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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自然人建分布式光伏项目取消备案

2016-01-05 14:59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关键词:光伏备案分布式光伏发电福建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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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托县(区、管委会)发改局(计财局)核准的事项

(一)农业水利

农业:涉及开荒的项目委托县(区)发改部门核准。

(二)能源

电网工程:跨县区500千伏以下(不含500千伏)的电网项目和500千伏以下(不含500千伏)至220千伏(含220千伏)以上的非跨县区项目由市发改委核准,220千伏以下非跨县区项目委托县(区)发改部门核准。

(三)交通运输

1.公路:除跨县区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项目由设区市发改部门核准按照省政府批准的规划核准外,其他公路项目委托县(区)发改部门核准。

2.独立公路、铁路桥梁、隧道:除跨10万吨级以下航道海域、跨内河(现状或规划为V级及以上通航段)外的独立公路、铁路桥梁、隧道项目委托县(区)发改部门核准。

(四)社会事业

旅游: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不含5000万元)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不含3000万元)项目,委托县(区)发改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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