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1月2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推动能源供给清洁低碳。大力构建新型电网保障体系,有序衔接好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下降和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提高,把传统能源的逐步退出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
推进近海风电集中连片、规模化开发,打造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统筹规划远海风电可持续发展。因地制宜多形式促进光伏系统应用,积极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促进光伏与储能、微电网融合发展,推动光伏综合利用平价示范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利用生物质能,探索开发利用海洋新能源。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积极稳妥开展核能供热示范。大力推进沿海天然气管网和沿海LNG接收站规划建设。积极推进四川白鹤滩水电送电江苏工程,提高现有区外送电通道利用效率。努力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增强新能源消纳能力。
原文如下:
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
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苏政发〔2022〕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建立健全我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坚持统筹协调、创新引领、重点突破、市场导向,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绿色金融,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全面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加快形成减污降碳的激励约束机制,为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达到新水平,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明显,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16%以上,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到90%以上,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2%以上。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主要行业和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江苏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二、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
(三)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加快实施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着力推进钢铁、石化、焦化、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和工业窑炉等重点设施废气治理升级。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在重点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引导其他行业自觉自愿开展审核,健全“散乱污”企业监管长效机制。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着力建设再制造产业基地,加强再制造产品认证与推广应用。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加快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工业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管理,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利用处置和风险防范能力。
(四)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加快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推广农牧(渔)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开展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发展林业循环经济,推进林木种苗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水稻、蔬菜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开展实施农田排灌系统循环生态化改造试点。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示范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及一膜多用等地膜减量替代技术。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建设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区(片)。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重点区域化肥农药施用量实现负增长。推进农业节水,推广水肥一体化、浅水勤灌等灌溉模式。实施耕地质量保护提升行动,开展耕地土壤酸化治理。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推广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推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完善相关水域禁渔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向生态、生活功能拓展。
(五)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商贸企业绿色升级,培育一批绿色商贸流通主体,实现物流供应链的绿色低碳发展。有序发展出行、住宿等领域共享经济,打响“水韵江苏”“绿美江苏”生态旅游品牌。规范发展闲置物品交易,鼓励在线交易。加快信息服务业绿色转型,引导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促进会展业绿色发展,推动办展设施循环使用。严格执行装修装饰涉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含量限值标准。倡导酒店、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六)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大力培育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清洁能源等绿色低碳产业,积极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强绿色经济新动能,打造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绿色产业链供应链。大力提升绿色环保产业发展水平,建设一批绿色环保产业基地,打造一批大型绿色环保领军企业,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前瞻布局虚拟现实、增材制造、量子通信、氢能、固态电池等未来绿色产业。探索发展面向碳中和的二氧化碳低成本捕集、生物转化、液化驱油、矿物封存、有机化学品和燃料制造、高值无机化学品生产等零碳负碳技术产业。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促进节能节水服务向咨询、管理、投融资等多领域、全周期的综合服务延伸拓展。到2025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提高到48.5%以上,节能环保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0亿元。
(七)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科学编制实施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加强环评和能评工作,严格准入标准,完善循环产业链条。深入实施循环化改造,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促进资源高效利用、能源梯级利用、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加强与周边城区现代基础设施联通和公共服务设施共享,鼓励建设电、热、冷、气等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综合能源项目。围绕建设美丽园区、提高绿色产业发展水平、推进能源管理智慧化发展、推动绿色循环化发展、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优化节能审查机制、创新污染治理等方面开展综合试点示范,建设一批国家级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和省级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区。
