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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降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
1.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以“三线一单”为抓手,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以智能科技产业为引领,以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为重点,以装备制造、汽车、石油化工、航空航天等优势产业为支撑,推动冶金、轻纺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明确工业领域低碳转型路径和重点任务,推动石化、化工、钢铁等重点行业领域减污降碳。探索绿色低碳发展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区、工业园区、企业建设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试点,打造一批国家级绿色低碳高水平示范园区、污染物和碳“双近零”排放标杆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源头减量,夯实绿色制造能力。分期分批推进“双超”“双有”“超能耗限额”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引导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重点行业、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开展整体审核模式试点。按照国家部署安排,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开发一批绿色产品,建设一批绿色工厂,培育一批绿色园区,打造一批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到2025年,绿色制造示范单位达到300家以上。推动产业园区实施循环化、节能低碳化改造,推动园区企业内、企业间和产业间物料循环,实现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聚焦重点行业,提升利用处置能力。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实现可追溯、可查询。统筹市域范围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布局,加强与周边省市的跨区域合作,共享利用处置能力,进一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体系建设。充分利用铁路、海运能力,推动固体废物跨区域输送,培育综合利用产品区域联动市场。鼓励冶金、建材等企业利用现有冶金窑炉、水泥窑协同处置化工等行业的固体废物,提高固体废物对工业生产原(燃)料的补充和替代作用。加大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力度,推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转型,全市主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统筹融合,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合理布局废旧物资回收站点,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试点建设,加强废旧物资分拣中心规范建设,支持龙头企业与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合作,推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实施废钢、废塑料、废纸等再生资源行业规范条件管理,培育一批示范企业。鼓励探索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型固废高效回收利用模式,积极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电产品等再制造。(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提升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1.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现农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优先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引导、支持和鼓励农业生产者采用节水、节肥、节药、节能等先进种植养殖技术,探索建立种养加销一体、农林牧渔结合、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的现代复合型循环经济产业体系。优化种植业生产布局,适度扩大“两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种植面积和生产规模,推动标准化农田建设。严格依法依规落实限养区、禁养区管理要求,坚持规模化推进、标准化提升的原则,高质量完成国家下达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任务。发展绿色渔业,推进标准化池塘建设,改善养殖水域生态环境,推广绿色生态养殖新模式。加强西青区、武清区等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提高农业固体废物利用能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各涉农区因地制宜开展秸秆“五化”利用,确保天津市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推进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完善各涉农区农膜回收网点设置,到2025年,全市农膜回收率不低于85%。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依据《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的职责分工,探索建立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区域性无害化集中处理场,严厉打击销售病死畜禽。(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1.源头减量,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强化日常收运管理,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装置,科学选址建设生活垃圾转运站,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创建,到2023年底,全市示范街镇比例达到60%;到2024年底,全市各街镇均达到示范街镇标准;到2025年底,生活垃圾分类成效进一步巩固。因地制宜选择适合农村特点和农民生活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快递企业绿色采购制度,通过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的包装产品使用比例每年提升10%。开展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污染现状监测调查。(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合理布局,加快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完善可回收物收运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合理布局可回收物回收网点,鼓励通过固定回收、流动回收、智能回收等多元化方式,提高可回收物回收水平。推动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优化现有布局,保障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处理。强化再生资源回收台账管理,利用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再生资源信息平台,实现再生资源企业、城市环卫、社区居民等各主体间的数据连接。鼓励开展二手商品交易平台建设,完善二手商品在线交易体系。鼓励社区、学校、商业中心等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活动,促进闲置物品的交易和流通。(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补齐短板,推动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既有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宝坻区、蓟州区、宁河区、滨海新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处理能力可满足全市厨余垃圾处理需求。做好园林垃圾收集,及时规范清运处置,禁止焚烧枯枝落叶。推动规划建设区域大件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示范项目,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处理体系。持续保持全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实施关停生活垃圾填埋场环保改造工程,推动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逐步进行封场和生态修复,持续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管理,妥善解决渗滤液问题,实现雨污分流。鼓励采用生物质利用、厌氧消化、好氧发酵等处置模式,推动污泥资源化利用,探索将部分燃煤电厂、水泥窑协同处置方式作为污泥处置的补充。(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1.推动绿色建筑优质发展。积极推进京津冀协同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编制及实施,推动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绿色设计,2022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80%,到2025年,达到100%。深入推动绿色建筑优质发展,持续扩大星级绿色建筑规模,鼓励星级绿色建筑建设;在中新天津生态城、南站商务区等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开展绿色建造试点工作;持续推进原有绿色生态城区项目建设,新建1~2个绿色生态城区,引导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规范化发展。完善推广应用机制,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扩大绿色建材应用规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负责)
