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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统筹风光等新能源开发 配建电化学储能/抽水蓄能

2022-04-15 09:57来源:郴州市人民政府关键词:光伏发电多能互补湖南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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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郴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郴州市大力推进产业发展“千百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中提出统筹全市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开发,配套建设电化学储能和抽水蓄能项目,积极推进多能互补基地建设。

原文如下: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大力推进产业发展“千百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郴政办发〔202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

《郴州市大力推进产业发展“千百十”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6日

郴州市大力推进产业发展“千百十”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一业一策、一园一策、一企一策、一项一策”,综合运用政策扶持措施和市场化手段,力争通过5年努力,全市形成7个千亿产业,培育营业收入超百亿元企业10家以上,实施十亿级项目60个以上。其中:在文旅领域,培育1个千亿产业,实施20个十亿级项目;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培育千亿产业6个、营业收入超百亿企业5个以上,实施十亿级项目30个,做强3-5个千亿级园区;在建筑业领域,培育实施10个十亿级项目;在服务业领域,培育营业收入超百亿企业1-2个,实施5个十亿级项目。形成“千百十”引领发展、加速转型、提质增效的新发展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10亿级项目

1.全方位谋划项目。围绕有色金属、新材料、电子电容电池、装备制造、文旅、建筑业、服务业等重点领域,谋划实施一批总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建设项目,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库,动态完善项目调度推进台账。(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住建局)

2.全链条精准招商。围绕重点产业招商路线图,通过产业定向、区域定位、人员定责、考核定量,扎实推进全链条精准招商。各县市区(园区)要切实把招商引资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力争每年引进落地一批投资额超10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全过程保障建设。优先将10亿元级项目申报列入省、市重点项目,打通项目建设梗阻部位和阻点环节,全过程、一体化保障项目建设。每年筛选实施一批投资超10亿元重大项目,实行挂图作战、照单施工、到点问效,确保项目早竣工早达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二)培育营业收入超百亿元企业

1.梯次扶持壮大一批。盯住营业收入超50亿元企业,落实“一企一策”,支持深化战略合作、优化产业布局、做强核心主业、拓展经营领域,加快向营收百亿元迈进。建立营业收入10—30亿元、30—50亿元企业梯队培育机制,鼓励企业通过延伸产业链条、研发核心技术、创新升级产品、与大企业合作配套等途径,加速进入百亿元企业行列。(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文旅广体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2.项目转化培育一批。精准推进一批重大产业项目按期释放产能、持续高质量运营,着力培育一批营收百亿元企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

3.兼并重组打造一批。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围绕纵向全产业链、横向关联配套,完善分工协作体系,采取合作收购、参股控股、联合经营等方式,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形式开展兼并重组,形成大规模全领域的企业集团,打造一批营收百亿元企业。(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政府金融办、郴投集团)

(三)打造产值超千亿元产业

1.开展千亿有色金属产业培育行动。积极落实《支持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延链强链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1〕49号),做强钨钼、铋、铅锌、白银、铜、锡、铂族金属等7条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链,加快永兴稀贵金属综合回收企业排污证和危废证等环保手续办理,引导现有有色企业在郴州布局精深加工业务,将郴州由原材料基地逐步转变为精深加工基地,全力打造千亿有色金属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郴投集团等部门)

2.开展千亿电子电容电池产业培育行动。积极对接广东电池行业协会、深圳电子协会等行业协会,科学编制电池产业发展规划,制定电池产业推进方案,设立电池产业发展基金,精准引进一批投资大、产值大、税收贡献大、经济社会效益高的电池产业龙头企业到郴州投资兴业,加快打造千亿电子电容电池集群。(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政府金融办等部门)

3.开展千亿新材料产业培育行动。以石墨、氟化工、硅石、碳酸钙等为重点,大力引进龙头骨干企业,加快推进郴州旗滨玻璃二期、湖南海利永兴基地、中化蓝天郴州基地海棠2101项目、郴州氟化学宜章基地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南方石墨、旗滨玻璃、弘源化工、郴州氟化学等重点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基础材料向高端化、高值化、高新化迈进,促进全市新材料产业向精细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加快打造千亿新材料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局等部门)

4.开展千亿装备制造产业培育行动。大力发展锻铸造、农业机械、智能家居、智能制造装备、特种装备等相关产业,促进郴州粮机、农夫机电等企业升级发展,全力引进三一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支持桂阳智能家居产业园、嘉禾锻铸造产业园等专业特色园区发展壮大,加快打造千亿级装备制造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

