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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小组”抓落实
《征求意见稿》指出,京津冀电力市场主体包括各类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市场运营机构,并将遵循分步实施的原则,用电侧将按照放开发用电计划的比例逐渐放开大用户的接入电压等级与用电规模,发电侧则按照优先发电权的优先序列,反向逐次放开燃煤、燃气、水电、风电、光伏等不同类型电源准入市场。主要开展中长期合约交易与现货交易。其中,中长期合约交易包括跨区跨省中长期合约、区内中长期合约、合同转让合约三种类型。现货交易则主要包括日前交易、实时交易与辅助服务交易三种类型。现货交易采用配套文件《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集中式”电力市场模式,即:中长期交易以差价合约为主、实物合同为辅,现货市场全电量集中优化的市场模式。鼓励购售双方采取差价合约方式以提高资源优化配置效率,确需签订实物合同的应以市场化方式按规则实现。
在清洁能源市场化交易机制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在市场初期,将开展清洁能源的低谷电交易机制,并同步建立风电、光伏功率预测精度考核机制,允许市场主体以增量电量的形式与风电、光伏企业进行低谷弃风、弃光电量交易,以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在价格机制方面,《征求意见稿》显示,京津冀电力市场的价格机制主要包括输配电价、能量价格机制和市场限价等。其中,在市场初期,政府有关部门未核准京津冀电网的输配电价时,可维持现有的购售价差机制不变,即采用发售联动机制。待市场化改革深入、输配电价核准以后,应在电量交易中采取国家核准后的输配电价并分峰谷时段探索独立核定输电价格和配电价格。
为保证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切实实施,《征求意见稿》决定成立由国家能源局牵头的京津冀电力市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场建设方案中的重大决策;成立由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牵头的京津冀电力市场第一阶段试点建设实施小组,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承担京津冀电力市场建设有关工作。
根据《征求意见稿》时间安排,在10月份京津冀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发布后,京津冀电力交易中心挂牌将在今年11月份成立,京津冀电力市场运营规则也将同期印发;京津冀电力交易平台建设将在12月份启动,2017年6月投入试运行;2017年9月份,将完成京津唐电力市场现货交易市场仿真;2018年1月份开始京津唐电力市场的模拟运行,在当年6月份,京津唐电力市场正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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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全国首个双极高、低端直流系统同步启动带电调试的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陇东至山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设备验收合格,正式启动直流系统带电调试。陇东至山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是我国首个“风光火储一体化”大型综合能源基地外送项目,西起甘肃省庆阳市庆阳换流站,途经甘
3月18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大同—怀来—天津南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开工建设。据悉,大同—怀来—天津南工程起于山西省大同市,途经河北省燕山山脉和海河流域,止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建大同、怀来、承德、天津北四座变电站,扩建天津南变电站,新增变电容量1800万千伏安,新建双回线路长度770千米。
3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明确申报条件,项目所在工业园区应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审核公告目录内,增量配电网应取得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新增负荷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文
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总体要求,到2027年,绿证市场交易制度基本完善,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色电力消费机制更加健全,绿色电力消费核算、认证、标识等制度基本建立,绿证与其他机制衔接更加顺畅,绿证市场潜力加快释
2025年3月3日,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公布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其中,2025年1月,光伏发电利用率光伏94.4%,风电94.8%。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5年1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
近期,四川省德阳市公布2025年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承载能力评估等级结果。详情如下: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德阳市2025年一季度分布式光伏电网承载能力评估结果的公告按照《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电网承载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川能源函〔2024〕133号)的要求,我委组织辖区内电网企业对
2月11日,河北省霸州发展和改革局公示第1季度2月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原文见下:霸州市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示(2025年第1季度2月)为了引导屋顶分布式光伏优先在具有可开放容量区域开发建设,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加强屋顶分布式光伏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霸州市供电公司对全市辖区
近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犹如一声春雷,划破了春节期间的沉寂,奏响了新能源电力市场化的隆隆战鼓。这些年,我国光伏和风电发展可谓一路高歌猛进,五年实现了“五连跳”,取得了举世瞩目、彪炳史
2月6日,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梁山县2025年2月份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公开发布的公告》。原文如下:关于梁山县2025年2月份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公开发布的公告为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推动新能源科学有序安全发展,促进分布式光伏就近消纳和电力平衡,
2025年2月6日,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公布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其中,2024年12月,光伏发电利用率光伏95.1%,风电95.3%;2024年全年,光伏发电利用率光伏96.8%,风电95.9%。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
希腊面临着可再生能源弃电日益严重的问题,根据修订后的《国家能源和气候计划》(NECP)的预期,将尝试通过鼓励对储能的投资来解决这一问题。希腊光伏公司协会(HELAPCO)表示,到2024年底弃电预计将达到绿色电力产量的5%,并在次年进一步增加到10%。从绝对值来看,弃电已从今年前四个月的308GWh增加到
7月8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废弃光伏组件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文件规定了废弃光伏组件的收集、运输、贮存、综合利用和产物污染控制技术要求以及综合利用企业运行管理要求。适用于废弃光伏组件综合利用项目选址、工程设计及建设、运行管理以及与废弃光伏组件综合利用有关的建
为深入了解皖北地区新能源发展情况,近日,华东能源监管局赴国网阜阳供电公司、国网淮北供电公司调研了解新能源消纳情况。2023年以来,阜阳、淮北地区新能源装机增速均在35%以上,发电量增长也保持了20%以上的高速增长,在促进安徽省用能结构转型方面做出了贡献。但伴随着电网承载能力不断下降,新能源
4月18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废光伏组件和废风电机组叶片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推荐性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文件规定了废光伏组件和废风电机组叶片在收集、贮存、运输、预处理、利用、处置过程中的污染控制要求,以及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要求。本文件适
1月29日,国家能源局公布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384号(资源环境类024号)提案答复的函。其中提到: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稳妥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编制“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分散式陆上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
