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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5〕34号)

2016-01-06 09:35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关键词:互联网+分布式能源可再生能源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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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集聚互联网跨界创新人才。将互联网经济人才(团队)纳入省人才工作重点和全省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进行重点引进。健全引才、留才、用才和服务人才的工作机制,大力引进并支持互联网领域高层次人才来黔创业,按照《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在编制管理、岗位聘用、医疗保障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在其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便利。引进人才纳入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评审认定范围,经评审认定的“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享受《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规定的各项优惠待遇。对符合高校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支持范围的“互联网+”融合创业,按规定给予政策优惠。(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打造互联网融合创新平台。借鉴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整合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校、创业投资机构等现有资源,发挥行业领军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构建一批开放式的互联网孵化器。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民营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的,由省人力资源保障厅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积极组建贵州省互联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形成对优势潜力项目和优秀创业团队的发现和扶持机制。(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

(四)环境保障

1.加强“互联网+”行动统筹协调。建立贵州省“互联网+”行动领导协调机制,开展项目库动态管理,统筹推进行动实施。设立贵州省“互联网+”行动专家委员会,加强“互联网+”跨界融合决策咨询。建立“互联网+”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将“互联网+”推进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体系。(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营造良好“互联网+”发展环境。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事前准入限制,规范事中事后管理。积极完善信用支撑体系建设,加强征信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资源在线披露或共享。制定出台数据资源开放指导办法和安全开放标准规范,提升数据资源开放利用效率。加快推动贵州省数据资源管理、网络商品交易等法规制度建设,加强数据资源监管,营造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网络交易环境。加快制定政府和企业信息化服务采购政策,普遍推行基于云计算和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服务外包。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网络侵权假冒行为。提请修改完善或废止与“互联网+”发展不相适应的现行相关法规,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政策体系。(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政府法制办,贵阳市人民政府)

3加大跨界融合创新宣传力度。鼓励互联网企业借助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中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峰会、贵阳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等高端平台,抱团展示我省“互联网+”跨界创新成果。鼓励利用“媒体云”、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加大对跨界融合创新项目、企业、代表人物的宣传力度。积极争取举办各类“互联网+”论坛、峰会及创新创业大赛,引导互联网企业开展广泛交流,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互联网经济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贵阳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2日

原标题: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5〕34号)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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