5.开展千亿文化旅游产业创优发展行动。深入开展传承红色基因推进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创“响”红色文旅品牌,做“强”体育旅游,做“精”旅游线路,着力打造好“湘南红”“郴州民宿” “中国温泉之城”“中国优秀自驾游目的地”“广东人最喜爱的全域旅游目的地”“龙的故乡”等文旅品牌。推动文旅产业融入湾区发展,针对粤港澳大湾区、长株潭、武汉都市圈等主要客源市场开展定向精准营销,促进夜间文旅、文创商品、数字文旅等文旅消费,加快打造千亿文化旅游产业。组建郴州文旅集团,全面盘活文旅资产。(牵头单位:市文旅广体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等)

6.开展千亿节能环保新能源产业培育行动。充分发挥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等平台作用,积极开展碳达峰试点示范,聚焦电力、有色冶炼、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推动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改造、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等重大关键节能技术与产品规模化应用,统筹开展降碳减排综合治理,积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节能玻璃、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新型、绿色、节能建材产品,开发高能效、自动化、智能化、成套化的专用设备。统筹全市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开发,配套建设电化学储能和抽水蓄能项目,积极推进多能互补基地建设。稳步推进风电开发,因地制宜推动集中式和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推动风电与其他分布式能源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部门)

7.开展千亿数字经济培育行动。积极落实省政府《关于持续推动移动互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做强做大数字产业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20〕47号),深入实施《郴州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郴政办发〔2021〕2号),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壮大大数据产业等数字产业链,推动大数据产业从数据存储向数据挖掘、分析、应用发展,加快推进制造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的数字化转型,开展中小企业“两上三化”行动,打造数字政府,构建协同创新的生态体系,培育千亿数字经济。(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卫健委、市城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

(四)打造技工贸总收入超千亿园区

根据各园区发展趋势,力争五年内打造3-5个千亿园区,其中:2022年,将郴州高新区打造成“千亿园区”;2023-2025年,将永兴经开区、郴州经开区、资兴经开区、桂阳高新区打造成“千亿园区”。(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各相关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推进机制。建立推进产业发展“千百十”工程工作机制,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农业产业化领域,市工信局牵头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分工负责服务业相关领域,认真编制产业发展“千百十”工程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市发改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统筹推进项目建设。要责任落实明确到人、具体到事,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产业发展“千百十”工程。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的推进机制。

(二)加大政策支持。对列入产业发展“千百十”工程动态培育的企业和项目,县市区、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联合采取“一企一策”方式给予支持,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级相关资金项目。培育企业凡符合支持条件的,无缝对接全市既定产业发展政策;对达到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企业、投资额超十亿元的项目,由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标志性企业(项目)牌匾,并继续采取“一企一策”“一项一策”方式给予支持,在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

(三)强化要素保障。加大用地支持力度,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优先解决培育企业(项目)用地计划指标。保障用能供给,能耗指标、用电高峰期避峰负荷指标向培育企业(项目)重点倾斜,在满足区域用能总量条件下优先保障培育企业超基数用能,支持将培育企业纳入直购电、直供气范围。缓解资金难题,建立培育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定期推荐对接机制,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加大对培育企业的融资担保力度,产业引导基金要支持培育企业(项目)扩产扩能、改造提升,支持符合条件的培育企业挂牌上市。强化人才支撑,优先安排培育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高管参加研修培训,优先协调解决培育企业紧缺人才的引进需求。

(四)定向精准帮扶。开通产业发展“千百十”工程政企联系“直通车”,各级领导定期走访调研,及时听取企业家意见,健全政企沟通长效机制。一企(项)一档,建立需求清单、问题清单、帮扶清单,一户企业一支服务团队、一套工作方案、一个“综合服务包”,通过定期会商、问题交办、限期销号、督查落实等工作机制,帮助培育企业(项目)解决实际问题,打造更有温度的服务环境。

(五)强化考核奖励。将产业发展“千百十”工程推进情况纳入全市重点工作督查范围,实行每月调度、季度督查、半年通报、年度考核,作为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年度重点绩效考核内容,并给予奖励。具体考核奖励办法另行制定。各县市区、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要积极履行属地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结合本计划制定并实施好具体推进方案。在市级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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