5月9日,中国电建2022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召开。会上,中国电建针对“2022年全国整体新能源装机量增长迅速,抽水蓄能的施工周期长,是否会出现新能源因配储不足而造成大量的弃风弃光现象?”的问题,回复如下:1、目前新能源项目的弃风弃光现象普遍存在,多存在于“三北”地区,储能配置不足是其
3月29日,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岳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主要目标,到2025年,煤炭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装机规模大幅提高,能源消费强度与碳排放强度进一步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逐步提升,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单位地区
今年1—10月,广西累计消纳清洁能源电量超866亿千瓦时,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21.8%。与此同时,清洁能源消纳占比快速提升,水电、风电、光伏、生物质电和核电等非化石能源电量占比近60%。这是2018年以来广西连续58个月1760多天实现“零弃水、零弃风、零弃光”(来源:微信公众号“广西电网”)今年以来
为扎实做好今年“迎峰度夏”工作,全力保障电力供应和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5月13日,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栾健一行赴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调研座谈,双方共同会商研判形势,解决突出问题,共谋保供大计。栾健指出,“迎峰度夏”电力保供事关发展、民生、稳定大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将电力供应作为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日前发布的《服务推进自治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操作指引(1.0版)》(以下简称《操作指引》)明确,建设4小时以上时长储能项目的企业,允许配建储能规模4倍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记者注意到,新疆以储能规模确定新能源项目的方式,有别于目前国内新能源配储的常规操作。目前,
2月28日,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报送福建省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监管工作情况的函。文件介绍了福建省2021年可再生能源消纳情况、主要监管工作情况、问题和建议。按照通知要求,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印发《福建省2021年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实施方案》,并针对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
11月15日,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一行到访华北能源监管局,汇报迎峰度冬、新能源发展、电力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华北能源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华北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河北省电力公司在推动新能源转型、供电服务提升方面给予充分肯定,指出河北省电力公
023年,华北能源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工作成效显著。2024年,华北能源监管局将持续推进区域能源监管转型,保障能源安全,全面做好新形势下能源监管工作。健全机制促转型体系化推动监管工作2023年,华北能源监管局全力做好各项重点工作,积极谋划能源监管转型,监管工
11月24日,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一行来访华北能源监管局,双方围绕电力供应保障、安全生产、供电服务等方面进行了座谈交流。华北能源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座谈并讲话。华北局主要负责同志指出,河北省是能源生产消费大省,是华北区域能源监管服务的重点,河北省电力公司积极服务于建设新型
建设京津冀清洁能源供应基地。向国家争取规划建设山西—京津唐、山西—河北南网等外送电通道,提高晋电外送能力,扩大晋电外输规模。配合国家推进跨省区电力交易机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提高区域电力市场一体化水平。支持山西省能源企业与京津冀企业在产品深度开发、生产智能化与数字化、市场开发等方面组建战略联盟。加快非常规天然气基地建设,稳步推进光伏基地、风电基地和其他分散式清洁能源供应基地建设,增加京津冀清洁能源供给。探索设立京津冀晋能源结构调整基金,探索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综合补偿机制。
2020年12月30日,为进一步通过市场机制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印发了《京津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及配套优先调度实施细则。规则坚持新发展理念,赋能京津冀能源高质量协同发展,助力落实“绿色办奥”原则,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2020年12月30日,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印发了《京津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及配套优先调度实施细则》(下称规则)。规则坚持新发展理念,赋能京津冀能源高质量协同发展,助力中国“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与2018年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印发的《京津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下称试行规则)相比,规则在交易组织方式、结算方式等方面作出调整简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市场参与积极性,发挥市场在清洁能源配置方面的作用。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华北能监局日前发布《关于印发京津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及配套优先调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原文及解读如下: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印发京津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及配套优先调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华北监能市场〔2020〕259号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国网华北分部,国网北京市
1月28日,从华北监管局获悉:为推进京津冀地区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的有序开展,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工作,华北监管局会同京津冀三省(市)政府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修订了《京津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以下简称《绿电交易规则》),并制定了《京津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优先调度实施细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28日,华北能监局印发《京津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和《京津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优先调度实施细则(试行)》,《交易细则》本规则适用于接入京津唐电网的集中式新能源场(站)参与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文件指出保障小时数以内部分“保量又保价”,保障小时数之外部分“保量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华北能源监管局日前发布关于印发京津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及配套优先调度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附政策解读和原文件。《京津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政策解读依据《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文件精神,结合京津唐电网绿电市场化交易开展情况及发展
近日,《京津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印发,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对2018年印发的《京津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简称《试行规则》)的进一步修订。时隔两年,肩负着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之一——京津冀协同发展和2022年北京冬奥会重任的京津冀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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