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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准东新能源基地昌吉州片区风光电企业竞争优选办法

2016-03-11 18:06来源:昌吉州发改委关键词:竞争优选光伏政策新疆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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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选评分内容及标准

按照新疆新能源基地规划方案,分为企业经营情况、企业业绩和项目综合效益三部分,进行量化评分,并按照评分分值进行排序,企业经营业绩分值应在总分值的50%以内,剩余分值由技术方案分值和其他分值构成。

(一)企业经营情况

1、企业已在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含准东管委会)注册,并交纳注册资本金的可加分,最高加10分。(以营业执照、开户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为准)

2、资产负债率较好的企业可加分,最高加10分。

(二)企业业绩

1、年税收额(在昌吉州范围内)。年缴1000万以上的税费的企业可加分,最高加5分。(以年度缴税凭证为准)。

2、企业成功案列(不分区域限制)

(1)申报风电的累计投资或建造运行风电(需提交核准或备案文件)建设规模达到20万千瓦及以上的可加分,最高加5分。

(2)申报光伏发电的累计投资或建造运行光电(需提交核准或备案文件)建设规模达到10万千瓦及以上的可加分,最高加5分。

原标题:关于《准东新能源基地昌吉州片区风光电企业竞争优选办法》的公示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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