(八)构建绿色供应链。引导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打造绿色制造工艺、推行绿色包装、组织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环保。选择代表性强、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管理水平高的龙头企业,创建一批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并择优争创国家绿色供应链试点。鼓励行业组织通过制定规范、咨询服务、行业自律等方式提高行业和企业供应链绿色化水平。
三、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
(九)打造绿色物流。积极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推进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向铁路和水路转移,发展多式联运,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强物流运输组织管理,加快相关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和信息共享,发展甩挂运输、共同配送。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淘汰更新或改造老旧车船,加快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在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铁路货场、港口和机场服务等领域应用。推进船舶专业化、标准化,推广应用电动船舶,减少船舶废气、含油污水、生活垃圾的排放。加快港口岸电设施建设。支持物流企业构建数字化运营平台,推进智慧物流发展,加快传统物流业智慧化改造。整合末端物流配送资源,优化城市配送三级节点体系。到2025年创建2-3个全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项目。
(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立分类别、广覆盖、易回收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融合,支持建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和交易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城市争创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示范。深入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生产企业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推广典型回收模式和经验做法,打造龙头企业,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加强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循环经济产业园等基地或园区建设,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集约集聚发展。
(十一)促进绿色技术与经贸合作。加强与国际知名标准化科研机构合作,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采取国际先进标准生产,开展节能低碳等绿色产品认证,主动应对国际碳边境调节机制。强化境外合作项目环境可持续性,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金融、节能环保等领域合作,扩大节能环保、新能源等优势领域技术装备、服务和产品出口。优化贸易结构,大力促进高质量、高效益、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
四、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
(十二)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引导国有企事业单位逐步执行绿色采购制度。加强对民营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的引导,鼓励有条件市县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社会绿色消费。推动企业利用网络销售绿色产品,促进电商平台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引导企业开展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强化认证机构信用监管。鼓励企业参加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促进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严厉打击虚标绿色产品等违法行为,有关行政处罚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十三)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全链条、多环节节粮减损。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实施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行动。推进包装绿色转型,加强过度包装治理。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宣传倡导文明消费理念,引导全社会自觉践行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提升公交系统智能化水平,积极引导绿色出行,到2025年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85%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五、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十四)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统筹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强污水处理厂和排水管网统筹建设和协调运行,加快建设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设施,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低于80%,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25%以上。统筹推进城乡固(危、医)废处理设施建设,严格执行有关经营许可管理制度,到2025年居民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理设施能力基本满足处理要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全量焚烧,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以上。统筹推进建设水土气渣固环境监测监管体系,鼓励园区构建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开展“绿岛”建设试点,推进相关行业企业治污设施共建共享。建设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
(十五)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集约利用土地等资源,依法合理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积极打造绿色公路、铁路、航道、港口和空港,深入开展京杭运河绿色现代航运示范区建设。加强新能源车充换电、加氢等设施建设,逐步形成城市充电服务网络和高速公路沿线城际快速充电服务网络。推进公交车、出租车加快更新为新能源车辆,实现区域内公共交通低排放。推广应用温拌沥青、智能通风、辅助动力替代等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和产品。加大交通建设中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力度,推动废旧路面、沥青、疏浚土等材料以及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十六)打造宜居城乡环境。合理确定开发强度,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引导城市留白增绿。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微改造、微更新,加快城市生态修复、空间修补、功能完善,提升城市空间品质与发展活力。开展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快推广超低能耗建筑。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动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到2025年节能建筑占城镇民用建筑比重70%。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改善农民住房条件,扎实推进特色田园乡村高质量发展。
六、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
