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三)建设节约低碳能源消费体系。
大力推进能源消费革命,落实能耗“双控”和碳排放控制要求,坚持节约优先,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推进能源清洁替代,积极创新能源消费模式,加快形成绿色发展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降低能源消费过程中二氧化碳排放。
1.加强节能和提高能效。
科学开展能耗“双控”。严格控制能耗强度,以化石能源为重点,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充分考虑区域和产业发展,增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鼓励各市州超额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推进用能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严格实施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提高项目能效水平,保障全省重大项目合理用能需求。
推进重点领域能源节能提效。加快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数字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提升。推进工业企业节能改造和能源管控中心建设,鼓励工业企业和园区高效开发利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提高绿色建筑建设标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工业余热等解决建筑用电供暖需求。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和公共交通,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提高交通运输工具能效水平。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公共机构创建行动,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优先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提高数据中心、5G通信基站等数字基础设施节能水平。持续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推广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等,倡导绿色出行。壮大节能环保产业,促进节能环保关键材料、重要设备和产品广泛应用。
2.推动能源低碳清洁利用。
提高煤炭石油清洁利用水平。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强化武汉、襄阳、宜昌等重点城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有序发展煤炭深加工。加大散煤综合治理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地区生物质成型燃料、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加快淘汰工业中小燃煤锅炉,推动工业企业开展锅炉煤改气、煤改电。持续推进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进一步降低供电煤耗,规划新增煤电机组全部按照超低排放标准建设,加大落后煤电机组淘汰力度。加快绿色炼厂建设,支持炼化产业延伸产业链,提升高附加值产品比重。严格落实2023年执行国六B标准车用汽油,推进油品质量升级,稳妥推进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
培育拓展天然气消费市场。以民生、发电、交通和工业领域为重点,有序扩大全省天然气覆盖范围和利用规模。加快城镇燃气管网建设改造,完善城市燃气网络和服务设施,提高城镇居民天然气气化率。推动天然气对燃油、散煤清洁替代。积极支持发展重卡、环卫、公交等LNG汽车。实施“气化长江”工程,推动船舶燃油LNG替代。实施“气化乡镇”工程,扩大乡镇天然气覆盖范围,通气乡镇比例达到50%以上。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稳步推进天然气热电联产。到2025年,天然气消费量达到100亿立方米以上,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7%左右。
加快终端用能电气化。在居民生活、工业制造、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等领域因地制宜、全面拓展电能替代。加大港口岸电、空港陆电改造,完成95个港口码头264套岸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实现长江沿线主要码头岸电全覆盖。大力发展电动汽车,扩大电动汽车在公共交通、公务出行等方面应用。适度超前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统一智能充电服务平台,开展光储充换相结合的新型充换电场站试点示范,形成车桩相随、智慧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到2025年全省充电桩达到50万个以上。加快取暖、炊事用能等方面电能替代,推广新型电采暖、商用电炊具、智能家电等设施,提升全社会电气化水平。“十四五”期间新增电能替代量300亿千瓦时,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例达到25%。
3.强化能源需求侧管理。
完善电煤应急储备制度,做好电煤供需监测,电煤库存日常保持20天可用天数,迎峰度夏、冬前可用天数分别达到25天、30天。完善电力需求响应体系,科学编制有序用电方案和大规模停电应急预案,建立并动态调整电力需求侧管理清单,优先保障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用电,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政策,限制不合理用电。引导和激励电力用户挖掘调峰资源,形成最高负荷5%左右的需求响应能力,有序用电可调负荷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20%以上。动态调整天然气调峰用户清单,细化完善应急保供预案,在用气高峰期根据资源供应情况分级启动实施。
(四)建设智慧融合能源科技创新体系。
加快推动能源技术革命,补短板、锻长板,持续提升能源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积极发展智慧能源、数字能源,培育能源新模式、新产业、新业态,推动能源装备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1.提升能源科技创新能力。
