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3月11日,天津市发改委发布天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多次提到清洁能源:
1、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开展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综合诊断,在绿色产业集聚、能源资源利用、清洁生产等方面查找薄弱环节,系统挖掘园区绿色发展潜力。推动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鼓励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
2、将既有居住建筑绿色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有机结合,推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
3、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推广使用节油环保农机和渔船,发展节能农业大棚,鼓励农村住房采用新型建造技术、使用绿色建材、应用光伏发电系统。
详情如下:
天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21〕3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大力推动节能减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为建设美丽天津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1.6万吨、0.04万吨、2.08万吨、0.99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三、推动实施重点工程
(一)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全面推进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分行业制定节能改造目标,组织实施重大节能技改项目,提高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能效水平。用好产能置换政策,引导钢铁企业内部退出转炉及配套的烧结、高炉等设备建设电炉。开展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石化、铸造、平板玻璃、垃圾焚烧、橡胶、制药等行业深度治理。推动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加强数据中心用能管理,持续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推动既有数据中心节能改造。“十四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0%。到2025年,全域电炉钢产能比例达到25%左右,重点行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绿色制造示范单位达到300家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委、市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人民政府负责。以下均需各区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开展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综合诊断,在绿色产业集聚、能源资源利用、清洁生产等方面查找薄弱环节,系统挖掘园区绿色发展潜力。推动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鼓励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对园区内供热、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设施进行绿色化改造,促进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开展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排查,重点排查以石化、化工、制药、农药、电子等行业为主导的涉挥发性有机物工业园区,以铸造、砖瓦窑、耐火材料、玻璃钢、防水建筑材料等行业为主导的产业集群,建立管理台账,分类推动产业集群治理改造。加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原则上停止审批工业园区外新建、改建、扩建新增水污染物的工业项目,推动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实现工业园区治污设施全覆盖。到2025年,符合条件的市级以上重点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园区节能环保水平显著提升。(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科学合理制定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职住平衡,推动城市多中心、组团式发展。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增强城乡气候韧性,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有序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加快编制我市居住建筑五步节能设计标准,扎实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三步走”战略,建设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零碳小屋等示范项目。将既有居住建筑绿色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有机结合,推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因地制宜推动清洁供热,推进余热暖民项目。组织实施中央空调节能改造、数据中心制冷系统能效提升、园区制冷改造和冷链物流绿色改造等重点示范工程,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实施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上,建设1至2个绿色生态城区,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滨海高新区、东疆保税港区基本建成“无废城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开展绿色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优化客货运运输结构,推进绿色货运、多式联运等运输方式,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持续提高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等清洁运输比例,加快推动天津港“公转铁”“散改集”双示范港口建设,新建、改建、扩建码头工程(油气化工码头除外)同步设计、建设岸电设施。建设“绿色三星”标准的T3航站楼,一体化建设轨道交通,引导乘客采用公共交通出行。推广节能和清洁能源交通运输装备,提高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物流车、环卫清扫车等新能源汽车应用比例。优化车辆排放构成,提高重点行业大宗物料运输车辆排放标准。钢铁企业停止使用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货车运输铁精矿、煤炭、焦炭等大宗物料和产品。停止使用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老旧燃气公交车,2024年底前基本停止使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清扫车、洒水车、垃圾运输车和邮政车。加快形成由“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城乡配送点”构成的三级物流设施体系,科学有序安排物流业空间布局。建立快递包装绿色产业联盟,推动快递绿色包装产品规模化应用。引导邮政快递企业主动为消费者提供绿色包装选项,鼓励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完善邮政快递企业绿色采购制度,推动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发展,通过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的包装产品使用比例每年提升10%。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占比达到25%左右,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以上。(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交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市邮政管理局、天津港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推广使用节油环保农机和渔船,发展节能农业大棚,鼓励农村住房采用新型建造技术、使用绿色建材、应用光伏发电系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坚持以水定产,调整优化种植业、畜牧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结构和布局,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和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行动,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规范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排污口设置。