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7月25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提出,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形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达到48%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58.9%,森林蓄积量达到6.2亿立方米;具备条件的地区、行业和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为全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的控制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5%左右,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达到54%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59%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6.6亿立方米;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达峰后碳排放稳中有降。
到2050年,新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持续提升,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成,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生态文明高度发达,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境界
原文如下:
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精神,扎实推进我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以科技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坚持科学降碳、精准降碳、依法降碳、安全降碳,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形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达到48%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58.9%,森林蓄积量达到6.2亿立方米;具备条件的地区、行业和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为全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的控制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5%左右,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达到54%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59%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6.6亿立方米;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达峰后碳排放稳中有降。
到2050年,新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持续提升,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成,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生态文明高度发达,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境界。
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三)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引领。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强化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市县规划的支撑保障。加强规划间衔接协调,确保各地区各领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主要目标、发展方向、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协调一致。
(四)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区域布局。持续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抓住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的重大机遇,携手港澳共建绿色低碳湾区。高质量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强化绿色低碳发展导向和任务要求,统筹有序推进各地区碳达峰、碳中和。
(五)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推广绿色积分、碳积分等激励机制。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持续加强绿色低碳宣传教育和培训,推进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加快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格局。
三、强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业固碳增效。深入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六大工程”。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谋划布局卫星互联网、人工智能、超材料、可控核聚变等未来产业。加快商贸流通、信息服务等绿色转型,提升服务业低碳发展水平。
(七)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产业规模。新建、扩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两高”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替代。未纳入国家有关领域产业规划的,一律不得新建改扩建炼油和新建乙烯、对二甲苯、煤制烯烃项目。鼓励和支持“两高”项目通过“上大压小”、“减量替代”、“搬迁升级”等方式进行产能整合。新上“两高”项目能效水平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八)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积极培育低碳零碳负碳新业态、新模式和新产业,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打造一批绿色低碳产业示范基地。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打造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物联网、区块链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
四、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九)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统筹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做好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节能审查与能耗双控的衔接,建立用能预算管理制度,对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完成形势严峻的地区实行项目缓批限批、能耗等量或减量替代。强化节能监察和执法,加强能耗及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标分析预警。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
(十)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坚持节能优先,持续深化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提升数据中心、新型通信等信息化基础设施能效水平。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和目标责任。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打造能效“领跑者”。
(十一)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积极稳妥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持续淘汰煤电落后产能,适度提高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大力遏制油品消费过快增长,油品消费“十五五”时期达峰并稳中有降。发挥天然气在能源低碳转型过程中的支撑作用,提升天然气供给能力和利用水平。强化风险管控,做好能源低碳转型过程中安全稳定供应和平稳过渡,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基础上推动传统能源逐步退出。