加强能源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把握能源技术变革方向,以公共创新平台和各类创新机构为引领支撑,建设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机制,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支持煤炭清洁低碳发电、新能源接入、海洋核动力等国家能源技术研发中心发展。培育一批智能电网、微电网、能源互联网、储能技术等前沿科技创新机构,壮大一批发电技术、油气钻采与炼化技术、智能装备与智能制造技术等能源基础工业创新机构。依托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和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长江大学等院校,提升研发和技术装备水平,引进培养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大能源科技人才培养和政策支持力度,激发各类主体技术创新活力。
加快重点领域科技攻关。推动新能源技术装备突破,研发高效新型太阳能电池、逆变器及系统集成设备,积极发展太阳能热发电、热利用装备。推动新型储能技术装备创新和示范应用,积极研制成套电池装备,支持全钒液流电池储能装备产业化发展和应用示范。开展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等机械储能和其它化学储能技术攻关。支持智能电动汽车充电桩、充电站等技术装备发展。聚焦核能利用与检测装备、煤炭清洁高效综合利用、页岩气勘探开发、碳捕捉等重点领域,加大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前沿性技术研发攻关,推动能源技术与新材料和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成果。
积极探索氢能开发利用。聚焦制氢、储运、加注、燃料电池等氢能产业链核心环节,推动基础前沿和共性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鼓励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发电及分布式能源系统技术攻关,建设可再生能源绿电制氢、工业尾气制氢、大规模氢气提纯、储供氢关键设备等氢源供应及配套装备制造项目,加快氢能在交通运输、工业、储能调峰、分布式供能等领域应用,规划加氢站等配套氢能供应基础设施建设。
2.壮大能源装备产业。
围绕能源装备产业补链固链强链,通过头部企业引领、链条延伸、上下联动、集群共进,发挥优势、补强短板,加强配套产业发展,打造发电装备、智能电网及输配电装备、新能源装备、油气钻采与加工装备、节能环保装备、储能等六大产业链条。推动发电设备升级创新,支持效率提升、污染排放控制、高水头水电等电站配套技术装备发展。推动智能电网与输配电设备提质升级,发展特高压输电设备,柔性直流输电系统装备,智能变电站、配电网、微电网成套设备。强化油气钻采与加工装备优势,推动钻井、采油、油气集输工程装备自动化、智能化发展。加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在武汉、襄阳、宜昌、荆州等地区打造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到2025年,能源装备产业年主营收入达到2000亿元,年主营收入过50亿元、10亿元企业分别达到5、30家。
3.推动智慧能源发展。
加快推进能源全领域、全环节智慧化发展,实施能源生产和利用设施智能化改造,推进能源监测、调度和管理智能化。推广新能源云应用,加快智能电网发展,积极推进智能变电站、智能调度系统建设,扩大智能电表、智能气表等智能计量设施、智能信息系统、智能用能设施应用范围,提高电网与发电侧、需求侧交互响应能力。推进能源产业与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快能源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建设。统筹铁路、公路、水运、管道基础设施协同发展,加强能源运输保障。推动电网、燃气网、热力网与交通网的柔性互动和配合调控,促进基础设施协同优化运行和多种能源融合发展,构建能源生产、输送、使用和多种能源、储能体系协调互补的智慧能源系统。鼓励在产业园区、大型企业、大型公用设施和商务区等建设多能互补、高效存储、智能协调的综合能源服务站,发展新能源数字化运营系统、绿色数据中心等能源互联网和智慧用能新模式,打造主体多元化、领域多样化、服务专业化的综合能源服务新业态。
(五)建设现代高效能源治理体系。
深入推进能源体制革命,推进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油气体制改革,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能源市场体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服务职能,健全能源监管体系,加快建立以法律法规、战略规划、政策标准和监管服务为主的现代能源治理框架。
1.推动落实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要求,坚持“系统谋划、供需发力、先立后破、安全替代”,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基础上,着力优化能源结构,减少能源产业碳足迹,加快转变用能方式,科学有序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绿色低碳转型。统筹考虑全省能源资源禀赋、空间布局、发展状况、用能需求、排放情况等,明确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做好碳达峰工作的分步骤路线图、时间表,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进目标任务完成。坚持市场主导,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市场监管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到能源各行业、各环节。
2.推进能源市场化改革。
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放宽能源市场准入,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能源领域。进一步简化能源项目审批程序,完善“一网通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进能源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实现上下游、产供销有效衔接,促进相关产业门类关系协调。支持能源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依法破除市场准入、投资运营、参与市场交易等体制机制壁垒,营造有利于商业模式创新的市场环境,培育壮大综合能源服务、储能、充电桩、氢能源企业等新兴市场主体。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风电、光伏发电、抽水蓄能等价格形成机制,建立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建立健全负荷侧激励响应措施,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探索实行可中断负荷电价。加快电力市场建设,优化电力交易机构的独立规范运行机制,建立以日前电能量市场和实时平衡市场为主的全电量集中优化的现货交易机制,建立调频、备用辅助服务市场,鼓励电力市场各类主体主动参与系统调峰,形成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和辅助服务交易有机衔接的电力市场交易体系。