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长效机制,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效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治理,建立黑臭水体长效管理机制,基本消除全市农村黑臭水体。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膜回收率不低于85%,绿色防控、统防统治覆盖率均达到国家要求,大型规模化养殖场氨排放总量削减不低于5%。(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以提高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和气密性能、提升用能效率为路径,积极实施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实施供暖系统电气化改造,因地制宜采用空气源、地源热泵等清洁用能设备替代燃油、燃气锅炉,推进制冷系统逐步以电力空调机组替代直燃机空调机组。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选择智能高效灯具,力争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达到100%。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用能系统节能改造和运行维护,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少于30个。率先淘汰老旧车,率先采购使用新能源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持续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到2025年,力争80%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创建6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遴选6家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秋冬季攻坚行动,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动态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建立并完善非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技术体系,全面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提升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现场扬尘管控。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入海河流水质提升、渤海综合治理三个攻坚战,强化控源、治污、扩容、严管四大举措,深入推进入海河流“一河一策”。补齐水污染治理基础设施短板,持续开展城市建成区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到2025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1%以内,重污染天气PM2.5日均值峰值稳步下降,全域黑臭水体基本消除,12条入海河流消劣成果巩固提升。(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农业农村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煤炭减量清洁替代工程。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持续做好控煤工作,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序推动燃煤自备机组改燃或关停,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完成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周边燃煤锅炉改燃关停任务。加强钢铁、焦化、化工等重点耗煤行业管理,推动工业终端减煤限煤。持续巩固居民清洁取暖成果,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并稳定运行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比2020年提高4个百分点以上。“十四五”期间,完成国家下达的煤炭消费量下降10%任务目标。(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电子等行业为重点,加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力度。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实施储罐及挥发性有机液体装卸环节综合治理,推动汽车罐车使用自封式快速接头,铁路罐车使用锁紧式接头。严格管控敞开液面逸散。加大石化、煤化工、制药、农药等行业废水集输系统改造力度,使用密闭管道替代敞开式集输。按分质处理原则,对含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废水系统中高浓度废气采用燃烧等高效治理技术单独收集处理,万吨级及以上原油、成品油码头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到2025年,完成国家下达的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使用量削减比例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交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细化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措施,推进环境基础设施一体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快推进城镇排水管网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合流制改造,雨污混接串接点及时发现及时治理,全市建成区基本消除污水管网空白区。建立完善雨水管网(井)清掏长效机制,加大汛前管网清掏力度。加快老旧管网设施更新提升,加快补齐处理能力缺口,推行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污泥无害化处置。新扩建张贵庄、津沽等一批污水处理厂,新增处理能力95万吨/日,具备处理部分初期雨水能力。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到2025年,全市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均达到97%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完善政策机制
(一)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坚持节能优先,强化能耗强度约束性指标管理,以能源产出率为重要依据,综合考虑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区“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目标。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根据各区生产总值增速目标和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确定能源消费总量预期性目标,对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区,其能源消费总量免予考核。各区“十四五”时期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以各区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为基数,将“十四五”期间每年较上一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在各区能源消费总量考核中予以扣除。原料用能不纳入各区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考核,生产烯烃、芳烃、化肥、农药、醇类等产品过程中的原料用能,在各区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考核中予以扣除。加强节能形势分析预警,对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完成滞后的区加强工作指导。科学有序实行用能预算管理,合理配置能源要素,加强对符合产业规划、产业政策、能效环保指标先进的项目用能保障。完善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加强能源消费与碳排放统计的衔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推进各区单位工业增加值、工业园区单位面积、重点行业单位产品等污染排放强度监测评估,结合各区污染物排放强度、总量和生态环境质量,优化分解重点工程减排量,推进实施重点减排工程,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结构优化调整。健全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制度衔接。加强总量减排核算信息化管理,强化监测、核查、考核,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三)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称“两高”项目)审批准入,除列入国家产业规划布局方案外,严禁新增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炼化产能。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推动新建“两高”项目能效水平应提尽提。