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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2年省十件民生实事
一、提供优质基础教育,努力让学生“上好学”
支持市县集中财力办好基础教育。将16所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市属公办高职院校和5所省市共建高校办学体制调整为省属,由省级财政保障,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集中财力加大基础教育投入。扩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学位供给。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增加公办学位约50万个,重点推进珠三角地区公办优质中小学幼儿园学位建设。加强教师培训,提升教学水平。珠三角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结对双方互派教师、校长和教研员支教跟岗2700人,开展骨干教师、校(园)长省级示范免费培训1.6万人,市级开展辖区内教师免费轮训3.4万人,县级组织教师免费培训11.9万人。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服务时间100%达到“5+2”。筑牢校园安全。扎实开展校园护园行动,巩固提升中小学幼儿园“4个100%”安全防范建设。
二、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水平,增强服务可及性
提高补助标准。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631元、286元提高到653元、30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883元提高到1949元,分散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从每人每月1227元提高到1313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81元、243元提高到188元、252元。扩大救助范围。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实施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全覆盖。实现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直聘社工深入村居,提供政策落实、物资救助等专业服务。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欠发达地区全年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总数不少于6万件。
三、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深入实施“三项工程”技能培训。开展“粤菜师傅”培训3.8万人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0万人次,技工院校招生19.8万人次;开展“南粤家政”培训16万人次以上。实施新产业工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与人社部合作,以新产业工人为重点群体,开展大规模、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整体提升新产业工人技能水平,推动劳动力资源与产业同步升级。增加就业岗位,强化就业帮扶。全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0万人以上,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万人以上。
四、强化疾病预防和就医保障,提升卫生健康水平
开展HPV疫苗免费接种。为全省90%以上县区中具有广东省学籍新进入初中一年级、14周岁以下未接种过HPV疫苗的女生免费接种HPV疫苗,有效预防宫颈癌。落实门诊医保共济。开展普通门诊医保统筹,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将部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疾病门诊费用纳入共济保障,扩大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充实农村卫生人才。订单定向招录培养2000名以上户籍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本科、专科医学生,补助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五、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攻坚村内道路建设。除纳入搬迁、撤并、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的村庄,以及远离村庄的散居户和常年无人居住户的村外,实现全省纳入乡村振兴规划建设的自然村内干路路面全面硬底化。开展农贸市场改造和建设美丽圩镇。完成550家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全省所有圩镇达到宜居圩镇标准,建设一批示范圩镇。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新增1000个以上自然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全省农村污水治理率达到50%以上。新增完成整治30个面积较大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削坡建房风险。开展全省存量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边坡整治28829户,累计完成全省66391户存量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开展乡村振兴志愿服务。招募选派4000名青年志愿者到欠发达地区基层一线从事2—3年乡村振兴志愿服务。
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守住绿水青山
推进万里碧道建设。加快推进各地治水治河,补齐水安全、水环境短板,抓好河流保护和生态修复。开展高质量水源林建设。推动宜林荒山造林和重点水源区域的疏残林、灾损林分、低效林分改造,建设高质量水源林101万亩。推进矿山石场治理复绿。完成矿山石场治理复绿3000亩以上,推动矿山生态环境改善,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开展“送法规、送技术”服务企业专题活动。开展10场以上环保专题宣讲活动,为1000家以上企业提供环保政策法规服务和重点企业“一对一”技术服务,派发专题技术汇编10000册以上,建成10个省级环境教育基地示范单位。
七、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
传承优秀文化。新增100个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实施30个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传播。用好红色资源。开展80处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和活化利用。推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支持修复一批历史建筑和不动产文物,新增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规范设置历史文化街区标志牌。实施古树名木资源保护工程。开展全省古树名木资源补充调查,建立古树名木健康诊断和监测量化指标体系,重点对全省828株一级古树名木进行视频监控和保护。推动体育设施开放。增加全省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数量。加大群众文化品牌活动惠民力度。开展重点群众文化品牌活动云上直录播50场,丰富公共文化服务线上资源。深入开展广东省流动博物馆巡回展览。组织优秀展览到全省各县(市、区)级博物馆和基层社区进行巡展200场,使基层及偏远地区的群众看到不同类型、不同形式和不同文化内容的展览。
八、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交通安全和自然灾害风险监控,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完成不少于65万批次食品抽检任务,达到每年每千人5批次,不合格食品处置率100%。全省不少于2000家农贸市场开展以蔬菜类、水产品类和肉类为主的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全年完成不少于800万批次食用农产品快检任务。完成药品监督抽检不少于15000批次,省内生产的国家集中招采中标品种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加强道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建设72个、228条车道超限车辆电子抓拍监控设施点,完成116个治超卸货站场建设。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获取2400多万栋房屋建筑、53774处公共服务设施、8676家重点企业、24万公里公路道路、1.5万座桥梁、5万公里供水管线、700个主要港口和地区性重要港口、17300宗水利工程、1400公里三级及以上内河航道等重要承灾体信息,为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推动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对400座小型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恢复蓄水量3.6亿立方米、灌溉面积134.8万亩、保护人口303.7万人。
九、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城市安居保障水平