推进油气体制改革。放宽勘查开采市场准入,促进油气勘探开发环节竞争,推动形成上游油气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市场格局。引导推动省级管网以市场化方式融入国家管网,建立完善管网上下游衔接保障机制。强化油气管网运营调度和公平开放监管。推动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完善储气设施商业化运营机制。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支持各地加强城镇燃气企业整合重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供气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完善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机制。加强可再生能源发展与土地、环保、林业等政策的衔接协调。完善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落实国家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善省内可再生能源、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目标责任机制。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动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推进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发展监测评价体系。
3.优化用能营商环境。
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推广低压用户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高压用户用电报装“省力、省时、省钱”服务,统一标准流程、共享平台、评价体系、督查考核,优化办电流程、压减办电时间、降低办电用电成本、提升服务能力,推动我省获得电力便利化水平进入全国前列。精简用气报装材料,压缩办理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实现“不见面”报装服务。
4.加强能源监管。
推进“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和效力。加强能源规划、政策、标准落实情况和简政放权承接落实情况监管,推进能源项目依法依规建设、财政资金依法依规使用。健全能源市场监管机制,加大能源市场秩序、可再生能源消纳、安全生产、普遍服务、电力市场交易、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电力营商环境、价格成本等方面监管力度。研究探索信用监管,加快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5.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控。
强化能源安全生产。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在能源规划、项目审批、建设运行等环节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推进煤矿标准化建设,落实年度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督促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制度,预防电网生产安全事故。切实加强炼油安全生产和油气管道保护,推进油气管道完整性管理,提高管道安全技防水平,加强管道高后果区管控,严防第三方施工风险。深入开展煤炭电力、油气长输管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维护能源基础设施安全。加强重要能源基础设施巡检维护和安全保卫,重点确保水电站、枢纽变电站、油气管网等设施安全,强化风险普查、预报预警,提高能源基础设施抵御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能力。加强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加强组件和系统运行状态在线监测,有效提升安全运行水平,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加强能源网络安全管控,增强态势感知、预警及协同处理能力,提升电力系统等能源基础设施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水平。
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加强能源供需形势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完善能源供应保障应急预案体系,及时协调解决能源保障中出现的问题。完善大面积停电事件防范应对举措,加强电网分区运行能力、负荷中心电源支撑能力建设,到2025年全省电网黑启动电源数量8个以上、总容量40万千瓦以上,重要用户应急电源配置规范率达到80%以上。完善应急处置方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库建设,强化装备、物资配备,持续开展安全风险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响应和处置能力。
四、重点工程
(一)新能源倍增工程。
积极推进“光伏+”发展模式,充分利用襄阳、宜昌、黄石、十堰、荆州、孝感、黄冈、随州等地区的一般农用地、鱼塘、水面、采矿废弃地等土地资源,建设一批光伏+农业(养殖、种植)、光伏+多能互补、光伏+储能、光伏+旅游项目。大力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积极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支持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大型商业区等建筑屋顶及附属场地,建设就地消纳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居民利用自有建筑屋顶安装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在襄阳、宜昌、荆门、孝感、黄冈、咸宁、随州、恩施等风能资源丰富区,有序推进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支持已投运风电场扩容改造。加快推进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在江汉平原、港口、开发区等区域,结合用电负荷需求和接入条件,建设以就地消纳为主的分散式风电项目、风光互补和风电+旅游等项目。鼓励创新发展模式,因地制宜开展“田园风电”“景观风电”项目建设。到2025年,光伏发电、风电装机分别达到2200、1000万千瓦。