2.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业化发展。优先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加快装配式建筑试点建设,在城市核心区全面推行装配式建筑。推行标准化设计,减少异型和非标准部品构件,逐步提高标准化程度。稳步提高装配化装修比例,鼓励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项目率先采用装配化装修,引导商品住房项目采用菜单化装配化装修。加强建设装配式建筑构件、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培育一批设计、生产、施工、研发、运维、培训等全产业链的装配式建筑龙头骨干企业,提升行业发展水平,保障装配式建筑实施能力。健全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保障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负责)
3.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研究完善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技术工艺和管理措施,在建筑建造行业推动建筑垃圾“原地再生+异地处理”,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推动多渠道综合利用建筑垃圾,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应用,推动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领域大量利用经处理后的建筑垃圾。积极推动落实天津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十四五”规划,推动环城四区、新五区、滨海新区等区建设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天津市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布局,逐步消除临时堆放点位,实现临时堆放点全市域清零。(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全力打造天津特色“无废城市”
1.推动京津冀“无废城市”协同建设。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主动服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主动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加快构建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汽车制造等重点产业链,促进相关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进京津冀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和运输结构,逐步降低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区域联动、联合防治、应急协作、执法协同等机制,定期交流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开展区域固废资源化、绿色低碳等关键技术攻关,推动制定京津冀区域协同的绿色标准,促进区域绿色低碳协同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委、市交通运输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提升中新天津生态城“无废城市”建设品质。全力实施“生态城市升级版”和“智慧城市创新版”双轮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推进中新生态城“无废城市”建设,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建立“以人为本、兼顾节能环保”的绿色建筑运营管理模式,扩大零能耗建筑技术的应用规模,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比重达到22%。发挥数智效能,持续推动固体废物智慧化监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城市固体废物管理全场景、全品类覆盖,实现与智慧信用评价体系的有效融合,为“城市大脑”综合高效决策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加速推进“无废城市”展示基地建设,打造国际“无废城市”交流展示窗口,提升天津的国际影响力。(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负责)
3.推动子牙经开区再生资源全产业链条建设。围绕园区内废旧机电、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塑料、废旧动力电池5条再生资源产业链,补齐上下游链条,形成基本闭环。引导再生资源企业与生产企业、经销商、维修企业等共建回收利用体系,拓宽回收渠道。加大再生资源先进加工利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力度,提高行业机械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推动拆解产物资源化利用,补齐精深加工环节链条短板。推进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再生资源公共交易平台建设,破除交易壁垒。到2025年,基本形成循环经济全产业链和交易服务体系,打造落实“双碳”战略部署的循环经济发展新模式。(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多点打造“无废细胞”,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大力倡导“无废”理念,面向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开展全面立体的“无废城市”宣传教育,营造全市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研究制定“无废细胞”创建标准和评估指标,结合“光盘行动”、生活垃圾分类、塑料污染治理等,有序推进无废机关、无废社区、无废学校、无废商场、无废餐馆、无废酒店、无废景区、无废医院、无废企业、无废集团等“无废细胞”建设,定期组织开展评估工作,验收通过后授予“无废细胞”称号,到2025年“无废细胞”创建覆盖全市,以点带面推动天津市“无废城市”建设。(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教委、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保障能力
1.完善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体系。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推动天津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立法进程,持续完善强化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等相关管理政策措施,深化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生产者责任延伸、跨区域处置生态补偿等制度创新,提升综合管理效能。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的管理体制机制,相关部门联动推进各项工作,有效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建立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完善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再生资源等统计范围、口径、分类和方法。实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增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透明度。(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务局、市统计局、市交通运输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技术体系。持续推动天津市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各类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利用处置技术成果共享与转化。重点开展生活垃圾综合利用、装配式建筑工业化创新、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电子废物资源化、有机废弃物资源化等关键技术研发,突破废旧金属、废塑料、退役动力电池等产品智能分选与高值利用、固体废物精细拆解与清洁再生等关键产业化技术,推动废物资源化技术工程示范及产业化。重点研究和示范推广废酸、工业污泥、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和污染环境防治适用的低碳排放技术,建立完善环境保护技术验证评价体系。探索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一体化协同治理解决方案。鼓励参与国家固体废物相关标准制定。(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市场体系。大力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的绿色贷款和绿色证券支持力度。优化市场营商环境,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根据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差别化收费制度。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谋划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项目,争取国家财政资金和预算内投资支持。加强“无废城市”建设的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和商业模式探索。鼓励各区政府加大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危险废物市域范围内跨区域转移处置补偿机制。(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水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固体废物环境信息管理,打通多部门固体废物相关数据,形成高效监管格局和服务模式,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制定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标准,健全环境信用评价体系,推动将工业固体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和利用处置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或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实行环境信用评价。