(十七)推动能源供给清洁低碳。大力构建新型电网保障体系,有序衔接好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下降和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提高,把传统能源的逐步退出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推进近海风电集中连片、规模化开发,打造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统筹规划远海风电可持续发展。因地制宜多形式促进光伏系统应用,积极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促进光伏与储能、微电网融合发展,推动光伏综合利用平价示范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利用生物质能,探索开发利用海洋新能源。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积极稳妥开展核能供热示范。大力推进沿海天然气管网和沿海LNG接收站规划建设。积极推进四川白鹤滩水电送电江苏工程,提高现有区外送电通道利用效率。努力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增强新能源消纳能力。
(十八)促进能源消费节约高效。强化能耗强度约束性指标管控,适度弹性控制能耗总量,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统筹衔接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确保按期实现“双碳”目标。严格节能审查制度,坚持新增用能项目能效水平国内领先和国际先进准入,推动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重点行业企业有序实施改造升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强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聚焦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管理体系,依法开展能源审计,大力挖掘节能潜力。
(十九)建立互联互通综合能源系统。推进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智能化升级。推动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积极推进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建设坚强智能绿色电网,完善提升配网规划体系、建设标准和供能质量,统筹煤、电、油、气、网、运设施能力建设,提升能源安全输送能力。推动能源流和信息流深度融合,积极推广综合能源服务,推动能源互联网建设,构建弹性互动、智能互联的智慧能源系统。
七、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二十)加大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加快低碳零碳负碳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突破,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布局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项目,开展共性关键技术、跨行业融合性技术、前沿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绿色低碳核心技术。强化绿色科技创新载体培育,建设一批绿色技术省级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争创绿色技术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平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力量建立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支持设立绿色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二十一)加快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充分利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政策,促进重大绿色科技成果市场化应用和规模化推广。充分发挥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以及创业投资等各类基金作用,积极争取国家相关专项资金和基金,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大绿色低碳循环项目孵化力度,积极打造绿色低碳循环专业孵化器。积极参与全国绿色技术市场建设和交易,拓展完善现有技术市场服务功能,加大绿色技术需求和成果信息征集发布力度。积极组织推荐我省绿色技术纳入国家绿色技术推广名录。
八、完善法规政策体系
(二十二)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建立健全相关地方性法规制度。严格执法监督管理,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加大问责力度,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配合,形成行政司法合力。加强市场诚信和行业自律机制建设,完善环境守法信任保护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失信惩戒措施。
(二十三)创新和完善价格机制。加快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机制。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建立差别化收费机制,在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地区,探索建立污水治理受益农户付费制度。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完善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机制。完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气价、水价制度。
(二十四)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大省级财政对绿色产业发展、节能降碳、生态环境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投入力度,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工作成效明显的企业和地方给予奖励。综合运用财政奖励、贴息、费用补贴、风险补偿等方式,促进绿色金融体系、产品和服务快速发展。统筹安排各类环境保护类资金,积极推动环境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创新。认真落实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做好资源税征收,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工作。
(二十五)强化绿色金融支持。探索绿色产业与绿色金融融合新模式,拓宽绿色项目融资渠道。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壮大绿色低碳领域省级投资基金规模,加强省级相关基金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工作的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联合设立绿色低碳类基金。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国际金融组织等低息贷款,鼓励商业银行开发绿色金融产品,探索环境权益类质押融资贷款等绿色信贷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和再融资,引导金融机构法人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加快发展绿色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参与环境污染风险治理体系建设,探索差别化保险费率机制。积极发展绿色担保,加大对中小企业绿色融资风险担保补偿力度。积极对接国家绿色金融专项统计制度,加大对省内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考核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二十六)建立完善绿色标准和统计监测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绿色标准,支持省内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相关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完善绿色发展地方标准,鼓励绿色制造企业制定实施企业标准,加强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国家认证制度,引导企业开展节能、节水、再制造等绿色认证,培育一批专业绿色认证机构,深入推进绿色认证工作,打造一批绿色认证示范区。严格执行国家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循环经济、用水等领域统计调查制度和标准,做好统计监测。
(二十七)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交易机制,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稳妥推进水权确权,合理确定区域取用水总量,鼓励开展水权交易,强化水资源用途管制。优化排污权配置,规范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督促纳入全国碳市场交易的企业按期完成配额履约和清缴,开展碳资产管理和碳金融产品研发,建立市场风险预警与防控体系,完善区域联动机制。
