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4月10日,国家能源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该法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第一次是已经撤销的原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时间是2007年12月3日。
两次公开征求意见相隔13年,这在我国立法实践中并不多见。
我国改革开放多年来使用最多的一种立法方式是,对于改革还在深入的领域,立法时给改革留出空间,为先行先试、探索经验留路子;对实践证明已经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及时上升为法律。能源立法工作也是如此。在改革探索阶段,各方认识难免不一,很难就能源法达成一致;经历实践检验后,各方容易达成共识,用法律确认改革成果也就水到渠成了。因此,现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为表述方便,姑且简称为 “新版《能源法》”,2007年公布的版本则简称为“2007版《能源法》”),实际上是对我国能源改革经验、改革举措的总结,集中反映了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在内的起草单位的共识——至少是现阶段的,揭示了我国能源改革、发展的方向。可以说,公开征求意见本身就具有宣示能源改革成果的意义。
研读新版《能源法》,特别是与2007版相比,能够发现不少曾经引发讨论甚至是争议的问题都有了初步结论或解决思路。
这里,我们重点关注那些曾引发讨论的问题,对于 “四革命一合作”“能源高质量发展”等没有争论、积极贯彻落实的问题,则不再赘述。
能源市场化,确立改革方向
能源属于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行业,大多离不开固定区域、特定输送管网,具有自然垄断属性,“计划”“垄断”一直是我国能源的主要特征。能源改革是坚持计划为主,还是走向市场,实践中一直存有不同程度的争议,即使中央文件对于能源改革的市场化方向已经明确的情况下,这种争论也始终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新版《能源法》为这一争论彻底划上了句号。该法在总则中即明确提出“能源市场化”的原则, “国家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机制,在竞争性领域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建立有效的能源监管体系”(第十四条)。同时,专设第五章“能源市场”规定能源市场的主体、目标、价格机制、市场监管等问题。可见,“能源市场化”已是共识,即将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这标志着能源领域计划与市场的争论将划上句号,为能源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奠定基础。
区别对待不同业务,垄断和竞争并存
垄断是市场经济的天敌。破除垄断、公平竞争是能源市场化的必然要求。由于能源领域存在输送管网等自然垄断,集产供销于一身的垂直一体化的独家垄断经营曾被视为最佳模式,在我国电力、石油行业长期存在。近年来的改革,则是在区分垄断环节与竞争环节、垄断性业务与竞争性业务的基础上,实行切分,针对不同环节施以不同的对策:一方面,承认并保持垄断环节的存在,对垄断性业务加强监管;另一方面,放开竞争性环节,让竞争性业务走向市场。“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就是这一原则的具体体现。以石油天然气行业的改革为例,输送管网属于自然垄断环节,生产、销售属于竞争性环节。解决思路是实行网运分开,石油天然气管网公司独家负责管网的投资、建设、调度、运行,但不得从事油气生产、购销;生产、销售等竞争性环节则完全放开,向社会开放。
可见,在垄断与竞争的问题上不搞一刀切,而是根据业务特点区别对待,是改革实践取得的重要经验,于是新版《能源法》将其上升为法律,明确“能源领域的自然垄断性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应当分开经营” (第六十四条)。
破除所有制限制,向民营、外资全面开放
2007版《能源法》曾对民营资本、外资进行限制,规定“国有资本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能源领域,实行国有资本控股为主体的投资产权制度”( 第十六条)。但随着我国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对外开放的扩大,这一限制已具备了取消条件。因此,新版《能源法》明确,“从事能源开发利用活动的投资、经营和管理主体应当公平竞争,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十四条),“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依法平等参与能源开发利用活动和基础设施建设”(第六十四条)。这意味着,不再区分所有制,能源领域向民营资本和外资全面开放。
监管模式不变,发改委、能源局各安其职
在能源监管的问题上,是“政监合一”还是“政监分离”,一直有不同意见。我国历史上曾实行过不同模式,比如当年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就是政监分离的探索。新版《能源法》并未提及政监分离,而是授权给了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也就是国家能源局。明确“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全国能源开发利用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对于能源监管的具体问题,则明确“能源监管条例由国务院制定”(第九十条)。
在发展改革委与能源局的分工上,新版《能源法》基本沿用了发展改革委主要管规划、管价格的现有模式,规定“全国综合能源规划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实施”(第二十四条),“全国分领域能源规划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据全国综合能源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第二十五条);作为监管核心的能源价格成本监审,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开展”(第六十七条)。
完善消纳保障措施,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
在已经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获得专门立法保护的情况下,新版《能源法》再次将可再生能源摆在了突出重要的位置:统计数据显示,“可再生能源”在该法中出现高达24次。
新版《能源法》围绕 “消纳”难题进行制度设计,提出了可再生能源目标制度、强制消纳保障制度和消费管理政策等具体措施,明确政府、企业、个人的责任。规定“制定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以及一次能源消费中可再生能源比重目标,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的约束性指标,并分解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第四十四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用电量中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最低比重指标。供电、售电企业以及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应当完成所在区域最低比重指标”(第四十五条)。“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可再生能源等清洁低碳能源” (第六十三条),上述一系列措施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必将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可再生能源的消纳难题。
对于发电补贴政策,则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交易情况相应调整”(第四十五条),这意味着补贴将是动态的。
健全普遍服务机制,保障公民基本用能权
交叉补贴问题是能源领域的顽疾,在电力行业表现得尤为突出,已成为电力体制改革的绊脚石。普遍服务机制是解决交叉补贴、保障公民基本用能权的必然选择。
新版《能源法》提出,“国家健全能源普遍服务机制,保障公民获得基本能源供应与服务”(第十二条);要求电力等能源供应企业承担普遍服务义务(第五十八条),否则,造成用户经济损失的,要处以罚款(第一百零九条);至于备受关注的能源普遍服务补偿的具体办法,则采取了授权的方式,“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第五十八条)。
