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总体上看,政策倾向依旧是鼓励市场参与者多使用来源于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的CCER,通过碳市场真正的促进新能源项目的发展,加大风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比例,发挥碳市场的真正节能减排、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功能。根据相关测算,企业年排放1吨二氧化碳,需要安装1.1kW以上光伏站才能实现碳中和。光伏电站必将又迎来一波新的发展高潮!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环办便函〔2020〕373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我部组织起草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就上述两个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自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2月1日。《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自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11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 张敏思、王铁
电话:(010)65645639、65645642
传真:(010)65645638
邮箱:climate_china@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3.《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5.抄送单位名单
6.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10月28日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征 求 意 见 稿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更好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在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低碳发展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和管理,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是指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展的排放配额等交易以及排放报告与核查、排放配额分配、排放配额清缴等活动,上述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活动原则】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必须坚持市场导向、政府服务、循序渐进、公平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四条【监管部门及职责】生态环境部负责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制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政策与技术规范,并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数据报送、核查、配额分配、清缴履约等相关活动,并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配合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落实相关具体工作。
第五条【重点排放单位】重点排放单位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内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 2.6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 1 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符合条件的重点排放单位,应当通过环境信息管理平台或生态环境部规定的其他方式,向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主动报告纳入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符合条件的重点排放单位报生态环境部汇总。非重点排放单位不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
第六条【试点碳市场对接】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不重复参与相关省(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的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等活动。相关细则由生态环境部另行制定并发布。
第二章 排放配额管理
第七条【配额分配方法制定】生态环境部综合考虑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等因素,制定并公布重点排放单位排放配额分配方法。
第八条【配额分配方式】排放配额分配初期以免费分配为主,适时引入有偿分配,并逐步提高有偿分配的比例。有偿分配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管理。
第九条【预留配额】生态环境部可预留一定数量排放配额,用于市场调节、重大项目建设等。
第十条【配额分配】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排放配额分配方法,向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排放单位分配排放配额。重点排放单位对排放配额分配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配额调整】重点排放单位终止,或者因为分立、产能变化、工艺改变等原因使温室气体排放量发生重大变化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生态环境部公布的规定对其已获得的免费配额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注册登记结算机构】生态环境部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以下简称注册登记结算系统)。注册登记结算系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注册登记结算机构)受生态环境部委托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全国碳排放权登记、存放、结算等。
第十三条【注册登记结算系统】注册登记结算系统用于记录全国碳排放权的持有、转移、清缴履约、注销等相关信息,实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的结算及管理。全国碳排放权的持有以注册登记结算系统中记载的信息为准。
第十四条【注册登记账户管理】注册登记结算系统分别为生态环境部和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点排放单位、符合规定的机构和个人等设立具有不同功能的账户。各方开立账户后,在注册登记结算系统中进行排放配额管理的相关业务操作。
第十五条【配额注销管理】出于公益等目的,重点排放单位、机构和个人等可通过注册登记结算系统自愿注销其所拥有的排放配额。
