关键设备并应用的,按照不超过技术合同交易额或有关股权折算金额的30%给予补助,同一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促成大数据技术交易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介机构,按照技术交易额,给予每年不超过2%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二十八)扩大信贷规模。加大大数据、云计算企业信贷支持,对资信良好、成长性好且经营规范的,按照不超过人民银行上一年度12月份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础利率的60%给予贷款贴息,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首贷最高300万元、续贷最高500万元的信贷支持,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首贷最高500万元、续贷最高1000万元的信贷支持。(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二十九)落实税费减免。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云计算企业,可享受国家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免征3年,对首次认定有效期满后当年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减半征收3年。在区内投资兴办、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条件的大数据、云计算企业,除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外,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所得纳税年度起计算优惠期,实行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三免三减半”。在宁投资新办且从事国家鼓励产业的企业,其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自用房产的房产税实行“三免三减半”。(责任单位:宁夏税务局、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十)积极招才引智。对区内注册并纳税的大数据、云计算优势企业,加大对聘用高管和核心技术人才财政支持力度。对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每月发放5000元补助并发放安家费26万元,对全职引进的重点院校重点学科全日制硕士每月发放3000元补助。对优秀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各单位可与其签订预引进协议,承诺毕业后在宁夏服务不少于5年,自治区人才经费每人每年给予3万元、2万元资助,连续资助1年—3年。企业柔性引进人才每年累计来宁工作2个月以上,在宁夏枢纽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经评估按所付薪酬的30%,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助,最长可补助3年。(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三十一)加强人才培育。鼓励我区高校开展与大数据相关的研究性教育,引进国内知名的大数据企业、研究院与我区科研院所、高校深化合作,培养大数据创新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合作建立教学实践和培训基地,成功创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基地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1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三十二)强化组织实施。宁夏枢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宁夏枢纽建设工作,各牵头单位具体负责落实,确保本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设立宁夏枢纽专家委员会,支持专家委员会依法依规开展调查研究、决策咨询、政策建言等工作,为宁夏枢纽建设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发展改革委,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政策执行期间,如遇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收集北京地区参加跨省跨区多年双边绿电交易意向(发电企业与售电公司)的通知,通知显示,因北京市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未正式发布,请各经营主体充分考虑交易风险,自愿参与申报。本次收集经营主体与锡盟二期、山西地区新能源企业签订含2025年的多年交
11月20日,全国首个绿电碳汇联合服务工作站在北京正式启用,在国内首次实现市场化用户绿电绿证、碳配额及“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一体化、全链条服务。北京绿电碳汇联合服务工作站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由北京经开区、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和北京绿色交易所共同成立。该服务工作站
截至11月19日,新疆年内绿电交易电量52.98亿千瓦时,突破50亿千瓦时,为去年全年交易规模的3.6倍。其中,省间绿电交易规模32.22亿千瓦时,疆内绿电交易规模20.76亿千瓦时,均创新高。今年以来,国网新疆电力充分发挥“两个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作用,创新交易机制,加快绿电市场建设,推动绿电交易规模取
11月20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绿电碳汇联合服务工作站正式启动,是国内首个绿电绿证、碳配额和ESG一体化服务工作站。据了解,绿电碳汇联合服务工作站将提供以下几方面的服务:一是绿电交易服务。通过搭建绿电交易平台,工作站将为企业提供绿电交易对接、绿电证书核发、绿电使用监测等服务,帮助企业降
新型电力系统概念提出至今已有三载,源、网、荷三大要素在系统内部的功能角色深刻重塑。它们之间,紧密交织、相互依存,又彼此牵绊,共同编织电力系统转型升级的复杂图谱。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前沿阵地与示范窗口——浙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观察、理解乃至借鉴这一转型进程的独特视角。国家能源局发布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北京市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征求意见稿)》《北京市2025年绿色电力交易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北京市2025年绿色电力交易方案(征求意见稿)指出:参与本市绿色电力交易的经营主体包括:售电公司、电
记者从安徽电力交易中心了解到,截至11月20日,安徽今年的绿电交易电量突破100亿千瓦时,达105.71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逾30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超700万吨。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结合安徽新能源发展,组织开展绿电市场机制研究,走访调研安徽省内出口型、高载能企业,深入了解企业绿电需
2024年10月,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12.32亿个。其中,风电5.30亿个,占43.01%;太阳能发电1.97亿个,占16.02%;常规水电3.92亿个,占31.84%;生物质发电1.09亿个,占8.83%;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378万个,占0.31%。截至2024年10月底,全国累计核发绿证35.51亿个。其中,风电13.23亿个,占37.25%;太阳能发电
2024年10月,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12.32亿个。其中,风电5.30亿个,占43.01%;太阳能发电1.97亿个,占16.02%;常规水电3.92亿个,占31.84%;生物质发电1.09亿个,占8.83%;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378万个,占0.31%。截至2024年10月底,全国累计核发绿证35.51亿个。其中,风电13.23亿个,占37.25%;太阳能发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12月份交易相关安排。通知提到,本月先后开展绝对价格月度交易、多日(周)交易。月度交易层面,包括双边协商、集中竞争交易、发电侧合同转让、绿电双边协商、绿电集中交易等品种;多日(周)交易层面,开展周双边协商交易、多日分时段集中竞争交易。具体
11月15日,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做好天津市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的通知,包含《天津市电力中长期交易工作方案》、《天津市电力零售市场交易工作方案》、《天津市绿电交易工作方案》、《天津市独立储能市场交易工作方案》、《天津市电力市场履约保障凭证工作方案》。其中《天津市绿电交易工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21日,广东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推动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30年)》(以下简称《计划》)的通知。《计划》指出,拓展综合利用场景。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城市商业体、综合体、居民区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场所,依托光伏发电、储能和充电基础设施等推广光储充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云南省以零碳园区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园区绿色发展水平。2024年4月,云南省印发首批零碳园区建设名单,分别是安宁产业园区(新能源电池片区)、曲靖经开区、玉溪高新区、楚雄高新区(云甸片区)、祥云经开区。目前,5个零碳园区建设亮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21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四川省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到2027年,布局合理、算网融合、算电协同、算用相长的全省算力一体化协同发展格局初步构建,以通用算力、智能算力、超级算力为核心的多元
