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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热提案获国家能源局正式答复 行业前景如拨云见日

2015-12-16 10:32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关键词:光热发电光热发电示范项目太阳能热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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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近日针对今年两会期间通过全国工商联提交全国政协的《关于扶持光热发电商业化示范项目开发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正式予以答复,并就《提案》中提出的加快商业化示范电站开发、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光热电价出台时间表等问题全面予以说明。从中可以看出,有关光热发电产业启动的相关工作都在有条不紊地推进过程中,光热发电的行业前景正日趋明朗。

《答复函》全面回应光热行业重要关切

国家能源局在这份名为《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714号(工交邮电类285号)提案答复的函》(以下简称《答复函》)首先强调,我国太阳能热发电产业潜力巨大,也已具备一定的技术和设备制造产业基础,应该把太阳能热发电作为一个新领域加快启动发展。同时,《答复函》中还重点回应了两会光热提案中提到的诸多行业重要关切,可以说非常具有针对性。

对于提案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技术要求及申请报告大纲的建议,《答复函》指出,今年下半年,国家能源局将组织有关省(区)申报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按照技术先进性、设备国产化程度、成本竞争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一批示范项目。能源局正在起草组织上报示范项目的通知,有关技术要求和申请流程等将包括在内。9月30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组织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我国商业化光热示范电站建设已正式启动。

对于提案提出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答复函》强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正在推动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将通过引导基金建立长效机制,继续支持包括新能源产业在内的新兴产业。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太阳能产业的税收支持措施,如对企业从事包括太阳能热发电新建项目在内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实行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今年底到期后财政部将根据政策执行情况及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的发展需求,研究延续或调整相关政策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条件的光热发电企业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关于明确电价政策出台时间表,《答复函》中明确,国家能源局将综合评价示范项目的经济指标,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研究确定示范项目上网电价,明确太阳能热发电的电价政策。关于支持企业设备和技术创新,“十三五”期间,国家能源局将聚焦太阳能热发电关键技术,整合各种资源,组织力量进行核心技术攻关,迅速占领太阳能热发电技术的国际创新制高点。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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