(二)煤电绿色转型工程。
持续提升煤电发电效率和清洁化水平,推动煤电机组向保障电网运行安全、提供可靠电力和灵活调节能力的基础性电源转变,积极参与调峰、调频、调压、备用等辅助服务,提升电力系统新能源消纳能力。有序推进已纳入国家规划的大型清洁电源项目建设,按照国家应急调峰能力要求和全省中长期能源安全需求,规划一批应急调峰电源并合理安排建设时序,淘汰关停落后煤电机组,提高大容量、高参数、低排放煤电机组比重。推动煤电节能降耗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大力开展碳捕捉技术应用。到2025年全省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降低至297克标煤/千瓦时以下,全省53台3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完成灵活性改造,新增调峰容量500万千瓦。
(三)风光水火储、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工程。
结合各地资源条件和能源特点,充分发挥常规电站调节性能,适度配置储能设施,调动需求侧灵活响应积极性,因地制宜开展风光水火储、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工程建设。充分利用具备较高灵活调节能力的现役火电和已纳入国家规划的火电项目,适度配置储能设施,布局建设一批风光火储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以存量大中型水电站、中型抽水蓄能和一定规模储能设施为基础,布局建设一批风光水储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实现打捆上网,提高新能源电量比例。在武汉、襄阳、宜昌等重点区域,结合城市电网改造提升、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清洁取暖、清洁能源消纳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工程建设。在城市商业区、综合体、工业园区、居民区,依托光伏发电、微电网和充电基础设施等开展园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工程建设。
(四)能源储备调峰工程。
以应对资源区域性时段性短缺风险和保持全省能源供需动态平衡为目标,加强能源储备调峰能力建设,增强系统保障能力。落实“地方政府不低于保障行政区域3天日均消费量、城镇燃气企业不低于年用气量5%”储气能力建设目标。完成地方政府成品油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石油储备任务。健全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为主体,地方政府储备为补充的煤炭储备体系,严格落实最低库存制度,确保储煤基地、电厂存煤量保持在合理水平。按照需求侧有序用电最大负荷20%左右和发电侧最大发电负荷10%左右的目标,加强电力调峰和应急能力建设。推进先进储能技术应用。提高需求侧响应能力,充分挖掘需求侧调节资源。建立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的调峰运行管理机制,完善交易和价格形成机制,鼓励电力市场各类主体主动参与系统调峰。
(五)“两线一点一网”电网工程。
优化输送通道布局,建成陕北至湖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同步协调推进陕西黄陵、富县等地配套电源项目建设,建设金沙江上游至湖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加大清洁能源输入能力。提高三峡电留存湖北消纳比例,推进三峡近区电网改造及网架结构优化,三峡电消纳能力达到1000万千瓦。服务“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加强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电网建设,提高综合承载能力,推进武汉世界一流城市电网建设,实现湖北城市电网整体水平提档升级。“十四五”电网投资规模超过1000亿元,2025年城镇配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985%,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999%。
(六)“五纵四横一通道”油气管网工程。
加强管道项目建设与国土空间、城乡发展、交通运输等规划衔接,推进国家干线油气管道和省内支线管道项目实施,打造由淮武线、西气东输二线、西气东输三线、兰郑长成品油管道、新疆煤制气外输通道湖北段五条南北管道,忠武线、川气东送线、川气东送二线、仪长原油管道四条东西管道和长江LNG水运通道组成的油气输送主干管网,加强管网互联互通工程建设,实施老旧管道隐患治理及迁改,石油、天然气管道里程分别达到1850、7050公里,全面提升油气资源供应保障能力。
(七)数字能源工程。
加快信息技术和能源产业融合发展,推动能源产业数字化转型。积极开展电网、油气管网、电厂、终端用能等领域设备设施智能化升级。推广电力设备状态检修、厂站智能运行、作业机器人替代、大数据辅助决策等技术应用,加快发展“智慧风电场”“智能风机”,推进光伏电站数字化与无人化管理,开展新一代调度自动化系统示范。以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园区能源综合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为依托,开展智能调度、能效管理等智慧能源技术示范,推动随州广水市100%新能源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工程、武汉光谷生态创新示范区能源互联网综合示范项目等建设。推动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智慧节能建筑等能源与交通、建筑领域的跨界融合,探索推广V2G、商业储能、虚拟电厂、“光伏+”等新型商业模式。充分挖掘能源数据价值,完善电力消费、能耗指标等指标数据收集体系,建设全省能源大数据中心、数字化管理示范平台,探索能源数字经济新模式。
(八)能源惠企利民工程。
