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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仁贤:实施绿色信贷 降低可再生能源融资成本

2018-03-14 10:03来源:中国高新网作者:李洋关键词: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融资光伏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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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对于减轻化石能源依赖、改善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全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曹仁贤表示。

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发展突飞猛进,特别是光伏发电装备产业技术稳居全球第一方阵,2017年我国企业在全球前十大太阳能组件供应商中占据9席,我国光伏组件产品在全球市场占有率超过60%,与此同时,为推进我国能源转型和生态文明建设,我国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持续扩大,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国。截至2017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量达6.5亿千瓦,新增装机规模占全球增量的40%;光伏、风电、水电装机规模稳居世界第一位。2017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1.7万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了5.7亿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7亿吨,社会环境效益显著。

曹仁贤认为,虽然我国在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我国的可再生能源应用仍然面临着成本偏高的掣肘。特别是在光伏领域,尽管光伏系统的设备工程成本仅有4500元/KW,但各类土地相关税费、融资成本折合约2500元/KW,即非技术成本占总投资成本高达35%,这是我国光伏度电成本远高于全球主要光伏应用国家的根本原因。特别是融资成本,按照融资利率为基准利率计算,融资产生的光伏上网电价平均增加约0.11元/kWh。

曹仁贤说,“十三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新增投资额将达2.5万亿元,资金需求量大。截至2017年6月末,国内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8.22万亿元,应用到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信贷余额仅有1.45万亿元,远不能满足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资金需求。国家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大力推动绿色信贷发展。如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初步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但从政策实施的情况来看,真正利用市场规律,通过调整利益对绿色金融进行激励的措施没有实质性进展。如《指导意见》中提到的通过再贷款、建立专业化担保机制、申请财政贴息等相关措施还未真正落地实施,使得绿色金融产品跟其他金融产品相比并没有任何成本优势,可再生能源融资成本仍居高不下。

针对可再生能源项目实施绿色信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曹仁贤建议:

一是定向降低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融资利率。

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融资利率仍然偏高,无论是银行贷款还是债券市场融资,均比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高出50%以上。2018年2月,美国央行公布的利率决议是1.5%,2018年1月,欧元区央行公布的利率决议是0%,2018年1月,日本央行公布的利率决议是-0.1%,我国香港地区的融资利率一般在1%-3%之间。假设光伏发电项目的融资利率由当前的基准利率下调50%,在其他边际成本均不变的情况下,光伏上网电价可下降约0.056元/kWh,从而大幅降低社会用电成本,极大地促进光伏等新能源产业的应用。曹仁贤建议,将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融资利率在现行利率基础上降低50%,同时增加银行业金融机构长期低成本资金供给规模,提高长期资金供给需求匹配度,加快可再生能源项目实现平价上网的目标。

二是提高绿色信贷在可再生能源项目中的投放额度。曹仁贤建议,中国人民银行针对可再生能源项目采取差异化的存款准备金制度,采取定向降准方式,对于在可再生能源项目投放比例比较高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下调其存款准备金率,从而提高这些机构在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绿色信贷投放额度。同时,他建议,央行可给予可再生能源项目抵押品更多的优惠折扣,进一步引导更多信贷投放到可再生能源项目上。

原标题:曹仁贤:实施绿色信贷 降低可再生能源项目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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