严把“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关,严格审查涉及“两高”行业的综合性规划和工业、能源等专项规划环评;严格环评审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划环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区域污染物总量削减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建立“两高”项目管理台账,以石化、化工、煤电、建材、有色、煤化工、钢铁、焦化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梳理拟建、在建、存量“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对于行业产能已饱和的“两高”项目,主要产品能效水平应对标行业能耗限额先进值或国际先进水平;对于行业产能尚未饱和的“两高”项目,在能耗限额准入值、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基础上,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门槛;对于能耗量较大的新兴产业,引导企业应用绿色低碳技术,提高能效和排放水平。加强“两高”项目全过程监管,重点监管项目落实相关手续合法合规性,对不符合政策要求、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超标用能排污的“两高”项目,坚决叫停,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完善“两高”项目融资政策,指导督促金融机构优化资金投向、调整信贷结构,对不符合国家要求的“两高”项目不予贷款,已经贷款的及时清收。(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法规标准体系。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节能环保地方标准建设,推动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后评价、能耗在线监测、绿色建筑评价、绿色建筑设计、能源领域5G应用等节能标准,制修订生活垃圾焚烧、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等环保标准,制修订生活、工业、农业取用水定额标准。(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经济政策。各级财政加大节能减排支持力度,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推广和重点工程建设,建立稳定的市、区两级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研究制定金融服务绿色产业发展措施,积极争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获批设立。探索建立绿色项目库,研究制定企业绿色评级、投资项目评级指南或办法,组织金融机构与绿色企业、绿色项目精准对接。探索推广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抵质押融资等新型业务,为绿色企业提供便捷、高效、多元化的融资服务。充分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两项创新工具,加大对绿色低碳和能源高效利用领域的信贷资金供给。探索绿色贷款地方配套支持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绿色债券融资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加快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落实支持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合同能源管理等税收优惠政策,努力释放减税红利,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落实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机制,对与高耗能企业开展市场交易的燃煤发电上网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结合供热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城镇供热价格形成机制,持续推广供热计量收费。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研究完善受益农户污水处理付费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金融局、天津银保监局、天津证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市场化机制。探索开展用能权交易,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流动和集聚。积极对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深化本市碳排放权试点建设。稳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在大气污染重点行业、水污染重要流域探索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鼓励市场主体通过绿证交易方式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节能效益分享、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培育专业化节能服务机构。开放环境治理市场,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与服务投资、建设、运行。规范市场秩序,健全环境监测机构质量控制管理体系,探索环境治理企业分级评估评价机制。创新环境污染治理模式,推进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开展乡镇(街道)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环境治理整体解决方案、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落实能效标识管理制度,推动绿色产品认证、节能低碳环保认证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严格执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对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审查。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加强能源计量技术服务和能源计量审查。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强化在节能形势分析、节能执法监察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完善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能源消费统计制度。推进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监管,加强对开展自行监测的排污单位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探索排污单位用能监控与污染排放监测一体化应用试点建设。完善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和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优化污染源统计调查方式,通过衔接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等实现污染源统计“日常化”数据采集。加强工业园区污染源监测预警试点建设,推动重点排污单位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设施建设。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数据审核,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壮大节能减排人才队伍。构建市、区两级节能监察体系,完善节能监察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建设专业性强、职责明确的节能监察执法队伍,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提高节能监察信息化水平。重点用能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负责人。加强区级及街镇基层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重点排污单位设置专职环保人员。加大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等节能减排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全国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加强基层执法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建立与市级有关执法队伍协作执法机制,加快推进环保专职网格员纳入全市“全科网格”体系。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精准对接引进节能减排相关专业高端紧缺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石化等产业链,构建“一链一策”职称专业体系,实现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三链融合”发展和产业人才精准评价。开展“科创企业评职称”专项服务,实行“一企一评”、“一单举荐”,为节能减排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业打通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围绕节能减排相关领域,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坚持系统观念,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年度计划,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各项任务。