推动“获得电力”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三零”服务、高压用户用电报装“三省”服务,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收费,加快推进“转改直”,切实加强消费者用能合法权益保护。进一步提高城乡供电可靠性,推广不停电作业技术,提高电网故障抢修效率,减少停电时间和停电次数,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好用电保障,2025年全省城镇、农村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分别降至1.5、7.5小时以内。提升农村能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持续加强脱贫地区农村电网建设,推动农村用能电气化升级。有序推动供气服务向乡镇、农村延伸,满足更多群众天然气清洁能源需求。积极探索开展集中供暖(冷)、冷热联供。继续做好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因地制宜加快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推动形成新能源富民产业,助力乡村振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能源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全省能源改革和发展工作全过程,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强化组织协调,推进落实落效。做好本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其他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加强能源领域各专项规划、市州能源规划与本规划的统筹协调。强化本规划对全省能源发展、重点项目布局、公共资源配置、社会资本投向的引导约束,全省重大能源项目实施应以能源规划为重要依据。
(二)明确责任分工。
省发改委、省能源局要牵头抓好本规划组织实施,根据本规划制定年度能源工作目标举措,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各市州、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职责分工细化任务举措,加大对能源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政策支持,加大财政资金对能源安全保障、能源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发挥税收、价格对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优先保障能源重大项目用地需要。
(三)加强监测评估。
完善全省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库存等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能源统计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组织做好煤电油气等能源运行情况监测分析,为规划实施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做好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建立规划动态评估机制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必要时对规划进行调整修订。
相关新闻:
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发布了进一步做好湖南“十四五”能源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能源企业要充分认识落实能源监管统计制度、依法依规报送能源规划重点项目进度信息,是服务能源保供、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方式。各有关单位要在省级公司层面明确信息报送
日前,四川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规划首批牧光互补项目--盐源4#地块牧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并网发电。中国电建成都院负责项目设计、采购工作。项目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场址最高海拔3320米,占地约6500亩,装机容量31万千瓦,通过布太线、太灵线两条220千伏输电线路接入国网500千伏百灵变电
1月15日,国家能源局湖南能源监管办行业监管处公布湖南“十四五”能源规划重点项目进度监测情况。截至2023年12月,纳入监测机制的能源建设项目计划投资共2406.2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总额为1923.5亿元,完成1081.2亿元,完成率56.21%。纳入监测机制的电源建设项目共16个,总投资为1221.8亿
为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十四五”能源规划实施总体情况,促进湖南能源规划项目建设,湖南能源监管办建立湖南“十四五”能源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监测机制。截至2023年12月,纳入监测机制的能源建设项目计划投资共2406.2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总额为1923.5亿元,完成1081.2亿元,完成率56.21%。
2023年2月,根据《关于建立湖南“十四五”能源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监测机制的通知》(湘监能行业﹝2022﹞71号),各主体单位按要求报送了项目建设进度监测报表信息。经汇总分析,形成了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监测信息月度简报。现将监测信息简要通报如下(截至2023年2月28日)。一、总体情况纳入监测机制的
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发布湖南“十四五”能源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信息简报(2023年1月)。项目进度详情如下:一、总体情况纳入监测机制的能源建设项目计划投资共2199.92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投资总额为1893.49亿元,累计完成投资703.18亿元,完成率37.14%二、电源项目纳入监测机制的电源建设