九、做好实施保障
(二十八)加强协调促进落实。各地可结合碳达峰碳中和、绿色发展等相关领域政策文件的制定研究提出具体措施,确保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省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总结好经验、好做法,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二十九)深化国际国内合作。抓住“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战略机遇,加强与兄弟省市协同协作,探索建立区域合作联盟。加强与海内外知名高校、企业、科研机构以及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合作。引导外资投向绿色低碳发展领域,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加强绿色供应链国际合作,推动绿色贸易发展和贸易融资绿色化。
(三十)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中的示范表率作用。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讲好江苏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故事,积极宣传正面典型,适时曝光负面典型,加快培育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健全绿色低碳循环信息公开渠道,发挥社会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4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4月18日,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第二次公开征求《潮安区屋顶分布式光伏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潮安供电局充分考虑分布式光伏大规模接入的需求,加强配电网升级改造,努力做到“能并尽并”。对于装机超过局部电网承载能力的,在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
4月15日,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蚌埠市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方案(2024),方案提到,深入开展能源投资专项行动。加快推进五河源网荷储一体化基地、固镇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储能电站建设,鼓励电网侧、用户侧因地制宜配套储能设施,推进150MW风电配套39MW/78MWh储能、风光储一体化
4月16日,武义县人民政府发布《武义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8年)》。文件指出,全县允许依规定在设施农业上建设农光互补、菌光互补项目,推进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工业园区及企业厂房、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县域内桃溪镇4万千瓦农光互补项目已经投入
4月15日,湖南省常德市澧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澧县招商促进事务中心联合发布《澧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招商比选公告》,澧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范围为15个镇(未含县城区4个街道),涉及公房(面积约21.5万平方米)、集体[129个村(居)面积约3.17万平方米]、户用屋顶三部分,初步预估装
4月11日,云南省文山市红甸乡茂克村等6个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中标结果发布,云南威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格418.4841万元,折合单价约3.4961元/W。根据招标公告,此次项目使用屋顶面积5000平米,安装光伏发电系统1套,安装250KVA变压器3台,光伏拟装机总容量1197kWp,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
日前,河北省发改委公布《关于支持开展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称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项目参照屋顶分布式光伏备案程序到相关市、县行政审批部门备案;跨县项目由市级集中打捆备案;在无可开放容量地区建设的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项目,需配置储能(不低于集中式光伏配储比例),并承
日前,广西百色那坡县发布《关于强化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风险防范的提示》提示称近期,在县域范围有部分光伏企业(代理商)和个人以“利用农户自建房屋顶建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为名,与农户(户主)签订屋顶租赁、经营租赁、合作开发等相关协议,。因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涉及法律规定事
日前,河北永清县公布屋顶分布式光伏可接入容量公示,公示称,为了促进永清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的开发建设,按照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屋顶分布式光伏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永清县供电公司对全县辖区内屋顶分布式光伏可接入容量进行了测算,全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可接入容量共计357883kVA
在国家大力推进“双碳”政策的背景之下,光伏发电作为极具开发前景的清洁能源,成为了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引擎,也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动力。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铁佛镇南张楼村村委会在党总支书记李书记的带领下,积极响应政策号召,率先在村委会屋顶安装了80块太阳能光伏板,不仅提升了房屋美观度
从山西龙源官微获悉,3月29日,龙源电力在晋首个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工。据悉,该项目位于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境内,以整县三镇四乡共26处区域内的公共建筑、养殖场及部分工商业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规划总容量为50兆瓦,共安装91819块550峰瓦单晶单面光伏板,采用“全额上网”模式进行消纳。
4月2日,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发布《2024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文件指出,实施光伏安装行动,推动绿色低碳升级。贯彻执行《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全省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系统建设的通知》和《湖州市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要求,推进全市公共机构建筑屋顶、车
在“双碳”目标的推动下,光伏产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1月26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2023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12月底,光伏新增装机为216.88GW,同比大增148%,相当于2019-2022年国内新增装机量的总和,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期。这一趋势不仅为光伏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市场潜力,也催生了对专业
5月20日第25个“世界计量日”之际,ZEISSQualityInnovationDays中国场线上峰会即将开启。此次线上峰会以“蔡司,‘质’敬明天”为主题,紧扣今年“世界计量日”的主题“Wemeasuretodayforasustainabletomorrow”,旨在通过线上平台,汇聚全球行业精英,共同探讨质量创新在可持续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在可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31个地方2024年3月的发电量数据,包括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光伏。详情如下:1、北京市2024年3月,北京市总发电量3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其中,火电发电量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水力发电量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6%;风力发电量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7%;太阳能发