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集体审议制度,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依法依规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全面禁止进口“洋垃圾”。加快开展区域内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督促和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固体废物排污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加强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固体废物相关管理培训,提升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天津海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一)明确工作举措。主城区(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河东区、河北区、红桥区)、东丽区、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疆保税港区、中新天津生态城,科学编制区级“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重点任务责任清单,于2022年8月底前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其余各区制定“无废细胞”建设实施方案,于2022年12月底前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二)组织开展建设。各区政府是“无废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有力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调配技术力量,建立“无废城市”建设专家库和技术帮扶组,为各区提供技术指导。
(三)开展评估总结。建设期间,每年年底前,各区政府对本地区“无废城市”建设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评估总结,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并于次年1月底前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成效评估,形成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并于次年3月底前报送生态环境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层面建立“无废城市”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设立专门工作组,指导协调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各区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及协调机制,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制定年度重点任务责任清单,切实强化监管。
(二)抓好工作落实。制定“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估机制,将“无废城市”建设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促进各区“无废城市”建设相关部门持续高效开展工作。根据评估情况,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明显的区域,在安排相关项目时优先予以支持。
(三)加大政策引导。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责,统筹运用相关政策,积极引进和引导各类社会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无废城市”建设,优先保障区域固体废物集中处置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加大各类资金整合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
(四)强化科技支撑。完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加大科技创新服务力度,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完善科技人才培养机制,激发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建立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机制。采取揭榜挂帅、定向择优、定向委托等方式,鼓励科研院所发挥专业优势,加强与产废、利废和资源循环利用装备制造企业衔接,加大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与装备自主创新研发,推动提升成果转化产业化服务能力。
(五)抓好宣传引导。面向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宣传,用好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环境教育基地等各类阵地平台,发挥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积极作用,结合“六五环境日”、“节能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宣传“无废城市”建设的重大意义,做好政策解读,普及基本知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提高公民节能环保意识,促进行为节能,形成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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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25年第一季度天津地区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公告。详情如下:2025年第一季度天津地区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公告为促进天津市分布式电源科学有序发展,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依据《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DL/T2041-2019)、《关于进
近日,随着市域津静铁路光伏项目成功并网发电,龙源电力天津公司“轨道+”光伏项目投产容量累计达28.37兆瓦,是目前全国规模最大的轨道分布式光伏项目,助力天津市构建绿色交通网络和低碳高质量发展。该项目遵循“因地制宜、清洁高效、分散布局、就近利用”的原则,充分利用市域地铁二号线、四号线、五
1月2日,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提到,支持新能源发展。围绕先进新型电池(锂电池、半/全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氢燃料电池等)产品及关键材料,高效光伏产品、风电整机及关键部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近日,由泰达南港集团所属天津南港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红旗路门禁72kW光伏发电及储能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南港光储项目”)顺利落成。据悉,南港光储项目是南港工业区首个光储一体化项目,也是天津经开区首个工商业分布式光储一体化项目。项目中的光伏系统采用“
近日,大港油田北大港23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在海滨街举行开工仪式,标志着该项目进入实质性的实施阶段。据了解,大港油田北大港23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作为天津市2023年第二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重点项目之一,于今年8月份完成公司注册,顺利落地海滨街,其中包括港西、3号塘、马西、港东等4
12月12日,天津市发改委就《天津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提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应依法依规办理各项建设手续并取得电力接入批复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未批先建”。未在年度开发建设方案规定时间内完成核准的风电项目,自动调出开发建设方案。未在承诺时间内实
11月25日,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10月发电装机及分类型总体情况和发电总体情况,总装机容量2768.9974万千瓦,发电量549012.444万千瓦时。其中,太阳能发电投产容量120490.51千瓦,退役总量5247千瓦,总装机容量6664838千瓦,发电量62514.3459万千瓦时。详情如下:
11月15日,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做好天津市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的通知,包含《天津市电力中长期交易工作方案》、《天津市电力零售市场交易工作方案》、《天津市绿电交易工作方案》、《天津市独立储能市场交易工作方案》、《天津市电力市场履约保障凭证工作方案》。其中《天津市绿电交易工
11月19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4〕37号)。其中提到,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持续提升新能源占比,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力争达到11.7%,新能源发电量占全市用电量比重达到10%以上。原文如下: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
9月6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工业技术改造行动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针对航空、光伏、动力电池、生物发酵等生产设备整体处于中高水平的行业,鼓励企业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在石化化工、医药、船舶、电子等重点行
2024年8月6日,华北能源监管局前往国网天津宁河公司,召开分布式光伏并网专题座谈会,宁河区发改委、国网天津宁河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宁河区新能源发展、分布式光伏并网服务等情况介绍。今年以来,12398投诉举报热线反映分布式光伏接入的问题已经超过去年的总和,消纳容量告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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