2022年12月,各主体单位按照《关于建立湖南“十四五”能源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监测机制的通知》(湘监能行业﹝2022﹞71号)要求报送了项目建设进度监测报表信息,经汇总分析,形成了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监测信息月度简报。现将监测信息简要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下同),纳入监测机制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11月10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郑州市“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文件指出,加快火电结构布局优化。加快推进主城区煤电企业由“供电”向“供热”转变、由“城区”向“城郊”转移,推进煤电由主体性电源向提供可靠容量、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的基础性、调节性电源转型。持续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12月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四川省电源电网发展规划(2022—2025年)》。其中提到,到2025年,电力装机规模达到16560万千瓦,水电、火电、风电、光伏发电占比从77.8%、15.9%、4.6%、1.7%调整为64.1%、16.6%、6.0%、13.3%,电源多能互补、水火互济能力显著增强。省调机组季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宁夏发改委日前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宁发改能源(发展)〔2022〕883号。《规划》指出,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超过5000万千瓦,力争达到55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和发电量占比分别提高到55%和30%以上。加快推进垃圾发电在地级市全覆盖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吉林省能源局日前发布关于印发《吉林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其中提到,合理控制煤电规模,严禁新建、扩建大型常规煤电机组,有序推进老旧燃煤机组等容量替代,加快现役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和供热改造“三改联动”;以供热需求为基础在中小城市适度推进
4月29日,国家电投召开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十四五”重大能源保供项目推进启动会。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更好推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精神落地见效,组织动员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强化能源央企责任使命担当,继续发挥能源保供“
为推动西安电网“十四五”规划项目加快实施,4月25日,西北能源监管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西安电网“十四五”规划项目实施有关问题整改工作。会上,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以及西安供电公司分别围绕西安电网“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针对部分项目建设滞后、局部电网结构仍然薄弱等问题,深入剖
4月25日,甘肃省嘉峪关市“十四五”第二批2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发布。根据公告,项目选址区域按实际情况划分1个项目进行竞配,项目需在2024年12月30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储能规模不低于项目规模的15%,连续时长不小于4小时。公告如下:嘉峪关市“十四五”第二批2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中国核电近日发布2024年一季度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按照2030年实现碳达峰目标,结合核电项目约5年的建设周期,“十四五”也就是2025年前,结合公司自身对核电发展形势的判断,按照每年新开发6-8台机组具备核准条件、2-4台机组获得国家核准、并力争在项目核准后1年内实现项目开工建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河北省人民政府近日发布《河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加快推动邯郸热电等污染企业退城搬迁。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到2025年,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下降10%左右。重点区域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到2025年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舞钢市人民政府发布《舞钢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规划要求,到2025年,生态环境更趋优质,环保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天蓝、地绿、河湖清成为常态。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近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发布了进一步做好湖南“十四五”能源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能源企业要充分认识落实能源监管统计制度、依法依规报送能源规划重点项目进度信息,是服务能源保供、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方式。各有关单位要在省级公司层面明确信息报送
4月10日,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海上风电、光伏、氢能、核电、储能产业配套技术装备。加快推进我市近海海上风电项目和闽南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研制大功率海上风电设备。加快推
