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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能控股股东因同业竞争道歉

2020-02-24 11:26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关键词:江苏新能大唐集团光伏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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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2 月 21 日,江苏新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发来的《关于大唐国信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说明及潜在同业竞争问题解决措施》

据了解,国信集团为江苏新能控股股东持股比例高达52.59%,同时为大唐国信滨海海上锋利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滨海)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40.00%,两家公司存在潜在同业竞争关系。

为此,国信集团向江苏新能的投资者道歉,并作出以下承诺:

1、国信集团同意将所持有的大唐滨海全部股权委托给江苏新能进行管理,江苏新能收取委托管理费用,直至所持有的大唐滨海全部股权对外转让。

2、国信集团同意将在本措施提出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转让所持有的大唐滨海全部股权的事项:

(1)根据《大唐国信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章程》,大唐滨海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新能源”)享有优先购买权,如其在法定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即消除潜在同业竞争;

(2)如大唐新能源放弃优先购买权,在满足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降低上市公司收购风险的基础上,国信集团同意将所持有的大唐滨海全部股权优先转让给江苏新能;

(3)如江苏新能放弃优先受让权,国信集团同意将所持有的大唐滨海全部股权向其他方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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