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市场正文

可再生能源的“枯竭”危机

2015-12-04 09:07来源:经济网作者:乔宠如关键词:可再生能源太阳能发电弃光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但2015年以来,英国政府发布了一系列针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不利政策,包括“自2016年4月1日起取消陆上风电补贴”以及逐步取消对小型太阳能项目的补贴等,引发了业内的强烈不满。世界能源理事会也于日前下调了对英国的评级。英国对全球可再生能源投资的吸引力正在下降。

英国并不是第一个向可再生能源补贴开刀的国家。

2014年4月,德国内阁通过可再生能源法改革草案,其修改的核心内容,就是削减对可再生能源的补贴。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中德可再生能源合作中心执行主任陶光远告诉《经济》记者,早在2000年,能源转型先锋德国就发布了可再生能源法。15年来,这部法典极大地推动了风电、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据了解,2014年德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为1560亿千瓦时,已经占到全国发电量的27.3%。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不仅减少了德国能源进口,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能源供给安全,也缓解了温室气体排放及其导致的气候变化。但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补贴制度带来的巨额电价附加费,也令德国市民难承其重。

“德国目前的平均交易电价只有3.8欧分/千瓦时,比中国目前的煤电上网电价还要低。但可再生能源附加费附加在每一度电上的费用却高达6.2欧分。”陶光远说。

更要命的是,大规模的分布式能源接入电网后,德国配电网出现了电压升高和设备过载等问题,严重时甚至影响到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德国不得不一边大幅削减补贴,一边设法消纳过剩的电量。

“有人说,在光伏发电领域,德国的‘昨天’是中国的‘今天’,德国的‘今天’大概就是中国的‘明天’。”陶光远说,希望我国能够汲取德国的教训,少走些弯路。

“中国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全球最大”

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确实在相当程度上取法德国,特别是针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实行上网标杆电价制度并收取电价附加费弥合财政支出的补贴方式,几乎与德国如出一辙。

以太阳能光伏发电为例,按照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的相关规定:针对不同地区的地面电站,分别执行每千瓦时1元、0.95元和0.9元的上网标杆电价;而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用后的剩余电量,则按脱硫煤电上网价收购,同时实行每度电0.42元的国家补贴标准,部分地区另有地方补贴。

原标题:可再生能源危机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可再生能源查看更多>太阳能发电查看更多>弃光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