第十六条【数据连接】注册登记结算系统应与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连接,确保数据及时有效安全交互。
第三章 排放交易
第十七条【交易产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产品为排放配额以及其他产品。
第十八条【交易主体】重点排放单位以及符合规定的机构和个人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主体。
第十九条【交易机构】生态环境部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交易系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交易机构)受生态环境部委托负责组织开展全国碳排放权集中统一交易及监管,可设立服务机构和会员制服务交易市场活动。
第二十条【交易方式】本办法规定的产品交易应当在交易系统内进行,可以采取公开竞价、协议等交易方式。
第二十一条【交易清算交收】注册登记结算机构根据交易机构提交的成交结果,按照逐笔全额结算的原则为交易主体办理资金的清算交收和相应的全国碳排放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二条【系统对接】交易系统与注册登记结算系统应实现连接,确保实现系统间数据实时有效安全交互。
第二十三条【市场调节】生态环境部负责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调节机制,维护市场稳定。
第四章 排放核查与排放配额清缴
第二十四条【监测计划编制与报送】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按照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计划(以下简称监测计划),优先开展化石燃料低位热值和含碳量实测,监测计划应通过环境信息管理平台或生态环境部规定的其他方式,报送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监测计划实施与调整】重点排放单位应严格按照经备案的监测计划实施监测活动。监测计划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向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变更情况。
第二十六条【排放报告编制与报送】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布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技术规范,以及经备案的监测计划,每年编制其上一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并通过环境信息管理平台或生态环境部规定的其他方式,在每年 3 月 31 日前报送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点排放单位应当对排放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第二十七条【核查组织】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生态环境部有关规定,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核查工作。核查结果应通知重点排放单位,作为其配额清缴的依据,并报生态环境部。
第二十八条【核查委托】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核查服务。
第二十九条【核查申诉】重点排放单位对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三十条【配额清缴】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应当向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清缴不少于经核查的上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相对应的排放配额,履行上年度的排放配额清缴义务。
第三十一条【抵消机制】重点排放单位可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或生态环境部另行公布的其他减排指标,抵消其不超过 5%的经核查排放量。1 单位 CCER 可抵消 1 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排放量。用于抵消的 CCER 应来自可再生能源、碳汇、甲烷利用等领域减排项目,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组织边界范围外产生。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市级主管部门职责】受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委托,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负责监督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放单位制定实施监测计划、按要求编制并报送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接受排放报告核查、完成配额清缴等。
第三十三条【上级监管】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对下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发现属于违反本办法规定情形的,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依法依规处理。
第三十四条【监管重点】省级和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结合重点排放单位环境信用记录和核查结果,确定监管重点和检查频次。省级和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重点监督检查重点排放单位排放监测、报告和排放配额清缴情况,排放配额清缴情况及时报生态环境部。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接受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主管部门信息公开】生态环境部、省级和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职责及时主动公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管理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温室气体种类、行业、重点排放单位范围;
(二)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单;
(三)排放配额分配方法;
(四)排放配额登记、交易和结算规则,包括交易产品以及机
构和个人作为交易主体的规定等;
(五)排放核算、报告和核查技术规范;
(六)排放配额清缴履约规则;
(七)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的抵消规定;
(八)年度重点排放单位的排放配额清缴情况;
(九)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监督管理相关信息;
(十)按规定需要公开的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其他信息。
第三十六条【对核查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核查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对提交的核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接受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对核查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时间、内容、结果以及处罚决定记入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并予以公布。