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推动解决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新增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25万套(间)。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000个以上,重点改造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公共部位等。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对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情况等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市县台账建档率达100%,并制定整治方案。
十、深化“数字政府”建设,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拓宽跨省通办业务范围。实现群众就医、求学、养老、户籍业务等100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推动50项高频政务服务在港澳地区“跨境通办”。推进高频事项“一网办、一次办”。在全省各级推出1000件“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在教育、民政、企业服务等领域推出50项高频事项实现“一网办、一次办”。加强基层服务设施建设。部署超2万台“粤智助”政府服务一体机,在全省行政村全覆盖,实现群众办事不出村;完成数字政府线上服务平台和市县两级政务大厅适老化、适残化改造。
附件2
名词解释
1.“一照通行”:对企业生产经营涉及的各类许可实行审前指导、一表申请、联审联办,许可信息通过营业执照二维码集中公示。
2.“一网统管”:依托数字政府一体化的云、网、大数据中心、公共支撑平台和感知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闭环数字化治理模式,实现省域范围“一网感知态势、一网纵观全局、一网决策指挥、一网协同共治”。
3.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六大工程”:强核工程、立柱工程、强链工程、优化布局工程、品质工程、培土工程。
4.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搭建“1”个农产品大数据平台,组建销区采购商和培养产区经纪人“2”支队伍,拓展销区和产区“2”大市场,策划采购商走进产区和农产品走进大市场“2”场活动,实现品牌打造、销量提升、市场引导、品种改良、农民致富等“1”揽子目标。
5.“九大攻坚”行动: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种业翻身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村内道路建设、美丽圩镇建设、渔港建设、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等攻坚行动。
6.“三区三线”: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
7.“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8.“三馆合一”:对广东美术馆、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广东文学馆实行同一选址、合并建设。
9.行政执法“两平台”: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
10.人才强省建设“五大工程”:战略人才锻造工程、人才培养强基工程、人才引进提质工程、人才体制改革工程、人才生态优化工程。
11.“851”水利高质量发展蓝图:“8”是实施水资源优化配置、防洪能力提升、万里碧道、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农村水利保障、智慧水利、水文现代化、水利治理能力提升等8大工程;“5”是建设五纵五横的水资源配置骨干网、江河安澜的防洪安全网、秀水长清的万里碧道网、优质普惠的农村水利保障网、协同高效的智慧水利网等5张网;“1”是推动我省水利现代化水平迈进全国第一梯队。
12.“三同五化”农村供水网络体系:城乡供水同标准、同质量、同服务,推动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专业化运作、一体化管理和智慧化服务。
13.“五美”专项行动:推进美丽家园、美丽田园、美丽河湖、美丽园区、美丽廊道建设专项行动。
14.“标准地”供地:对同一区域内的国有工业用地,根据不同行业分类在供地条件中设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就业贡献、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等控制指标,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供应和监管。
15.“带项目”供地:对招商引进的工业项目,由负责招商的部门会同产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论证,提出产业准入条件、履约监管要求等,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纳入供地方案,实行“带项目”招标拍卖挂牌供应。
16.“净地”出让:拟出让的土地必须未设置除土地所有权以外的其他产权、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
17.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和“科改示范行动”: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选取百余户中央企业子企业和百余户地方国有骨干企业,开展综合性改革,打造一批国企改革尖兵;选取部分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的科技型子企业,打造一批改革样板和自主创新尖兵。
18.精神文明创建九大行动:乡村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提升行动、农贸市场综合治理行动、出租汽车文明服务拓展行动、餐饮行业文明诚信服务行动、网络文明促进行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提升行动、传承弘扬好家教好家风行动、高速公路沿线环境优化行动、文明村镇创建提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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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北高原,西藏那曲欧玛亭嘎100兆瓦风电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每年可提供清洁电能约2亿千瓦时;天山北麓,新疆华电610万千瓦新能源基地开工,总占地面积约990平方千米,太阳能、光热、火电等多类型能源互补发电……今年以来,我国能源转型步伐加快。国家能源局22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3月底,全国累计
日前,国际能源署光伏发电系统计划(IEA-PVPS)日前发布了一份全球光伏市场报告,该报告涵盖光伏系统的安装、制造、政策趋势以及电网整合。根据IEA-PVPS发布的《2024年全球光伏市场快照》报告,全球安装的光伏系统装机容量从2022年的1.2TW增长到2023年的1.6TW。分析师表示,2023年有高达446GW的光伏系统
4月23日,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了解到,今年一季度,浙江风光新能源发电110.54亿度,同比增长40.88%。其中,风力发电38.11亿度,同比增长45.29%;光伏发电72.43亿度,同比增长38.67%。浙江风电以海上风电为主,舟山、宁波、温州是浙江风力发电集中地区,三地一季度风力发电量占全省风力总发电量七
4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围绕“以更大担当和作为谱写辽宁全面振兴新篇章”作介绍。会上,辽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健答记者问指出,辽宁作为重工业基地,能耗总量和能耗强度都比较大,加快绿色低碳转型任务非常繁重。近年来,辽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
4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1-3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3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29.9亿千瓦,同比增长14.5%。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6.6亿千瓦,同比增长55.0%;风电装机容量约4.6亿千瓦,同比增长21.5%。1-3月份,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844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24小时。其中,核电18
4月15日,广东建工发布2023年全年业绩报告,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8.63亿元,同比下降2.07%,实现归母净利润15.34亿元,同比下降10.27%,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67亿元,同比下降15.14%,资产负债率为89.39%,同比下降0.32个百分点。在清洁能源发电方面,广东建工业务主要分布在新疆、甘肃、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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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自治区2024年全额保障发电机组清单的公示。公示显示,新疆2024年新疆全额保障发电机组清单包括国家示范类风电项目、试验风电项目、扶贫光伏项目、分布式光伏项目、国家示范光热项目、非省调水电机组、省调直调水电机组。其中,扶贫光伏项目152.505MW,分布式光伏项目2