各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推进,将本区节能减排目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年度计划充分衔接,科学明确街镇、有关部门和重点单位责任。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工作指导,推动任务有序有效落实,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重大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监督考核。开展“十四五”各区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区加强激励,对工作不力的区加强督促指导,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交有关部门作为对各区绩效考评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完善能耗双控考核措施,增加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考核权重,加大对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优化考核频次,实行年度评价、中期评估、五年考核。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把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压实减排工作责任。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委组织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全民行动。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将其纳入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坚决抵制和反对奢侈浪费,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测评工作的重要内容。促进绿色消费,推进绿色消费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加大绿色消费公益宣传和绿色产品推广力度。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多种传播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节能减排法规、标准和知识,开展绿色环保“最美家庭”寻找、宣传工作,推广宣传典型家庭在节能减排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节能减排先进典型。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征集推广适用的节能减排技术。发挥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的作用,支持节能减排公益事业。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曝光浪费能源、污染环境行为。畅通群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渠道。组织开展节能减排自愿承诺,加快推进节能环保信用体系建设,激发市场主体节能减排的内生动力,在全社会营造重视节能减排、珍视信誉的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德国最大规模的漂浮式光伏发电系统21日在西南部巴登-符滕堡州城市巴特申博恩正式启用,旨在开发太阳能发电潜力、推动德国能源转型。据德新社报道,该漂浮式光伏发电系统设在一个以砂石坑蓄水而成的人工湖上,由2.7万多块太阳能电池板组成,覆盖面积8公顷,装机容量15兆瓦。项目从2021年开始规划,今年2
随着全球能源结构的转型,光伏发电作为清洁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正迅速扩大其在全球能源供应中的份额。同时,随着光伏系统规模的不断增大,电压等级不断升高,如何更安全、更可靠、更高效地运维光伏发电系统越来越被重视。10月22日(下午14:00),福禄克公司高级应用工程师邱守信将在线上与您一起分享
10月17日,深圳市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公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接入电网技术规范》、《电动汽车充电设备长期失效判定规范》。将于2024年11月1日开始实施。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接入电网技术规范中提到,本文件规定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接入电网的总体要求、系统接入方案、
近日,永福股份主编的能源行业标准《海上光伏发电系统设计规范》送审稿审查会在福州圆满召开。审查会专家组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能建集团、中国电建集团、中交集团等专家组成。永福股份副总工程师兼首席设计师刘蔚、副总工程师宋启明、发电事业部主任工程师王馨、林进东,室主任张起超等参加会
8月30日,《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技术规范》福建省地方标准启动会暨起草组第一次工作会议在福建福州顺利召开。该标准由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永福股份、永福绿能联合牵头主编,列入2024年第一批福建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由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批准立项。在“双碳”目标引领下,福建省分布式光伏发
8月2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征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接入电网技术规范》等5项地方标准意见(深市监通告〔2024〕132号)。这5项地方标准分别是《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接入电网技术规范》、《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规范》、《长期失效充电桩认定及评价规范》、《口岸查验场地及业务技术设施建设规范
8月2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征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接入电网技术规范》等5项地方标准意见(深市监通告〔2024〕132号)。这5项地方标准分别是《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接入电网技术规范》、《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规范》、《长期失效充电桩认定及评价规范》、《口岸查验场地及业务技术设施建设规范
6月13-15日,SNEC第十七届(2024)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上海)大会暨展览会在上海如期举办,SNEC光伏论坛形式也格外丰富多彩,涉及光伏产业未来市场趋势分析、合作发展策略、各国政策导向、行业最前沿技术、光伏金融等,是向业界展示成果的最佳机会,其中特变电工新能源向业界奉上了精彩演讲。面对电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21日,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清远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文件指出,支持新型储能等产品应用推广,鼓励工业企业自建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和新型储能设施,鼓励钢铁、水泥等行业企业开展工艺提升、减排低碳的改
5月21日,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清远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文件指出,支持新型储能等产品应用推广,鼓励工业企业自建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和新型储能设施,鼓励钢铁、水泥等行业企业开展工艺提升、减排低碳的改造项目。原文如下:清远市
4月2日,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一份关于部分仓储物流项目开展光伏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根据东百集团公告,该集团与北京华夏幸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华夏新能)及其子公司进行合作,合作方包括华夏新能及其子公司福州曜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福州曜衡)和肇庆汇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11月18日印发《铜川市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实施方案》,其中提出,铜川市将全面推进VOCs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排放高浓度有机废气污水处理厂(站)排查整治;加强含VOCs有机废水储罐、装置区集水井(池)排放的有机废气的密闭收集处理,不断提升涉VOCs企业治理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今日,嘉峪关市“十四五”第三批风光电项目建设指标200MW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发布。公告显示,本次共有200兆瓦配置规模,根据项目选址区域实际情况划分2个项目进行竞配。申报项目储能系统要求储能配置不低于项目装机规模的15%,连续放电时长不低于4小时。原文如下:嘉峪关市“十