(十二)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打造粤东粤西两个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适度发展陆上风电。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积极发展光伏发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积极接收省外清洁电力。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
(十三)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优化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加快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提高源网荷储协调互济能力。因地制宜推动综合能源示范,探索建设区域综合能源系统。加快调峰气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性电源建设。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
(十四)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构建公开透明、平等开放、充分竞争的电力市场体系。加快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新增电力装机发展机制。深化油气体制改革,推动市场主体多元化。完善电力等能源品种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深化电价改革,理顺输配电价结构,全面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加强能源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提升能源系统抵御极端天气和突发事件的韧性和能力。
五、实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行动
(十五)实施工业领域节能降碳行动。推动钢铁、石化化工、水泥、陶瓷、造纸等高耗能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尽早达峰,助推工业整体有序达峰。开展钢铁去产能“回头看”。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和低碳工艺革新,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技术改造。促进工业能源消费低碳化,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开展碳达峰试点园区建设。支持大型工业企业设立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深度参与全球工业绿色发展。
(十六)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推进城乡建设和管理模式低碳转型。健全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杜绝大拆大建。大力发展绿色、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推广绿色建材和绿色建造,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加快电气化进程,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在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推动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
(十七)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动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和城市交通顺畅衔接。加快交通运输工具低碳转型,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持续提升运输工具能源利用效率。促进交通用能低碳多元化,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推进内河船舶液化天然气(LNG)动力改造和港口岸电建设。构建绿色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桩)、加氢站等建设。
(十八)推动农业农村减污降碳。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广“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等低碳农业模式,提高秸秆、畜禽养殖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降低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排放强度。
六、加强绿色低碳科技创新
(十九)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和前沿技术布局。采用“赛马制”、“揭榜挂帅”等机制,研发低碳零碳负碳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加强新能源、工业节能降碳、绿色建筑、新能源汽车、生态系统碳汇、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气候变化成因及影响、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替代、可控核聚变、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低碳前沿技术布局。
(二十)推进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创建一批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平台。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多学科交叉的绿色低碳人才培养体系,加强科教、产教融合,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绿色低碳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
(二十一)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发布绿色低碳技术引导目录,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应用先进适用的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推进规模化减碳技术示范和产业化,在新能源及智能电网、储能等领域实施一批先进科技成果应用示范项目。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绿色技术银行等服务平台建设。
七、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二十二)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严格保护重要生态系统,稳定现有生态系统的固碳作用。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二十三)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高质量推进万里碧道和美丽海湾建设。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持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强化湿地保护。严格保护和修复红树林、海草床、珊瑚礁、盐沼等蓝碳生态系统。开展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行动,提升生态农业碳汇。积极推动海洋、岩溶碳汇开发利用。
八、加强绿色交流合作
(二十四)加快建立绿色贸易体系。积极应对绿色贸易国际规则,持续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附加值绿色产品贸易。落实国家“两高”产品出口负面清单,严格管理“两高”产品出口。积极扩大绿色低碳产品、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服务等进口。
(二十五)深化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绿色技术、绿色装备、绿色服务、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帮助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拓展风电、光伏、新能源汽车、环保装备等绿色低碳先进技术装备的国际市场,推动绿色低碳技术、产品和服务走出去。
(二十六)强化绿色低碳交流与合作。建立健全粤港澳三地应对气候变化联络协调机制。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在绿色技术创新、绿色金融标准互认和应用、碳交易、碳标签等方面的深度合作。推动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共同市场。在绿色低碳技术、清洁能源等方面深化省际交流协作。
九、完善政策法规和市场体系
(二十七)完善法规规章和标准计量体系。全面清理现行法规规章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研究制定碳中和专项法规,推动应对气候变化、节约能源、碳排放管理、可再生能源、循环经济促进等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先进标准计量体系,研究制定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生态系统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地方标准。鼓励有关机构和企业参与国内国际相关标准制定。