第三十七条【风险管理与信息披露】注册登记结算机构和交易机构应当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和信息披露制度,制定风险管理预案,及时公布登记、交易、结算等信息,披露可能影响市场重大变动的相关信息。
第三十八条【信用监管】生态环境部和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记录重点排放单位、技术服务机构、注册登记结算机构、交易机构、其他机构和人员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信用情况,将监督管理情况及处罚决定记入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并予以公布。
第三十九条【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对重点排放单位和其他交易主体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进行监督。重点排放单位和其他交易主体应当及时公开有关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第四十条【公众举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重点排放单位和其他交易主体有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有权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举报。接受举报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调查结果予以反馈,同时为举报人保密。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四十一条【主管部门责任追究】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监管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实施重点排放单位排放核查时擅自收取费用的;
(二)实施重点排放单位排放核查和排放配额清缴时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三)未按规定分配排放配额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未依法公开相关信息的;
(五)其他应当依法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四十二条【不主动报告处理】符合重点排放单位条件但未主动报告纳入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的,一经发现,由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时纳入重点排放单位管理。
第四十三条【未按规定报告处罚】重点排放单位虚报、瞒报、拒绝履行排放报告义务或者拒绝接受核查检查的,由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 1 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未改正的,由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测算其排放量,该排放量除了作为配额清缴的依据,还可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对其下一年度排放配额分配时进行等量核减。
第四十四条【未履约处罚】重点排放单位未按时履行配额清缴义务的,由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其履行排放配额清缴义务,并处以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履行排放配额清缴义务的,对欠缴部分,由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对其进行下一年度排放配额分配时等量核减。
第四十五条【登记参与主体违规处置】重点排放单位、有关机构和个人违反本办法开展注册登记结算活动的,应当对其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注册登记结算机构应责令其改正,并采取下列
措施:
(一) 通报批评;
(二) 限制资金或交易产品的划转;
(三) 暂停或限制相关账户;
(四) 暂停或限制相关业务;
(五) 限制相关账户功能;
(六) 取消交易资格;
(七) 责令终止相关业务。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联合惩戒】对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三条至第四十五条规定而被处罚的重点排放单位,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向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等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并予以公告。
第四十七条【交易主体违规处置】重点排放单位、有关机构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对其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交易机构应责令其改正,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 通报批评;
(二) 限制资金或交易产品的划转;
(三) 暂停或限制相关账户的买卖;
(四) 暂停或限制相关业务;
(五) 限制相关账户功能;
(六) 取消交易资格;
(七) 责令停止会员资格或终止相关业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交易主体申诉】重点排放单位、有关机构和个人认为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九条【失信惩戒】对于严重违法失信的机构和人员,生态环境部建立“黑名单”,并依法予以曝光。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条【名词解释】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温室气体:是指大气中吸收和重新放出红外辐射的自然和人为的气态成分,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和三氟化氮(NF3)。碳排放: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燃烧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以及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等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以及因使用外购的电力和热力等所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碳排放权:是指依法取得的向大气排放温室气体的权利。排放配额:是政府分配给重点排放单位指定时期内的碳排放额度,是碳排放权的凭证和载体。1 单位配额相当于 1 吨二氧化碳当量。清缴:是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应当向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不少于经核查的上年度碳排放量相对应的排放配额。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是指符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相关管理规定,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简称 CCER。第五十一条【颁布实施】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4 年 12月 10 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天津市《政府工作报告》发布,其中提出:2024工作回顾国网龙潭沟、华电西大峪抽水蓄能电站纳入国家规划。2025工作安排基础设施投资要用好“两重”、设备更新、专项债等政策工具,筹措配套资金,用足金融支持政策,分年度稳步推进城市能源、管网、轨道、路网改造、城市更新和重