4月18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对祁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等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拟废止公示》,拟废止合计880MW风电、光伏项目。详情如下:关于对祁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等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拟废止公示为加快推进新能源“十四五”规划建设进度,实现我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组织各市能源局对已列入年
4月16日,天水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审结果公布,公告显示,光伏项目的企业优选结果为华能甘谷发电有限公司。公告显示,本次竞配的新能源项目总规模达到了2.73GW,其中风电项目规模达到了2.5GW,光伏项目规模为230MW。本次竞配项目均为市场化并网项目,经营期及上网电价按国家适用
4月17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冒用我局名义推销书籍的严正声明。全文见下:近日,我局接到举报反映,有不法分子冒用我局名义,发布《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征订最新电力系统发电厂安全运行与意外故障防范及抢修应急处理实务全书通知》,推销《最新电力系统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与标准规范实用手册》《
4月17日,福建福鼎市对支持海岛振兴的十条措施征集意见。其中明确,到2025年,有必要的海岛都建成一张风光储充微电网,提升海岛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意见稿中还指出,实施海岛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快主干电网、岛屿电网改建进度,重点推进“台山岛源网荷储零碳岛示范”和海域“海上电动船舶充电网络
4月17日,东方电气发布公告称,经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张彦军为总裁。根据公告,经审核张彦军先生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我们认为张彦军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
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的最新数据显示,在过去的12个月内,日本风能和太阳能削减量大幅提高,从2022财年的0.57TWh和2023财年的0.53TWh增至1.76TWh。日本可再生能源研究所称,根据METI提供的数据显示,日本太阳能和风能削减量从2018财年大约0.10TWh增加到上一财年的1.76TWh左右,这一数值相当于澳大利
2024年4月15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召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受中央组织部领导委托,中央组织部有关干部局负责同志宣布了党中央关于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任职的决定:张传江同志任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相关职务任命,按有关法律和童程的规定办理。
4月10日,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培育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支持新型高效光伏电池技术、新能源加储能构网型技术、发供用高比例绿色能源示范园(区)、村镇新能源微能网等示范,对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工
2023年我国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近百吉瓦,再度创下历史新高。其中江苏省可谓备受瞩目,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位列全国第一,且户用光伏挤入前二,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国第二大分布式光伏市场。江苏省分布式光伏的爆发,离不开全产业链的推动及政策扶持。作为我国光伏产业的发源地,至今江苏省拥有完备的
4月17日,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常州市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相关内容。该条例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是全国首部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也是常州市自2015年获得立法权以来,首部市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实体地方性法规。《条例》共五十四条,以建设引领长三角、辐射全国、全球有影响
4月15日上午,江苏、内蒙古两省区在呼和浩特市签署能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江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马欣,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黄志强出席签约仪式。双方将共同加快推进内蒙古库布齐沙漠基地至江苏特高压直流输电项目前期工作,并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大力
4月10日,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培育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支持新型高效光伏电池技术、新能源加储能构网型技术、发供用高比例绿色能源示范园(区)、村镇新能源微能网等示范,对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工
4月9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开展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次监管范围是自2021年9月《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印发实施以来,对电网企业面向全省范围内新能源发电、储能等电源提供接入电网服务情况开展监管。监管内容包括,电网企业是否存在无正当理由拒绝电源项目业主提出的接入申
为进一步规范句容市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近日,句容市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宣贯工作会在市发改委召开。句容市发改委,各镇、街道、管委会,句容市供电公司、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句容发电分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句容市供电公司根据分布式光伏管理规定和相关技术要求,并结合句容市实际,就
日前,扬州市发改、自规、住建、城管、农业农村、应急管理、行政审批、供电公司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重点围绕分布式光伏建设准入标准、优化前期管理手续、提升并网接入服务、规范并网管理和加强合规运行监督五个方面,明确了具体举措。准入标准按照“政
2023年的江苏分布式光储市场,用“井喷”来形容都不过分。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数据统计,2023年1-12月,江苏新增光伏装机1419.6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更是高达1217.1万千瓦,这一数字不仅超越了山东、浙江、河北等传统分布式光伏大省,更使得江苏在全国分布式光伏装机排名中一举跃居第二。同
3月4日,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该《措施》(试行)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苏州供电分公司等五部门联合下发。文件指出,到2025年底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3月21日,中盛滨海新能源580MWp光伏发电项目在江苏盐城黄海新区滨海片区举行开工仪式。据了解,中盛新能源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23亿元,装机容量580兆瓦,项目全部投产后,年平均可发绿电6.6亿度,年开票约3亿元,年纳税约5000万元,每年可抵减能耗指标23万吨标煤、二氧化碳减排
为进一步提升光伏“见板率”,拓宽建筑领域光伏应用场景,助推光伏建筑一体化产业发展,3月15日,常州市住建局在局机关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推进工作座谈会。常州市住建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经焱主持会议,全市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辖市区住建部门以及相关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