(二十八)建立统计监测体系。加强二氧化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构建上下衔接的碳核算体系。建设全省二氧化碳排放监测智慧云平台,提升数字化信息化实测和管理水平。建立覆盖陆地和海洋生态系统的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森林、湿地、土壤、海洋、岩溶等生态系统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
(二十九)完善经济政策。完善投资政策,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激发市场主体投资活力。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引导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各级财政要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技术研发等的支持力度。深入推进能源价格改革,完善与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相适应的价格机制。完善绿色电价政策体系,健全天然气输配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碳达峰、碳中和信用管理机制,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三十)推进市场化机制建设。深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积极争取碳排放交易外汇试点。探索开发碳排放等绿色低碳期货交易产品。推广碳普惠制。加快建设用能权交易市场,探索电力交易市场、绿电交易市场、碳交易市场、用能权交易市场等协同运行机制。健全碳汇补偿和交易机制。发展市场化节能减碳方式,推广节能减碳综合服务。
十、加强组织实施
(三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全过程。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统筹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改革创新,探索有效模式和有益经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组织落实碳达峰实施方案,研究谋划碳中和行动纲要,建立工作台账,加强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策取向一致、步骤力度衔接。
(三十二)压实地方责任。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扛起碳达峰、碳中和责任,建立强有力推进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落实举措,全力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
(三十三)严格监督考核。各地区要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强化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考核,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部门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有关落实情况纳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每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2025年SNEC展会现场,天合光能与中天科技隆重签署供应链框架合作协议,携手书写行业佳话,现场星光熠熠,中天科技集团董事长薛驰、天合光能联席董事长兼解决方案事业群总裁、天合富家董事长兼总裁高海纯、中天新能源产业集团总裁缪永华共同见证这一标志新能源产业融合升级的历史性时刻。在签约环节,中
2025年6月12日12时18分,随着2号低压内缸上半平稳就位,标志着华能海南昌江核电3号机组常规岛汽轮机“三缸”扣盖一次成功,为后续热试期间汽轮机非核冲转打下坚实的基础。不同于以往“华龙一号”核电项目的成熟机型,华能海南昌江核电3号机组常规岛汽轮机为哈尔滨汽轮机厂首次设计制造的TC4F-1800型核
北极星能碳圈获悉,6月1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2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今202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定为6月23日至29日,活动主题是“节能增效,焕‘新’引领”。全国低碳日定为6月25日,活动主题是“碳路先锋、绿动未来”。2025年是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宣示5周年,此次宣传周活动
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加快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事关国际社会共同利益,也关系地球和人类未来。我国作为世界绿色发展的坚定行动派,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了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着全球规模最大、保持安全运行记录最长、技术水平最高的电网。在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过程中,从技
在全球碳中和进程加速推进的背景下,光伏产业正经历着深刻的转变——从单一追求光电转换效率到全面兼顾环境友好性与社会责任。这一产业转型趋势在2025SNEC展上得到充分体现。作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光伏行业盛会,本届展会不仅汇聚了前沿技术与创新产品,更成为领军企业展示可持续发展创新成果的战略平台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6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696号,详情如下: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全国总工会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一重要政策文件的出台,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有力举措,擘画了未来五年全国提升“获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10日,辽宁省朝阳县与辽宁合荷云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举行200MW/8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签约仪式。该项目将显著提升区域电网的灵活性与稳定性,为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消纳提供强力支撑,为朝阳县清洁能源产业升级注入澎湃动能,并为区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
6月10日上午,中广核广东太平岭核电项目3号机组开工动员会在惠州举行,项目完成核岛第一罐混凝土浇筑,标志着该项目主体工程正式开工建设。惠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吉,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高立刚,生态环境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四级调研员李飞,惠州市委常委、惠东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2025年版)意见的公告。文件明确,响应补偿:(一)需求响应补偿电价标准(2)因电力供需形势缓解需要提前取消需求响应执行,对参与主体按照原响应邀约计划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如下:响应补偿金额=应约响应量×计
6月9日,嘉兴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嘉兴市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新增火电100万千瓦,光伏80万千瓦;到2025年底,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64%以上。原文如下: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嘉兴市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
日前,卧龙新能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卧龙矿业(上海)有限公司90%股权转让予关联方浙江卧龙舜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舜禹”),交易价格为22,050.00万元,其主营业务为铜精矿贸易。根据公告,本次交易完成后,卧龙新能将不再从事铜精矿贸易业务。同时,公司可借助本次资产出售降低资产
作为辽宁省大连市最大的传统火电厂,始建于1985年的华能大连电厂,当下正在“双碳”战略的驱动下经历一场深刻变革:一手积极布局新能源,一手加速优化升级传统能源。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与管理优化,这座传统火电厂不仅全面实现超低排放,更成功构建起多能互补的现代能源体系,成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绿色转
