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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犹县2015年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15-11-06 09:36来源: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键词:光伏扶贫光伏政策江西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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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1.投资预算

根据县政府与晶科电力公司洽谈的条件,每户农户安装3kW光伏发电设备,企业按每户不高于2.3万元的价格供应设备、安装调试、并网发电。

2.效益分析

3kW户用型分布式发电系统按政府给予贫困农户每户扶持8000元的标准,贫困户出资15000元的成本计算回收期及收益:(发电量详见附件)

(1)户用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方式为全部上网。按上网电价每度1.075元(国家补贴0.42元/度,省补贴0.2元/度,电网企业收购价0.455元/度)计算,根据3kW系统发电量估算:

①前4年发电量为14228kW.h;总收入15295.1元;

②20年发电总量为66833.9kW.h;总收入71846.4元;

③21-25年发电量为15135.6kW.h;总收入16270.77元。

(2)户用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方式部分上网,部分自用,则收益比全部上网略有增加(上网部分电价为1.075元/度;自用部分再补助0.62元/度,相当于1.22元/度)。

综上分析,贫困农户投资15000元建设3kW电站预计第四年可收回成本,以后每年可以增加稳定经济收入3000多元,考虑到光伏发电设备衰减和维护费用等因素,25年预计可盈利近7万多元,经济效益明显。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政工科,县法院、检察院。

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日印发

原标题:上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犹县2015年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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