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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对电企的影响

2016-04-14 11:17来源:中电新闻网关键词:目标引导制度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弃光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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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企业并购增加

“意见”规定了2020年各发电企业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要达到其全部发电量的9%,对于非水电可再生能源装机比例较低的发电企业来说,此举压力不小,将进一步加剧各发电企业在各省的风电、光伏项目的竞争。同时为满足此目标,预计对非水电可再生能源企业的并购与整合将增加。

三、发展建议

1.以经济性为前提,在发展空间缺口较大的重点区域,如北京、天津、陕西、海南、山东、河南、西藏、浙江、湖北9省,以及发电量绝对数缺口最大的云南、山西、辽宁三省多途径、多渠道开发本省可再生能源项目。

2.发电企业需以各省级公司为主导,统筹资源,加大对各省级能源局的关系营销,争取有利的配额。

3.深入研究分析未来推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对火电、水电、新能源、核电经济性的影响,提前采取应对措施,确保未来的发展既满足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要求,又要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4.发电企业加大开展对行业内新能源企业运行状况和新能源企业并购的跟踪研究,随时做好对新能源企业的并购准备,确保自身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

原标题: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对电企影响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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