3月24日,甘肃天水市发布“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公告中指出,本次竞配的新能源项目总规模达到了2.73GW,其中风电项目规模达到了2.5GW,光伏项目规模为230MW。本次竞配项目均为市场化并网项目,经营期及上网电价按国家适用政策执行。公告还称,区域标段竞配后,未按规定时限开工建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5日,甘肃省天水市发布“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公告显示,项目要求新增储能不低于项目规模的10%,储能实施连续储能时长均不低于4小时,鼓励选择效率更高的集中式电网侧储能方式。储能比例达不到最低要求的,不得参与本次竞配。此次,本次竞争性配置的新能源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等19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制定夯实管理基础,助力持续改善等十大类共53项重点任务,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提升噪声污染防治能力。湖南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4月19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依托龙头企业,打造区域性动力电池、光伏组件、废钢铁、废铜铝、废塑料、风力发电设备机组等再生资源深加工产业集群,建设全国重要的循环经济集聚
近期,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武汉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原文如下:武汉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结合武汉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3月28日上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在武汉签署深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合作协议。签约前,中国大唐党组书记、董事长邹磊拜会了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忠林,双方就进一步加强产业合作进行座谈交流,并共同见证签约。湖北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盛阅春,副省长、党组成员、秘书长蔚盛斌
3月27日,湖北省发改委关于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实施范围暂不作调整,即:湖北电网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用电执行分时电价,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商业用电和机关、部队、学校、医院、城市公共照明等非居民照明用电除外。电热锅炉、冰(
截至2023年底,湖北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4.47GW;2023年工商业分布式新增装机2.121GW,同比增长超3倍。综合来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在湖北省光伏并网容量的增速和比例逐步加快。湖北省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的高速发展,离不开当地利好政策的积极引导。2023年9月25日,湖北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分布
2月27日,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2024年省级重点项目清单,共计604个项目,包括光伏项目13个,可查项目规模合计1.2GW,续建11个,新建2个。从业主投资来看,湖北省重点光伏项目业主来自于国家能源集团、华电、华能、深圳能源。华电拿下700MW、华能集团400MW、深圳能源100MW。光伏项目清单如下:续建项目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2月22日,湖北省武汉市城乡建设局通报了2023年度各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根据通报,2023年,全市竣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568.41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装机容量29.75兆瓦。2023年,武汉市各区积极落实绿色建筑星级认定(预评价)的工作要求,全市
2月6日,荆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荆门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推进工业可再生能源替代,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因地制宜有序发展光伏发电及生物质能源,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在工业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严格落实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
1月16日,恩施州人民政府发布2024年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加快推进华润建始10万千瓦风电项目、国能长源巴东10万千瓦光伏项目等重点项目,新增清洁能源装机15万千瓦。加强能源通道建设,逐步提升清洁能源的承载、输送和配置能力。原文如下:政府工作报告——2024年1月9日在州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州长夏锡
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发展状况,解决风光新能源消纳存在的困难,1月3日,湖北省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征求意见稿,拟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对峰平谷时段分布划分等内容进行调整。相关阅读: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意见的公告一、政策要点与目前执行的分时电价政策相比
2023年12月28日上午9时,华中能源监管局帮扶巴东县招引国能长源巴东县沿渡河镇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在帮扶点石喊山村并网发电。项目是2023年湖北省重点实施项目,总占地面积2870亩,项目全部并网后,预计年均发电1.2亿千瓦时、产值5000万元。项目的实施将对帮扶点及巴东县的经济社会发展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