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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4 18:01来源:保利协鑫关键词:保利协鑫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工信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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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国家工信部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拟撤销光伏规范公告企业名单(第一批)的公示”。公示列出的19家“因停产、破产或注销等情形,无法继续满足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名单中,包括协鑫阿特斯(苏州)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为避免客户和投资者对公示的这一内容产生疑虑,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特做出如下说明:
1、协鑫阿特斯(苏州)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是由保利协鑫旗下附属公司苏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阿特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4日合资成立。根据协议条款,保利协鑫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分别持有该公司90%及10%的股份。
2016年11月2日,经双方协商,我公司收购了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持有的10%股份,并于2016年12月31日将协鑫阿特斯(苏州)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资产(主要为生产设备)转至苏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我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协鑫阿特斯(苏州)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将不再从事光伏产品的生产、销售业务。
2017年2月28日,我公司将协鑫阿特斯(苏州)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苏州协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同时将该公司的经营范围调整为“对外投资”业务,专注于跟投产业基金。
综上所述,工信部6月9日公告仅仅是反映了原“协鑫阿特斯(苏州)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已经更名的事实。
2、苏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是保利协鑫全资控股的专业从事高效多晶硅切片、单晶硅切片生产的新能源企业,在吸收、整合了原协鑫阿特斯(苏州)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资产后,硅片年产能攀升至5GW,是全球最大的硅片单体生产企业。其硅片产品除在国内(含台湾)销售外,主要还销往日本、韩国等亚洲地区。
3、保利协鑫积极配合国家为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所作的努力,持续推动光伏能源应用和生态文明进步。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截至2015年底公布的共五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中,保利协鑫旗下从事多晶硅、硅锭、硅棒、硅片生产的共9家企业全部符合行业准入条件。
截至今年第一季度,保利协鑫硅片年产能达20GW,全球市场占有率达30%左右,是全球最大的高效硅片供应商。旗下硅片产品包括“鑫多晶”、“鑫单晶”、直拉单晶等系列高效硅片,为多元化的市场需求提供多种产品解决方案。保利协鑫持续推进科技创新,不断提升产品品质,降低产品成本。近年来,保利协鑫硅片垂直制造成本每年降幅达10%左右,凭借巨大的产销规模为光伏平价上网做出贡献。
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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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工信部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中,在光伏制造工艺技术方面,明确了光伏各环节制造企业应具备/满足的条件,包括现有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产品、新建和改扩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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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工信部正式发布第十一批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以及第六批撤销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企业名单、光伏制造行业规范企业变更公告信息。详情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年第36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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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信部公布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十批),较此前预公告名单撤销两家企业,共25家企业上榜。以下为详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根据《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及《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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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工信部发布《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以下简称“规范条件”),本规范条件自2021年3月15日起实施。同时废止了2018年1月15日公布的《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2号)。
3月11日,工信部发布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进一步推动光伏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持续加强行业管理,提高行业发展水平,我部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和《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和《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本)》。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根据《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及《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经企业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推荐、专家复核、现场核实、网上公示等环节,现将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九批)、撤销光
9月30日,工信部拟公告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九批)和拟撤销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企业名单(第四批)公示,13家符合、7家撤销。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根据《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及《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
5月29日,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发布《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同时废止了2018年1月15日公布的《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2号)。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经对比发现,2020年本相较于2018年本大到光伏企业的生产布局、项目设立,小到企业工艺技术、产
11月20日,工信部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和《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其中提到,引导地方依据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合理布局光伏制造项目,鼓励集约化、集群化发展。引导光伏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新建和改扩建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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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工信部发布电子行业54项行业标准报批公示,其中包括《储能用钛酸锂锂离子电池电性能规范》、《锂离子电池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电力系统用压接式绝缘栅双极晶体管(IGBT)门类规范》、《便携式光伏组件》、《锂离子电池电解液中金属杂质含量测试方法》等标准。原文如下:电子行业54项行业标
11月11日,工信部发布《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编制指南》,《指南》包括工作目标、制定范围、工作程序、编制要求、宣贯实施等内容,旨在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的研究制定进行统一管理,指导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加快标准研究制定,稳步有序扩大覆盖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5G+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持续实施5G工厂“百千万”行动,加快高水平5G工厂建设,各地依据《5G全连接工厂建设指南》(工信厅信管〔2022〕23号)推动5G工厂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经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
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加快推进“5G+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工作规则(暂行)〉〈“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建设指南〉的通知》(工信厅信管〔2023〕66号)有关要求,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
11月7日,工信部公示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名单。详情如下: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名单公示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4〕225号)要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1月6日,工信部对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面向中短时、长时电能存储等多时间尺度、多应用场景需求,加快新型储能本体技术多元化发展,提升新型储能产品及技术安全可靠性、经济可行性和能量转化效率。加快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等成熟
11月6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对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文件指出,推动“光伏+储能”系统在城市照明、交通信号、农业农村、公共广播、“智慧车棚”等公共基础设施融合应用,鼓励构建微型离网储能系统。发展个性化、定制化家用储能产品。原文如下:工信部公开征求对新型储能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6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对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文件提出,推动新型储能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通过对系统能量流和信息流经济配置、功能优化运行、逻辑有效衔接,实现储能系统高效集成和智能化调控,提升新型储能产品智能化、高端化水平。加
工信部就《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环境保护方面,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等要求。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履行依证排污责任,落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2026年起须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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