4月8日,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揭阳市储能发展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通知指出,海上风电规划方面,“十四五”及“十五五”期间,我市将全力推进重点项目落地落实,加速推进海上风电项目的核准,已建成投产近海浅水区揭阳市神泉一315.5MW、神泉一(二期)91MW、神泉二502MW等3个项目共90
从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获悉,随着近日内蒙古能源集团四子王旗风储项目100万千瓦、三峡乌兰察布新一代电网友好绿色电站示范项目二、三期150万千瓦、赤峰市能源物联网零碳氢氨一体化示范项目12.5万千瓦的新能源装机陆续并网发电,内蒙古新能源装机并网规模突破1亿千瓦。其中,3月31日,三峡乌兰察布新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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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经由2024年3月28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予以发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制造业绿色化转型部分,一是明确大宗工业固废、再生资源等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和途径,规范化建设产业集聚区,优化绿色发展模式。二是完善促进绿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就《深圳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开展的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以下简称绿色制造名单)的培育创建和动态管理工作,绿色工厂实施梯度培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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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遴选第一批“零碳”工厂建设典型案例的通知,将低碳发展要求和绿色制造理念纳入发展战略,具备开展温室气体排放、产品生命周期碳足迹和环境影响分析评价的基础,并符合其它条件的企业可参与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遴选第一批“零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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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制造业高端化绿色化发展,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定了《北京市绿色制造单位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详情如下:北京市绿色制造单位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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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揭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全市光伏安装和工业厂房屋面维修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乡镇(街道)要靠前服务,要做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加强宣传教育,告知属地厂房(房屋)业主(使用人):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工业厂房屋面维修作业和光伏安
4月19日,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发布《关于推进广东省信息通信行业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到,支持5G基站新型储能积极参与电网需求侧响应交易和辅助服务市场,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对具备建设光伏条件的5G基站场地,同步建设分布式光伏系统,打造一批“零碳”5G基站示范标杆,为信息通信行业
4月18日,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第二次公开征求《潮安区屋顶分布式光伏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潮安供电局充分考虑分布式光伏大规模接入的需求,加强配电网升级改造,努力做到“能并尽并”。对于装机超过局部电网承载能力的,在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
4月17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珠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4-2025年)》。文件指出,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动斗门建成光伏示范开发区。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推进珠海环保生物质热电工程三期项目建设。支持固体废物处理企业,探索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
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广东省推动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加快实施城中村配电网和工业园区抄表到户改造升级。采用“整线(成片)标准化治理+专项治理”模式,加快城中村配电网改造升级,解决城中村超容用电、供电质量低、中低压网架不完善、“三线缠绕”及电气火灾隐患
2024年4月15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属地区域2024年3月并网投运的户用光伏项目信息公布。2024年3月,广东省新增户用装机1929户,总规模为61.97MW,其中韶关、梅州、广州列前三。具体数据如下:原文如下: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属地区域内2024年第三批并网投运的户用光伏项目根据《国家能源局综
4月8日,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揭阳市储能发展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通知指出,海上风电规划方面,“十四五”及“十五五”期间,我市将全力推进重点项目落地落实,加速推进海上风电项目的核准,已建成投产近海浅水区揭阳市神泉一315.5MW、神泉一(二期)91MW、神泉二502MW等3个项目共90
4月9日,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发布分布式光伏项目立项备案注意事项。文件显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市管理等相关要求,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在江海区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需符合以下规定:(一)非经营性高度低于2.2米的小型分布式光伏附属设施、设备无需办理《建设工
4月5日,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南雄市2024年度第二批个人住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批复。根据批复,第二批个人住宅分布式光伏发电新增(增容)项目共54项,其中编号1-48号共计48项,合计新增装机容量1202.65千瓦,编号49-52号共计4项,合计增容装机容量57千瓦,同意备案并纳入南雄市
4月3日,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大力发展新能源,逐步降低煤炭、天然气等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科学规划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打好“绿色能源牌”,全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肇庆)绿色能源基地。优化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开发模式,发挥国资国企在新能源开发中
为进一步推动潮安区光伏发电应用,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促进光伏发电有序发展,我局起草了《潮安区屋顶分布式光伏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4年4月13日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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