延安市人民政府11月13日印发《延安市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全市大气污染治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其中提出大力培育环保产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环境监测、环保装备、环境咨询、深度治理等领域培育若干龙头企业。详情如下:延安市深化大气污染治
今天小石头了解到中国石化位于天津的两个项目建成投产了!小石头带大家去看看1中国石化天津南港乙烯项目建成投产11月11日,天津南港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一次开车成功并产出合格产品,投产后每年可为下游提供400万吨高端化工产品和精细化学品原料,带动千亿级下游产业,助力我国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5日,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政府印发《获嘉县“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和碳达峰碳中和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规划》指出,加快壮大新型储能产业体系:1.积极布局发展新型储能产业。依托新乡市电池研究院等技术研发优势,着力推动我县新型储能多元化技术和装备研发,培育
10月26日,中煤新集能源发布“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调整)纲要。纲要发展目标提出,到2025年,建成多能互补、绿色低碳、智慧高效、治理现代的能源示范企业。经济效益稳步增长。企业规模保持合理增长,资产规模达550亿元,年营收达150亿元,年利润超40亿元。质量效益显著提升,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5%以内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10月26日,中煤新集能源发布“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调整)纲要。其中提出,到2025年,建成多能互补、绿色低碳、智慧高效、治理现代的能源示范企业。经济效益稳步增长。企业规模保持合理增长,资产规模达550亿元,年营收达150亿元,年利润超40亿元。质量效益显著提升,资产负债率控制
10月22日,绍兴市柯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区政协二届三次会议第290号提案的答复,现阶段区行政审批局对光伏项目备案收取资料包括:1、项目实施方案;2、项目用地或屋顶场址使用证明;3、项目如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需提供与电力用户签订的能源管理合同等材料;4、地方电网企业出具的项目并网初步
2024年9月,非化石能源发电综合指数为147.8,比2020年基期增长了47.8%,同比增长11.1%;其中,新能源发电综合指数为221.1,比2020年基期增长了121.1%,同比增长31.6%。在“双碳”目标引领下,非化石能源发电综合指数快速增长。其中:9月,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指数为181.4,“十四五”以来非化石能源
为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陕西省人民政府制定并于9月23日发布《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的实施意见》,陕西省将有序开展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完成国家下达的钢铁、水泥、焦化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推进玻璃、石灰、矿棉、有色等行业深度治理。加强生物质锅炉监管
10月11日,青海省能源局发布答复关于支持光伏制造民企发展、助力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的提案”——青海省能源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57号提案的函,文件指出,截至2024年6月底,全省电力装机规模达5718万千瓦,其中光伏规模达2685万千瓦,占总规模的47%,集中式光伏2663万千瓦,居全国
11月15日,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做好天津市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的通知,包含《天津市电力中长期交易工作方案》、《天津市电力零售市场交易工作方案》、《天津市绿电交易工作方案》、《天津市独立储能市场交易工作方案》、《天津市电力市场履约保障凭证工作方案》。其中《天津市绿电交易工
11月19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4〕37号)。其中提到,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持续提升新能源占比,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力争达到11.7%,新能源发电量占全市用电量比重达到10%以上。原文如下: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
9月6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工业技术改造行动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针对航空、光伏、动力电池、生物发酵等生产设备整体处于中高水平的行业,鼓励企业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在石化化工、医药、船舶、电子等重点行
2024年8月6日,华北能源监管局前往国网天津宁河公司,召开分布式光伏并网专题座谈会,宁河区发改委、国网天津宁河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宁河区新能源发展、分布式光伏并网服务等情况介绍。今年以来,12398投诉举报热线反映分布式光伏接入的问题已经超过去年的总和,消纳容量告急的
近日,天津市宝坻区与中国德力西控股集团签署投资协议,标志着总投资100亿元的德力西10GWTOPCon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正式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据了解,宝坻区目前开展了以德力西光伏电池项目为链主企业的光伏产业链招商,已与十几家配套德力西光伏电池项目的上下游配套企业进行了洽谈,这也标志着德力西
一是明晰政策边界。积极与市发展改革委、供电公司等单位沟通对接,明确分布式和集中式光伏的边界区分以及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政策适用范围,加强产业指导,严守审批底线。二是精简备案流程。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涉及区域广、发电规模大、市场主体多的特点,创新推出“一家公司、一个项目、一次备案”模
天津市单体容量最大光伏项目正式并网发电,助力企业实现节能降耗。近日,位于西青区的苏美达能源天津新宇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正式并网发电,向天津市新宇彩板有限公司发出了“第一度绿色电能”。该项目由天津美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投资,总投资1亿元,于2023年9月开工建设,利用天津市新宇彩板有限公司约
日前,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青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推进太阳能、风能资源开发利用,公开发布新能源重点项目机会清单,推动750兆瓦集中式风电、大寺镇12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等重点项目建设。原文如下:各镇人民政府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2月6日,天津市发改委公布天津市2024年重点建设、重点储备项目清单,经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梳理,共包含39个光伏重点项目。项目详情如下: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24年重点建设、重点储备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各市级部门:为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压舱石”关键作
日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域管理与预警监测处发布《天津龙源南港海上光伏发电项目有关情况的公示》,项目位于天津南港工业区内,项目用海包括海上光伏场区和升压站。海上光伏场区位于南港工业区东南部围而未填的大港池中部区域,西侧距离现状围堤坡脚约190米;升压站位于东南角大港池的西侧陆域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12月14日,国电电力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国电电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天津新能源”)与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按照85%:15%股比合资设立的天津国电电力海晶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项目动态总投资29.89亿元,资本金比例20%,其余通过银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