根据RhodiumGroup的最新研究,尽管美国的煤炭发电量降至近60年来的最低水平,但该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在2024年仅下降了0.2%。电力需求的增加和交通排放的持续增长导致美国排放量总体上“不变”,而经济则增长了2.7%。(来源:国际能源小数据作者:ESmallData)美国是世界上第二大年度排放国,人均排放量
2024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交易及清缴工作顺利结束,碳排放配额年度成交量1.89亿吨,年度成交额181.14亿元,创2021年上线交易以来年度成交额新高。交易价格总体平稳上扬,收盘价于4月24日首次破百。12月31日收盘价为97.49元/吨,较2021年7月16日首日开市价上涨103%。截至2024年末,全国碳排放权交
近日,生态环境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牵头建设的“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以下简称“因子库”)第一版正式上线。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相关负责人就因子库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一下因子库的建设背景。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
近日,南方电网公司第二批近零碳示范区全部通过评审验收,标志着公司全面建成36个近零碳示范区,初步形成评价标准引领、先进技术支撑、多类型多场景覆盖的“近零碳”实施路径。据悉,36个近零碳示范区分布在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等南方五省区,涵盖生产办公、经营展示、社会服务等5种类型,涉
1月7日获悉,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印发深化碳业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发挥电网平台作用,结合辽宁地区实际和自身发展需要,构建以“一个牵引、两轮驱动、双向发力”为主脉络,具有碳数融合特色的碳业务体系。国网辽宁电力以构建电力碳排放核算体系为牵引,发挥业务资源优势,推进地区、重点行业企业电
近日,生态环境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牵头建设的“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以下简称“因子库”)第一版正式上线。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相关负责人就因子库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一下因子库的建设背景。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12月23日,新华社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意见。意见指出,推动交通运输绿色智慧转型升级。按规定开展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保障规划实施与生态保护要求相一致,强化交通运输能耗与碳排放数据共享。完善交通运输装
工厂和园区是碳排放的重要来源,也是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载体。近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为2025年重点任务之一,要求建立一批零碳园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随后召开的会议进一步提出,深入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实施工业节能降碳行动,建设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共有30家企业纳入上海市2025年度发电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40家企业纳入上海市2024年度非电力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详情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公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名单的通知。文件明确25个省市包含48个试点地区,试点产品包括光伏产品、锂电池、钢铁、电子电器(变压器)等。原文如下: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公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名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近日,有网友向云南能源局咨询分时电价影响,涉及云南分时电价对不同类型光伏电站的影响、存量电站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影响等7个问题,云南省能源局一一作答,回复如下:1、云南分时电价对按分时电价打折的自发自用屋顶分布式电站的电价是否有影响?对集中式光伏电站、集中式风电、分布式风电的价格的影响
近日,福建福清京东方科技集团22MW平屋顶光伏电站成功落地,迈贝特为其提供了平屋顶矩阵压载光伏支架系统,助力该企业绿电能源自给自足,为实现“净零排放”目标贡献力量。01|矩阵压载助力企业提升绿电收益该项目屋顶面积约17万平方米,每年平均发电量约为2300万度电,运用了迈贝特矩阵压载RM-Ad系统
2024年,变革贯穿光伏产业各环节。就终端市场,受接入空间以及预期政策调整影响,狂飙的户用分布式光伏按下“减速键”。2024年前三季度,户用光伏新增装机22.8GW,同比降低31%。这也是近几年来户用光伏增速首次出现下滑。户用光伏主流开发商,“双霸主”当为正泰安能、天合富家。据企业财报,2023年底
全国规模最大的光氢储一体化海上光伏示范项目——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投资江苏分公司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日前成功并网发电。这标志着国内首个集光伏发电、制氢加氢和储能电站于一体的“综合能源利用+滨海生态治理”项目投运。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地处江苏省如东县豫东垦区堤外滩涂,总装机400兆瓦,占地
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4年1-11月,中国光伏新增装机规模一举突破200GW大关,直逼2023年全年装机水平,强劲的增长势头下,运维需求不断攀升。北极星根据公开信息统计,2024年光伏电站运维招标规模约116.47GW,较去年同期增长76%左右。作为光伏电站“大户”,央国企占到招标总量的98.6%。上图为招标规模