11月5日,浙江诸暨市发改局发布2023年度诸暨市新型电力系统项目补贴兑现情况。根据公示,2023年度列入《浙江省2023年新型电力系统试点项目计划》并完成建设且验收通过的诸暨市锦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以上级下达的资金为限给予财政补助政策,拟兑现奖励资金85万元。据了解,该源网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11月20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海洋局)发布通知,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1.4286公顷(非耕农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地,作为隆化县200MW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光伏部分)项目建设用地。并要求隆化县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
近日,位于福建厦门供电公司集美供电服务中心的“源网荷储”一体智慧停车楼绿色微电网示范项目成功并网送电,正式投入使用。该项目将原有室外停车场改建为两层共9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并在车棚顶面铺设太阳能光伏板,还配套建设了储能及智慧照明终端等设施,使电能实现就近消纳。项目投运后,光伏发电量
近日,由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信息化专业委员会主办的“2024电力行业信息化年会”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本次年会以“乘×数而来,智+享电力”为主题。在本次年会上,华为携最新的基于fgOTN(细颗粒光传送网)技术的电力通信网解决方案亮相,致力于为电力打造骨干网更宽、配用电覆盖更广、台区更透明的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1月18日,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征收土地公告,共涉及10个村,详情如下: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征收土地公告沙沟镇哈尔胡洞村及有关农户: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用地于2024
11月1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算力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发展规划》),提出积极推动算电协同和多能互补发展,提升电力与算力协调输送能力。科学整合源网荷储资源,统筹布局算力、电力基础设施,推动算力中心积极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光伏发电、风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河南省算力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4—2026年)的通知,其中提出,推动算力与电力协同发展。统筹算力中心发展需求和新能源资源禀赋,积极推动算电协同和多能互补发展,提升电力与算力协调输送能力。科学整合源网荷储资源,统筹布局算力、电力基础设施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福建厦门市“源网荷储”一体智慧停车项目成功并网送电,标志着厦门地区首个“源网荷储”一体智慧停车楼绿色微电网示范项目正式投入使用。“源网荷储”一体智慧停车项目投资约350万元,由火炬新源电力公司投资、建设、运营。项目投用后,通过光伏发电和储能技术,项目每年可产
11月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正式下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储能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明确支持超过4h及以上的大容量、安全、高效储能建设,新能源企业与该类储能签订租赁合同时,按其功率的1.2倍折算配储规模。通知还强调要严格执行弃电优先控制。增量新能源项目应在首次并网前完成储能配置工
10月28日,宁夏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宁夏电力现货市场第四次结算试运行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区内已参与中长期交易的公用燃煤发电企业、参与中长期交易的集中式新能源场站。直流配套电源、自备电厂(含绿电替代新能源场站)、水电、燃气、生物质、分布式新能源企业不参与本次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发电曲
9月2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的通知,通知指出,前期各地(区)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建设和项目谋划工作的通知》(宁发改碳减排〔2024〕275号)要求,于2024年6月20日前已申报的示范项目,对照本通知要求仍符
9月9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下达我区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重点行业绿电使用比例的通知,其中提出,2024年我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34.3%,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30%,以实际消纳的物理电量核算。各市场主体承担消纳责任权重任务分解如下:第一类市场主体:售电企业
8月1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下达我区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重点行业绿电使用比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按国家相关要求,重点行业绿电使用比例责任主体以电解铝为主,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以绿证核算,绿电使用比例为34.3%,2024年只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2024年8月1日,宁夏隆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常鹏飞,注册地位于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公司经营范围含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等。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由
8月1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负荷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进行中)。其中提到,国网宁夏电力综合研判分析电网承载能力,当存在影响电网供电质量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风险时,可对低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取限制出力等措施,相关调度措施应做到公平、
7月3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储能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要严格执行弃电优先控制。2022年1月1日后并网的增量新能源项目配储租赁到期后未续租的,视同不满足配储要求,不符合并网条件,在重新完成配储前暂停调用。2021年12月31日前并网的
近日,宁夏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加强海原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设计流程,确保各阶段设计方案满足相关标准规范明确的设计深度;设计方案发生重大变更时,要进行充分论证评估,必要时重新开展勘察设计审查。项目所利用的建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发布2024年1-5月份全区能源生产情况。其中,1-5月份,全区工业发电量955.2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增速比1-4月份加快2.0个百分点。其中,火力发电量690.56亿千瓦时,增长6.7%。水电、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量267.59亿千瓦时,增长13.8%。原文见下:2024年1-5月份全
6月24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召开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评估会议。按照国家能源局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评估工作要求,2024年6月21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了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评估会议,对中宁县、惠农区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进行评估。石嘴山市发展改革委、中卫市发展改革委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