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光伏光伏系统工程政策正文

四川省:2025年前将建成约20个近零碳排放园区

2022-04-27 14:05来源:四川省政府网站关键词:碳排放碳中和四川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开展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发布了《四川省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我省正式启动省级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

什么是近零碳排放园区?《方案》指出,近零碳排放园区是在碳达峰碳中和新形势下,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一种新模式,以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为突出导向,以产业低碳化、低碳产业化为发展方向,以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为核心,以技术研发应用为支撑,通过调结构、上工程、推技术、促交易、强管理等方式的有效组合,最终实现园区碳排放逐渐趋近于零。

近零碳不是不排放,而是要求碳排放总量稳步减少,单位碳排放经济产出更多更大,能效碳效具有先进性、引领性。与绿色园区相比,近零碳园区路径更聚焦降碳;与低碳园区相比,近零碳园区目标更高;与零碳园区相比,近零碳园区强调少排放、低强度。

哪些可以纳入试点对象?《方案》明确,《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收录开发区及其他省政府批复开发区的全域或部分区域、国家级新区的产业功能区。申报试点园区应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且地理和统计边界清晰。建设主体为开发区(园区)管理委员会。

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允许具备条件的园区以全域或者部分区域纳入试点,同时推动国家级新区的产业功能区开展近零碳试点。

建设将达到什么成效?《方案》提出,在2025年前,建成20个左右近零碳排放园区,在近零碳路径探索、场景打造、投资融资、技术应用、数字赋能、统计核算、管理机制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荐一批试点园区申报国家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

建设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四川省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在排放控制、能源结构、产出效率、减污降碳、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六方面提出16个指标和4项额外加(减)分项,综合评价暂以80分为验收参考。值得注意的是,《指标体系》强调基准年为2020年,建设期到2025年前,建设期内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实施一票否决。

据悉,生态环境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将指导市(州)生态环境局、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有基础、有条件、有意愿的园区积极申报、编制实施方案,以建立降碳管理机制、促进能源低碳转型、推动节能低碳发展为重点,加强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和能力建设,创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模式,提升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文件如下: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关于开展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工作的通知

川环函〔2022〕409号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创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模式,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发展,现将开展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市(州)要将近零碳排放园区建设试点作为推动园区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抓手,准确认识、把握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发挥低碳引领作用,按照实事求是、循序渐进、因地制宜探索近零碳发展路径,不搞运动式“减碳”。生态环境局、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班、指定专人、压实责任,组织并指导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园区积极申报。

二、严格把关,组织申报。请各市(州)于2022年5月13日前报送《四川省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建设申请表》。经生态环境厅、经济和信息化厅意向性审核后,按照《四川省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园区编制试点建设方案并开展初审。初审意见于2022年6月15日前报送生态环境厅、经济和信息化厅。

三、专家评审,公示公告。生态环境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市(州)报送方案开展评审,并在生态环境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正式纳入试点名单。

联系人:

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与对外合作处 王 卓

四川省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碳排放查看更多>碳中和查看更多>四川光伏市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