输送管网无歧视开放,保障市场主体公平接入
在允许输送管网垄断经营的同时,必须加强公平开放的监管,防止经营者利用垄断地位侵犯其他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新版《能源法》规定,“电网、石油天然气管网等能源输送管网设施应当完善公平接入机制,依法向符合条件的能源生产、销售企业等市场主体公平、无歧视开放”,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市场主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接入能源输送管网”(第五十三条)。同时,对管网公平开放的监管措施、违反公平开放的法律责任做出规定, “对责任方按日处以经济损失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一百零九条)。
除上述内容外,新版《能源法》在很多方面都进行了明确。包括:对火电不是一概否定,而是提出发展清洁、安全、高效火力发电以及相关技术;在能源“远方来还是身边取”的问题上,提出“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本地消纳和外送相结合的原则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对农村不是一味要求能源输送网络的全面覆盖,而是鼓励城镇和农村“就地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清洁供能体系”;明确对跨境能源基础设施的监管;提出能源审计,要求培育专业咨询机构、专业人员,等等。限于篇幅,就不一一展开了。
同时,另一个潜在影响或许更值得期待。《能源法》让不同能源行业、不同能源企业处在同样的法律规范之下,实现了更大范围的跨行业标尺竞争,“对标”将有助于改革经验的快速移植,如电力改革可以借鉴石油天然气“网运分离”的经验,这对能源改革而言无疑是巨大利好。
在此,希望《能源法》能够吸收社会公众的意见,在进一步完善后尽快颁布,以解决能源基础性法律长期缺位的问题。
(作者系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业能源律师)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进行了审议,并向社会公布,4月26~5月25日期间,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国家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相关供电企业、售电企业以及电力用户(含使用自备电厂供电的企业)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进行了审议,并向社会公布,4月26~5月25日期间,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国家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相关供电企业、售电企业以及电力用户(含使用自备电厂供电的企业)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消纳可
4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鄂竟平带队到南方电网公司就可再生能源法(修改)重点制度工作开展调研。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张硕辅陪同调研。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孟振平,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钱朝阳,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贺晓柏参加调研。调研组实地考察了南方电网电
能源法草案23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明确能源结构调整方向,支持优先开发可再生能源,合理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有序推动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据介绍,中国已制定电力法、煤炭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多部单行能源法律法规,
能源法草案23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明确能源结构调整方向,支持优先开发可再生能源,合理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有序推动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据介绍,中国已制定电力法、煤炭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多部单行能源法律法规,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详情如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要求,现将国家能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举措和成效2023年,国家能源局党组以习近
4月22日,国家能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根据报告,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包括:扎实推进能源立法。配合做好能源法立法审议工作,开展能源法出台配套法规和政策预研,为能源法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将电力法修订列为优先立法事项。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法、煤炭法、石油储备
能源法、原子能法首次被提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日程。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委员长会议4月16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4月23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奇就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安排等作了汇报。其中,关于提请审议能
案由:《可再生能源法》是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实现能源转型的重要法律保障。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正式生效,有力促进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壮大。但是随着我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可再生能源尤其是光伏等新能源发展面临的宏观形势发生了变化。同时,经过十余年快速发展,新能源面
国务院总理李强1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政策举措,审议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听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正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审议通过《碳
国务院总理李强1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政策举措,审议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听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正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审议通过《碳
2023年,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30日召开会议,决定今年7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重点研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问题。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审议《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截至3月底,山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9728.1万千瓦,占总装机量45.1%,新型储能规模达到398.3万千瓦,居全国首位。