2024年,我国光伏装机仍然保持增长,带动EPC招投标持续活跃。北极星根据公开数据统计,2024年全国有2889个光伏EPC项目招标,共计约187GW,国家电投、国家能源集团等央国企依然是开发主力,招标规模在GW级的企业有22家,总规模超118GW,占总招标的63%。从中标结果来看,有超183GW项目公布结果,其中地面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10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夏邑县华夏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1至2月政府采购意向,采购项目名称为夏邑县华夏新能源有限公司织布产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预算金额900万元,预计采购时间为2025年2月。采购内容为夏邑县华夏新能源有限公司织布产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2MW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1月10日晚,中节能太阳能发布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12亿元-12.5亿元,同比下降20.82%-23.99%;预计实现归母扣非净利润11.4亿元-11.9亿元,同比下降20.42%-23.77%;预计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3067-0.3195元/股,去年同期为0.4038元/股。太阳能表示,公司2024年
近日,湖北爱宠宠物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爱宠)1.7MW的天合蓝天·天能瓦项目正式并网发电,为企业的日常运营提供了清洁的电力支持。据悉,该项目预计年均发电量可达180万度,每年能减少碳排放约4150吨,同时,还可为业主节省用电成本约120万元。湖北爱宠专注于宠物饲料的生产、食品添加剂的制
12月27日-31日,云南西双版纳片区4个光伏项目(共计32万千瓦)实现全面投产,正式向电网输送清洁能源。其中,景洪市勐旺乡大平掌11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占地面积约3278亩,采用“茶光互补”模式,安装24万余块单晶双面光伏组件,共有41个方阵。水电九局负责光伏场区、升压站等施工建设。项目投运后,预计
1月8日,宁夏电力国能“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150万千瓦新能源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内蒙古能源集团达拉特旗防沙治沙50万千瓦光伏一体化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其中,宁夏电力国能“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150万千瓦新能源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二标段、
根据TrendForce集邦咨询新能源研究中心1月15日最新报价,N型复投料主流成交价格保持在40元/KG,N型致密料主流成交价格为38元/KG,N型颗粒硅报价从35元/KG上涨至38元/KG,涨幅高达8.57%。本周M10硅片主流成交价格依旧为1.1元/片;G12价格维稳在1.65元/片。N型182单晶硅片人民币价格上涨至1.18元/片;N型
当地时间1月14日至16日,阿布扎比世界未来能源展在阿布扎比国家会展中心举办。本次展会是全球能源领域的重要盛会,展会期间一道新能携DAON4.0系列组件、DBC组件、轻质组件等重磅产品惊喜亮相,吸引了众多中东客户的关注和合作意向。中东地区位于热带和亚热带地区,日照时间长,光照强度高,这种气候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践行“发改之干”,推动绿色铝、硅光伏等产业更好发展,在开好局、稳增长中发挥积极作用,1月14日下午,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陈明主持召开座谈会,与隆基绿能、云南通威、山东魏桥等民营企业沟通交流,听取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意见建议。会上,有关企业负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在工作报告指出,2024年,内蒙古新能源装机在全国率先破亿、达到1.35亿千瓦,超过火电装机,提前一年实现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目标。单位GDP能耗下降3%,提前一年达到“十四五”规划控制目标。2024年,内蒙古产煤、发电、外送电量均居全国第1位;绿电交易规模居全国第1位。2
日前,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公布2025年一季度杭州地区分布式电源并网可开放容量情况。详情如下:
近日,三峡集团云南永胜白水95兆瓦光伏项目、湖南道县洪塘营三期风电项目、河北新乐200兆瓦农光互补项目等一批风电、光伏项目并网发电。云南永胜白水95兆瓦光伏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近日,云南永胜白水95兆瓦光伏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项目位于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由三峡集团所属三峡能源投资建设。项目
1月14日,华电国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批准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董事刘雷先生担任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刘雷先生作为本公司董事长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审议并批准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堪雨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
近日,天合光能凭借其完善的供应链追溯机制,荣获了TÜV莱茵颁发的从硅料到组件全链条可溯源AA评级认证,这也是该认证的最高等级。这一认证不仅是对天合光能在提升上下游供应链透明度和可靠性方面的成就的肯定,也向广大客户与投资者展现了天合光能值得信赖的供应链管理体系。作为权威的独立第三方检验
日前,福建泉州丰泽区、鲤城区(含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溪县、永春县、惠安县,三明市大田县、建宁县,漳州市平和县,龙岩市上杭县、漳平市等地陆续公布最新分布式电源并网可开放容量信息。截止2024年12月31日,泉州丰泽区、鲤城区(含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溪县、惠安县,三明市大田县、建宁县
1月13日,云南楚雄州发布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风电、光伏项目市场化竞争配置公告。根据公告,楚雄州列入云南省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风电、光伏项目共计27个,规模合计209.75万千瓦。其中:光伏项目:分为12个标段,合计18个光伏项目、总装机容量140万千瓦;风电项目:分为7个
近日,由中国能建葛洲坝机电公司承建的内蒙古自治区首条绿氢输送管道-深能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光伏制氢项目输氢管道工程圆满完工。输氢管道是氢能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可将高纯度氢气从生产地输送至消费地,实现氢能的远距离、大规模输送。中国能建葛洲坝机电公司所属葛洲坝油气公司承建的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