5月以来,隆基绿能、晶澳科技、通威股份、正泰新能、爱旭股份、华晟新能源、协鑫集成、高景太阳能、赛拉弗等11家中国光伏龙头企业,密集签约海外光伏项目。据北极星不完全统计,订单辐射澳大利亚、德国、葡萄牙、土耳其、赞比亚、秘鲁、阿联酋等国家和地区。这一轮签约热潮中,其中隆基绿能拿下超1GW的
5月27日,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发改局发布《古冶区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公开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该细则适用于古冶区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管理。征求意见稿提出,古冶区风电、光伏发电开发遵循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等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通过竞拍竞配等方式
5月22日,甘肃公司永靖光伏电站震后受损重建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较计划提前38天,可多发电量295万千瓦。2023年12月18日,积石山6.2级地震发生后,距离震中约30km的永靖光伏项目受到较大影响,造成了项目场址区内部分山体位移,并产生裂缝等不良地质运动,对电站部分组件布置区域内的各类发电设备造成
从2016年底的4.23GW到2024年底的374.78GW,九年间,分布式光伏以876%的增长重写了行业价值,站在了能源转型的中心位置。然而,中坚力量必然承担着时代使命,特别是年初管理新政以及136号文的落地,推动分布式光伏迈向全面市场化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全新行业生态也必然倒逼着圈内企业重塑生存逻辑。在
2021年6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南通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部署要求,全力推动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近期,国家能源局对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开展评估,如皋、如东、启东三地脱颖而出,跻身国家全面实现试点工作目标的县(市、
5月20日,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配置公开优选投资开发主体公告(二)发布。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和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致信博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联合体)进入第二轮磋商谈判。原文见下:富宁县“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配置公开
5月20日,内蒙古阿拉善盟能源局发布关于2025年第一批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结合2025年1-4月阿拉善电网新能源消纳条件和用电负荷增长情况,计划实施分散式风电规模1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规模10万千瓦。单个分散式风电规模不应超过50兆瓦。单个分布式光伏方面,自
吉林松原市能源局公布松原市本级分布式光伏2025年一、二季度接入配电网可开放容量的通知,通知显示一、二季度接入配电网可开放容量为52.5MW。原文如下:关于公布松原市本级分布式光伏2025年一、二季度接入配电网可开放容量的通知按照《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松原市本级分布式
日前,广东江门新会区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指引,通知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应按照《电力建设工程备案管理规定》(电监资质〔2012〕69号)、《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及江门市发展改革局相关要求,按照“谁投资、谁备案”的原则确定备
6月9日,潮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安区推进“光伏+建筑”应用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潮安供电局和枫溪供电局应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开展电力消纳能力测算和落实并网消纳等工作,同时,应充分考虑我区光伏发电发展潜力、建设情况以及分布式光伏大规模接入需要,主动与省市相关部门的对接
5月30日,南方能源监管局关于公开征求对《广东省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科学界定涉网安全管理范围。应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的并网主体包括海上风电、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以及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
5月28日,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政府印发《阳春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提出五项主要任务:1、公共机构(设施)宜装尽装。鼓励在市直机关、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管辖的公共建筑及新建公共建筑中安装光伏发电系统;2、工业园区全覆盖。对阳江阳春产业园区进行绿色化改
5月26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转发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的通知。文件显示,请各地能源主管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同,结合前期已编制的2024—2030年全市分布式光伏发展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资源摸查、规范项目管理、加强风貌管控、强化宣传引导,积极有序推进农村分
5月26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2025年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公共机构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持续推广分布式光伏、新能源汽车以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能替代,扩大“绿电”应用规模,鼓励通过购买绿证等方式促进非化
日前,广东江门新会区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指引,通知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应按照《电力建设工程备案管理规定》(电监资质〔2012〕69号)、《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及江门市发展改革局相关要求,按照“谁投资、谁备案”的原则确定备
5月13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逐步建立以电力消费为核心的建筑能源消费体系,提高清洁电力消费比例。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加快开展建筑光伏一体
5月13日,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新会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通知指出,“光伏+建筑”农房建设项目风貌管控要求需符合《江门市“光伏+建筑”风貌管控指引和图集(第一版)》的要求,主要包括:(一)分区控制标准(1)禁建区:“光伏+建筑”项目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5月13日,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政府印发《博罗县“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共赢的建设开发模式;新建各类园区实现分布式光伏全覆盖,新建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建成具有良好示范效果的农房不少于1000户,年度新增装机规
5月12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广东新能源增量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规则(征求意见稿)》及《广东省新能源发电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差价结算规则(征求意见稿)》,就广东省新能源竞价细则广泛征求意见。文件提到,鼓励新能源项目积极参与竞价,在合理范围内自主报价,促使机制电价精准
5月9日,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2025年度第三批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情况。原文如下: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5年度第三批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情况的公布为做好禅城区居民光伏备案工作,便于项目投资者及光伏申报企业了解项目备案申请情况,现将20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