近日,大唐蔚县新能源公司首次成功申领由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核发的绿色电力证书,共计1169张。绿色电力证书(绿证)是国家对符合环保和能效标准的可再生能源项目颁发的认证,它代表了可再生能源电量的环境属性,是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与消费的唯一凭证。该公司新能源项目经历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
4月29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一季度能源形势和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介绍新型储能发展和电网安全“三项行动”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就2024年一季度可再生能源并网情况作一简要介绍。国家能源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4月29日,国家能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介绍,2024年一季度,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6367万千瓦,同比增长34%,占新增装机的92%。截至2024年3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5.85亿千瓦,同比增长26%,约占我国总装机的52.9%,其中,风电和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公示了2024年度自治区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揭榜挂帅”项目拟立项通知,其中由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申报的“可再生能源制氢、制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和内蒙古捷氢科技有限公司牵头申报的“宽功率波动适应性百千瓦级PEM电解水制氢装备的开
2024年4月2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通知,这是既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以下简称
4月2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GreenElectricityCertificate(GEC),以下简称绿证)核发和交易,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
近日,远景能源印度分公司凭借其独树一帜的挑战者精神及信任、多元化的职场文化及其对净零碳转型重大贡献,荣获全球职场文化权威机构GreatPlaceToWork(卓越职场研究所)的“卓越职场”认证!该认证是全球最权威的雇主品牌认证之一,通过“尊重、友爱、信赖、自豪、公平”五大维度,调研员工并由全球专
时隔17年,新版《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于2024年2月5日经国家发展与改革委第9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北极星储能网举办的2024分布式光储创新峰会上,国网能源研究院资深专家李琼慧对新出台的《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2024年4月30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召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受中央组织部领导委托,中央组织部有关干部局负责同志宣布了党中央关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任职的决定:申彦锋同志任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相关职务任命,按有关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办理。
2023年,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4月2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积极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推进发输配电及通信设备更新。有序实施老旧风电、光伏发电设备更新,提高发电效率和年发电小时数,增加本地绿电供应。推动变压器等设备节电降耗,提高安全运行水平。结合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实施
随着全球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人心,能源结构转型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作为多个能源细分行业的全球引领者,中国正积极拥抱变革,寻求高质量发展之路。在这一背景下,蔡司荣幸地宣布,自5月20日起,ZEISSQualityInnovationDays中国场线上活动将以“蔡司,‘质’敬明天”为主题,连续五天聚焦新能源汽车
4月29日,中国石化发布公告称,由于工作原因,喻宝才先生辞去中国石化总裁职务。董事会聘任赵东先生为中国石化总裁,同时调整为执行董事,聘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此外,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万涛先生、喻宝才先生为中国石化高级副总裁,聘期
4月26日,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李晓彤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晓彤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拟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和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李晓彤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之日生效。在新任董事长选举产
4月26日,国投电力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董事郭绪元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郭绪元先生简历郭绪元,男,51岁,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的“完善由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构成的多层次、相互衔接的职业标准体系”要求,近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开发了“社团会员管理员”等111个国家职业标准。为进一步听取社
4月25日,京能集团发布了浑源县100MW光伏发电10储能项目45MW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项目位于山东省大同市,本次招标其中的浑源县100MW光伏发电10储能项目45MW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浑源县100MW光伏发电10储能项目45MW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一、招标
4月26日,电投能源发布公告称,根据当前户用光伏项目政策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拟终止通辽市通电新能源公司国家电投花吐古拉镇综合智慧能源项目户用光伏项目和山东那仁太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东100MW户用光伏项目。具体来看,通辽市通电新能源公司承建的国家电投花吐古拉镇综合智慧能源项目户用光伏项目包含
4月24日,新能源云平台公布2024年第四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报告,报告指出,此次纳入2024年第四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727个,核准/备案容量3715.2兆瓦,其中:集中式发电项目77个、核准/备案容量3582.5兆瓦,分布式发电项目650个、核准/备案容量132.7兆瓦。此次变更可再生能源发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